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关系分析(第二版)
- 阎学通 杨原
- 4297字
- 2020-07-09 15:06:41
第二节 民族认同
一、民族与国家的关系
“民族”这一概念在政治实践中的使用是非常容易混淆的,特别是在汉语中,这种混淆影响了人们对民族国家性质的理解。中国有“中华民族”的概念,又有“少数民族”的概念,前者包含了后者。当我们同时说“中华民族包括了56个民族”或“现代民族国家是由多民族组成的”时,就会对到底什么是民族产生疑问。
民族是指一个人类群体内部在文化和政治上达到了较高程度的认同,并以这种认同区别于其他文化和政治群体。尽管有关“民族”的定义很多,不过,从以下几个因素出发,我们就可以对这个概念有相对准确的理解。首先,形成民族的人群具有地理和文化的接近性。例如,由于拥有共同的语言、种族和宗教信仰,以及共同的文化和历史经历,德国在1870年统一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德意志民族。这个民族并没有被后来冷战时期的东、西德分裂所瓦解,1990年当德国重新统一后,原来的两个德国在重新融合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民族认同及融合方面的问题。
其次,民族的形成还需要拥有共同体意识。这种共同体观念是高度主观的。例如,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人尽管拥有地理和文化上的相似性,但是如果他们不认为自己是英国人,那么英国内部的民族认同就会出现问题。英国不仅有北爱尔兰人认为自己不是英国人,而且有相当多的苏格兰人也不认为自己是英国人。例如,2007年苏格兰第一大臣萨尔蒙德提出苏格兰在2017年独立的时间表。此事引发社会激烈争论,民调表明在苏格兰地区支持与反对的民众数量差不多。
最后,当民族成为一个国家族群认同基础时,这个族群有实现政治独立的目标。在国际政治中,人们常以此为准区分“民族”和“族群”这两个概念。在国际政治中,前者被用于有权争取政治独立或自治的群体,而后者却用于缺少这种政治权力或政治目标的群体。20世纪初清王朝解体时,孙中山领导建立的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形态。在中国建立共和国,需要实现民族团结。从概念上区分国家民族与国内民族在政治上是有利于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孙中山曾建议将“nation”译为“国族”,这样以区别国内的汉、满、蒙、回、藏等“民族”概念。然而,由于“nation”译为“民族”或“民族国家”已经成为语言习惯,因此“国族”一词未能流行起来。
民族与国家的实际关系非常复杂(参见表4-2)。并非所有的民族都能以自己为主体建立起国家,世界上仍有不少无国家民族。20世纪下半叶,世界上约有2000个民族,但却只有不到200个国家。库尔德人、巴勒斯坦人、吉普赛人都没有以他们为主体组成的国家。
表4-2 民族与国家的多重关系
由于近代以来地球上大规模的人口迁徙频繁发生,世界上由单一民族建立的国家也非常稀少了。单一民族国家是指一国的主体民族只有一个民族,其他民族的人数极少。如日本、以色列、意大利、德国都属于单一民族的国家。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大到中国、印度这种十亿以上人口的国家,小到新加坡、布隆迪这种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
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一个民族在两个主权国家内都是主体民族。例如,冷战时期的东德和西德以及朝鲜和韩国等。这些国家同时也都是单一民族国家。
还有一种最复杂的情况就是多个民族交互混杂在多个国家,这其实反映的是民族群体跨越国家边界的现象。跨界民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形成跨界民族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跨界民族的存在使得国家与民族难以完全一致,由此引发了不少的国家间冲突。如果从全球角度观察,中国的汉族人也许是世界上散布国家最多的民族。特别是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华人群体。
民族的形成过程是缓慢的,这就会引发人们关于一个国家是单一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的分歧。例如,有人认为美国和加拿大是单一民族国家。这两个国家有许多土著居民,同时又有大量外来移民,但这些土著与移民不断融合,形成了美利坚民族和加拿大民族。有人将这样的国家称为熔炉国家。其实并非美国和加拿大如此,许多国家的形成都有这样的经历。国家与民族起初并非重合一致,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共同的民族身份、特性和认同得以形成,甚至是在缺少宗教、种族或文化相似性的情况下形成的。“熔炉”国家民族形成的这一特点与19世纪法国、意大利和德国等典型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有着根本不同。其实,中华民族的形成也经历了不断融合的过程。在中国,汉族占了人口的90%,显然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但中国却被认为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而非单一民族国家。这一事实更说明了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复杂性。
二、民族认同的形成
(一)民族认同形成的生理条件
前文在对民族的定义和特征的描述中已经触及到民族认同和民族主义的内容。简单地讲,民族认同指的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人类既有生物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因此,民族认同的产生既需要生理条件,也需要社会条件。产生民族认同感的生理物质是荷尔蒙。男性和女性的荷尔蒙不同,不仅表现为男性的进攻性强于女性,而且男性的群体认同性也强于女性。人的群体向心性是人的一种天然本能,这可能与人是群体性动物有关。群体动物的生存依靠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因此人天生就有群体向心本能,这是与生俱来的而非后天习得的。这种本能使得人类在任何一个环境中都会下意识地区分“我们”、“你们”和“他们”在群体归属上的不同,并且会与互称“我们”的人产生亲近感。
(二)民族认同的社会条件
民族认同产生的社会条件是人类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环境。群体向心本能是内因,生活环境是外因,这两者的结合才能促成民族认同感的形成。这如同每个人都有味觉本能,但喜爱吃什么口味则取决于青少年时期的饮食经历。如果一个人青少年时期以吃辣的食品为主,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该人终生都会喜欢吃辣。只有极少数的人在成年之后还能改变饮食习惯。一般讲来,人的民族认同感也是形成于青少年。成年之后,多数人从心理上难以改变其已经形成的民族认同。
例子:
在30岁以后才到美国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中,很少有人改变其中国人认同。这里所讲的民族认同是一个人从心里对一个民族的偏爱,而不是其所持有的护照。很多人是出于经济和旅行的需要改变国籍,而非心理上改变民族认同。但是,这些人从中国带去的孩子们却很少具有中国民族认同。这些孩子从心里就认为自己是美国人而不是中国人,其父母在家里无论怎样告诉孩子他们是中国人,都无法使他们产生自己是中国人的认同感。原因在于,这些孩子从小生活的环境是一个美国环境,他们最熟悉的语言和文化都是美国的。因此他们自然就形成了对美国的民族认同。
(三)民族认同的变化
一个群体的民族认同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一个人的民族认同形成于青少年时期,其后的政治环境变化不必然改变他的民族认同。然而,作为一个民族群体,由于后代的生活、政治环境与先辈不同,因此后代就可能形成不同于先辈的民族认同。这种群体性的民族认同变化所需要的时间并不太长,一般在35—50年即可完成。
例子:
朝鲜战争于1953年结束,形成了韩国和朝鲜两个国家。两国都成了联合国会员国。随着时间的流逝,在韩国越来越多的人形成了“韩国人”这种新的民族认同。多数韩国人的第一民族认同是“韩国人”,他们将“朝鲜人”视为外国人。于是在韩国的政治语言中形成了将韩国人称为“国民”、将海外的韩国人称为“同胞”、将朝鲜人和海外的朝鲜人称为“朝鲜人”的现象。由于韩国人发展出新的民族认同,于是出现了民族主义越强烈的韩国人越反对韩国和朝鲜统一的现象。
三、爱国情感与爱国主义
人产生爱的情感也是一种天然本能,爱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父母、爱自己的家庭、爱自己的配偶、爱自己的母校、爱自己的就职单位、爱自己的家乡,这些现象都是人的爱与群体向心性两个自然因素结合的结果。爱国的情感除了所爱对象的政治单位大以外,与前面的各种爱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当人的这种天然情感被上升为“爱国主义”后,其表达的含义就有了政治偏好,即开始强调人应该爱自己的国家并要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于是,爱国这种天然情感就变成了一种政治立场和政治责任。于是就有了“爱国主义教育”的说法,即培养人维护国家利益的责任感。当爱国这种天然情感被赋予政治属性之后,爱国主义有时又被称为“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的本义是提供民族团结和民族自由的精神,但由于人们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原因归结于民族主义,再加之人们往往将“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因此相较于“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一词在许多时候带有中性偏贬义的感情色彩。因而在国际上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人们更倾向于把本国民众对国家的认同和爱称为爱国主义,而把他国特别是敌对国家民众对其国家的认同和爱称为民族主义。冷战后,在全球化与民主化两大浪潮的影响下,民族主义的贬义色彩愈加强烈,以至于人们愈加不愿意被他人冠以“民族主义”的称谓。
事实上,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不过是一种思想观念的两种表达方式。肯定某一民族认同的行为,就将这种行为称为爱国主义;反对某一民族认同行为,就将其称为民族主义。这如同既可将企业生产所得到的收入称为“利润”,也可称为“剩余价值”。这种称谓上的变化反映的只是说话人的感情倾向,而并不意味着这两者本身有性质差别。
例子:
冷战后,美国政府曾批评中国政府坚持传统的主权观,将中国反对新疆分离主义势力的恐怖活动的政策说成是“民族主义”政策。而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发动对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战争,此时美国政府动员全国人民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支持政府进行这场战争。冷战后,日本国内的右翼势力将日本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修改教科书否定日本二战罪行的行为称为“爱国主义”,而将中国反对日本这种做法的行为称为“民族主义”。
在国际实践中,“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使用方法反映出国际政治中的双重标准,这种现象无助于人们理解爱国的情感。在民族主权国家为主要国际行为体的情况下,否定人的民族认同感的合理性是毫无意义的。既不可能改变这种客观存在,也难以削弱民族情感所产生的政治作用。其实,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社会作用。为了减少民族主义的消极社会作用,增强其积极社会作用,有人建议将好的民族主义和坏的民族主义加以区分。这种努力实际上并不能消除在民族主义问题上的双重标准现象。
例子:
在1995年的联合国大会上,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发表了演讲。他在演讲中区别了健康的民族主义与不健康的民族主义,并指出后者“教会人们去藐视其他的民族和文化,以及……仅仅热爱自己的国家”。健康的民族主义当然值得推广,但不健康的民族主义即狭隘的民族主义应该引起各国的警惕。这种提法的结果是各国将本国的民族主义行为称为是健康的,将他国行为称为是狭隘的。这与“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双重标准的用法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