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大理白族传统婚俗文化的政治功能

在原始社会氏族组织尚未出现时,人类实行的是族内婚,这种婚姻模式的生物本能大于社会意义,这时的婚姻并没有成为建立社会关系的工具。但氏族出现以后,尤其是实行族外婚以后,人类婚姻便具有了这种功能。婚姻使男女两个家族建立了姻缘关系,扩大了两个家族的范围。族外婚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联姻可以成为弥补家族地位、权势、财富不足的途径,也是建立民族关系和国家、地区之间友好关系的一种互助工具。我国历史上许多朝代实行的和亲政策是婚俗这种功能的最高体现。白族也不例外。

一 建立婚盟稳定民族关系

中国历史上有以姻亲关系平息战乱、换取和平局面、稳定边疆的习俗,而且常常成效显著,大理也是如此。南诏、大理国时期,南诏王室相继与西洱河蛮、邓赕诏、施浪诏、傍诏、两爨、唐王朝上层统治集团——国王、贵族名家大姓、部落酋长等构成一系列姻亲关系,形成一个婚姻圈。他们之间既互相团结、相互利用,又相互争斗。为了其政治上、军事上的结盟而结成婚盟关系。这种婚姻缔结习俗对团结、利用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建立、巩固南诏的统治,增强其军事实力和加快文明进程,都有推动作用。

(一)唐王朝与南诏的婚盟

唐王朝与南诏的关系时好时坏,其与南诏的婚姻关系史书记载不多。阮元声本《南诏野史》载:“武宣帝名隆舜,唐僖宗乾符四年即位,年二十三岁。……广明之年,唐命少卿李龟年以宗室女为安化长公主,与南诏和亲。七月,昆仑国进美女于南诏。中和元年滇王归国。唐光启元年,滇王遣杨奇肱送公主归唐。”隆舜的父亲世隆连年发动战争,多次进攻唐王朝。当时唐朝的国力已衰弱,就派人送宗室女嫁隆舜,结婚盟,以求边境安宁。当时南诏王隆舜的清平官杨奇鲲,于公元883年奉命赴成都迎娶唐朝公主,在途中赋诗一首:“风里浪花吹又白,雨中岚色洗还清。江鸥聚处窗前见,林狖啼时枕上听。此际自然无限趣,王程不敢暂留停。”[1]诗词表露出诗人轻松、惬意的心情,也因肩负和平之旅的重任不敢耽搁,描绘出一幅政息人和的美丽画面。

(二)南诏王室与洱河蛮的婚盟

南诏王室蒙氏从细奴逻开始至舜化贞止,传13代,共254年(公元648—902年)。蒙舍诏与洱河蛮(简称河蛮,分为东洱河蛮与西洱河蛮两大部)的婚盟关系对南诏政权的建立十分重要。王本《南诏野史》建宁国:“张氏国号……传三十三世至张乐进求,一见蒙奇王有异相,遂妻以女,让位与奇王,王姓蒙,名细奴逻。”唐初,蒙舍诏势单力薄,而与蒙氏紧紧相邻、居住在白崖地区的张乐进求却对整个东、西洱河蛮都有很强的号召力,可以一呼百应。张氏与蒙氏结成婚盟关系后,张氏逊位于蒙氏,这样蒙氏不仅有指挥蒙舍诏的能力,而且还有了指挥东、西洱河蛮的能力。洱河蛮地处富裕的鱼米之乡,经济富足;人丁多,军事强盛。张氏与蒙氏的婚盟关系是蒙氏成为雄踞西南国主的关键一步。

南诏王室蒙氏从建国之初到立国以后与河蛮一直保持婚盟关系。如阮之声本《南诏野史》载:阁罗凤的妻子为白妃,晟丰佑的妻子为渔家女等。这种婚盟关系对团结、利用乃至依靠河蛮来建立和巩固蒙氏政权起了巨大的作用。因此蒙氏统治二百余年,与唐王朝共始终。

(三)南诏与其他诏的婚约

《云南志·六诏第三》载:“邓赕,一诏也。主丰咩,初袭邓赕,御史李知古领诏出问罪,即日伏辜,其子咩罗皮,后为邓赕州刺史,与蒙归义同伐河蛮,遂分据大釐城。咩罗皮乃归义之甥也。”[2]这段记载表明邓赕诏王咩罗皮是南诏王皮罗阁(即蒙归义)的甥子,皮罗阁是咩罗皮的舅舅。皮罗阁的妻子是邓啖诏主丰咩的姊妹。有这样的婚盟关系,所以舅蒙归义与甥咩罗皮一道并肩战斗,同伐河蛮,最终占据大釐城(今喜洲)。

《云南志·六诏第三》载:“施浪,一诏也,诏主施望欠。初,阁罗凤据石和城,俘施各皮,而望欠援绝。后与丰咩子咩逻皮同伐蒙归义,又皆败溃,退保矣苴和城。归义稍从江口进兵,胁其部落,无几施望欠众溃,仅以家族之半,西走永昌。初闻归义又军于澜沧江东,去必取永昌,不能容。望欠计无所出,有女名遗南,以色称,却遣使求致遣南于归义,许之。望欠遂渡澜沧江,终于蒙舍。”[3]施浪诏在洱源、邓川之间。施浪诏主在被南诏战败、又被阻断逃路之时,为保存其部落幸存者的性命,不得不让漂亮的女儿嫁给了蒙氏。婚姻在这种条件下成为战争之中讲和的交换条件,附着极强的政治色彩。

白崖附近,即弥渡县红岩一带,乌蛮时傍诏与南诏亦有婚姻关系。据《云南志·六诏第三》记载:“时傍母,蒙归义之女,其女复妻阁罗凤。”[4]时傍的母亲是蒙归义(皮罗阁)的女儿,她所生的女儿,又嫁给蒙归义的儿子阁罗凤。这种不同辈分之间结亲的婚姻关系,俗称“外甥嫁舅”,虽然比姑表舅婚还要原始,却因可以带来实际利益而得以延用。

(四)南诏与两爨的婚盟

据《云南志·名类第四》记载:“初,爨归王为南宁州都督,理石城,袭杀孟聘、孟启父子,遂有升麻川。归王兄摩湴。湴生崇道,理曲轭川为两爨大鬼主。崇道弟日进、日用在安宁城。及章仇兼琼开步头路,方于安宁筑城,群蛮骚动,陷杀筑城使者。玄宗遣使敕云南王蒙归义讨之。归义师次波州,而归王及崇道兄弟爨彦璋等千余人诣军门拜谢,请奏雪前事。归义露章上闻,往返二十五日,诏书下,一切释然。无何,崇道杀日进,又阴害归王,归王妻阿姹,乌蛮女也,走投父母,称兵相持,诸爨豪乱。阿姹私遣使诣蒙舍川求投,归义即日抗疏奏闻。阿姹男守偶遂代归王为南宁州都督,归义仍以女妻之。又以一女妻崇道男辅朝。祟道内怀忿惋,外示和平,犹与守偶母子日相攻伐。阿姹又诉于归义,兴师问罪。行次昆川信宿而曲轭川溃散,崇道南走黎州。归义尽俘其家族羽党,并杀辅朝而取其女。崇道俄亦被杀。诸爨由是离弱,及归义卒,子阁罗凤立,守偶并妻归河赕,从此与皇化隔绝。阿姹自为乌蛮部落王,从京师朝参,大蒙恩赏。……日用子孙,今并在永昌城界内。乌蛮种类稍稍复振,后徙居西爨故地,今与南诏为婚姻之家。”[5]在唐朝天宝初年,唐王朝、南诏、爨部围绕着东爨乌蛮问题展开激烈的争斗。唐王朝为进一步控制爨区,派人到安宁修筑城池,爨部对此十分惊恐,杀筑城使,毁安宁城。唐王朝派南诏王皮罗阁去镇压,南诏借此扩大地盘,控制滇池地区。双方都在爨部找到支持者,致使爨部分裂,最后南诏灭了爨部。在争斗中,南诏威和并举,在使用武力的同时利用和亲政策。在两爨相互争斗期间,皮罗阁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爨部乌蛮首领阿的儿子守偶为妻,把另一个女儿嫁给爨崇道的儿子爨辅朝。两爨都以为得到了南诏的支持,有恃无恐,争斗更厉害。当阿姹到南诏告状求援时,南诏决定依靠阿姹一方,灭掉爨崇道。后来皮罗阁死去,阁罗凤继南诏王位,于是,阿姹成了乌蛮部落的首领,成为南诏统治部落必须依靠的可靠政治势力。从此,乌蛮与南诏成为婚姻之家,这种婚姻关系的维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南诏蒙氏对乌蛮的长期统治。

南诏除了与阿姹部结亲之外,与其他乌蛮部落亦有婚盟关系。如与独锦蛮,据《云南志书·名类第四》记载:“独锦蛮者,乌蛮之苗裔也。在秦藏川南,去安宁两日程。天宝中命其长为归州刺史,其族多姓李,异牟寻母,独锦蛮之女也。牟寻之姑,亦嫁独锦蛮,独锦蛮之女为牟寻妻。”[6]这充分说明独锦蛮作为乌蛮的后裔,与南诏有婚姻关系。南诏第七代国主异牟寻,其母是独锦蛮,异牟寻的姑母也嫁给独锦蛮的首领。

综上所述,南诏王室的婚盟关系是比较广泛的,大凡当时有政治、军事、经济力量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况下都曾与之有过婚盟关系。诸如强大的唐王朝、近邻洱河蛮、六诏及两爨等。婚约的缔结往往成为巩固与加强联系的一种手段。即利用姻亲关系建立短暂的军事联盟,共同对付敌方的进攻。在第一章中我们看到,南诏末期是白族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开始形成的重要时期。因此南诏时期这种与异族广泛联姻的习惯,对白族通婚范围没有更多限制的习俗的形成有深远影响。

二 建立通婚圈巩固统治

中国人血浓于水、手足同胞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情观念是化解各种怨恨的思想文化基础,为此通过建立婚姻关系,使生疏变得亲近、使陌生变成亲情,就成为化干戈为玉帛的良策,在历史上屡见奇效。西方学者也认为,婚姻是族裔的底线。如果两个民族之间通婚率较高,则意味着这两个民族之间的关系融洽,彼此能够包容与吸纳,有矛盾、摩擦也好商量、协调。

历史上,董氏为白族的名家大姓之一,从南诏至明朝,历朝为密宗阿叱力教的贵族。在南诏大理时期为蒙氏、段氏所重用。在大理市凤仪北汤天村,白族董氏的董氏家祠存有家谱碑。第一块碑文正中铭刻:“敕封阴阳燮理术神功天童国师仙胎始祖董公讳伽罗尤亚国夫人蒙氏位”[7],从这个家谱碑可以看出当时董氏与蒙氏的关系以及董氏社会地位之高。

大理国时期段氏建立政权,需要借助贵族力量稳定根基,因此皇族往往借助婚姻关系加强彼此的利益联系。在白族中贵族大姓之间通婚,世代姻亲关系对地方政权长期存在有重要作用。如南诏大理国时期杨氏在河蛮贵族之中人数最多,高级官员占总数的四成多。[8]杨氏不仅与河蛮大姓有婚约,而且与国主段氏也有婚姻关系。据阮元声本《南诏野史》记载:“文经皇帝名思英,母杨氏桂仙娘,泛而为神,封榆城宣惠国母。”段思英是大理国奠基人、开国国主段思平与杨桂仙娘的儿子。

段氏国王执掌最高权力时,各种实权其实是掌握在世代为国相的高氏手中。为了避免自己被彻底架空而为其取代,国王段氏与国相高氏结为姻亲,以维护自身地位。如大理五华楼出土的《高姬碑》记载:“姬,大高氏,讳金仙贵,天下相君高妙音护之女,母建德皇女段易长顺,翰林郎李大日臣之内寝也。”也就是说高姬的父亲是大理国相高妙音护,母亲是建德皇女段易长顺,高姬又与翰林郎李大日臣结为夫妻,皇亲贵族之间的婚姻纽带关系十分密切。

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内容要受时代发展和社会性质的制约,也受一定社会民族政策和民族发展程度的影响。历史上尽管统治阶级出于政治和经济利益考虑,创造一些有利于社会进步和民族间友好交往的社会环境,如采取“和亲”政策,客观上缓和了民族矛盾,促进了民族间的往来,加强了民族间的各种交流,有利于民族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但是,由于受阶级社会主要矛盾的制约和民族差别的客观存在,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政策,在民族关系中仍然起着支配性的作用。因此,在阶级社会各个历史时期的民族关系,虽然表现特征各异,但是民族间的摩擦、冲突时有发生。”[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