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油画年展学着练摊儿

第三届中国油画年展,由新注册的北京东方艺术厅与文化部艺术局等单位合作主办,一改往昔国家投资办展的路子,由莱曼公司独家投资。此举在文化艺术界反响强烈。

1月16日上午,记者满怀希望地跑到莱曼公司,当时第三届中国油画年展的唯一投资者——杜文彬正在忙着与银行签订合同,并递交了担保书,公务结束,杜文彬告诉记者:“130万元的画款已筹到,因20、21日休息,从22日开始,每天从银行提取10万元,分期分批寄发给画家,有的画家刚来过电话,我们都做了解释。”

听起来,这说法很在理,但细想,却不是个滋味:其实,这次年展画款的“经济合同”,投资方已自行作了两次修改。于1995年12月14日寄发给画家的“作品购藏领取通知书”中写道:“外地来京参加年展活动的画家,安排在展览期间,即1995年12月27日至1996年1月7日领取画款,本市参展画家于1996年1月8日至1月18日领取画款。”

然而,1995年12月29日的展览会上,杜文彬召集参展的114位画家中的30位代表召开紧急会议。他在会上说:“不求同情,只求理解。”并给每位画家发了一份“致参展画家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组委会核心组集体讨论决定:根据组委会和莱曼公司寄给参展画家的“作品购藏款领取通知书”,投资方应于1995年12月27日至1996年1月20日分三批寄发全部购藏费,根据目前情况,现调整为:限投资方于1996年1月16日前将展览的全部参展作品(114幅)购藏费全额现金到位,并于1月20日前寄发全部购藏费。担保书为什么只“担”银行,却不“担”画家?

第三届中国油画年展在开幕之前,因参展作品的购藏价格,激起某些画家的满腹牢骚,这算是第一次风潮。展览期间画款未兑现引起不满,有的甚至要摘走展厅里的作品,这成了年展的第二次风潮。几经搪塞,画展算是支撑了下来,114幅参展的油画作品装进了购藏者的仓库,然而购藏的画款却迟迟到不了画家的手中,可谓是此次年展的又一次风潮。

撇开个中人情世故,从法律的角度审视这一过程,这里发生的一切就成了桩桩违反经济合同的事件。为什么画家们都只会在家里干着急,对“违章”之事束手无策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参展画家如是说:“我确实理解杜文彬,在中国办这样的画展真不容易,是要担很大经济风险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次给的画价与我们私下卖的画价是没法比的。”一位没有评上奖项的画家对记者提出要求:“这次的画价最好不要公布,要不给我们以后卖画带来许多不便。”得到本次年展最低购藏画价的画家张思鸿,蛮有同情心地说:“这次的购藏价是我私下卖价的1/4,但我表示理解,我觉得参加年展和平时卖画意义上是不一样的,既然对展览的学术品位感兴趣,经济上吃点亏,也不必太计较,画家也不要只顾着自己名利双收,也得给投资人留点儿赚钱的余地。”

将经营的理念导入油画年展,应当说是中国美术走向市场的一种积极尝试。

但这次年展在操作上的不规范,实在给人一种强买强卖的色彩。

第三届中国油画年展组委会购藏小组在1995年10月31日寄发的“年展购藏作品决定价通知单上写明:如您不同意购藏小组再次拟定的购藏价格,您将失去该作品入选“第三届中国油画年展”的一切权利(包括参展、获奖、印入画册和宣传等)。青年油画家小俸的最初购藏通知单上写的购藏价为5000元,然后他反馈到组委会的价格是9000元,最后,在购藏作品决定价通知单上是折中价7000元,这样一个价令画家左右为难。小俸对记者说:“你说退出展览吧,又觉得这样一个机会难得,你说不退出吧,这样一个价确实难以接受,总觉得组委会定画价太武断了。”

“您如果同意主办方的购藏决定价,请填写回执,务必于11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或挂号快信寄出。若逾期不予回执,即视你为放弃参展权利,主办方将把你作品撤出第三届中国油画年展。”且不论这次有没有画家不填写回执,单就这种明文规定,就令许多画家哀叹。一位参展了的画家对记者说:“我的画决定价是7000元,我也只得无奈地填写了回执。组委会的成员明确对我们说,这次年展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学术委员会与购藏小组是分开操作的,只有购藏作品才能参展,这其实就是在用经济的‘砝码’掂量我们的肚量。”

既然参展作品全部由东方艺术厅出资购藏,出资人何故不在开展前将所有画款寄发画家,闹得画家在参展诱惑下低价售画,还一再为“低价”的钱到不了手着急。

记者在与杜文彬谈到这次购藏款项的时候,他自责地说:“这一切都是我的失误,当初没想到这么多画参展。”而本次年展的展览总监何冰却说:“不过我觉得画款迟早会到这些画家手里,再说了,如果款不到,就退画,我们又不是外国人,多少外国人购买画,中国画家拿不到钱。”

外国人怎么坑中国画家且不说,中国画家与这种经营伙伴打交道,难免不出乱子。

既然画家认可了购藏规则,又何故要发牢骚、摘画?而且还不让公布画款购藏价呢?

这次年展组委会委员、购藏小组负责人金克弘告诉记者:“我接到了不少画家来的电话,让我们不要把他们的画价公开,他们都说了,公布了对他们今后卖画很不利。”这些画家对这样的购藏规则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让我们跳出中国第三届油画年展的经济纠葛圈,扫描一下中国当前的油画市场。

九十年代以来,市场经济体制逐渐确立,在这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必然会出现诸多弊端,目前,中国美术市场混乱,部分美术创作沦落为“西方中心主义”和“东南亚市民口味”的原料市场和生产基地。有的艺术家随波逐流,把创作变为生产,把艺术追求改为功利追求。

国内的一些画家,为了生存,有的自己在“自由市场”找个摊位,自作自卖,好一派中国景象。

有的画家为了画卖个好价,串通各种关系,走私到国外……

画家追求经济效益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非法出境正是中国美术市场的“混”景。这些画家没有市场观念,不讲常人尊严,画家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据有关人士透露,这次年展中,有80%的画家要求不上税。为了增强画家的纳税意识和义务,第三届中国油画年展组委会曾在寄发给画家的“购藏通知单”中专用一条作了说明:组委会按国家规定代画家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16%,亦可声明领取金额购藏款,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

与前两届的年展相比这次主要有三大不同:

①由批评家、画家、收藏家、活动家共同组成学术委员会进行作品评审。

②增设艺术主持,由主持人提出学术主题,主持学术活动。

③参展作品全部购藏。

购藏的规则也令人耳目一新:

①评奖与购藏分别独立操作。

②参展者须认同:展出作品全部由东方艺术厅购藏,购藏者拥有出版权。

③购藏价兼顾评奖结果和艺术家当前的市场行情,分为五级:0.5~8万/件、0.5~5万/件、0.5~3万/件,0.5~1.5万/件、0.5~0.9万/件。

④主办方将从购藏作品中挑选部分作品作为筹建中的东方美术馆的长期收藏。

这届“年展”,不仅有一个“新式主任”——商人杜文彬,更有一些值得借鉴的举措。第三届中国油画年展组委会主任杜文彬说:“这届年展有一些新的举措,是为美术市场的逐步规范化做一点努力。突出的运作措施,就是把参展作品全部购藏。我觉得这是解除参展画家的后顾之忧的根本办法,当然,这样做需要一大笔资金。从市场行情看,这笔资金一时很难回笼,而我是准备长期搞艺术经营的,觉得这样做很必要,起码它能让一批好的作品留在国内,为美术市场的良性循环打下一定的基础。”杜文彬是个钟情艺术的企业家,他已购藏了不少国画、书法作品,还有这次的114幅油画。他郑重地说:“我这次不是心血来潮,对艺术偶尔投资一次,我不是想搞投机性活动。是想将来从莱曼公司定期拨款办一个东方艺术厅,按画廊的经营机制运作,经营面相当广泛,包括组织文化交流、举办展览、参加博览会、参与拍卖等,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代理画家的画。一旦条件成熟,将建立一个学术品味、收藏品味、展览品味皆具备国际水准的美术馆,这是我们一个美丽的梦想。”

尽管第三届中国油画展给画家带来了许多经济上的不快。但大多数参展者们认为这种尝试是有益的,经营观念和商家的加入,最终会带来油画市场的繁荣。(原载《中国市场经济报》199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