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结论性评论:迈向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正如哈耶克在《经济学与知识》中所阐述的,均衡理论,或者“纯选择逻辑”,是一种目的—手段逻辑练习。这种逻辑并没有包含任何关于“知识是如何获取和交流的”(p.53)的因果阐述;因此,这对于变化的过程,特别是稳定性问题的理解是不充分的。一个给定时点的个体决策,可以应用“纯选择逻辑”去理解。决策往往是不一致的,因此价格/数量反馈的结果也是不一致的。但是,正如柯兹纳(1979)所解释的,对于哈耶克来说,“……在逻辑上,不能用市场参与者在某一个时间作出的一系列选择去说明他们将来某个时间作出的一系列选择”(同上:27)。换句话说,正如哈耶克所做的,如果我们仅将理性和纯选择逻辑联系在一起,那么学习(包括新的目的—手段结构的建立)就不可能是一种理性活动。当然,对米塞斯“人的行动”的人类行为学概念也会提出同样的批评,因为这完全是一个从“逻辑一致的目的—手段结构”的角度构建的概念(Lachmann,1951)。柯兹纳(1979)的企业家理论代表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试图消除拓宽理性的范围所产生的问题,使其也包括对新的交易机会的“企业家警觉”(entrepreneurial awareness)。但是哈耶克呢?

如果我们只坚持哈耶克对技术经济学的研究,我们必定得出结论,认为他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将关注的范围扩大到他后期在政治哲学、法学等跨学科方面的研究,我们就能够提出这样的观点,即哈耶克事实上拥有一种将分配和学习结合在一起的理论。而且这个理论与柯兹纳的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是不同的,尽管不一定是相反的。

哈耶克战后的扩展性研究中贯穿了一个主题:反对被他认定的笛卡尔主义的理性概念,也就是说,那种完全从一个明确的和给定的假设中进行逻辑演绎的理性概念。与此相反,哈耶克认定了——并且支持——一个悠久的哲学传统,这个传统主要与苏格兰启蒙哲学家,例如大卫·休谟、亚当·弗格森和亚当·斯密等有关,在这个传统中,理性意味着“……当一个人遇到真理的时候,他有认识真理的能力,而不是根据明确的假设进行演绎推理的能力”(Hayek,1967:84)。换句话说,理性应与“学习”和“规则遵循的行为”相等同,这个立场与他早期的立场(例如Hayek,1937)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相当于拒绝那种从“纯选择逻辑”出发的、严格的“情境逻辑”所代表的理性概念,在这种逻辑中,个体仅仅是“零”(波普尔的术语);并且更加“历史地”看待个体。

尽管根据这种概念,行动不再是服从“情景逻辑”的个体的“零”的问题,但是外部的影响依然很重要:行动可能会受到规范和制度等的约束,部分受它们决定。而且,许多行为是受隐含特征为主的规则的支配的。然而,这些社会的形构(formations),例如规则、规范和制度可以和各种演化和“看不见的手”的解释联系起来,根据其他主体早期的行为,进行“历史的”解释,但要有经济学理论的指导(Ullman Margalitt,1978)。这种“制度个人主义”是一种放宽对个体认知能力的要求并且更加现实的方法:规则、规范、制度等带来了稳定性和对社会前景的预见。这意味着哈耶克(战后)对社会制度的兴趣和他的文化演化理论可以被看做是为他1937年就已强调的协调问题提供一个“制度导向”的答案的尝试。社会制度框架有助于协调状态的形成,哈耶克在后来的著作中将这种协调状态称为“自发秩序”(Hayek,1973)。

在哈耶克(从1937年开始)的研究中,我们看到一种把经济理解为一个动态过程的兴趣、对个体认知能力的关注以及对非设计的社会制度的强调等的出现,而这些恰恰是一种新的和正在扩展的经济学方法——经常被称为“新制度主义”——的范式特征(Langlois,1986a)。在本书剩下的部分,笔者将会更多地讨论这些相似性。但是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对社会制度也有越来越多的理论关注,一个证据是,例如,近来以新古典方法为导向的企业和合约理论研究突然很活跃。制度的议题不再由“古典的”(凡勃伦式)制度主义者确定。这种“制度转向”极大地刺激了经济学家对斯密—门格尔—哈耶克的主题——/bd}}作为自发的、非计划形成的制度——的兴趣。这一点已经反映在罗伯特·萨格登(Robert Sugden,1986)、安德鲁·肖特(Andrew Schotter,1981)以及其他经济学家对博弈理论的扩展性研究之中。

这个对社会制度的不断增加的兴趣并不能在新古典的纲领中找到。新古典经济学中一个核心的启发式主题是坚持所有的经济现象都被简化为基本的基据,即技术和偏好。这意味着“自由参数”,即不能使用理性选择理论来解释的社会实体,在所有的社会科学解释中都应当避免。这种简化主义表面上似乎排除了利用制度约束来解释个体行为。正如卢卡斯所承认的(在他1981年那部著作的“导论”中):“在某种具体层面上,社会习俗和制度结构影响这些(观察到的行为)模式。”但是,他继续道,这些社会形构

……不是突然出现的,也不是任意地将自身强加于个体行为人。相反,制度和习俗正是为了有助于满意地匹配偏好和机会而设计出来的。(p.4)

换句话说,卢卡斯似乎坚持把每一种社会现象都解释为有意识的,即是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在后来的著作中,卢卡斯(Lucas,1987b)略微放宽了这种极端的立场,但是依然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经济学家应关注有效均衡的研究,而对制度形成和变迁作单独的经济研究则是没有必要的(同上:218)。然而,哈耶克(1937)对社会协调问题的兴趣和他后来的跨学科研究所隐含的恰恰是,我们寻找社会制度存在的理由,要从社会现象并不处于连续的有效均衡这个事实出发。因此,在新古典的研究纲领中,似乎很难获得对制度的充分理解。在本书剩余部分,笔者会关注哈耶克和米塞斯的研究与(广义上理解的)现代制度和演化经济学之间的关系。按照时间顺序,笔者将先讨论社会主义经济计算大辩论,这可以说是导致哈耶克脱离均衡理论的一个事件。


[1] 笔者不考虑新古典经济学在非货币主义方面的发展,比如过去十年在真实的经济周期理论方面的研究。笔者也不考虑新古典经济学对凯恩斯主义计量经济学的批判和对公共政策中时间不一致的讨论。

[2] 正确的参考文献是应该是勒韦(Löwe,1926)。哈耶克(Hayek,1933a:33)总结了勒韦关于现有的均衡理论和商业周期理论之间的概念性张力的讨论,这场讨论始于庞巴维克并体现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一系列文献中(例如Kuznets,1930)。

[3] 比较卢卡斯:“通过建构最真实意义上的模型,就展现了他对经济周期的理解;一个随时间变化的、得到充分表述的人造经济,会真切地模仿真实经济中的时间序列行为。”(1977:219)

[4] 这不是一个非历史的观察,因为哈耶克(1928)(先于林达尔和希克斯)采用了跨期均衡作为他理解波动和均衡的一致性的基础。当然,哈耶克强调这种波动在商业周期理论中并非关注的对象,主要是因为这种波动不会减少福利。基于他的马歇尔主义的时期分析,罗伯特森(1926)得到了本质上相同的观点。

[5] 理性预期的1929年版本,参见哈耶克(Hayek,1933a:69-70)。预见了对理性预期假设的现代批判,艾利斯(Ellis,1934:355)注意到哈耶克笔下的个体“结合了爱因斯坦的‘数学魔力’(mathermatical wizardry)和哈耶克的经济理论能力”。

[6] 这种总体上的明显相似不能掩盖具体理论的差异。利率在哈耶克的理论中占据中心地位是有极其重要意义的,这使他的理论成为“维克塞尔联系”(Leijonhufvud,1981)的一部分,而老练的新古典货币主义却使其属于数量理论的方法。

[7] 更复杂的是与跨期均衡中加入货币媒介问题有关的。正如其同代人(如Hicks,1933)的批判所表明的,哈耶克本质上面对的是在一般均衡中加入货币的问题。

[8] 卡尔德威尔(Caldwell,1988)实质上认为卷入社会主义经济计算大辩论是仅次于他意识到协调问题的重要性的关键事件,而福斯(Foss,1995)认为哈耶克对商业周期理论的研究在这里是同等重要的。

[9] 这一立场通常被解释为对米塞斯的隐含攻击,因为——据说如此——米塞斯认为所有经济命题都可以从一个先验的命题推导出来。这是对米塞斯的误解,而哈耶克的立场也并不必然背离了米塞斯,这体现在这一事实中,即米塞斯并没有宣称所有的经济学都能以纯粹理性主义的方式推导出来。通常,必须加一些“据情况而定”(contingent)的、非先验为真的“辅助性假设”。这与他明确说人类行为学可以用纯理性的方式去构想是两回事。

[10] 哈耶克的区分的另一个现代含义是个体行为对总的超额需求施加的弱限制所产生的桑南夏恩-德布鲁(Sonnenschein-Debreu)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