第二章 乡村文化遗产的价值

一 问题的提出

当代社会,城市化呼声日益高涨,在城市文明成为一元价值观的背景下,乡村被视为边缘和落伍的地方。人们以现代化立场批判乡村文化,批判小农经济模式下乡民的生活,低估其幸福指数。但用文化相对主义的眼光看,二者其实各有优劣,乡村存在大量富含价值的文化遗产。

费孝通先生曾论述过中国传统文化的乡土性特色及其现状,并指出乡土社会曾经是自足的,他还说:“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本来包含着赖以维持其健全性的习惯、制度、道德、人才,曾在过去百年中,也不断受到一种被损蚀和冲洗作用,结果只剩下贫穷、疾病、压迫和痛苦。”[1]意即我们看到的乡村贫、病、苦,并不是原来就这样。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是民间文化的土壤和根基在乡村,与农业社会的特征紧紧相连,其精华部分也是为了适应传统农业社会而创造的文明和智慧。在长久的传统农耕文明时期,乡村智慧就是整个社会的主流文化。但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这种乡村智慧和乡土知识在现代科技文明和社会进化等新的价值体系观照下,成了腐朽落后的象征,越来越被忽略和贬低。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以及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乡村领地在缩小,农民身份在转变,乡村传统文化日渐衰败。在这急剧转型期,我国乡村原来的文化系统基本崩溃,但是,新的文化系统还没有被建立起来。而在新农村建设中以现代城市文化取代乡村传统的做法,未能使地方文脉延续,也带来种种问题。

与此同时,西方社会正在经受高度工业化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在崇尚技术和理性以及对物质欲望的无限追求中,人们遭遇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与冲突。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系统失调等使人们陷于生存的危机和困境之中,回归自然和人性的生活日益受到青睐。曾经被当作城市文明的对立面,被批评为封建落后、封闭保守、过时老土、局部有限的乡村文化知识和思维观念在新的视角下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

因此,在当前农村城市化建设遇到种种困难、小农经济将长期存在的现实面前,我们需要保护乡村传统文化,发挥乡村智慧,重建乡村传统和乡村生活意义,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使乡村仍然保持活力并能可持续发展。另外,乡村智慧的发现能让乡村民众更加理性地认识自己家乡的文化,热爱自己的家园,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增强乡村建设的动力,提升生活质量。因此,乡村智慧作为一项常常被忽略的重要文化遗产,我们有必要对其做更深入的探讨。

二 乡村智慧的诠释

我国有悠久的农业文明,乡村承载着丰富的生存智慧和乡土知识。乡村智慧不完全等同于民间智慧,它诞生于特定的乡村空间场域,为适应乡村特定地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而产生,是能满足当地人生存需要和维持日常生活秩序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相比于现代城市普遍盛行的理性思维方式、西方价值体系和科技知识,乡村传统文化更重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乡土性、地方性和民间性特征。

乡村智慧是乡村生活与生存的智慧,与城市文明处于不同的知识框架之中。因此,也不应该受城市文明评价体系的制约。乡村人认为的智慧,也许城市人不以为然。同样,城市人看重的智慧,因为对于村民的日常生活不能起到指导作用,乡村群体则以为迂腐(如孔乙己)。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价值观不同。城市人以追求物质与金钱的数量为人生的目标,而传统乡村居民更多以声誉为目标;多数城市人的穿着以时尚为中心,而乡村人则以方便为首选;大部分城市人的出行以快捷为优先考虑因素,而乡村人则是节约至上。

乡村智慧不是指乡村社会中某个孤立事象,而是乡村生活整体所蕴含的智慧。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要保存零碎的知识,而要立足于特定的空间整体,以全局的眼光发现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乡村智慧和乡土知识是在乡村环境中,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和优化选择的结果,有其合理性,并对村民有着深刻影响,这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可为当代乡村建设提供借鉴,也更容易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乡村智慧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强调从新视角,用新的方法论来看待和处理问题。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曾说:“小农的经济行为,绝非西方社会一般人心中那样懒惰、愚昧或没有理性。事实上,他是一个正在‘传统农业’(在投入现代化的机械动力和化肥以前)的范畴内,有进取精神并对资源能做适度运用的人。”[2]乡村文化有其独到的价值,是乡村社会里更有效的社会维系和控制手段,直接显示了在乡村这个独立的空间里可能蕴藏着的文化知识的价值。

三 乡村智慧的价值

在中西方文化中,乡村总是受到鄙夷的。西方的“文明”(Civilization)一词源于“城市”,表示城镇生活的秩序和原则,是与“野蛮”和“不开化”相对的概念。换句话说,与城市相对的乡村是野蛮和不开化的地方,是被许多生于斯、长于斯的人所抛弃的地方。无论中西,“文化”从语源和语词内涵的演变上就含有文化是自然的对立物和人类的创造物的意义。这种意义深深植根于物质生产劳动所体现的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之中。康德理性主义的文化观,重视文化主体改造自然的活动及其功能。[3]这种文化定义,显然是针对法国启蒙学者把自然看成文化,把自然简化为人的行为的文化观。由此看来,乡村中的农民进行墨守成规的生产活动,按约定俗成的方式生活,是与“文化”根本沾不上边的。乡村似乎不适合人生活,“乡下人”是被城里人看不起的,农村、农民、乡里乡气等词被当做贬义词并且广泛使用,说明社会对这种评价的普遍认同。在我国各地乡村,乡民把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视为自卑的理由,把外出到城里工作视为荣耀和自豪,连各家族族谱中都把这些人列为本族中“有出息”的人,于是人们纷纷逃离自己的乡土。

那么,乡村社会真的是那么“野蛮”和“不开化”?乡村和农民真的不存在文化?乡村生活真的是那么令人不适?乡村生活方式就没有自己的价值吗?在这里,我们不妨对现代城市文明与传统乡村文化做一个检省和对比。

在以城市生活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下,乡村的一切都被贬低,民间信仰被视为“迷信”,民间宗族组织活动被视为“封建糟粕”,村夫野老的口碑文学被当作“淫词滥调”,甚至一些民间节日活动和村落婚丧庆典仪式,也被看作是铺张浪费。在外人看来,乡村缺乏文化生活,社会治安管理机构也是缺失的,并且居住在乡村的人也没有城里人的社会保障、养老金和社会救助等。然而,这些不足无论是在传统的乡村社会,还是在现代乡村社会,都不能成为影响乡村生存的因素,因为这些问题基本上都可以依靠乡村社会自身的机制来调节。与此同时,乡村智慧的很多方面还担负着培养人道德观念与行为、审美情感的作用。例如,各种宗教故事、民间戏剧、传说及山歌中充满劝善惩恶、敬老爱幼、崇尚勇敢勤劳等观念,各种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杂耍等无不以各自的姿态展示了民间艺术中真实、感人、美妙等情感或情趣。能够长期存在并且发挥着长效的功用,就可以充分地证明乡村智慧并不是用简单的“迷信”“落后”“愚昧”等词就可以概括清楚的,乡村智慧一定存在它自身的合理性,其价值甚至优于所谓的城市文明。

(一)乡村智慧是具有一定特质的知识与观念

乡土强调人与土地的关系,其实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代表。人们利用乡村中的乡规民约及民族的习惯法机智地处理内部纠纷与维系血缘和地缘关系;利用各种宗教禁忌保持生活区域内的自然生态;利用农谚安排农时;利用衣食器具唤醒民族成员的归属感;至于说存在于民间的大量医学偏方更是乡民智慧的鲜明体现。对此,费孝通先生曾深刻地指出:原始土著化具有“一种在自然环境中发展出来的原生态文化特征”,对于土著居民而言,“他们的直觉与非理性化的思维特征使他们能直接感悟大自然的许多规律”[4]。而这种思维特征正体现了乡村智慧的独特之处。

乡村环境诞生了乡村生产方式智慧和生态智慧,乡村智慧孕育了健康的生产方式和生态环境。乡村生产方式的绿色环保,是城市机械化、高风险的生产方式所不可比的。正如宋蜀华先生在中国民族学第七届全国学术讨论会上所指出的,乡村传统文化既然是在对环境的适应和改造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则人与自然之间已经形成一种通过传统文化表现出来的可协调关系。因而传统文化中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和作用[5]。世界上许多农作物的多样性都是由农民根据古老的耕作方法、品种选择和土地利用习惯而保持的,这种生产方式为当地带来了增加收入、稳定产量、保护环境、减小虫害疾病和风险等利益,是一种合理、和谐而又遵循大自然规律的生产模式。而且,关于生产方式的乡村智慧和乡土知识是在利用当地资源中发展起来的,它们依赖已有的技术和材料,较少依赖外部支持,因而通常比借助外来知识需要少得多的资金投入,也更易为当地村民所掌握。

乡村智慧在解决粮食、健康和环境等21世纪重大问题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正得到众多国际组织和学者的关注。而与之相对,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工业化的生产不仅让我们吃得不放心,更可能导致另一种意义上的食品安全:食物品种的单一化。有人指出:“我们未来似乎注定只会有黄元帅,因为它在所有方面都比其他品种的苹果表现得出众,在过去三十年中,英国三分之二的果园中的果树被连根拔起。”[6]美国超过90%的牛奶来自同一个品种的奶牛,市场上90%的鸡蛋来自同一个品种的蛋鸡,所以当这些品种的动植物出现疾病后,人们可能会找不到或不能及时找到抵抗传染病的方法,后果是很严重的。而列维-斯特劳斯对“文明”的理解,在此背景下显得意味深长——“文明意味着具有最大的多样性的文化之间的共存,甚至文明就是这种共存本身。世界文明就是保持其各自独创性的诸文化之间在世界范围里的结合”[7]。可以想见,当多样性被单一所取代,这个世界不是进步而是在倒退。

(二)乡村孕育了建设宜居家园的智慧

乡村是诗意化的栖居。传统乡村建设注重人文居住环境、景观审美意识、园林营造的技巧等。黄姚镇八景的营造、风水择居观集中体现了我们传统乡村社会里的景观意识,影响了文化和自然景观的形成,并规范了人们对于生态的注重和保护。英国科学史学家李约瑟认为中国的风水理论是中国古代的景观建筑学:“它总是包含着一种美学成分……遍中国的农田、居室、乡村之美,不可胜收,都可借此得到说明。”[8]许多古村落的选址都依据风水理论,其看中的自然环境往往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与适宜人居住生活的小气候。在乡村,房屋建造追求山与水的共鸣,花草树木的相互映衬,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现代城市被人视为是现代钢筋水泥的工地,拥挤不堪、高楼林立,有悖人性;而且过分集中的环境设施和住宅区,也带来了严重的交通拥挤问题,并导致绿地的减少和污染的增加,不利于居民身心健康。因此,当代城市建设应该不仅仅是建设房屋,而是建设人们生活的聚落,应该从乡村智慧中吸取经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使我们居住的家园更符合人的生存需要和文化多样性需要。

(三)简单舒缓而自然的乡村生活蕴含着智慧

城市生活是快节奏的、高效率的,周边的环境都是为了更快地达到生活便利,集中地利用公共资源;但是在表面的繁华下,隐藏的是拥挤的环境带给人的无形压力,现代大城市紧张的生活让世界上很多人患上不同程度的失眠、抑郁、精神障碍症,甚至导致精神失常,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心理学家认为,许多都市人在高效率的工作节奏中感到精神疲惫,没有满足感,主要是因为其“吝啬”拿出时间来进行心理上的自我调整,因而越来越模糊自己的内心真正想要什么,进而找不到生活的具体目标和生存的意义[9]。这种快节奏的生活已经被人们警惕,时下在美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正刮起一阵“慢餐”风,也就是对快餐、快生活节奏的反抗和调整,是高压生活状态下的强烈需求。现在城市里流行的反季节吃穿,不分黑夜和白天地使用人造光源、保持恒温的空调等,也破坏了四季分明的温度差异,这是违反自然规律的。这样的城市生活方式进而导致人们的抵抗力下降,情绪紧张,心理压力增大。

与城市快节奏生活不同,乡村生活是张弛有度、较为自由悠闲的。乡村的人们生活是围绕农业生产而安排的,人们的生活节奏与大自然是基本吻合的,他们感受不到时间对人的排异性[10]。农民在农闲季节可以休养生息,在抢种和抢收时节,往往利用换工等形式合理利用劳动力,来减缓短时间内的劳动强度。农业生产是按季节安排的,即使当今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人们依然凡事按季节谋划,昼出夜息、春种秋收、寒暑更替就是农村生活的“生活钟”,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是以尊重大自然规律为前提的。譬如,什么季节就吃什么饭菜,穿什么衣服,人才不容易生病;到一定时间,就有根据农事活动而安排的节日,这样的节日有助于满足人们的心理和日常交际、贸易的需要,调节人们的精神和整个社会关系。

尽管与相对封闭、单调的乡村生活相比,城市生活看似是开放的、多姿多彩的,但其实在现代城市,“休闲”也已被现代工业体系所重新定义、“欲望化”了。休闲被描述为由消费来满足各种欲望,是实现生活质量的最佳途径与境界;但这些欲望远远超出了基本需求,而是充满炫耀、攀比,舍简求繁,为物而物[11]。在各种欲望的刺激下,人们反而变得无所适从,幸福感降低。而乡村生活更多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是简单的,也是容易自我满足、获得幸福感的,这即是一种优于城市文明的价值表现。

(四)乡民具有应对疾病、解决矛盾的智慧

乡村民众喜欢举行仪式或借助信仰以解决精神上的焦虑或应对现实生活中人力难以克服的困难,这往往被现代城市文明人视为迷信。其实,对神的信仰、对祖先的崇拜,处处渗透着实用精神。乡村社会的共同信仰,有利于形成团结合作的社会。城市人身体有疾病的时候求助于医院,心理有疾病的时候找精神医生,乡村大众把身体的疾病与心理的疾病视为一个整体来治疗,在神秘化的外衣下,达到治标更治本的功效。虽然我们一再听到对乡村里的巫师贻害乡民的批判声音,但是,他们中确实有很多懂得许多民间医疗的方法。学者调查发现:“由于民间医疗与民众的健康观念、民间医药知识、口头文艺、村落组织等关系密切,治疗环境与农村日常生活环境相协调,操作传习简易经济,因此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禁而不绝。”[12]这也说明,乡民把身体疾病与心理疾病联系起来治疗的方式并不能简单归结于“迷信”,也非毫无科学依据——很多人都通过这种方式在心理得到慰藉的同时,治愈了身体的疾病。新近医学人类学的成果显示,身体疾病其实有其社会根源,不是医院里的医生能够解决的[13]。而乡村里的鬼师和道公等发挥着调和社会情绪的作用,他们用意念的方式治病也超出了现代西医的能力范围。

(五)“礼”与“和”是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智慧

乡村生活是依靠族群关系来维系的,“以礼相待”的传统的乡村秩序及“以和为贵”的乡村价值观,一直以来都维系着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乡村里居住的人多少都有着或近或远的亲缘关系,正如费孝通先生指出的,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礼俗社会,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法律无从发生,因此,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隐形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14]。在乡村,每家每户每个人都被编进乡村生活的人情网之中,遇到任何困难和紧急事情,都可以寻求地域范围内大多数居民的帮助,并在接受帮助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回报的责任。这就使乡村社会较少道德败坏现象。加上村规民约是乡村社会自我管理的常用手段,乡村的犯罪行为往往不如城市那么多、那么严重。人们利用乡村中的乡规民约及民族的习惯法机智地处理族内纠纷与维系族内关系。正如有人所指出的,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地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并不诉诸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僵化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15],乡约是农村自治的瑰宝,是宝贵的中华文化遗产。乡约所规范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正是千百年来中国人追求的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乡村社会虽然没有法律,也不用做很多的思想品德教育宣传工作,但是人们相约“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因此能和谐相处。

中国古代的“和合”理念,作为一种世界观和价值追求,集中体现了人类的生存智慧。被称为“世纪智者”的英国思想家罗素认为,以“和合”精神为标志的中国农业文明,因其反映了人类生存的智慧,因而是西方工业文明的精神走向。他说:“中国人摸索出的生活方式已沿袭了数千年,若能够被全世界所采纳,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与祥和。然而,欧洲人的人生观却是推崇竞争、开发、永无平静、永不知足以及破坏。导致破坏的效率最终只能带来毁灭,而我们的文明正在走向这一结局。若不借鉴一向被我们轻视的东方智慧,我们的文明就没指望了。”[16]深谙中国文化的李约瑟也认为,人类如果想要进一步的发展,必须进行新的文化选择,而新文化建设“我想最重要的任务就莫过于欧美文化和中国文化之汇合了”[17]。两位学者所指的东方智慧和东方文化,其实都包括了在中国农业土壤上生长的乡村智慧。

综上所述,乡村是自足的生活空间,乡村生活是一种符合人性的、张弛有度的较为自由的生存状态。乡村智慧不一定跟利益成正比,但一定跟人们的幸福指数成正比。乡村生活的智慧,包括亲近自然的、有限索取、因地制宜的生态思想,诗意的居住方式,民间的自我管理,生产生活的互助方式,人际交往网络安全感,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乡村智慧的保持,不仅是发掘、整理和利用传统的乡土知识和智慧,更多是树立理念,认识到乡村智慧的价值。

四 乡村智慧的利用

目前在我国,乡村智慧的价值还远未被认知,如在全国各地方兴未艾的乡村旅游中,文化遗产的挖掘越来越被重视,而其中对乡村智慧的呈现却滞后和被忽略了,这其实是资源浪费。另外,当前许多地方进行的新农村建设,过分注重物质的建设与外壳的包装,而其中的文化建设往往是做表面文章,或认识不清:一方面,旧的文化被毁,新的乡村社会文化体系没有被建立起来,农村文化匮缺;另一方面,乡村建设中存在忽略乡村文化特色的问题,以城市文化替代或掩盖乡村文化,不考虑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生产需要和村民生活习惯、生活成本等特殊性;或随意挪借其他地方文化,切断地方文脉和乡土联系。正如台湾学者陈其南所说:“我们的社会是一个都市价值取向的社会,无形之中,我们照着都市生活的模型来模塑乡村的景观。”[18]这种做法是建立在完全否定乡村传统的基础上的,似乎从城市里搬来一套全新的文化体系,就可以挽救当今乡村社会的困境。在20世纪30年代,梁漱溟先生就已说过,“如果中国在不久的将来要创造一种新文化,那么这种新文化的嫩芽绝不会凭空萌生,它离不开那些虽已衰老却还蕴含生机的老根——乡村”[19]。这其实已经为现在的文化建设指出了方向——乡村文化应得到延续,而不能用城市文化生硬地替代。保护和利用乡村智慧,可以克服城市生活弊病,以建设符合生态科学和自然本质的和谐社会。

那么,如何利用乡村智慧这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资源呢?限于篇幅,在这里简单略叙一二。

措施之一,可以利用旅游开发来挖掘和利用乡村智慧。文化景观是文化与自然的关联和紧密结合,如果能从较大范围、较充分的规模去发现和认识大自然的造化以及某种特定自然环境中人的创造和生存状态,记录和保留人类进步历程中具有不同特色的片段及其与大自然的结合与斗争,即可体现出特定地域内的乡村智慧。如一些旧式的稻作农业区域、宗教文化集中地、湮没的考古遗址群、古村镇聚落、有代表性的典型民族村寨等,都可作为乡村智慧的展示区。当前的乡村旅游开发中对于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比较重视,但是对于无形的文化遗产,特别是民众基于当地自然社会环境而创造的生存智慧是忽略的。这部分内容通过产业化的运作可以实现市场价值,激发地方民众保护和传承的热情。

措施之二,利用新农村建设等政府行政工作,使乡村智慧得以持续发挥作用。乡村有何生存智慧?需要我们去发现,并转化为现代乡村建设的积极元素,保持乡土特色和维护乡村自足发展的机制,从而使乡村智慧继续发挥它在乡村社会的自我调节和自我生存的功能。

措施之三,专家学者们利用专业知识阐释乡村智慧的价值,使地方民众对其形成正确的认识,从而自觉保护。乡村智慧是乡村生活的内核和精髓,具有一定的潜藏性。它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维护乡村内部平衡、维系乡村生活和谐、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等功用。正如民俗发生作用的方式一样,乡村智慧往往是村民们在无意识状态下自觉接受的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传统。也就是说,乡村智慧的价值相对于村民们来说,是隐性的、不易觉察的,也就谈不上保护,这时就需要一个点化的角色,专家学者们便是这一角色的首选。专家学者们应当用村民易于接受的语言解释出乡村智慧的价值,让隐形却无处不在的乡村智慧浮出水面,让村民们从科学的、理性的角度认识自己成长环境的奥秘,意识到自己的幸运,对乡村智慧有充分的认知,进而有意识地加以利用和保护。


[1]费孝通:《乡土重建》,《费孝通文集》第四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354页。

[2][美]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9页。

[3][德]康德:《判断力判断》(下册),商务出版社1985年版,第95页。

[4]费孝通、方李莉:《关于西部人文资源研究的对话》,《民族艺术》2001年第1期。

[5]中国民族学第七届全国学术讨论会,中国民族学学会会长宋蜀华教授开幕词讲话。

[6][英]卡罗琳·斯蒂尔(Carolyn Steel) :《食物越多越饥饿》,刘小敏、赵永刚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法]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 :《结构人类学》(第二卷),俞宣孟、谢维扬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392页。

[8]王其亨:《风水理论研究》,天津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73页。

[9]沈明明、肖莉:《释放紧张,走出职场心理困境的智慧》,大众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44页。

[10]邹广文:《在时间中感受生活的意义》,《光明日报》2014年3月21日第2版。

[11]王小波:《正面是休闲,背面是匆忙——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转引自张立升《社会学家茶座》(第8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12]董晓萍、[美]欧达伟(R.David Arkush) :《华北民间文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86页。

[13][美]凯博文(Arthur K leinman) :《苦痛和疾病的社会根源——现代中国的抑郁、神经衰弱和疾病》,郭金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

[14]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10页。

[15]王英、王霞:《中国乡村从礼治到法治转型中的困局》,《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6期。

[16][英]伯兰特·罗素(Bertrand Russell) :《中国问题》,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第7—8页。

[17][英]李约瑟(Joseph Needham) :《四海之内东方和西方的对话》,劳陇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94页。

[18]陈其南:《文化的轨迹》,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157页。

[19]转引自林聚任、何中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第2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