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政府激励研究
- 郑琼洁
- 2544字
- 2021-03-29 19:10:35
第三节 研究框架和理论假说
一 研究框架
通过对技术创新与政府激励相关文献的研读以及对相关理论基础的研究,本书发现该领域存在值得思考和探索的空间。
第一,对中国“制度蓄水池”建设的重新审视。在回顾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中,笔者已经提到,发达国家的创新系统面临的是如何从“制度蓄水池”中汲取并改善制度的问题,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是如何建设这一“制度蓄水池”的问题。虽然我国围绕技术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需要如何改进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而且,从目前有关技术创新中的政府激励绩效研究来看,多数文献基于各自的研究目标,单就政府激励的某一种或某几种政策对技术创新进行研究,而政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激励方式很多,相互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如何将这些激励方式进行系统整合,并有效纳入研究框架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虽然极少有学者对所有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以及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但是他们研究的是跨国问题,由于不同国家在国别、文化、环境和政策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对结果产生影响,这是在模型中加入固定差异所无法消除的。因此,这是国内外现有文献关于技术创新的政府激励政策结果尚未达成共识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本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控制大环境,仅检验中国当前的发展环境下,考察不同政府激励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影响以及效果评价。
第二,从“技术创新效率”视角审视我国政府激励效果。已有的文献虽然指出在实证模型方面的重点是检验政府激励对企业R&D投入的影响,但是对社会来说,研发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标,R&D活动的目标是通过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这就意味着,需要将R&D投入和产出水平相联系。因此,正是基于对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过程的考虑,引出了本书对企业技术创新效率测度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政府激励对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以此对现有文献做一个必要补充。
第三,已有的文献虽然对区域或行业层面的政策激励有所考察,但是缺乏对区域之间和产业之间技术创新差异的分析,以及不同政府激励对其内在差异的影响作用研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因此,本书将区域分东中西三个地区,产业层面基于不同要素禀赋划分为六大行业,从技术创新效率的视角考察和分析了政府激励政策的作用效果和影响差异。
第四,现有对服务业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政府政策研究还比较少。技术创新已成为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然而从当前的发展趋势看,服务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加凸显,因此如何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服务业的内在品质,已成为政府部门、学术界及企业各界研究与思考的重要问题。目前学术界还没有有关服务业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政府政策评价和作用效果研究的文献。技术创新是服务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何通过政府激励更有效地提高服务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本书的重点之一。
因此,本书认为,应该以国家具体(country specific)因素为出发点来研究我国企业技术创新中政府激励问题,这是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的出发点。据此笔者提出了一个研究框架,概括了我国技术创新研究中政府激励研究应该考虑的具体环境因素和主要的分析内容(见图2—7)。
图2—7 中国企业技术创新中政府激励的研究框架
首先,本书将政府激励划分为投入激励、整合激励和产出激励,研究不同类型的激励政策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其次,基于企业异质性,从区域层面和行业层面、企业层面研究政府激励对技术创新影响的差异性。具体来看,从三个层面解释了研究企业异质性在激励政策实施过程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在区域和行业方面,基于技术创新效率视角,将区域层面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地区,将行业层面基于要素禀赋视角划分为六大行业,重点考察政府激励对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和作用。在企业微观层面,首次尝试从服务业企业入手,通过问卷调查获得一手数据,研究服务业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政府激励的政策评价和政策效用。最后,本书考察了其他影响因素在政府激励影响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因此,本书从政策类型、企业异质性和其他因素等三个方面构建了研究政府激励政策如何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框架。
二 理论假说
本书的主要理论假说是:中国企业目前的技术创新状况,是企业和政府理性选择、技术创新特殊性质、产业特征差异、区域分布差异及其他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第一,企业和政府理性选择假设。这一假设是本书的本体性假设,包括在第四章的作用机理分析中,本书假设政府和企业都是风险中性的,并且都为理性经济人。一方面,企业可以自主判断当前的形势并据此做出是否进行技术创新的决定,如果收益无法弥补创新的成本时,企业会选择放弃技术创新,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目前技术创新进展缓慢的情况。另一方面,政府为了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采用了各项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项目和政策,并通过信号甄别和筛选办法来判断企业是否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技术创新特殊性质假设。技术创新因具有公共性、风险性和外部性,从而容易出现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来干预市场失灵,从而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高风险和高成本。这一点与第一个假设有着密切的联系,正是因为技术创新的特殊性质,企业和国家所具有的理性才会是有限的。
第三,制度内生性假设。在研究中国企业技术创新问题时,有必要将制度因素作为一种内生变量来看待,这一点与新古典经济学将制度作为外生给定的假定有很大的差异。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应该清醒地看到,政府行为对技术创新能力和绩效带来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从某种程度上看,甚至存在着非常关键的影响。不能简单将制度因素作为外生因子,事实上,导致中国企业技术创新效率低下的很大原因应该重新审视现有的制度设计和安排。
第四,企业创新异质性的假设。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假设为完全同质的最优生产者,但现实中的企业是存在异质性的。在有限理性假设条件下,无论是企业在对外部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反应来看,还是企业自身的行为方式,存在较大的区别,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同企业在技术创新水平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如不同的企业规模、企业所处不同行业以及不同区域分布都会对技术创新带来一定的影响。本书正是考虑到企业创新的异质性,因此在第五章的实证研究中引入了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研究,同时综合考虑了企业特征和其他影响因素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及效果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