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向往股东资格的理性研究

一、选题及其价值:从资格认定到系统思考

从上世纪末开始,随着公司法的逐步实施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全面铺开,我国公司诉讼案件逐渐增多,而这些案件大部分都与股东资格的认定有关。由于公司立法存在的瑕疵,投资者在设立公司、股份转让以及公司解散等环节中的不规范行为,导致了股东资格认定十分复杂。对股东资格的认定,成了司法审判中的难点和理论研究上的热点。近几年来,与此问题相关的司法规范频频出台,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均有关于《公司法》适用的司法意见。审判实务研究文集密集出版,相关论文犹如“商品批发”似的发表于各类刊物,专题研究以项目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等各种形式涌现出来。然而,迄今为止,司法实践中有关股东资格认定的规则仍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支持,理论界对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更是众说不一。现行公司法中存在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股东资格司法审判与理论研究的科学化发展。司法审判机关善良的“从实际出发”的审判指导思想,迁就了不规范的投资行为和股份交易行为,使不规范的相关行为“合法化”,例如,在隐名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纠纷中,司法审判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因素,为保障公司的稳定性,而要通过考量其他股东的态度来确认股东资格是归显名投资者或归隐名投资者。这样一来,似乎要由其他股东来决定隐名投资的股东资格归属了。而相关理论研究也为这些司法实践审判规则进行“学理阐释”,这使人们感到现实的不规范行为似乎“绑架”了司法制度,“操纵”了理论研究。

面对有关股东认定的现实问题和研究状况,我们有理由担心,对投资和股份交易不规范行为迁就所起到的极其不良的示范效应,不仅会对公司法制的正常发展产生误导作用,还会对相关理论研究的科学思维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更有理由对现行《公司法》某些规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提出质疑,如《公司法》有关股东资格工商登记的规范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凭证与股东名册方面不同规定的法理基础是什么?股东资格认定的法理根基何在?……

笔者在寻觅认定股东资格法理根基的过程中深切感悟到,股东资格的问题是公司制度和公司法学理论中最重要的基础性问题之一。从制度层面来看,有关股东的法律规范,是公司制度体系的基础规范,因为没有股东就不会有公司。在此意义上,有关股东资格的规范,是公司制度的基础内容。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思考,如果说民法是对公民的终极关怀,那么,公司法也应当是对股东的终极关怀;在此意义上,公司法的规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围绕着股东展开的。有关股东资格问题,必然会与公司法的各种规范产生不同程度的联系;有关股东资格的研究,自然也会涉及公司法规范的方方面面。因此,对股东资格的研究,不能囿于股东资格的本身,而应当将其置于整个公司法律制度的体系之中,从公司法的整体层面来准确把握股东资格的内在本质,由此展开对股东资格相关问题的系统分析。

从公司制度的宏观高度俯视股东资格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股东资格的法理基础涉及财产理论与公司法学的基础理念;股东资格的主体范围涉及公司法对股东权利能力的立法态度;股东资格的取得涉及股份权益的归属;股东资格的认定涉及股份内涵与外在表现的认识态度,甚至涉及对公司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股东资格的变化,既有股东主体更替之可能,更有股东利益量变之客观,这涉及股东在公司内部相关利益关系的变化;股东资格的灭失,不仅表明股东对公司关系的解除,更是反映出股份财产的流动以及股东相关财产价值形态的变化,这涉及在股东资格灭失中相关主体财产利益的合理保护以及诸如公司变更、公司解散清算等相关制度的合理构建。

股东与公司是公司法中两个紧密相连、休戚相关的基本概念。只有将包括资格认定在内的股东资格相关问题置于公司整体层面的环境中,全方位地进行考察分析,才能就这些问题的研究得出科学的结论。所以,本书并不一般性地关注股东资格认定这一热门话题,而是从公司法的整体层面分析思考股东资格这一既熟悉又陌生的问题。本书将系统考察分析股东资格的基本原理以及相关问题,归纳梳理股东资格以及与其相关的理念,探究股东资格深层次的法学理论问题。本书将努力揭示股东资格的本质,揭示股东资格取得、变化和灭失对公司制度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书将积极探索对股东利益保护的正当路径,从而努力为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理论支持;为公司法学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拓宽视野,拓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