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信息、媒介
前面谈到符号时,虽然提及符号是信息的载体,但为了便于单独论述符号的内在特征,更多地使用了信息的“外在形式”这个概念来说明它。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符号,它们是信息、知识的载体,即媒介。
信息的意义需要符号的外壳来表达和展示。语言以发音、听觉的方式,能够承载所有信息、知识的意义,因而它是信息、知识载体的最基本形式。文字是一类将语言的听觉形态改变为视觉形态的系统符号,它与语言相比,是一类较为纯粹的媒介。人的思维难以与语言分离,因而语言既是信息的载体,又是思维本身。每个人都无法选择母语,它是由自己的父母传授给自己的。而文字就超脱一些,一个民族的语言可以选择一种文字体系来表现,也可以选择另一种文字体系来表现。例如乌尔都语,原来只有梵文字的乌尔都文。由于宗教信仰的分歧,印度的乌尔都文仍然使用梵文字;而巴基斯坦的乌尔都文,现在改为使用阿拉伯文字了。同是越南语(京族语),越南文原来使用的是汉字,后来由于法国成为越南的宗主国,越南文改为使用拉丁文字了。古代朝鲜文使用的是汉字,后来朝鲜人发明了谚文,用谚文替代了汉字,但是朝鲜语还是朝鲜语,是不可能改变的。所以,说文字是语言信息的媒介,比说语言是媒介更显得不言而喻。
语言是人类的第一种传播媒介,单独使用这种媒介的历史有数万年。由于语言与它所承载的信息的意义难分难解,如果不是为了研究传播现象,没有必要硬把语言理解为传播的“媒介”。但是,语言后来有了它的视觉形态——文字,这是一种可以与信息的意义分开的符号体系,用“媒介”的概念认识它十分恰当。如果以文字为坐标,论述语言的性质,语言就需要被视为系统的听觉“媒介”。
人类数千年来使用植物纸草、泥板、竹片或木片、羊皮等等作为载体来书写文字,由于这些载体材料的使用范围局限于社会上层的极少数人,因此很少让人想到需要用传播的“媒介”来说明它们的功用。1450年以后,德国人约翰·古登堡的活字印刷术使得印刷书籍、杂志和报纸普及到全社会,传播的“媒介”不再仅仅是一种观念认识,而是一类完全物质的社会传播媒介形态——书籍与报刊。后来出现的电子媒介,包括电报、电话、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数码相机等等,都被视为传播媒介,它们承载着语言或文字符号的信息和知识,使得信息和知识能够越来越有效地在社会交往中流通。如果以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为坐标,论述语言、文字的性质,语言、文字就需要被视为一种系统的物质的社会传播媒介形态。
其实,当把印刷品视为传播媒介的时候,它承载的文字本身也是一类媒介;当把广播电台等视为传播媒介的时候,它承载的言语本身也是一类媒介。如果说语言、文字是媒介,那么报刊和广电等等,则是承载这些媒介(符号)的媒介,它们的性质并不在一个层面上。只是为了展示人类传播媒介形态的进化过程,这里暂时将它们放在一个层面上论述。语言永远是一切传播的基础,文字在许多情况下也是传播的基础,不会由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传播新技术创造的新的媒介形态而被否定。由人类生理本能而形成的各种触觉、嗅觉、听觉、视觉等非语言符号,也不会由于出现了新的媒介形态而被否定。它们均是最新的传播媒介形态承载的基本的信息符号。
既然把语言、文字与现代传媒在一个层面进行历史的论述,就需要有一种统一的标准表述模式,即某种媒介承载某种信息符号,代表某个历史发展阶段。于是,我们不得不这样表述:振动的空气作为媒介承载着发声的言语传播到对方的耳朵里,代表了人类的口语传播时代。这有些牵强,但为了与后来的新媒介有一种一致的标准,只好如此。承载文字、图画的媒介是报刊书籍,电子传媒则是承载各种语言、文字和其他非语言符号的媒介等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实语言、文字符号本身从另一个层面看,也是承载信息意义的媒介。
现在我们按照上面的逻辑叙述传播媒介的历史发展。人类依次经历了语言媒介、文字媒介(其中印刷术的发明尤其大大推动了文明的进程)、传统电子媒介(电报、电话、电影、广播、电视)、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介等几个明显的发展阶段,每个后者均不是完全替代前者,而是在前者基础上不断扩展传播媒介的功能和发挥作用的领域。
人类生活的一切活动都伴随着传播,每个人和每个群体通过不同的传播媒介、传播模式与外界交流。同样由于习以为常,人们常常忽略了传播媒介的各种进化形态对社会结构的重大影响,误把传播媒介视为中性的传送载体。新媒介发明后运用的许多后果,也经常在人们的意料之外。在较长的时间内,经验—功能主义传播学派把重点放在对传播内容和效果的关注上,只是在当代多种媒介形态呈现融合趋势时,才意识到媒介自身也是一种社会环境,并且创造着新的社会环境,无形中改变着社会的结构。
大约10万年前出现的语言,构成了智人与古人的分界标志,从此人才真正与动物界远去,并成功地将语言的基因传给了后人。人类具有特别强的传播能力,首先归功于语言。它使传播的内容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具备了极大的潜力。语言作为人类的第一种传播媒介,繁衍出人类的认识能力,并构成现在一切传播的基础。但是这种以人的听觉为基础的传播只能在人们相互距离很小的范围内实现,这就决定了单纯的口语社会注定是封闭的家族部落社会,拥有高超记忆的祭司成为比部落酋长还重要的几乎唯一的特权人物。
大约五千年前出现的文字,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打破了原有口语社会的秩序。文字的出现使得人工记忆向知识贮存转化,人类有了第一种外在的传播技术,信息的传播得以打破时空的局限,脱离口语传播的局限。当视觉传播变得重要起来的时候,抽象思维得以发展,人们有可能从对口语所及范围的群体的忠诚,转移到对抽象的特定“国家”或“兄弟友爱”的忠诚,社会结构中“国家”的出现与文字的发明是相适应的。文字的书写延伸了信息存在的时间和空间,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的智力发展。它不仅改变了社会结构,也影响到关于知识的社会定义:只有会识字和书写的人才能够拥有知识。然而,说话是通过生活就能获得的习惯,识字和书写则需要长期的学习,因而读写能力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中最重大的知识垄断,只有极少数人有机会掌握这种技艺并成为统治者,等级性极强的线性权力链得以在漫长的年代里占统治地位。
印刷术的发明在文字媒介的传播史上是一个转折点,它打破了中古时代极少数人对信息传播的垄断,第一次造就了信息传播向社会下层转移的契机。印刷媒体成为第一种规模人群可以共同接触的传媒,并为启动公共教育提供了充分条件。印刷文化蕴藏了最近数百年人类的深刻思考,是最富的人文精神之所。但是,印刷术的解放意义仍然是有限的,它将传播权从中古时代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又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形成新的传播垄断,因为数量巨大的没有足够读写能力的人自然被排除在外,传播的载体在一定程度上被当作了知识本身。印刷传媒内容的复杂和循序渐进的特点,还造成阅读群体明显的等级差异和相互间交往的隔绝。文字传媒通过传播空间与发表的分离、交流从双向变成单向而极大地(但也是片面地)发展了人类文明。但是,这种代价最终需要得到补偿或某种形式的回归。
从19世纪的电报、电话、电影到20世纪的广播、电视、卫星通讯、计算机网络,直至21世纪初普及的手机短信、数码相机,电子传播媒介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无形中改变着社会的结构和人际关系。这种变化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至少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电子传播媒介使接触它们的人的身体所处的地点,不再与其在社会上的身份、地位相关联,而传统的口语传播和文字传播,则是由人在社会中的身份和地位决定如何说话、书写,带有强化特定身份的意味。
电报是第一个使人体运动与信息运动分离的发明;电话不仅占据了家庭信息的入口,而且无形中打破了个体间适当距离的规则,它无一例外地获得了只有在朋友和情侣间才被允许的耳边呢喃的距离,手机电话则完全实现了“只要有电话就有家”的理想状态;电视将不同类型的人群带到了相同的场景,于是不同的社会角色在电视面前变得模糊了;网络传播则进一步提供了隐去身份参与交流的条件;而数码摄像机(DV),导致了影像方面的革命,使大众传播“传—受”失衡的状况得到改善,DV使用便利和价格低廉的优点,打破了进入媒介领域的技术和经济壁垒。
第二,多数电子传播媒介是作为一种共享的场地或平台存在的,用于满足人们同时获取讯息的需要。作为一种最为广泛的公共领域,它造就了传统的口语传播和文字传播远难以达到的信息共享程度,特别是电视与网络媒体。无论怎样制作节目,总会遭到不同方面的批评,困扰制作者的原因其实不是来自节目本身,而是来自电视与网络这样的媒介形态,因为它们将内容传播给了所有人,而人们越来越多地生活在全国或全球性的信息系统中,而不是仅仅生活在具象的地点,让所有人满意的内容几乎是不存在的。
第三,多数电子传播媒介将原来属于各个社会层面内部的场景推到了前台,从而整合了信息系统。声调和画面,无论经过怎样的准备,一旦显现,情感、情绪的隐秘就不可能完全被遮蔽。以往被间隔在人际交往和印刷传媒狭小空间的性、婚姻、不育、同居、离婚、家庭暴力、疾病、死亡等等隐蔽问题,越来越成为公开讨论的话题,电视和网络将客厅、厨房、盥洗间、卧室整合进了屏幕,某些地点和方面的神秘正在消失。公开与私下场合的模糊,使得社会对许多模糊的社会类别给予了更多的宽容。
第四,电子传播媒介能够绕开空间的隔离,不再把人们限制在一个给定的信息系统中。例如儿童不再只通过家长和老师,还通过各种电子媒介获取各种环境信息,直接体会许多成人的观念和感觉;女性与男性获取信息的差异明显减少;政治权威的信息系统不得不适当地让与公开的情景,领导人成为公众评论的对象。
现在的“专家”面对电子媒介也遇到了挑战,因为他们成长于被印刷媒介高度隔离的状态中,他们在本学科内是有知识的主体,在其他方面也可能是有组织的无知的主体,而人们期望在电子传播媒介上没有什么知识复杂到无法解释给普通人听。专家们只有显示出拥有“普通”知识时才能得到尊重。也许这很糟糕,可是另一方面,电子传播媒介融合不同的知识场景,打破学科的界限,也为学科间新的对话开辟了道路。
第五,电子传播媒介无形中创造着新的行为方式和道德准则。这方面的认识正在成长中。例如在许多情况下,传播媒介报道一种态度的转变可以取代必需的行动,公开的民意调查部分替代了大街上的示威游行,因为电子传播的力量有时已经超过了具体行为显示的力量。当人们通过电子媒介教会各社会团体相互了解时,也就改变了社会团体间的界限及群体的周边范围。当电子媒介使“距离”的意义消失时,人与人接近在道德上便是一种好的选择。
新流行的手机短信,是一种延长时间而不是缩短时间的传播方式。它对社会和日常生活产生的冲击力,不是来自信息交换的内容,而是来自它的发送数码技术、发送方式这些形式要素。这使得传播过程更倾向于强调延续关系,而不是强化内容或追求一种个性化的传播方式。手机短信的符号,成为被延缓的“在场”。
这样看来,继续分别讨论印刷媒介,以及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等电子媒介的意义正在减弱。所有的传播媒介将在数字化技术的平台上得到新的融合。新的传播媒介形态不断涌现这种现象自身,构成了一种新环境。终究会有那么一天,“传播媒介”的概念将被视作一个包容性的术语。一般来说,新的媒介形态不会破坏旧的,但会改变原有各种媒介形态的性质、含义和效果。这对社会结构、群体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影响同样是巨大的,有正面的,也有许多意料不到的新问题,从法律到各种道德规范。不过,在批判新的媒介形态带来的新问题时,应着眼于未来发展。现在多数对新媒介形态的猛烈学术攻击,来源于由来已久的对新媒介形态的焦虑和希望保护传统的书写媒介的愿望。
一位相对年轻的美国人文学女教授在与一位年岁较大的教授辩论时写道:“他们无法理解我们这些生在二战之后的人如何能够在读书的同时,还能看电视,但是我们能。我写书的时候,戴着耳机,摇滚乐或是普契尼或勃拉姆斯在耳边狂响。关闭了声音的肥皂剧在电视屏幕上闪烁。同时我还可以在电话上与别人聊天。新生代具有多层面、多轨道对应世界的能力。”显然,新的媒介形态实实在在地影响着社会结构,影响着人与外界的关系。无论是否看得惯,了解新生代对各种新的媒介形态的感受能力和适应能力,将有利于得出理性和全面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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