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卫所制度

卫所是明太祖称帝前在南京创建的,是明朝军队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这种制度是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军制的某些内容而形成的,属于自给自足的军屯类型。这种体制是1363年由原元朝户部尚书张昶提出的。罗梅因·戴乐:《卫所制度在元代的起源》,第23—24页;又见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87—288页。最初,每个军士受田15亩以维持生活。1365年,长江中游一些惨遭战火洗劫的地区被辟为军屯区,每个军士受田50亩,给耕牛农具,并免其田租徭役。这种制度,使各地卫所军士在明初25年中,每年都能生产约3亿公斤粮食,足以供养100万军队,从而使朝廷无须从国库按月拨发粮饷便能维持一支庞大的边防力量。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38—39页;戴乐:《卫所制度在元代的起源》,第36—37页。

卫所军士皆由身份永远不变的世袭军户充任。卫所军官也世袭其职。这样,卫所制度一方面表现出朝廷有决定其臣民之身份的权力,同时也展示出封建化的巨大潜力。京军中有一部分是番上的卫军,但其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及正千户、副千户、百户等,都是世袭职位。这些都是卫所官职。战时统兵的将领及各省都司和中央都督府的职位,由皇帝指派的官员充任。为了维持世袭权,他们仍保留原来的卫所官职。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52页;戴乐:《卫所制度在元代的起源》,第39页。世袭的军士会因其身份相同而形成牢固的个人联系,因此必须尽力防止将领与军士的关系过于紧密,并对整个军队组织加以严密的行政控制。各卫之事务由三司分掌:都指挥使掌兵,此外有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所有军户的户籍皆由五军都督府管理,军队调动权则在兵部文职大臣手中。当卫所军队被征调作战时,其军士便脱离了卫所军官,由都督府指定的总兵官统领,而总兵官则向通常由朝廷大臣出任的统帅负责。14世纪末,共有都司17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至15世纪,内外卫增至547个,千户所增至2593个。1467年后,又正式设立总督之职。1400—1600年间,东北地区增设了310多个卫所。王钟翰:《明代女真人的分布》,第27—48页;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46—47页;查尔斯·O·贺凯:《明代的监察制度》,第34—35页。

要使这种精心设计的自给自足的军事制度永久存在下去,必须维持世袭军户的素质和义务。但15世纪后期,意味着该制度走向衰败的不祥征兆却出现了。朝廷中某些贵戚官僚开始驱使军士建造寺庙和宫室。明朝军队的衰败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北京周围的78个卫,原有38万人,至16世纪初,只剩5万—6万人,而其中实际操兵器者仅有1万人。蒙古骑兵曾攻至京郊能看到北京城门处,明军竟不敢前去应战。黄仁宇:《明朝的军费》,第39—43、56—57页,及其《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67—68、290页。不久,地方将领也把军士变为劳工,或向他们“卖闲”,每月交纳200钱就可免除军事训练。这样,卫所军官便成了有利可图的职位。于是,商贾子弟纷纷重金行贿,求得此职以饱私囊,或将家奴登入军籍,借此来贪污军饷。有些军官甚至割占军屯土地,强令手下军士像农奴一样为其耕种。“在这个国家中,也许没有哪个阶层比这些士兵更为卑贱和懒散了……平时,他们抬轿、喂马,像奴仆一样受人役使。”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89—90页。大量军士因得不到军饷又遭受如此剥削而极力摆脱军户身份。据史载,至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80%,许多边地驻军也只剩下兵力的一半。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217页。军官奉命出兵时,只好临时雇用矿工和盐工充数,或招募辽东、陕西的雇佣兵,而这些人与他们要去镇压的乱民常常出自同一社会阶层。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53—57页;艾尔伯特·詹:《明朝衰亡》第四章。据估计,到1569年卫所军士只剩下1/4了。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90页。

似乎是为了弥补兵员的损失,明末统治者越来越重视长城的修缮,或以砖石加固旧城,或在某些地段增修新城。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91—106页。长城的系统修缮开始于1472年,当时明朝经济在经历了15世纪中叶的衰退后,刚刚开始恢复。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85页。这种防御心理的形成,并不仅仅是由于卫所制度的衰落,它可上溯到明朝第三代皇帝成祖永乐时期。明成祖从其侄儿手中夺取皇位后,对拥兵驻守今关外之承德(热河)的兄弟宁王心怀疑惧。1403年他令宁王率部撤出承德,而将这一战略要地交给了曾支持他发动政变的蒙古兀良哈部兀良哈部分布在涅尔琴斯克(尼布楚)西至中俄边界额尔齐斯河上游的森林地带。陶德文:《中国民族主义的先声——宋代的爱国主义》,第11—13页。。同时,他还撤回了驻守河套北部的军队,并加修长城,将辽东、广宁和大同防线连为一体。说来也怪,永乐帝因将都城迁到了北京,而一直被认为是在保卫北方免遭蒙古侵扰。E.B.豪威尔:《“裴晋公义还原配”及其他中国故事》,第135页。这等于将东胜一带拱手让给了北方民族,1462年——即明英宗在耻辱的“土木之变”中被蒙古瓦剌首领也先俘获后的第十三年——河套遂落入察哈尔部之手。傅吾康:《政治家和军事家于谦》,第97页;吴缉华:《明代北边防御的收缩》,第10页;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08—111页;卢克·匡顿:《游牧帝国》,第274—275页。欧文·拉铁摩尔关于西罗马帝国在英国和莱茵河、多瑙河流域的势力界线的讨论,在这一点上是有启发性的。“就像在中国那样,军事力量所能威慑的范围大于能征服和吞并的范围;实施统一行政管理的范围又大于经济整合的范围。用来排斥野蛮民族的北方边界,也是一种界线,在它之外,同样大小的耕地、同样规模的城镇和官府,却不属于这个国家;在它之内,主要是实物、运输代价又不太高的规定贡品,能由国家集中起来;而在它之外,贸易基本是离心的,输出大于输入。”欧文·拉铁摩尔:《边疆史研究》,第487页。

不过,明朝并非总是被动挨打。当它逐渐控制塞北的时候,以及1390年后在蒙古人基本停止了袭扰中原的近60年间,明军一度控制了直抵朝鲜边境的东北地区明初对蒙古的防御采取了非常积极的姿态。明将徐达以元朝都城(北京)为幕府,年年出兵北上讨伐蒙古残部。但1372年,徐达和李文忠被扩廓帖木儿打败。1373年,明太祖遂令徐、李二将固守边界,不再深入蒙古境内进行追剿,并将山海关两侧的居民迁至河北内地。1380年,明朝又改变了策略,并在1387年至1388年,派遣20万大军北出长城,彻底击溃了东北地区的蒙古军队,并继续沿松花江追剿,最后在勃脑尔(Buirnar)杀死了蒙古幼汗。T.C.林:《明帝国的满洲里》,第2—10页;匡顿:《游牧帝国》,第263—264页;侯仁之:《明代边境地区的马市》,第311—313页;法默:《明初两京制度》,第61—63页。。成祖曾亲率大军五次出塞;16世纪40年代,内阁首辅夏言又发动了驱逐蒙古、收复河套的战役傅吾康:《15世纪初期中国对蒙古的征讨》,第82—88页,及其《于谦》,第95页。已有学者指出,在永乐帝不断迫使蒙古人向西伯利亚大平原远徙的时候,明朝没有必要在大同以外设置烽火台——一种报警系统。然而明朝一旦放弃了积极进攻的军事姿态,蒙古人便会驻兵长城之下,并在无人报警的情况下直逼大同和北京。吉斯:《明代的北京》,第57—62页。。1547年,三边总督曾铣一度将蒙古人赶出了河套;但次年鞑靼首领阿勒坦汗又入境侵扰,并于1550年兵临北京城下。傅路德和房兆楹编:《明代人名辞典》,第6、530、1304—1305页;毛里斯·罗塞比:《1368年以来的中国和亚洲腹地》,第45—46页。三边指甘肃、宁夏和延绥。其总督府设于固原,肃辽都督则驻守密云。阿勒坦汗联合了东部蒙古各部落,并重建了克拉廓热姆(Qaraqorum)旧都。匡顿:《游牧帝国》,第278页。自此,人们对夏言的进攻之策丧失了信心。嘉靖朝臭名昭著的大臣严嵩,在置夏言于死地后改取守势;1570年,张居正(万历时升任内阁首辅)又以封王和开放边市贸易为手段,对阿勒坦汗进行安抚。罗荣邦:《政策和决策》,第66—68页;吴缉华:《明代北边防御》,第11—12页;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123页;《明代人名辞典》,第7页。

这种策略也不是无懈可击。《明代人名辞典》,第6页;塞路易斯:《明朝反对蒙古人吗?》,第137页。在公众眼中,与蒙古互市的安抚政策,总是同声名狼藉的仇鸾联在一起,而英勇抵抗则同其政敌杨继盛联在一起。当皇上宠幸仇鸾时,杨继盛受到贬黜,一度销声匿迹。不久,仇鸾私自与蒙古互市,并献上80颗普通边民的头颅冒充敌军首级,谎称在古北口大败蒙古军,故而失宠。于是杨继盛得以重返朝廷,但不久又遭严嵩弹劾,于1555年被定死罪。当时杨氏之妻上疏皇帝,愿替夫受刑,还说死后要率鬼魂之军为明朝而战。严嵩于中途将此疏扣留,但其内容后来却广为流传。1656年,清朝顺治帝还在正式场合称赞了杨继盛的忠诚。吴乃荪:《董其昌》,第264—267页;赫伯特·A·翟理斯:《中国人名辞典》,第168、187页;《明代人名辞典》,第1503—1505页。杨继盛认为,忠同孝一样,是不可推卸的义务;人臣应既孝且忠,既侍奉父母,又全心全意为君主效力。杨继盛:《杨忠愍公集》第二五七卷,第9页。有人曾指责张居正,说他声称自己对阿勒坦汗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中夏,是“虚辞以欺君父”;说今日把中华之丝绸绮绣变成了夷狄的日常服装,名为互市,实为姑息养奸。边防的筹划者以贸易特权贿买夷狄,夷狄反过来却用兵威敲诈我们。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123页。严嵩则被人们视为奸臣的典型,常与李林甫(勾结鞑靼出卖朝廷的唐朝大臣)、秦桧(1141年出卖爱国将领岳飞的宋朝大臣)相提并论。在蒙古人看来,严嵩只有在认为阿勒坦汗及其军队不过是一群“寻食之徒,无须忧虑”这一点上是现实的。塞齐·亚格齐德:《中国与蒙古游牧民的贸易和冲突的样式》,第197页。在17世纪的民间传说中,沈炼被比作李林甫。E.B.豪威尔译:《今古奇观:沈小霞相会出师表》,第318—320、412页。明末“三言”中有个题为《李谪仙醉草吓蛮书》的故事,也表现出关于华夷关系的一种陈腐观点。故事说,渤海王要求唐玄宗(713—755年在位)将高丽的176城让给渤海国。作者借李白之口回答说:“自昔石卵不敌,蛇龙不斗……况尔海外小邦,高丽附国,比之中国,不过一郡,士马刍粮,万分不及。若螳怒是逞,鹅骄不逊,天兵一下,千里流血……毋取诛僇,为四夷笑。”豪威尔译:《今古奇观:庄子休鼓盆成大道》,第79—80页。

然而,对北方部落所实行的这种“羁縻”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边地驻军的膨胀,从而使明朝的军费负担因卫所制度的衰落而比以往更加沉重。尽管世袭军户日渐减少,军官数量却不断增加。14世纪末,京师驻军只有大约2700名军官,到15世纪中增至3000名,除禄米外,每年还要领取饷银48万两。此类开支在不断增长。到16世纪末,正规军已达120万人,仅基本开支——如果全额供给的话——就需白银2000万两。其中一部分被用来征招募兵,以弥补世袭军士之不足。募兵每人每年的饷银为18两,若在边地则外加5两,其家庭也可得到一份津贴。1492年,明朝颁行开中制度,鼓励商人运粮至边防,换取盐引回内地兑盐经营。但这一制度1500年后便逐渐废止,致使边地米价迅速上涨,每担(60公斤)值银5两。王崇武:《明朝商人殖民制度》,第301—303页;泽恩道弗尔:《“新安名族志”》,第194—195页。边地所需军饷当然也要随之增加:1500年为5万两,1573年增至280万两,1586年又增至360万两。16世纪后期,有大约50万军士和10万匹战马驻守北边,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约为2两。16世纪50年代,募兵每人每年的佣金约为6两;至17世纪初增为18两。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85—290页,及其《明朝的军费》,第43—44页。这项庞大开支需由太仓府库支付。16世纪80年代,地方每年向太仓纳银,其白银储备通常能保持600万两。但由于边地军饷不断增加,16世纪末为征讨鞑靼、平定西南土著叛乱和帮助朝鲜抗击倭寇,又花去1200万两,太仓储银也很快消耗殆尽。至1618年,太仓储银只剩下了12万两。就在这一年,后金大败明军,攻占了抚顺,明神宗不得不解开私囊,来填补兵部的50万两赤字。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40—42、55页;赵翼:《廿二史札记》,第750页;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280页,及其《明朝的财政》,第112—116页。(当时东御府储银仍有300多万两。)

为应付这些不断增长的开支,明朝又开始加派赋税。1619年,加派辽饷,税率约为9%,除京畿皇庄外,全国各地都要交纳。褚华:《沪城备考》第一卷,第5—6页;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163页。由此额外征银520万两,但仅够支付辽东一边18万军队和9万战马的费用,而无法顾及九边九边指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延绥(陕西的延安和绥德)、太原、固原、宁夏和甘肃九个军事重镇,是设于各省及都司之上的不固定的军事机构。朝廷根据需要拨给它们军队,并从中央都督府的权要中选派其将领。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65页;侯仁之:《马市》,第309—311页;黄仁宇:《明朝的军费》,第44页。仅辽东一边之军饷就需银324万两,粮108万担,马草21.6万捆,料豆97.2万担。弓每张需银2两,箭每支需银6钱。将这些物资自天津北运的船只仅有700条——而非预定的4000条,以致大量物资不得不用速度慢、代价高的牛车运送。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127—131页。中的其余八边。此后几年中,整个边地军费仍在持续增长。如1624年,修建城墙6240丈(约11000米),敌台321座;1625年,修城费用又继续上升。《明实录》天启朝,第五十一卷第17页,第五十五卷第19—20页。据贺凯统计,1618—1627年间,明朝在同后金的战争中花费饷银约6000万两,约占明朝在此期间全部收入的一半。贺凯:《明代的监察制度》,第158—159页。米价也不断上升。从1520年到1620年,米价翻了一倍;从1620年到1644年,又上涨了20%。米彻尔·卡蒂尔:《14—17世纪中国价格变动史评述》。这一时期的价格指数是不可靠的。1630年,明朝又提高了辽饷税率,向全国特别是江南地区进一步搜刮,但仍入不敷出。褚华:《沪城备考》第五卷,第5—6页。1639年9月,广宁总监高起潜报告说,五个月来,“额饷分文未解”。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2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