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耶人格修养观比较

——以孟子的“养气”和保罗的“称义”为核心

周玄毅

借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概念来说,人类超越性的道德实践与自然物之运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后者的“目的因”和“动力因”都可以直接归结为“形式因”,前者却必须区别对待。形式规定了自然物的本质、目的和动力,因为自然而然的东西只能“是其所是”,实然与应然并不存在分裂。相反,形式(决定人之为人的道德标准)固然也规定了人的精神本质,但是由于人在本性上永远都是“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的超越性的存在者,其实然与应然并非天生就是一体的,所以就必然存在着从应然的抽象原则进展到实然的具体行为,将“形式因”(道德规范)和“目的因”(道德理想)切实转化为“动力因”(道德情操)的问题,这也就是一般所说的人格修养。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由于轴心时代的思想家们关注的是世道人心与道德实践,而不是抽象玄思与理论架构,他们的学说重心理应是围绕道德品质培育展开的“修养论”,而非作为道德形而上学的“德性论”[1]。而针对实践道德规范的“动力因”,轴心时代的儒家与基督教在人格修养问题上最具代表性,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说,分别是孟子的“知言养气”与圣保罗的“因信称义”。作为儒耶人格修养方式的核心,“养气”与“称义”这对核心概念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