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德尊严学说及其现实启迪
- 刘睿
- 2194字
- 2021-03-29 21:15:17
一 选题意义与研究目的
任何具有正常心智的人都渴望自己的价值与主体性被他人与社会尊重、认可,这就是对尊严的需求。尊严,英文单词Dignity,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给出的界定是:“值得尊重的平静与严肃的行为方式”,“被人们赋予荣誉和尊重的事实”,“对自己的重要性与价值的意识”。学界普遍公认,“尊严”一词的最初含义是指高贵、庄严、神圣、不可侵犯等。“尊严”概念外延宽广,但自进入近代以来,学界与大众关注的焦点是人的尊严。尊严用之于人,在中国古代意指少数人的地位、身份、权威的象征;在西方,尊严一词来自拉丁文dignitas,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意指少数人相对于他人的一种级别的提升,较高的地位带来特权,但也暗含行为和举止必须与其地位相一致的义务。后来西塞罗将尊严用于人本身,这就是我们现在通常使用的“人的尊严”。人的尊严最初意指人作为类因某种独特能力相对于自然界其他事物的提升;进入现代,人的尊严还意指人作为人本身必须得到他人承认与尊重的地位或价值。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当人的生理、安全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之后,人对尊严的需求将日益增强。在当今实践中,许多对财富、权力的争夺其实质就是对尊严的争夺。在我国,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个体对尊严的关注与需求日趋强烈,媒体与学界在近些年来对人的尊严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但就目前已取得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而言,关于人的尊严的概念、尊严根据、尊严主体、尊严原则和捍卫人的尊严的具体路径等,学界观点各异,普通常识与直觉也意见纷呈,各个不同理论学科对人的尊严进行研究侧重点各不相同。由于理论观点的模糊性与差异性,“尊严”在很多场合沦为各种非法干涉或伸张绝对自由的理论工具,并可能导致人们就同一现实问题得出两种完全不同的结论。比如对泰国人妖、同性恋,甚至还有对吸毒、卖淫等行为究竟是否与人的尊严原则相违背,究竟应该无条件尊重还是要进行道德上的谴责,人工流产究竟是否合法等。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尊严观可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理论界的模糊和分歧不仅引发实践中的激烈争议,而且还影响了普通民众对“尊严”的正确理解与把握。在合理尊严观尚未得到明晰,更尚未深入人心的情况下,受利益与情感的驱动,人们在常识中形成种种有失偏颇的尊严观,比如财富与权势至上尊严观、人类中心主义尊严观、自由至上尊严观等,并引发了各种不恰当的价值观与行为,催生了人类社会中大量的非理性冲突、痛苦甚至罪恶。这些情况都说明了在当下进行关于人的尊严的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目前关于人的尊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推进的难点,在于对尊严的概念、根据、主体与原则等缺乏从哲学与伦理学角度的界定与深入探讨。学界普遍公认,在中外思想史上,康德是迄今以来对人的尊严问题高度关注并取得突出成就的思想家。康德在其公开发表的著作中多次直接论及人的尊严问题,并从不同角度深入论证了什么是人的尊严?人为什么具有尊严?人的什么方面具有尊严?如何捍卫人的尊严?康德尊严学说作为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在人类尊严学说史上,起着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其中所蕴含的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无论对其身后的实践还是理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全面深入研究康德的尊严学说是完善和发展关于人的尊严的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对人的尊严问题的理论研究构成康德伦理学与政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厘清康德尊严学说对全面把握康德思想也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但由于康德本人没有专章论述过人的尊严问题,其相关思想只是散见于他不同时期的不同文本之中,而且康德著作艰深晦涩,这两方面因素导致对康德尊严学说的理论研究极其困难。迄今,国内外研究康德的文献虽不在少数,但只有少数学者以康德的尊严学说作为专题进行过深入研究,如美国学者奥利弗·森森(Oliver Sensen)、苏珊·谢尔(Susan M.Shell)以及武汉大学的王福玲博士等,大多数康德学者只是或在研究康德的伦理学不同主题时涉及康德的尊严学说,或以法学、应用伦理学等为视角对康德的尊严概念、原则等进行了初步探讨。就目前掌握的有限成果中,学界对康德的尊严学说主要集中在对其尊严概念、尊严根据和尊严原则的研究,但对康德尊严学说总体说来缺乏全面与系统的把握,其中较常见的倾向就是割裂康德的伦理学尊严概念与政治学尊严概念的有机联系,从而造成对康德的一系列误解。另外,由于对康德关于人的尊严根据的论证和自由理论的理解的不同,导致对康德尊严学说某些基本概念和观点的解读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比如在康德看来,尊严根据究竟是自律的可能性还是实现了的自律?人性究竟意指理性设定目的能力还是道德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最后,康德尊严学说中尚有不少问题没有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如尊严主体,捍卫尊严的基本径路,尊严与幸福、和谐的关系,尊严观的道德培育等问题。我们可以说,目前关于康德的尊严学说的理论研究依然是一块不成熟之地,这一状况不仅影响了康德尊严学说对实践应有的解释力与指导作用的发挥,而且还影响了我们对康德思想体系的完整把握。笔者在参考和吸收他人的成果基础上,以解读康德尊严概念为切入点,试图全面、系统阐释康德的尊严学说,并着重沟通康德的伦理学尊严概念和政治学尊严概念之间的联系,凸显康德尊严学说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相融合的特征,以期完善康德尊严学说研究和丰富关于人的尊严的理论研究,并进一步深化对康德的伦理学与政治学研究,同时为当今社会各界在实践中捍卫人的尊严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