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澳大利亚的图书馆和出版服务业务

澳大利亚的图书馆近些年来发展得比较快,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现代化的图书馆建设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此外,在图书馆的管理建设中,对图书版权和著作权进行了保护。吕庆元、张莺、王瑛、张良蓉、葛益民、张凤杰和马玉红对以上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与研究。

(一)澳大利亚的公共图书馆建设和管理

吕庆元(2010)研究了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理论与实践。首先是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主体。主体在这里是指参与、推动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实践,并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组织。主要评估方式有: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外部评估又分为委托相关学术协会进行的评估和委托商业咨询公司进行的评估。其次是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的目的。不仅是评价现有的图书馆提供的资源和服务,还有这些资源与服务所产生的效率和效力问题。接着是澳大利亚的图书馆绩效评估方法。图书馆多采取以下6种评估方法之一:“平衡计分卡”法、投入评估法、职业标准评估法、任务评估法、系统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然后,是评估指标。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对静态图书馆的绩效评估,还有对图书馆动态研究和评价。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以馆藏建设、信息服务、协同服务为指标进行评估。维多利亚州图书馆以访问人数、借阅数、互联网使用率、图书馆活动、参考咨询、图书馆设施为指标进行评估。巴瑟尔顿图书馆以图书馆信息和资源可获得性、社区信息、设备及馆藏维护、用户满意度等为指标进行评估。最后,文章提出了对中国图书馆绩效评估的指导意义:(1)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应基于图书馆的定位与目标;(2)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应基于真实、丰富、准确、可量化的调查数据;(3)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应参考其他图书馆的绩效评估,以使评估结果可以与其他馆比较;(4)全体图书馆成员应当在评估前参与关于图书馆绩效评估的培训和宣传活动;(5)评估指标应从过去强调馆藏、设施等硬件条件,转变为强调用户体验,用户满意度。

张莺(2010)介绍了澳大利亚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情况。首先,是澳大利亚图书馆资源共享情况。包括了四个系统:图书馆网络资源共享系统、图书馆门户网站、虚拟参考咨询系统、图片共享系统和网络期刊库系统。第一个系统提供馆际互借、馆藏发展、参考借鉴、编目等服务。第二个系统旨在成为澳大利亚每一个图书馆的信息目录,是澳大利亚图书馆一站式的信息揭示。第三个系统通过及时、在线沟通的方式便利地为用户提供高质量信息。第四个系统通过一张简单的照片能够进行检索。第五个系统提供2000种海内外作品的详情和链接。其次,澳大利亚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1)整体优势。澳大利亚各级图书馆已结合成为一个“澳大利亚图书馆”整体,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各图书馆的整体优势,使馆际间实现优势互补。(2)跨国界、跨系统的共享优势。读者可以通过“文献传递系统”查阅本馆收藏文献情况,还可以随机查阅联网的其他图书馆的文献。(3)管理优势。澳大利亚在跨系统、跨国界图书馆系统共享的同时,有着的管理优势,能够确保各成员馆的利益不受损害,并考虑各成员馆的相对自主权,使资源共享效用达到最大化。最后,澳大利亚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不足之处:(1)共享效果不尽如人意。澳大利亚图书馆资源共享效果存在“贫富不均”问题,同时,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进程缓慢。(2)共享评估标准不适应新形势需求。随着数字资源的大量出现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有的评价标准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了。(3)资源共享存在地域差异。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人口分布在沿海的8个城市,然而一些重要的研究机构、大学和社区则分布在8个城市之外。

王瑛、张良蓉(2010)研究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的数字化建设。第一,数字化建设概况。数字化活动的目标是有效利用新的网络技术,实现对馆藏物件的数字化制作、存储和管理,并提高对数字化收藏的网络存取。第二,馆际间合作。澳大利亚图书馆相互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只有业务指导关系。第三,有关数字保存的立法和数字议程法的改革。在数字保存方面主要有联邦《1968年版权法》和《图书馆法》。而在数字议程法的改革中有如下修改:(1)将现行出版物法定缴存范围扩大至数字资料,并授予缴存机构主动采集在线资料的权利;(2)明确许可图书馆为保存的目的对馆藏数字藏品进行格式转换和多副本复制等。

葛益民(2010)介绍了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立图书馆近年来在读者服务、图书馆管理和州内公共图书馆网点建设方面的进步。它突破图书馆传统管理框架,大胆创新、扩大影响、广设网点、转变方式、增加功能,提供读者服务(如基本服务馆际互借)和增值服务(提供聚会场地、会议室租赁等),在文化事业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该馆提供多语种藏书和读者互动形式的丰富多样的特色服务,此外,还通过举办多种公共参与项目来扩大图书馆在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的影响。不断更新完善的管理体系,政策、标准和协议,充裕的经费支持等也促使图书馆不断进步发展。

(二)澳大利亚的版权和著作权保护

张凤杰(2011)研究了澳大利亚版权产业、版权保护,并提出了对中国的启示。首先是澳大利亚版权产业发展状况。澳大利亚版权产业整体在本国GDP中的比重仅次于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则位居第一。其次是澳大利亚版权保护状况及特色。澳大利亚实行现代版权制度的时间较长,版权立法相当完善,不仅有《著作权法》还有《著作权法修正案》。澳大利亚版权的主要特色有:(1)版权保护期。政府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为创作完成之日起50年。非政府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2)图书馆版权规定。根据澳大利亚现行版权法,所有的版权豁免权规定仅适用于非营利性图书馆。(3)不禁止破坏技术措施规定。在澳大利亚,破坏版权保护技术措施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制造、销售、出租、以商业方式在公共场所展示规避版权保护措施的设备,以及基于规避版权保护措施目的而进口相应设备都是不允许的。最后是对中国的启示:(1)应重视版权的经济价值,加强对版权产业的宣传和研究。(2)明确相关法律范畴的概念,完善版权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3)加大对集体管理组织的支持和监督力度,规范版权集体管理活动的开展。

马玉红(2010)探究了澳大利亚图书馆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规则。澳大利亚政府对图书馆合理使用著作权规则的立法是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之上的,依据的是1968年的《著作权法》。著作权使用规则有:(1)澳大利亚对享有合理使用权利的图书馆从服务性质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定:图书馆的服务必须是非盈利性的。同时,澳大利亚图书馆可以为读者的需要复制和传播作品,而无需向权利人取得授权和支付报酬。但是,这种复制和传播行为只能限于“研究”和“学习”的目的。(2)在数字技术条件下,图书馆为读者复制的合理使用规则向网络空间有了延伸,以满足远程服务的需要。但是,必须通过检验,才能进行复制和传播。(3)按照规定,澳大利亚图书馆可以为“补充馆藏”和“为他馆读者研究与学习”开展馆际互借业务,其前提是市场上没有该著作物流通,而且无法以正常的商业价格得到。(4)按照法律规定,澳大利亚图书馆可以以保存,或者替换已经遗失、损坏、失盗、恶化之馆藏为目的,对作品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