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20世纪中国文学”和“去历史”叙事

1985年“20世纪中国文学”的提出,在当时就被认定为是80年代“重写文学史”思潮的重要一环。“今年8月,我和陈思和一起去镜泊湖参加一个中国文学史的讨论会,不少同行一见面就说,‘你们那个专栏开了个好头,可一定要坚持下去啊’,听着朋友们的热情鼓励,我不由得想起了3年前的暮春季节,在北京万寿寺召开的中国现代文学创新座谈会。倘说在今天‘重写文学史’的努力已经汇成了一股相当有力的潮流,这股潮流的源头,却是在那个座谈会上初步形成的。正是在那个会议上,我们第一次看清了打破文学史研究的既成格局的重要意义,也正是在那个充当会场的大殿里,陈平原第一次宣读了他和钱理群、黄子平酝酿已久的关于‘20世纪中国文学’的基本设想。”陈思和、王晓明:“重写文学史”专栏之“主持人的话”,《上海文论》,1988年第6期。不仅如此,在另外的研究者看来,“‘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一文学史论述从1985年提出,距今已有20余年的历史了,不过它却似乎并没有因此而成为一个只能被贬入历史冷宫的学科概念。姑且不论从其提出之初就被接受为开辟了自其时迄今的学科发展‘新阶段’,并被实践为多本已出版或仍在写作中的名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著作;更值得分析的是,二十世纪的逝去、新世纪的降临似乎使这一概念获得了更为充足的合法性:它从一个渗透了‘历史感’(深度)、‘现实感’(介入)和‘未来感’(预测)的现实概念,变为了一个被封闭在‘自然终结’的物理时间中的历史概念,一个‘真正’的史学范畴”贺桂梅:《重读“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当代作家评论》2008年第4期。。于是,利用“20世纪”终结时刻的“后设”历史视野和知识资源对“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一概念范畴作出“重读”就具有了合理性。事实是,自“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一概念提出以来,对于它的种种的应和、反思和重读都有把“20世纪中国文学”理解为一种“学科话语”的倾向,而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这一“历史事件”所独具的主体和语境,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不断的“话语演绎”之中,“20世纪中国文学”成为一个被“增殖”的概念,而离它的“起源”越来越远。正如雷蒙·威廉斯所提醒的,“任何一种形式的分析都必须建立在对历史形态分析”的基础上,因此,对于“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一“形式”(理论)的分析,也必须置于具体的历史形态(思潮或者事件)之中,这样才可能更为接近历史的“现场”,发现“这些文本与历史场景有着深厚及共谋性的关联”薇思瓦纳珊编:《权力、政治与文化——萨义德访谈录》,单德兴译,三联书店,2006年1月,第36页。,这么做的目的固然无法回避对“20世纪中国文学”的知识谱系和话语机制进行重新思考,但这种思考更多地指向一种历史性的“理解”。在贺桂梅看来,“或许可以说,真正使得‘20世纪中国文学’成为一个必须被放置于当下历史视野中加以批判性考察的原因,正在于因世纪之交的诸多社会变迁而导致的文化转移,使得那些支撑它的曾经不言自明的知识谱系和话语机制被‘暴露’为一种历史的‘建构’”(贺桂梅:《重读“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当代作家评论》2008年第4期)。她的这种“批判视野”对于反思“20世纪中国文学”的建构是很有价值的,但是就一种“历史研究”而言,我更愿意通过回到“物质性”的历史“现场”来展示该概念的起源、发生和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