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是一种指导性文件,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下行公文。
指示的内容一般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有的指示还有尾部。
第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有的指示还要写主送机关。标题多采用完全式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指示》。成文时间用括号注明年、月、日,标在标题下方正中位置。主送机关,除部分针对普遍性问题而发的指示外,其他指示大都有这一项目内容。这一项目的格式与一般公文相同。
第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开头部分交代指示缘由或者根据;主体部分说明指示事项;结尾部分提出执行要求。在指示缘由后面,用“为此,特紧急指示如下”或者“特作如下指示”等语提起下文。
第三,尾部。有的指示公文,标题中没有发文机关,标题下也没有设时间项,就要在尾部写上发文机关的全称和年、月、日。如果标题中已有发文机关,可以只写时间一项。
【升职笔记】指示是一种上级领导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的下行公文,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在平级单位之间切不可误用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