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幕藩体制下的臣民
所谓幕藩体制,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且存在于一定历史时期的封建统治形式。广义的幕藩体制是指日本近世时期的社会组织和结构,即由幕府和藩组成的统治体制。在近代日本到来之前的两百年间,是日本历史上一个史无前例的安定时期——德川时代。德川武家两百多年的统治,是极为典型的幕藩体制。较多的学者认为应始于17世纪的江户时代(1603~1868年)。
1600年,德川家康在关原之战击败石田三成,赢得了推翻丰臣秀吉政权的关键一仗。1603年,他就任征夷大将军,开设幕府于江户,开始了德川幕府统治时代。征夷大将军是日本武士的最高统帅,名义上是天皇封赐,表示对皇室的尊崇,以此提高其统治的合法性,其前提是要稳操皇室。德川家光在其统治时期延续了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的政策,在经济上继续支持天皇朝廷运作,使其摆脱数年来财政拮据的状况。幕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度,委任朝廷公卿百官,赐予封地。天皇子嗣一人须居于德川家族在日光的家庙,以为人质。此外,幕府还会派官监视皇室举动,从而使幕府实际上与天皇平起平坐。这便是日本长期存在的二元统治结构。福泽谕吉曾言,日本是天皇(至尊)和幕府将军(至强)两个因素共同在起作用,“假使在幕府执政的七百年间,王室掌握着将军的武力,或幕府得到王室的尊位,而集至尊和至强于一身,并且控制着人们身心,则决不会有今日的日本。”
作为上层建筑,幕府体制的重要特点是,对内采取严格的身份制度和地方分国的封建领主制度,对外实行严格的锁国政策。
一、世袭的身份制度
德川幕府实行严格的世袭身份制度,人分为士、农、工、商四等,还有公卿、神级、僧侣和学者等特别身份。士农工商有固定的身份,分属不同社会阶级。在每一种身份中,再细分为各种阶层。每个人被固定在自己应处的位置上,不准错离一步,甚至在文字和语言的用法等细节上都有着严格区别。因身份不同而各有法律管治,与德川幕府关系亦因身份而异。上下尊卑、服从和效忠成为社会关系的基础。
在幕藩体制下,武士是统治阶级,以将军和大名、直属武士的关系为中心,享有种种特权,他们将自己定位为庶民的模范。德川时代,武士占日本总人口的6%~7%。被统治阶级中,农民人口占80%。工匠与商人合称“町人”,地位很低,完全受人宰制,约占人口的10%,主要集中在城下町,与农民分离。在幕府出台登记令后,村民不许改变户籍,甚至旅行也要事先取得许可。他们的身份被固定下来,累世不得改变。町人地位虽低,但不像农民那样受限。近世商业的发展导致一批新兴商人抬头,有的甚至富甲一方。此外,还有许多人群无法按此标准归类,如僧侣、娼妓和各类三教九流之辈,被称为“贱民等级”。贱民主要有秽多和非人两种,到18世纪上半叶名称才统一,身份才固定下来。美国日本史学家霍尔(J.W.Hall)称德川的政治制度为“身份统治”。
身份统治体现在物的方面。在德川时代,全部土地属武士阶级所有,德川家拥有最高的土地所有权,其他任何阶级不能私有土地。全国土地的四分之一由将军直接管辖,余下的四分之三分给大名,这叫“恩偿”,大名再分给家臣。将军因此与大名结成“御恩”效忠以及奉公的主从关系。大名对土地的所有权是暂时和不稳定的,将军经常进行调动“转封”,但“领主可变,而农民不得变”。将军、大名新旧交替时,需要重新确认上述主从关系。每个大名都需从将军那里取得“领知朱印状”,大名还须向将军提出自己领地的继承人,呈报封地清册,得到承认和批准。
将军拥有这样的权力,首先是因为幕府是一个全国性的官僚组织机构,凭借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实力,拥有对各藩的绝对权限。本百姓体制是将军拥有最高所有权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的基础。本百姓从事农业生产,生产与缴纳年贡以及其他苛捐杂税,是武士阶级共同剥削压榨的主要对象。该体制的本质,就是本百姓用自己的全部剩余劳动乃至必要劳动供整个武士阶级挥霍。而石高制的推行,强化了将军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
全部土地分割为自治的、互相连带的町村,处于统一管辖之下。德川氏是全国最大的领主,其权限的合法性得到朝廷的承认。其他领主则臣服于将军,通过分封的形式,取得领地的合法权限。根据与将军的亲疏关系,藩主分为“亲藩”、“谱代”和“外样”,政治地位也各不相同。他们对领地都有统治权,发给家臣俸禄,要求他们臣服,从而结成封建关系。
领主在其领地内具有统治权和独立性的另一方面是它要接受幕府的监督,履行对将军的义务。作为忠臣的保证,他们出公差时要将妻子留在江户。公差的内容包括参觐交替、定期和临时的进城拜谒将军、贡献物品、担任重要地区的警卫等,从而形成了具有统一性的、上下级的封建关系。这种关系是幕府凭借强大的实力、巧妙的策略,依靠对分封土地的完全统治权和社会阶层间的固定秩序得以强制、紧密维系的。幕府为了维持这种封建秩序,对任何形式的变化都不感兴趣。1856年,美国第一任总领事哈里斯在其日记中写道,日本对于任何事情,都是遵守“静止的东西,不宜让它活动”这一格言。
总之,以大名为代表的封建制是支撑幕府统治基础的一个大框架,幕府处于中心的支柱地位,作为大领主而拥有人力和物力资源。
二、地方分国的封建领主制度
自德川时代起所形成的类似西欧领主制的幕藩体制,在政治上的表现形式之一便是地方分国制度。幕府作为全国统一政权是集权的,但从它与藩的关系来看又是分权的。藩对幕府有相对独立性,为幕府“所不干预”。各藩在财政上不依赖于幕府,收入来源为领地内农民所纳年贡。只要在政治上不违背幕府的法度,在藩内便有独立的行政、立法、司法、征税和军事统帅权。“藩上层领主对于本藩领国的有效治理及其对幕府权力的恭顺,是使以幕府为核心的武家政权成为一个统一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黏合剂。”
地方分国的概念在日本早已有之,《汉书·地理志》就记载有“夫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说明了日本列岛原来部落国林立的状况。公元3世纪前期,形成了以“邪马台国”为中心的三十个小国联合政权。3世纪后期,建立了以邪马台国为中心的大和政权。6世纪,大和王朝试图引进隋唐的先进制度,强化中央集权的力量。按照司马辽太郎的观点,“在豪族环伺的现实中,大和政权建构出了‘中央—地方’的都鄙意识的社会氛围”。为强化中央集权的朝廷统治的正当性,公元620年,日本开始编纂国史。公元701年,日本史上首部律令法典编纂完成,律令的内容反映出代表朝廷中央最高存在的“国家意识”。中央政权还要求各地方分国针对地方的乡土特产、山川原野的由来和特殊古老的传承等编纂成地方的《风土记》。这说明在一千年前的日本已经存在“地方分国与统合国家”两种不同层次的“国家”概念。岩波书店出版的《广辞苑》里,“くに”(国·邦)的语辞解释有“国家、国土”之意,但同时也有相对于中央的“地方、地域”的含义以及“故乡”的含义。这种二元并存的“国家”观念,在民众意识中根深蒂固。初次见面,日本人询问对方的老家,用日语表达为:“お国は何処ですか?”江户时代的人可能回答“萨摩国人”,近代之后萨摩国人会回答“鹿儿岛县人”。“お国”中的“国”便是指的地方层次的国家。
地方分国制度,不仅体现在藩与藩的关系上,还体现在藩内村与村的关系上。明治维新前,地理环境和封建割据的幕藩体制将日本分割得支离破碎,“日本全国几千万人民,被分别关闭在几千万个笼子里,或被几千万道墙壁隔开一样,简直是寸步难移。”民众事实上分属于不同的藩。“藩即国”,藩的边境设有关卡,藩与藩之间的流动是不自由的,所以当时最大的地域社会是藩民形成的藩社会。德川时代有三百多个藩,藩主林立。由于当时交通不便,藩社会内部被封闭性的村落共同组织所分隔,农民的生活大部分被封闭在村落内部。“安定地维持百姓的基础就是实现和保持百姓与土地的结合”。村与藩贯彻着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各藩藩主则以“五人组制度”强化对农村的控制。村在政治上是一个自治单位,幕府和藩不过问村务。村对内是一个紧密的结合体,农民高度依赖村集体,与村不可分离;对外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农民以村为单位与外界发生联系。一般说来,除与领主以及必须与外村发生联系外,村是孤立的、闭塞的。
三、严密的锁国政策
闭关自守的锁国制度是幕府对内政策的必然延续,也是幕藩体制特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德川幕府体制建立后,曾自称“大君”,宣称“日本国主源家康已统一全国”,在对外关系上打出了“大君外交”路线。但在1624~1641年间,幕府逐步形成锁国体制。幕府发布锁国令,主要内容是:(1)禁止日本人出航海外;(2)禁止基督教;(3)限制外国船的贸易。在与外国船的贸易中,禁止葡萄牙和西班牙人前来,对于中国船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则只限于在长崎进行贸易。锁国令的目的不仅仅是针对基督教的威胁,而是推行“强本弱末”政策——强化作为本的幕府,削弱作为末的诸藩,特别是西部的外样大名,保证幕府能稳固地控制大名。但对外开放和奖励贸易的政策使西部大名强大起来,这与幕府的“强本弱末”政策发生了矛盾,并带来了危险性。幕府曾经禁止建造大船并实行贸易统制,但未能成功地禁止西部大名的贸易活动。有的西部大名为贸易而信奉基督教,幕府便以禁止基督教之名,同时禁止了这些西部大名的贸易活动。
在藩主林立的幕藩体制下,德川幕府的锁国政策本质上是专权手段的体现,造成幕府在对外关系上(情报和贸易)的独占局面。这种手段人为地保持了日本封闭的状态,有利于巩固刚刚建立起来的统一政权。只有切断日本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才能把所有的日本人都封闭在列岛范围内,幕府的各项分而治之的政策才能奏效。凭借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在文化思想方面,日本列岛也萌生了关于“国家意识”的思考,形成了以本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观。继17世纪儒学家熊泽藩山的“身土不二”概念之后、山鹿素行的“日本主义”、本居宣长所批评的“慕夏”思想,最典型地反映了当时日本思想界试图描绘出以日本为中心的独自的国际秩序——与西欧国家秩序和以中国为中心的华夷秩序都不同的大君外交秩序。而18世纪以新井白石、大槻玄泽为代表的兰学者从抵抗中华思想的角度,进一步描绘出以日本为核心的“华夷秩序”——各个国家都可把本国视为“中国”,即“中央之国”,强调国家间的自主平等关系,为近代国家意识的崛起埋下了伏笔。
四、占统治地位的儒学
德川幕府禁止了战国时代颇具影响的基督教,将朱子学确定为正统学问,以儒家学说作为文教政策的基础。被称为“官学之祖”的林罗山的思想,是德川初期时代思潮的集中体现。它强调“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的五伦道德是近世社会的根本规范。“此五者,自古至今存于天地之间。此道正乃为达道。”“君父之尊,臣子之卑,犹天地之位,不可乱也。然上之心通下,下之情达上,君臣父子之道相行,上下贵贱之义相接,阴阳内外之理相协,乃天道行于上,人伦明于下之所以也。”“上下定,贵贱不乱,则人伦正。人伦正,则国家治。国家治,则王道成。此礼之盛也。”
遵从圣人的教诲、养成德行以治天下是儒学的理想,而圣人的教诲,以君臣关系中的忠和亲子关系中的孝为轴心,忠孝乃儒学德行之根本。忠与义,则是主从意识的核心,所谓“顾其身,得主人,尽奉公之忠,交友厚信,慎独身,专于义”。经过德川时代,武士由在原来领地中从领主那里领取支配权的家臣移住到城下町,变成从主君,一身一家的荣辱兴衰便同自己所属藩国的命运紧密相连。在武家和武士间,对藩主的“忠”成为日本式儒学的首要特征。正田健一郎指出,忠对旗本和御家人而言便是对将军的孝,对藩士而言就是对大名的孝。换言之,忠便是对公的孝。“家”仅是一种“以主君为首的经营实体”,而不是作为私有单位存在,也没有上升到近代国家的高度,藩便具有了“亦家亦国”、主君便具有了“亦父亦君”的性质,武士的一切观念与行为便无不带有尽忠奉公的色彩。主君既是一家之主又是一国之主,是不能选择的,“脱藩”受到禁止。武士要维护主君的地位和荣誉,要把对主君的忠诚转化为对藩国即整个集团的忠诚。“主之命则亲之首亦取之”,“离亲子兄弟而立忠”,甚至需要舍生取义,为主君复仇或殉死。“君即便不君,臣亦不可不臣”。藩国能够继存或昌盛,武士的生活、地位和荣誉就有保障。在这里,忠与孝、公与私、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有机地融合到一起。在将军—大名—武士的自上而下的主从关系中,主从意识,包括英雄主义、自律、献身、节欲、忠诚和珍惜名誉等中心价值观念,构成了武士阶级内部价值伦理的基本内容。为家国负责与献身,遂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价值伦理,这是幕藩体制能够长期维持的重要原因。
儒学思想对近世日本的绝对统治,强化了日本社会的停滞和封闭状态。丸山真男曾指出,德川时代种种的立场乃至学派,除了安藤昌益以外,全都无条件地肯定了封建社会秩序,并大体上把它作为不可缺少的条件来加以论证。这无疑使其社会政治更加呆板化和单调化。福泽谕吉对此深刻地揭示道:“日本的学者被关进政府的牢笼里,他们把这个牢笼当作自己的天地,而在这个小天地里苦闷折腾。”“政府的专制是怎样来的呢?即使在政府的本性里就存在着专制的因素,但促进这个因素的发展,并加以粉饰的,难道不正是儒学的学术吗?”总之,这种意识形态下,根本没有国家意识、平等意识和权利观念产生的空间。
五、从臣民走向国民
(一)幕藩体制下的臣民铸造
一言蔽之,幕藩体制的本质就是在武士阶级掌握土地垄断权的基础上,把日本列岛上的每一个人固定和束缚在某一等级和某一地区,从纵横两方面分而治之的封闭体制。它对于民众的政治意识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第一,由于彻底推进兵农分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世界被明确分开。天皇为太阳后裔,下临人间,授予将军统治大权,将军君临万民,武士辅助将军治理天下。这种政治秩序,经过德川家族的种种神话、文字记载或口口相传,得到民众的承认和臣服。武士阶级把作为政治主体的一切责任担在肩上,占人口十分之九的庶民则完全作为政治统治的客体,被动地遵循着所被给予的秩序,其中绝大多数的农民承受着贡租这种外在强加的无可奈何的厄运。他们服从它只是因为“对蛮不讲理的人毫无办法”,而不是从内心对秩序的自觉。“只要年贡交清,百姓心安理得”。商人则被安排在社会的最下层,他们“只知利,不知义,唯以利身为心”,许多人并不要求把通过劳动财富所获得的社会势力推进到政治领域中,而是一味沉溺于官能享乐的世界中,享受着变化无常的私下自由,或者对于现实政治的统治关系,充其量投以心地不正的嘲笑,全然不见将政治秩序作为自我之物积极认同的自觉意识。不具任何公共义务意识,被驱逐于伦理之外,他们对政治“无感”,也是自然的。若按竹越与三郎的观点,“夫以一社会制一社会,以一阶级制一阶级之国,假令有几千万众,假令有善美之法典,此唯是社会,不得称之为民族。人为之阶级全灭,由人民与政府二大要素,组织一国,至此始可称之为一个民族。”这样的分割状况,哪能谈得上是一体的民族?
第二,纵向的身份隔离与横向的地域割据相互纠葛,酿成了特有的地方主义。武士阶级和庶民内部进一步等级区别及其固定化,妨碍了民族统一意识的发展。藩的相互隔离和对立意识超乎想象,“邻藩如隔万里云山,几同外国一般”。各藩之间、各村之间相互隔离的状况使得整个社会不能形成共同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生活在这种格局中的认同意识,事实上只能是一种居于狭隘的血缘与地缘关系基础上的藩国意识。松平定信感叹道:“日本人原多狭隘性,所以住在下町的不知山手。走出川崎的人很少,所以认为海就像品川,河川就像大川、玉川。只考虑眼前之事,没有深谋远虑,久之愈加狭隘。”幕府虽然是事实上的中央政权,全国性的市场自江户中期后亦已形成,教育也有较高程度的普及,但江户时代的日本与欧洲的情况相左,“藩即国”的理念带有浓厚的、封闭的地域色彩,并未将藩视为一个整体的国家。按照林呈蓉的观点,纵观日本两千多年的历史,多数时候在日本人的脑海里,地方分国的概念是凌驾于统合国家的概念之上的。对一般民众的生活而言,“抽象的遥远日本国”与他们无关,那只是德川家族的问题,自己生活周遭非常具体的村落、邻里(町内会)所结构而成的故里之“国”更具有意义,他们只需要实现对藩国的纳税、务工及不反抗的义务即是合格的藩民。其“国家认同”只是地域层次上的“藩国认同”,抑或更低层次的村落共同体的认同。对于各藩藩士来讲,其责任意识是以直接的君主为对象,终极的归属集团并非幕府,而是自己所出身的藩。“对幕藩体制下的武士及人民来说,‘国’意味着领主的支配和地域,即等于本藩,并不是指超越藩的日本全体。”所谓奉公,最终没有超出由封建俸禄所结成的个人关系。藩地意识的强烈桎梏,使“脱藩”成为维新志士能够自由从事政治活动的非常手段。
上述体制的特点,决定了德川时代的民众从本质上便是“臣民”——不是作为天子的臣民,而是作为藩属的臣民。身份制度使其自甘为臣,“家臣”、“贱民”、“非人”和“秽多”等词的广泛应用,便是明证。没有自由迁移的权利,没有阶层上升的可能,没有反抗的权利,各安其位,无私奉献,对藩主尽忠是最重要的道德标准。地方分国的政治状态决定了民众的视野只可能停留在自己所生活的藩和村落,难以产生对“日本”国家的认同,而锁国体制和儒学意识形态则进一步强化了上述意识。既无国家观念亦无权利意识,专制政治下臣民的基本要素一一具备。不知世界为何物的懵懂民众,就在这种道德教化下一辈一辈终其天年,尽忠着这个他自身无法掌控的藩国。在这样的民众体认中,在这样的体制架构下,德川幕府保持了两百余年的安定。
明治维新前,这种精神状态已经病入膏肓。幕末外国人的记录中经常有这样的描述——携带双刀的武士充满敌意的目光与一般庶民的友好态度形成鲜明对比。1864年8月,英、美、法、荷联合舰队占领马关炮台的时候,“日本人对于正在作业的人不断显示出极其友好的态度,进而又自愿帮助移动大炮。他们真的非常高兴拆开这种给他们增添麻烦的玩具。”丸山真男评价道,“这种具体的个人之间的亲密感情,只是意识形态以前的自然感情,而不是自觉的国际平等意识。封建制度下的民众仅仅处于政治统治的客体地位,国家意识本来就与他们无关。”这是何等让人尴尬的场景!福泽谕吉也曾指出:“人民……一切只听从政府,不关心国事。结果,一百万人怀着一百万颗心,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对一切公共事务漠不关心……终日惶惶唯恐沾染是非,哪有心情去考虑集会和议论!”民众明哲保身、事不关己等自私自利的禀性,是民众政治能动性长期被否定的必然结果,是长期幕藩统治所结出的精神恶果。作为统治客体,庶民被逼到私生活的狭隘角落,当然不能期待他们具有什么国民的责任意识。
(二)外患:告别臣民的契机
前已述及,丸山真男曾指出,人类因代代定居在固定土地上而自然对其土地乃至风俗所怀有的眷恋——这种本能的乡土爱,即使是培养民族意识的源泉,它也不能很快成为创造政治性民族的力量。走向民族国家,一定要表现为一种决断性行为。……在内部秩序结构不利于国民国家建立的情况下,国家是无法从内部形成国民的,民众的大多数依然维持其自然的、非人格性的存在。这说明政治上的民族意识不是一种自然的、自发性存在,其产生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上,民族以一些外部刺激为契机,通过对以前所依存的环境或多或少地加以自觉的转换,把自己提升为政治上的民族。通常促使这种转换的外部刺激,就是外国势力,即所谓的“外患”。
佩里军舰的到来,既把日本民众意识的四分五裂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同时又是使民族统一观念成长发芽的契机。广濑旭庄叹道:“今之尤可忧者,异国也。吾阖国之人心,官有官之心,诸侯有诸侯之心,麾下有麾下之心,诸侯之臣有诸侯之臣之心,农有农之心,工商有工商之心。然往时各安其分,相安无事。然所谓亿万之人有亿万之心者,以之不可胜敌。……今也,官不好战,诸侯好战。麾下之士有好战者,有不好战者。上忧财乏,下惜出财。士好凶年,而工商好丰年,农因贫富不同,或好凶年,或好丰年。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同忧、同乐者极少。如此与异国战,可知其危。方今之急务,乃使人人知异国之大患,一心尽防御之术。”
西方各国的军事和经济力量自1853年起进入日本后,德川政权全然无法应对,地方分国的制度使其无法有效征税,身份制度的桎梏使藩国的臣民无法调动,崛起的新型商人阶层和西欧列强的枪炮也使幕府无法再垄断对外关系。所有存在等级体制之内的诸种对立和矛盾,到了幕末都集中爆发了出来。权力分散、难以举国一致,近世封建制度已经走到崩溃的边缘。
从这个角度看,“黑船来航”实际上意味着由国民国家和殖民主义构成的欧美国际秩序同东亚国际秩序的冲突。“19世纪后逼迫东亚‘开国’的西方压力,是饱经了西方史上也未曾有过的产业革命实践或正在经历这个实践的列强的压力。这种压力不能单纯用狭义的军事侵略来解释,它包含了渗透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社会全部领域的巨大力量。”这种冲突开辟了一条道路,那就是前者对后者破坏的开始,以及后者由于打破了地区割据和身份制度而迈向“国民”的新“意识”之形成。德富苏峰曾这样描写当时的情形:“国外的警报,立即诱发了对外的思想,对外的思想又很快激发了民族精神,民族精神马上鼓吹起民族的统一……这就是说外国的思想刺激了日本的国家观念。日本的国家观念产生之日,就是各藩的观念灭亡之日。”“各藩的观念灭亡之日,就是封建社会的颠覆之日。”
具有与国家的连带感,形成民族一体化意识,实现对国家的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族独立和个人的独立自尊——作为近代国民的基本要求开始迫切地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塑造近代国民,培养民众对于国家的共属意识,关心和参与国家政治,应对外来危机,挽救“日本国”,是幕末知识分子和领导阶层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
按照绪论的相关理论,近代国民民族与公民两方面特质的形成,需要国家提供有效措施和制度保证:一是政治力量向国家凝聚;二是向民众渗透国家思想并赋予其基本权利,把国民从以前对国家秩序无责任的被动状态中解放出来,从而在政治上动员一切力量。幕府体制本身存在的机理,就是规定垂直式的等级身份制,承认水平式的地域的割据性,自然无力将全体国民的意志集中起来,因此成为了形成民族统一意识和走向民族一体化的最大桎梏,“德川幕府的现实政策正是最大限度地利用这种结构,一味地阻止民族统一意识从下面成长起来。”要告别臣民,铸造时代所需的日本国民,只有摆脱这种历史环境才有可能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