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学界研究公孙龙“白马非马”,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其逻辑意义,把其中的“离”说成是割裂一般与个别之关系。这里我暂且隔离学界这种意见的是非,只是想说,“离”的价值更在于语言关于公孙龙学说的语言学价值,我已经在以上正文的注释中阐述,这里不再赘述。和艺术。当我想说以“离”为特征的“白马非马”是一种脱离“对立面统一”的原始思维时,我立刻发现这种“原始性”是现代的或“高级的”,以至于在这里“原始”或“高级”只是来自外部的形容,而最关键的是描述这种纯粹的感受。就此而言,人的本性两千年来并没有改变。

(1)“白马非马”的感受是西方现代艺术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即破坏以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为准绳的近代古典主义(表现论或反映论)。我以为这种反叛以萨特的《恶心》最为典型。它不仅是萨特最出色的小说,而且代表了西方现代艺术的哲学化倾向,在该小说中我们不仅可以看见现代艺术手法(见于福楼拜、纪德、普鲁斯特、卡夫卡、乔伊斯等人的作品)的影子,而且有克尔凯郭尔、尼采、胡塞尔、柏格森、海德格尔精神的深刻烙印。随着“白马非马”式的诡辩消失,人们开始遗忘自身的某种本性,我惊异于《恶心》把这种本性找了回来,因为忘记得太久了,我们在阅读时感觉它是新的:

隔离某物的使用价值,就像“火不热”,就像在瞬间情急之下,一张唱片也可以当一个刀片使用。餐叉被以某种方式握着;那“冷冷有个性的东西”此句及以下,限于篇幅,我以转述方式描述萨特的《恶心》。却被俗人叫做“门锁”;用了10秒钟才醒悟刚才陌生的面孔原来是一张熟人的脸(“隔”即走神的效果,以下几乎全是不能把不同感知统一起来的例子——即“精神不集中”),因为那面孔简直就不像人的;他那软绵绵的手就是(不是“好像”)一条肥大的白蠕虫(所有这些,都是发生在感受者身上瞬间的微妙变化——不是思的变化而是心的变化——并不需要世界本身的变化)。以上唤醒的是一些无害的激情,它们来自片刻的孤独。“离”就是孤独。纯粹的“离”将会创造观察的奇迹,详见以下关于“一张纸片”的追踪描述。我端详桌上酒杯的上、下、左、右,就是不看酒杯,就像我看见这人的鼻子、眼睛、嘴唇、腮帮子,但绝对没有见到这人的脸。这情景很像是一种“基本粒子水平”上的微妙精神。“离”的感觉效果是“精神分裂型”的,其显性表现为强迫性的忧郁症,停留在生命某一瞬间导致无法自拔的痛苦或快乐之中,至到永远。没有什么新鲜事,说出来怪丢人的,“今天早上”8:15萨特在巴黎国家图书馆看书时,发现地上一张纸片,想拾却没有拾。事后,哲学家被深深触动,因为他的“小心眼”是觉得以后自己不再自由,痛苦的来源在于此后这个念头萦绕在心,无法摆脱——直到下一件同样性质的事情在不可思议的时刻发生除了以上该做而没有做的愿望之外,这样的愿望还可以表现为做了之后的快乐或痛苦——但是问题关键在于这些感觉往往是突然到来而且没有动机,就像刑场上画押时,阿Q觉得自己的圈圈没有画圆,“丢人啊”——这完全可能是他临死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当代法国新小说家勒·克莱齐奥在《诉讼笔录》中描写亚当在动物园看一头母狮,突然觉得她很漂亮而激发了对雌性的欲望。,一个人的一生可以在这样不分先后顺序或乱七八糟(离)的念头下(以或痛苦或沉醉等等的方式)度过吗?完全可能。问题是这种司空见惯的瞬间心理现象被彻底掩盖了,因为“集中精力”的习惯使人们坚决认为那样的心理不正常。

“没有什么大事可讲。我未能拾起那张纸片,仅此而已。”《恶心》,参见《萨特精选集》,柳鸣九主编,沈志明编选,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15页。只要拾起或未拾起,萨特的愉快或烦恼的心情就会“小”且“死心眼”般地保持下去。设想一下,盯着繁华大街上匆忙走过的一双双行人的脚(只是看脚),就会产生非常奇妙的幻觉。事实上,所谓“相思”往往与“病”连接(原因同上),自寻烦恼是古往今来人的一个本性。无论在感知还是仅仅想到,只要我们把它的瞬间凝固,幻觉就会随着时间推移,在扩散中发展壮大,以至于吓着我们自己。为什么“恶心”呢?因为世界上没有新鲜事。用“白马非马”的感受方式,可以在世界不变的情形下,发现心情的奇迹——也就是陌生感。中国书法亦然,文字的含义(使用的或工具的价值)不再重要,欣赏者断定那些并不像人的形状的笔画“苍劲有力”、冷峻、有热情,等等。萨特也说,寒冷是纯净的。

《恶心》中的“自学者”(偶然碰上了“治学者”的谐音)以“非分类”的方式学习或研究,是个典型的“精神分裂患者”。这个自学者的母语当然是由26个字母组成的拼音文字,他最笨(或最认真、最死心眼)的办法,是按照字母表的顺序阅读(从A读到Z,即先读书名以A开头的所有书籍),无论这些书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法属于哪类。这种学习方式破坏或不理睬亚里士多德为事物下定义的方法(种类+属差)。精神不集中就学不好专业,因为脑子里堆满了互无关系的、乱七八糟的念头。于是,我想到伍非百对公孙龙论证过程的评价:“其行文以辞解辞,以喻明喻。前辞未晓,更以后辞释之。正喻未明,复以旁喻解之。”(顺便提及,19世纪法国天才诗人洛特雷阿蒙几乎用相似的方法写散文诗,他被视为西方超现实主义艺术的开创者之一)这乃积极意味的“好读书不求甚解”,因为其中“隔”的关系是横向的。时间就表现为这样横向“离”的效果,就是说残存的只是瞬间(“现在”,或“飞鸟之影未尝动也”或“飞矢不动”)公孙龙的“自藏”已经是时间的骨架,所以当我们说它经历了时间时,其实并没有说到点子上,因为是从时间外面说时间,同样道理我们“一次也跨不进同一条河流”,当我们说“……是”的时候,其实是在说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因此是从外部说。萨特的才华是把我这里的“论证”过程变成如下的故事:“老妇人步履蹒跚地走远了……刚才她在这里,现在她在那里……我开始糊涂了,我是看见还是预见她的姿势(萨特既没有看见也没有预见到她的姿势,因为当说出“看见”,姿态已经发生过,“预见”却仍未发生)?我再也分不清现在和将来,然而它在继续……这就是时间,赤裸裸的时间,它慢慢地来到存在中,它让你等待,可是当它到来时,你感到恶心,因为你发现他早已在这里了。”《恶心》,参见《萨特精选集》,柳鸣九主编,沈志明编选,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38—39页。,就是安静,瞬间“在”安静中奇迹般变换模样。这就在安静中不动声色地过渡到普鲁斯特笔法,几乎是在凝视“小纸片”的情形下形成的:“我一闭上眼,又看见一些面孔、树木、房屋、一个光身子在桶里洗澡的日本女人……花卷的味道……我深为感动。”同上书,第39页。这种横向“离”的效果,是再生快乐的能力,就像记忆是让人上当的能力,就像打开魔鬼的钱袋,却掉下来片片树叶,追溯就是再生幻象。没有“我”,我被为隔离为无数的瞬间,就像我有无数的爱情,“爱”之间毫无关系,其珍贵仅在于“这一个”(“唯谓”)。“离”意味着有生死,这就是生活,它不是迎面而来而是渐渐远去;写,都是放马后炮。存在就是语言,而语言只是一种从外面加到事物之上的空洞形式,它自以为说了些什么,其实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所以存在是虚无)并因此显得多余。荒谬乃在于不能说的情形下的唠唠叨叨,因此更真实的情景在于用物(比如身体)想而不是用词语。形不成词语的念头最真实,因为我怎么称呼一样东西(身体、东西、事情等)其实是无所谓的《恶心》是对词语感到恶心。,所以就连“荒谬”也荒谬。“能指”只是简单地做了一个指向“所指”的姿态,就“移情别恋”了,这才是语言和心理活动的实际情形和效果,即指向的方向经过了变“垂直”为“横向”的过程。白马非马,它是别的,以至于“别的”的“别的”……萨特也说,手是一条白色软虫,同样道理,就有嘴唇形状的沙发法国当代艺术家达利创作的一件“超现实主义”工艺品。。就像“白”是马身上多出来的东西。总之,“垂直”的念头(像宏大叙事)是强调必然性的独断论(合二为一乃至合多为一),“横向”的隔离重视偶然的乱七八糟(一分为多并且没有原因,像微观世界)。

(2)钱锺书先生在《谈艺录》钱锺书著:《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第290页。中引用了魏晋玄学家嵇康在其《声无哀乐论》中的一段话:“夫唯无主于喜怒,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声音以平和为主,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钱先生把这段绝妙议论与德国19世纪中叶著名音乐理论家汉斯立克关于“音乐之美”独见于乐音本身的观点相对照,很是精彩。这些与我们以上分析的“白马非马”有何关系呢?关系极其复杂。公孙龙和嵇康都是哲学家,汉斯立克也是。乐音和马之“白”一样是“自藏”的,乐音能唤起任意的感情(相当于词语),即感情只是从外部(“外藏”)对乐音的评价(反应)。公孙龙并不是把白马和马(或个别与一般)对立起来,因为这种对立只不过是内部的对立(“都是自己人”),而是认为“马”与“白”之间一点关系都没有。换句话说,嵇康和汉斯立克并不是所谓“形式主义者”,即否认可以有一个外面的内容(“感情”)被装进“乐音形式”这个盒子里,因为乐音也是“自藏”的,“自藏”即“离”。

“乐曲诞生于艺术家的幻想力,诉诸听众的幻想力。”爱德华·汉斯立克著:《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第18页。但微妙的是,这是隔离感情的幻想力,不啻冷峻的幻想。又因为放弃了主观,“自藏”是“科学”的。我们说不清创作或欣赏乐音中发生了什么,只是强说(因为并不是主动的“意识到”)其中有以感性为特征的理智、直观、判断,但其中的沉醉隔离感情或心情(情感是凝聚的结果,对应于“说出来”,沉醉自身却是离散与任意的)——它不是一个“过程”,而是瞬间完成——第一,它相似于胡塞尔现象学的“理智直观”,胡氏的说法是“自由变化例子中的想象”;第二,“瞬间完成”,即对这样的“科学文体”写作者而言,写的越快,写的越好;对欣赏者而言,则是顿悟和顷刻间沉醉的能力,在听、说、看、嗅、触中都可以发生这样的直觉,但这些不是自然的心情或感知。作为一种纯粹性,欣赏乐音过程中我们“离开”自然感情/使用价值/算计。音乐有时甚至也使不懂音乐的人情绪激动,但这与欣赏音乐不是一回事。沉醉于乐音中的幻想力具有以“隔离”为特点的任意性,所谓“离”意味破坏约定性,因而不同于语言(对语义的理解以间接性为基础,音符的吸引是直接的,隔离语言的)。这种“白马非马”式的“离”,也可以叫去主观或去感情的静态(纯粹的或客观的)欣赏,与上述萨特《恶心》中主人公由于那张纸片而走神的过程相类似。再有法国当代新小说家勒·克莱齐奥在《诉讼笔录》中描写亚当只感受自己在行走时的生理感觉,像他的朋友(一条狗)那样嗅着气味走,乱窜并随地撒尿,在光天化日下做爱。相类似的是汉斯立克笔下对乐音的描写“让我们听一听贝多芬的《普罗米修斯》吧!一个注意倾听的艺术爱好者在序曲中连贯听到的东西,大约可以描写如下:第一小节的乐音掉落到下四度之后又迅速而轻悠地往上回升,第二小节完全是在重复第一小节;第三四小节只是以更大的幅度做了同一的进行,往上跃起的喷泉似的水珠又滴落下来……”参见爱德华·汉斯立克著:《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第32页。在这方面,声乐可类比于颜色甚至气味。颜色引起的心情也是任意的,受制于任意的约定,比如在表示悼念或悲痛的场合,中国传统上使用白色,西方则是黑色。口味更是长期“任意的约定”而导致的习惯。同样,声乐中激烈的旋律可以既“表达”爱情亦可“表达”愤怒,其实是听音乐的人把自己的心情带进乐音,与乐音本身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