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大夫的社团

明朝晚期士大夫社团的出现,和17世纪20、30年代的朝廷党争,反映出这一时期上层社会的膨胀及随之而来的将官场角逐同社会运动联系起来的一种新政治格局的发展。邓尔麟:《科举政治》。上层社会的膨胀,在中国最富庶的江南地区,即后来的安徽和江苏两省,表现得最为明显。在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那里不仅涌现出许多富商大贾,中产家庭也明显增加了。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46—47页,及其《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37页;石锦:《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三章,第42—45页。晚明诗人王世贞曾提到“十七家大户”,其资产皆达50万两以上。傅衣凌:《明清时代》,第23页。著名的天主教徒、上海县人徐光启,曾对其家乡的商人受到极大妒忌和羡慕的情形做过描述。还有人说,有的江南大户用每只重15两的金碗待客,用最精美的绣品作浴巾。傅衣凌:《明代江南》,第29—30页。收藏艺术品也是一种摆阔方式,富商们尤嗜于此,因为他们认为——据晚明一位经营艺术品的商人说——一个人文雅还是粗俗,取决于他是否拥有古董。秦三迪和徐澄淇:《安徽的商人文化及其保护者》,第22页。

与此同时,生员和秀才的数量上升了15倍,他们也前所未有地拼命要挤入大都市上层社会的行列。15世纪后半期,明朝政府开始出卖监生资格。到16世纪,许多有钱人都有了这种“监生”头衔,因而可以参加乡试和出任下层官吏。至天启年间,许多富裕的平民还购买最低一级的童试资格,成为生员。这些新兴的下层乡绅在本地并不很受尊重,因为那里的乡绅通常都有正式功名;但在外地,尤其在城市中,他们的身份却大大高于一般平民,享有终身复卒的特权。酒井忠夫:《儒教和大众教育书籍》,第337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21页;森正夫:《明朝的士大夫》,第35页;山本衛士:《日本1976年的明清史研究》,第17页;何炳棣:《中华帝国中的进身之阶》,第30页。这些常常落榜的生员或秀才,在长江三角洲各城镇形成了新兴的引人注目的阶层。他们艳丽浮夸的衣着举止,被当时人们视为性异常或社会异常现象。谢肇浙(1567—1624)说,当时几乎所有官僚士大夫都有娈童。他们在京城外接客时,总是夸耀自己的相好是文人书生。据谢肇浙说,同性恋从晋代开始在中国出现,公元3世纪末曾盛行一时,所有士大夫都热衷此道。及至宋朝,由于道学的兴起,同性恋之风衰落了;但到明末,特别是在中国东南地区,又再次兴盛起来。常听人说,福建和广东是这种性行为的中心;实际上同性恋在江南也是常见的。南方官员——谢氏说——将此风俗带到了北京,使这里的酒店也出现了许多少年男妓(小唱),作为侍者和歌童为士大夫服务。这些娈童大多来自浙江的宁波和绍兴一带,还有一部分来自山东临清,故有“北”小唱和“南”小唱之分。谢肇浙:《五杂俎》第八卷,第4—5页。1633—1635年间曾侵袭福建海岸的达赤曼·汉斯·普特曼斯(Dutchman Hans Putmans),称中国人为“卑劣的鸡奸者”。C.R.巴克士:《郑芝龙的兴衰》,第422—426页。这位葡萄牙人还指责说,鸡奸行为“在中国人当中既不受惩罚也不受歧视”。巴克士:《三百年前的澳门》,第303页。对此深为反感的李东写到:“熟闻二十年来,东南郡邑,凡生员读书人家有力者,尽为妇人红紫之服,外披内衣,姑不论也……”李东:《见闻杂记》第十卷,引自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07页。几年前,东林党人赵南星便将经济衰退与挥霍浪费联系起来,极力抨击奢侈之风。他说,当时的人们,不论男女,都追求华服美食,挥金如土。赵南星:《赵忠毅公文集》第二六四卷,第5页。这种风气大约是从16世纪40年代兴起的,当时男子开始戴瓦楞骔帽,穿轻俏精美的暑袜和蒲鞋,宜兴出产的“黄草蒲鞋”尤为著名。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02页;又见苏均炜:《明嘉靖期间倭寇史略》,第130—131页;艾尔伯特·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1—2页。华丽的饰服作为政治衰微和社会堕落的表现,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荀子(约前300—前237)写道:“乱世之征,其服组,其容妇,其俗淫,其志利,其行杂,其声乐险,其文章匿而采,其养生无度,其送死瘠墨,贱礼义而贵勇力,贫则为盗,富则为贼。治世反是也。”《荀子笺注》,第227页。又作诗曰:


昨日到城市,

归来泪满襟。

遍身女衣者,

尽是读书人。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07页。假道学们特别提到,这些士大夫修习八股文极为严谨,但私生活却非常放荡,甚至发生反常的性行为。谢肇浙:《五杂俎》第八卷,第5页。


用来购买华服与戏票,或在苏州茶馆中赌光输尽的大量钱财,不仅助长了都市中的奢侈之风,也耗尽了这些纨袴子弟之家族的财富,从而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变动。昂贵的金银珠宝饰物,尤其是作成各种动物形态的精美头饰,在崇祯时期非常时髦。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第12页。所谓“温饱之家,则挜债而盘折其田房;膏粱之子,则纠赌而席其囊橐”。傅衣凌:《明代江南》,第31页。名门子弟并不全是花花公子。据晚明史料记载,也有许多权贵子弟倚势恃强,横行乡里,成了令人畏惧(以及令人鄙视)的土豪。赵翼:《廿二史札记》,第721页(第三十四卷)。

异常发达的家族——世代显赫的大户或望族——必须找到防止衰败破产的对策。其中有许多做到了这一点。例如,嘉兴有90多个大户,被时人视为望族。它们都能长盛不衰,有些甚至能使其财富和声望延续八代以上。其中有一姓维持了21代,一姓维持了18代,四姓维持了17代。潘光旦在其开拓性研究中提出的这91个大姓,是根据他们在地方志中的出现和其他衡量其声望的标准选出的。从其在巍科人物中所占之比例,也可看出这些家族的声望和权势长久不衰这一事实。明代共有巍科人物440人,嘉兴府得12人,其中10人是上述91家望族的子弟。清代共有巍科人物520人,嘉兴府得28人,其中17人出自上述望族。潘光旦:《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第96—98页。嘉兴位于江南和浙江交界处,确有某些经济上的有利条件,使当地士绅家族比较容易维持下来。15世纪中叶,嘉兴府增置属县,因而很容易通过在一县占田而在另一县落籍的办法来偷漏田税。因此,政府阻止这种逃税现象的努力被大族势力挫败了。川胜守:《浙江嘉兴府的嵌田问题》。然而,嘉兴望族的财富和权势得以数百年不衰的真正原因,是他们采取了这样一种成功的手段,即为了使自己的家族获得新的人才与财源,精心筹划同那些正在上升的暴发户通婚。潘光旦:《嘉兴的望族》,第127页。例如,以明末出过几个知名官员而著称的嘉兴沈氏,便常与当地那些有财力使自己的子弟接受教育的暴发户通婚。


石窗公(沈琮)择婿,鲜当意者;一日,抵郡,偶于竹马戏得包池州(包鼎),欲以女妻之;询其师,邀为媒妁。时池州父,布贾也,自以齐大非偶,逊谢不敢。公曰:“毋固辞,吾意已决,异日昌尔门者,必此子也。”归语盛安人曰:“吾在郡中得一佳婿,包姓,鼎其名;他时名位爵禄,悉与吾似。”遂字焉。已而公仕至广州府,包仕至池州府,前言若符券然。同上书。第125页。包鼎之父所言“齐大非偶”,出自《左传》第六卷。文中“安人”是六品官夫人的头衔。


嘉兴的望族也常相互联姻——在91家望族中,相互通婚的至少有280例,但其长久不衰的真正秘诀,是他们成功地将贵族文化对下层社会的排斥同他们对新近上升为中产阶级的暴发户的接纳结合了起来。同上书。第122、126页。关于明末商、农、士之身份的混淆,及其在泰州学派思想中的反映,见狄百瑞:《晚明思想中的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第173页。在明末的说教作品中,也有人极力维护严格的身份区别,这或许正是上述融合现象的一种反映。酒井忠夫:《儒教和大众教育》,第346页。

由于明朝末年江南地区科举名士的大量涌现,这种结合成了望族为维持生存所必备的特征。和其他盛产举人进士的地区(也许江西除外)不同,江南不像浙江之有余姚和鄞县,或福建之有莆田和晋江那样只有少数几个人才之乡。江南所属10个府,在有明一代各自都造就了一两百名官员。而且,江南有许多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地区,其士人流动率比其他重要省份要高得多。有明一代,南直隶(即江南)籍官员中无其他亲属同时任官者占59%,而浙江籍和福建籍官员中有姻亲同时在官府任职者分别占42%和34%。詹姆斯·B·帕森斯:《明朝的官僚政治》,第362—366、382—386页。江南望族之间的婚姻,作为超地方性的社会纽带,常常使其中许多成员产生大都市观念,从而促使他们超越地方利益的局限,逐渐卷入东林党运动一类的全国性政治争端。邓尔麟:《达官贵人》,及其《嘉定忠臣》。因此,江南的官僚名士,不受少数重要城市中个别大族的控制。个别城市也不能支配整个江南。如果说宋朝是以杭州和开封等大都会为中心的时期,那么晚明的一大特点,就是在这些大都会之外,又迅速发展起来一批大市镇(通常是棉花贸易中心)。从1500年到1800年,苏州、松江、常州、太仓、镇江、江宁、杭州、嘉兴和湖州地区,市镇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之数量分析》,第144页;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03—104页;西岛定生:《支那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32页;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68—70页;弗雷德里克·W·莫特:《中国专制主义的发展》,第127—129页,及其《南京的变化》,第63—65页;P.阿尔瓦雷·赛米多:《中国历史上与鞑靼人的战争史》,第21—22页;白乐日:《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与行政现实》,第8—10页。相反,整个长江流域这一中国最富庶的地区,到处都有政治名士。他们具有自我认同的强烈意识,又与大众文化有横向的联结。用功能分析的术语说,明朝晚期江南潜在的社会子系统比其他地区有更大的自主性。由于氏族、官府,或许还有经济子系统是相对独立和分离的,其身份的形成就更容易、更稳定。由于他们散布各处,便需要超越家族界线和地域隔阂而走到一起。因此,士人交往聚会的传统形式——诗社、学社、书院——在这一地区便异常发达。台尔曼·格里姆:《中国明代儒教教育和政治》,第130—133页。

这些士大夫的社团,不仅体现出上层社会的凝聚力,也反映出16和17世纪大众文化素养的普遍提高。据1586年版绍兴府志载,当时如果不能用儒家经典教育子弟,连最贫穷的人也会感到羞耻。从商贾到差役,几乎人人都识字。何炳棣:《进身之阶》,第251页。罗乌斯基的数字表明,在中国的这一高度发达地区,男性中具有实用读写能力的,可能达到了35%或者更多。伊夫林·S·罗乌斯基:《清代的教育与大众文学》。数百万人跻身科举,为迅速繁荣的出版业造就了庞大的读者队伍。小林宏光等:《安徽绘画的盛期》,第25页。书商们不惜重金,聘请已考取功名的知名才子,选编八股文集,介绍这种专门用于科举考试的文体的写作技巧。T. S.费希尔:《顺从与效忠》第二部分,第133—137页。许多生员只知死背范文,和不厌其烦地反复研读四书五经。明朝末年,人们普遍认为,把时间全都用在钻研八股文上,会导致士大夫阶层的退化。后来,这种形式主义又被认为是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威拉德·J·彼得森:《苦果》,第56—58页。正如孔尚任的《桃花扇》中南京三山街书商蔡益所的一段道白所言:


俺蔡益所既射了贸易书籍之利,又收了流传文字之功。凭他举人进士,见俺作揖拱手,好不体面。今乃乙酉乡试之年,大布恩纶,开科取士。准了礼部尚书钱谦益的条陈,要亟正文体,以光新治。俺小店乃坊间首领,只得聘请几家名手,另选新篇。今日正在里边删改批评,待俺早些贴起封面来:“风气随名手,文章中试官。”孔尚任:《桃花扇》,第212—213页。“新治”指1644年福王建立的南明弘光政权。主考官当然是钱谦益。


这些书店除了出售八股文集外,还推销社稿,即文学会社成员撰写的文稿。出版这种社稿的目的,主要是想让日后的考官对后进才子的姓名有些印象。通过刊布登科社员之名单,社稿也吸引了不少渴望提高文章技巧的读者。艾维四:《复社》,第337—338页。当时的出版界并不仅仅如黄宗羲所说——是“时文批尾之世界”。谢国桢:《党社运动》,第146页。除八股文外,也有冯梦龙之类的出版家所印行的小说,比如他自己的集子——“三言”,艾南英(1583—1646)等编撰的时人传记、丛书、诗集等等。当然,诗也是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但私人或文学社团之所以编辑出版诗集,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审美趣味日益提高、诗歌创作日趋繁荣的形势,创建新的文学批评标准。下文所述应社和复社的兴起,及其同诗界的关系,主要依据朱倓:《明季南应社考》;吉川幸次郎:《17世纪中国文学中的不问国事》;谢国桢:《党社运动》,第145—186页;艾维四:《复社》;狄百瑞:《帝国的蓝图: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译注》,第13—20页。

明末的诗歌和散文,受拟古派诗人王世贞(1526—1590)等前后“七子”的影响极深。王世贞、李攀龙(1514—1570)及其他倡导“古文辞运动”的文人,背弃了宋代散文的形式主义和15世纪流行的平庸呆板的“台阁体”,转而极力推崇秦汉散文和晚唐乐府诗。李文治:《晚明民变》,第846、1400、1537页;吉川幸次郎:《不问国事》,第18—21页。16世纪晚期的一些诗人,像1584年创建拂水山庄社的常熟学者瞿纯仁,继续发展了这种拟古的唯美主义原则。瞿纯仁的书斋中——后来成了17世纪的文学大师钱谦益的书斋——聚集着一群诗文鉴赏家,他们有志于振兴古诗,因而常作乐府诗。朱倓:《明季南应社考》,第542页。该社后来由范文若命名为“拂水山房社”,成员多是常熟、华亭(松江)和昆山人。但一种反对拟古派矫揉造作的势力,也在渐渐形成。艾南英等人对文风做作的诗人提出了尖刻批评,甚至指斥王世贞的诗作缺乏自然气息和自发情感。袁宏道(1568—1610)一派宣称,每个时代都有其独特性格,一味仿古只会扼杀文学的生命,主张诗人应摆脱传统文学形式的束缚去抒发自己的性灵。里杰德·约翰·林恩:《正统与启蒙》,第237页。在给诗人陈子龙的一封信中,艾南英写道:“后生小子,不必读书,不必作文,但架上有前后四部稿(王世贞文集),每遇应酬,顷刻裁割,便可成篇。”据说,艾南英和陈子龙甚至为此动手互殴。艾维四:《陈子龙》,第39页。艾南英后曾率众抗清,在南明隆武政权中殉职。艾南英:《天佣子集》第六卷,第10—15页。

当时,并非人人都同意艾南英对王世贞的指责。但到17世纪20年代末,多数文社都赞成恢复刘基、欧阳修等古文家所提倡的古文。邓尔麟:《达官贵人》,第96页。因此,这一时期出现的诗社,大多不是高雅鉴赏家的而是文学盟友的群体,以便共同致力于重现诗歌的魅力,并挽救文学和哲学的衰颓。大约1620年,才华横溢的金坛诗人周钟创立了匡社,这一名称本身就表达了上述目标。周钟的家族是金坛贵族。其父周泰时曾任云南布政使。徐鼒:《小腆纪传》,第206—207页。同样建于1620年的南社,也抱有类似的目的。用南社成员沈寿民的话说:“吾同术者,卧起相闻,晦明相厉,贬誉相共。”朱倓:《明季南应社考》,第545页。南社有16名成员,包括万应隆和吴应箕。

相互品评诗的风格,只是20年代出现的文学和哲学社团的活动之一。在开展文学批评和砥砺品德修养的同时,他们还共同致力于发掘儒学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以帮助似乎丧失了道德准则的社会恢复秩序。促成这种合作的是这样一种观点,即任何人都不可能独立完成这项重大使命。因为对于经典的含义,每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甚至偏执的理解。而在学社和书院中,通过讨论和讲学得到共同的批判性的发现,则会使社会秩序的恢复成为可能。赵南星:《赵忠毅公文集》第二六九卷,第14—15页。

在1624年这思想日益活跃的一年中,几个江南的社团合并成为应社,它以南京所在的应天府而得名。这一事件标志着长江上、下游各文人群体的联合。宫崎市定:《明代苏松》,第24页;艾维四:《复社》,第339页。“应”也暗指《易经》所谓“同响相应”之意。见阿特韦尔:《陈子龙》,第36页。该社实际由两部分组成:一为南应社,由拂水山社发展而来,以常熟富人杨彝(字子常)为首;一为北应社,以匡社创始人周钟为首。朱倓:《明季南应社考》,第546—547页。此系吴伟业说。联合的倡议显然是杨彝发出的,所需盘缠及出版费用也是他提供的。他之所以如此,似乎是出于虚荣心。据查慎行的《人海记》载:


常熟杨子常,家富于财,初无文采,而好交结文士,与太仓顾麟士(即顾梦麟)、娄东二张友善,以此有名诸生间。同上书。第543页。


而对二张——张溥、张采——来说,建立应社则是为了某种与之不甚相同的需要。

由于对江南文学界其他领袖人物浅薄的教学及晦涩的文风早已深感不满,张溥、张采二人自初就互相勉励,发愤求知,追求对文学与哲学的更为深入的理解。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2—53页。早在1623年,张采就搬进了娄东张溥的书斋。此时,两人又一起鼓动杨彝,为应社起草了一份社约,以保证所有成员共同针对谈禅说“空”的盛行,来澄清义理,并坚持对文学的衰落提出恰当的评论。这就是最早的47名应社成员在盟主周钟带领下立下的誓言。为了实现这一誓言,应社又大力吸收新成员,并出版经典注释及其文集。应社成员中以负责招纳社员的孙淳最为积极。后来在复社中他也担负同样职责,并遍游天下社团。一位来自嘉兴的复社盟友说他“忘其身,惟取友是急,义不辞难,而千里必应”。朱倓:《明季南应社考》,第576页。该社当时刊行的一部最著名、最有影响的文集,是张溥选编的《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吉川幸次郎:《不问国事》,第21页。然而,和江南其他许多文社一样,应社很快也卷入了以东林党同魏忠贤的斗争为中心的政治旋涡。特别是1626年,当魏忠贤的爪牙企图逮捕带头抨击阉党的原吏部官员周顺昌时,应社成员竟参加了苏州的暴动。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文集》,第11—12页;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16—118页;贺凯:《苏州及魏忠贤的党羽》;艾维四:《复社》,第339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第14—15页。明朝末叶,士大夫常常卷入市民的反抗运动。在江南各城镇中,下层士人、商贾子弟、差役小吏、歌女娼妓,以及充斥市场一切角落的摊商小贩之间,有众多的联系。当其利益受到外人特别是奉命前来统治他们的官吏威胁时,这些市民就会迅速作出反应。16世纪50和60年代,由于倭寇和中国海盗时常袭扰长江三角洲,一种以苏州香工会一类手工业行会为中心的强大地方自卫传统逐渐形成了。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05、123—125页;勒·P·路易·盖拉德:《南京今昔》,第205—206页;小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的中国沿海》,第210—211页。1567年,常州首先爆发了生员与市民反对当地官府的骚乱。从此,反对贪官污吏和横征暴敛的市民抗议风潮便此起彼伏,接连发生。1567年的暴乱,基本上是一次生员抗议科举舞弊现象的示威。傅衣凌:《明代江南》,第91及111—112页;白乐日:《中国传统政治》,第11页;袁清:《城市暴动和骚乱》,第286页。朝廷将这种骚乱归咎于民风浇薄,尤其是缺乏对权威的敬畏:


迩来习竟浇漓,人多薄恶,以童生而殴辱郡守,以生员而攻讦有司。非毁师长,连珠偏布于街衢;报复仇嫌,歌谣遂锓于梓木。《明实录》隆庆朝第二十四卷,引自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10页。


1587年,抗议风潮经短暂平息之后又再次兴起。在当时人看来,这似乎意味着某种转折。也许是由于当时江南正闹水灾,反“贪官污吏”的呼声比以往更为高涨了。1586年,霜冻毁掉了江东的果园。1587年,暴雨毁掉了成熟待收的庄稼。1588年,春旱造成了饥荒。1589年,又发生严重的夏旱,官府不得不赈济灾民。褚华:《沪城备考》第三卷,第12页;又见森正夫:《16—18世纪的赈灾管理与地主佃户的关系》,第74页;居密:《地主和农民》,第21—22页。在苏州、嘉兴、常州、镇江、松江等城市中,青年士人带头围攻官府,辱骂当地长官及致仕大臣。时人惊呼:生员、市民“皆一时蜂起,不约而同,亦人心世道之一变也”。引自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10页;又见袁清:《城市暴动》,第286—287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第13—14页。

晚明的市民运动有两种类型。最常见的就是上述的那一种:下层阶级与生员结为联盟,反对使他们遭致剥削与贫困的上层阶级。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8页;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13—115页。不过,这种生员与市民的联盟,并不总是敌视官府的;他们也会声援那些保护非特权阶层之利益的地方官。其常用的手段,则是阻止朝廷将清廉正直体恤民情的官员调走。1593年的松江暴动便是一例。当时,松江知府李侯依法惩治了几家欺压百姓的大户,并减轻了工匠的差徭,因而得到中下层人民的拥护。此后朝廷欲将李侯调往别处,松江生员群起反对,并在所属县镇张贴抗议揭帖。结果,朝廷出兵镇压,才将李侯调走。傅衣凌:《明代江南》,第115—116页。

另一种类型是城市各阶层共同联合,反对朝廷。有的学者提出,东林党人代表了新兴商人阶级和中小地主的联盟,企图超越专制皇权而建立地主阶级的霸权。按照这种观点,东林党人是想通过反对集权专制主义和反对滥用特权迫使下层阶级铤而走险的大地主的利益,来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沟口雄三:《东林学派思想》,第173—175、195—196页;谷口菊雄:《明末农民起义》,第56页。16世纪末,江南地区形成了许多中心市场,从而使苏州、松江等大城市的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以这些重要的工、商、行政城市为中心,又逐渐形成了牢固的地方观念。当那些东厂特务和宦官充任的税监危及某城市人民或其正常运行的经济时,其结果多半是促使他们团结得更加紧密,甚至形成以上层士人和富商大贾为领袖、以生员和下层市民为主力的市民集团。傅衣凌:《明代江南》,第93页。按照一种被曲解了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地主阶级内部包括几个不同阶层:贵族地主、乡绅地主和经营地主。其中第三者在江南抗税运动后期表现得最为积极。他们直接经营自己的土地,以个人身份兴修水利,因而支持受其驱使的自耕农和中小地主摆脱官府的赋税,有时还联合市绅一道同官府作对。李洵:《论明代江南集团势力》,第22页。1601年的苏州抗税斗争是如此,1626年因朝廷下令逮捕周顺昌而激起的那场著名的苏州民变,也是如此。傅衣凌:《明代江南》,第88—89页。一些大臣——有的与东林党有关系,有的则没有关系——联合起来抗拒陈增等宦官的勒索,为首者是李三才。此人官至淮南巡抚,虽非东林党人,但因领导了反抗额外征税特别是矿税的群众运动而名闻天下。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110—1111页;《明代人名辞典》,第503、847—850页。关于1601年的暴动,见袁清:《城市暴动》,第287—290页;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372—373页。1601年的抗税斗争恰好与农业灾害同时爆发。嘉兴、湖州以南地区发生严重水灾,导致谷物和生丝价格急剧上涨。佐伯有一:《1601年“织佣之变”有关诸问题》,第88页。

1626年春,魏忠贤遣缇骑四出搜捕东林党人,其中包括苏州的周顺昌。消息传开后,苏州各地生员立即动员起来。在应社成员杨廷枢杨廷枢是苏州最著名的儒师,他招纳弟子不分贵贱,一视同仁。17世纪30年代,其门下弟子多达2000余人。艾维四:《复社》,第347页。率领下,数千人拥至衙门,要求巡抚向天启皇帝转奏他们的请愿书,释放周顺昌。巡抚断然拒绝,请愿群众顿时“哭声动地”。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30页。这里所用的是19世纪李瑶校刻本,题为《南疆绎史勘本》。林恩·斯特鲁弗认为,该本内容多出自李瑶之手(斯特鲁弗给作者的私人信件)。但该本的基础毕竟是温氏的作品,故本书从《台湾文献丛刊》之说,以该书为温睿临等著。如果此事只涉及周顺昌个人,他的命运只能引起为东林党的事业所吸引的青年士人的关切与帮助,那么,其他市民就不会参加这一运动。然而,以邪恶残暴著称的缇骑的出现,激怒了苏州其他市民。他们一哄而上,直捣衙门,殴打缇骑,将其中一人当场踩死,将另外几人投入河中,并且——不顾人群中一些士大夫的劝阻——继续拥至驿站,围攻御史黄尊素,撕毁了他携带的诏书,焚烧了他乘坐的官船。

但暴动群众没能救出周顺昌。他被缇骑押至京师,备受酷刑而死。事后,他的朋友竟然辨认不出他那血肉模糊的遗体。暴动群众也遭到镇压。巡抚毛一鹭报告说“吴人尽反”,将为首的五人逮捕处决。据1629年张溥为纪念这些殉难者而题写的碑文载,周顺昌被捕,“吴人痛心”,这五人遂挺身而出,痛打缇骑,事后被杀。苏州历史博物馆、江苏师范学院历史系、南京大学明清研究室合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74页。还有一篇名士文震孟题写的碑文,后有98位苏州士大夫的署名。同上书。第376—377页。他们的名字及苏州市民为纪念他们而修建的墓冢,成了正义和无畏的象征。许多亲身参加了这次民变的士大夫,则由此而扬名;那些为援救周顺昌而奋勇当先的应社社员,突然发现自己已是天下闻名的人物了。《明史》(国防研究院),第3435页;傅衣凌:《明代江南》,第93—94页;艾维四:《明代文社的变化》,第15—20页;袁清:《城市暴动》,第293—296页。贺凯的《苏州》对这一著名事件作了精彩的概述。

的确,1626年的苏州暴动,意味着应社正从一个文人社团向一种逐渐波及全国的政治运动转变。他们从福建、江西等省吸收了许多成员;1627年,张溥有幸作为恩贡生到北京参加崇祯帝的登基大典,遂在北京建立了应社的支部。艾维四:《复社》,第340页。第二年,张溥和孙淳又进一步扩大应社的活动。他们发出大量请柬,邀请各地名士至苏州聚会。应邀前来的共有674人,他们同堂宣誓,建立联盟,并将其名称定为复社应社究竟何时改称复社,尚不能确定。查慎行《人海记》载:“(杨彝)初与同志数人为应社。其后二张名骤盛,交益广,乃改名为复社”。朱倓:《明季南应社考》,第543页。“复社”一名暗合《易经》复卦之意。复卦包含着这样一种观念:一事物之衰败就是另一事物重新兴起的转折点,于是旧事物被抛弃了,新事物又繁盛起来。见艾维四:《陈子龙》,第41页。明朝末年,对儒家经典中“复”之概念的这种拟古主义的理解非常流行。在研究陈洪绶描绘17世纪初葡萄社在北京一个寺庙集会之情形的一幅画时,艺术史学家高居翰指出,画家有意使人们联想起1000多年前白莲社的一次集会。其意图并不是要说明葡萄社是白莲社的再现,而仅仅是因为若将葡萄社的集会描绘成一次当代的史无前例的事件,便会降低其价值,而这种双重形象的画面和拟古主义的手法,则可使之带有肃穆、悠久的古典色彩。高居翰:《演讲稿》,哈佛大学,1979年,第18页。当然,慧远(336—416)的白莲社和1622年在山东发动起义的白莲教不是一码事。艾维四:《复社》,第334页。(见下图)。

复社系统图

张溥之流自认为是承袭了东林党人的衣钵,但在政治上却小心谨慎,不敢越雷池一步。复社的誓约是模仿明太祖的宣言而来的,由若干消极保守的道德禁令组成,如不得背逆道统,不得指斥经典,不可无视圣贤等等。这篇誓约有多种英译,艾维四《明代文社》第18页的译文是其中之一。比誓约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这次活动的形式:一群来自全国的文人士大夫公开聚会,填写社员名册,并在张溥发向全国的公告上签名。继1629年的苏州会议后,他们又进一步开展了活动,筹集更多资金,出版新的文集,在有复社成员的各地指定或推举领袖,以协调复社的行动。谢国桢:《党社运动》,第163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102页,及其《嘉定忠臣》,第33页;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342页。

复社虽然代表着一种全新的政治运动,但它只是一种联盟,而非一个政党。艾维四强调其更集中化的方面(《明代文社》),谢国桢则将其说成是原有文社的联盟(《党社运动》,第161—162页)。邓尔麟指出,嘉定的复社组织由那些和望族有着非正式关系的当地生员组成,更像文人社团,而不像联盟。邓尔麟:《达官贵人》,第138页,及其《嘉定忠臣》,第30页。社员身份主要体现为每年到江南参加一次会议(1629年在苏州,1630年在南京,1632年又在苏州),而张溥收集的、附在复社公告上的社员名单,仅是会议盛况的记录。复社的成员都在各自原来的文社中继续保留资格和参加活动,并且比他们在以年会为象征的复社中的资格与活动更为直接和积极;也正是由于这些地方文社的广泛存在,复社这一更大的联盟才得以迅速形成。而且,在社员心目中占第一位的,通常仍是其原来所在的核心文社,而不是复社这样的组织。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复社成员。虽然可以被动员起来围绕某个问题在更高层次上开展活动,但他们主要仍然各自属于当地的文社。

复社中最著名的组织之一是松江几社。宫崎市定:《明代苏松》,第25页。该社名称取自《易经·大传》(“系辞下”——译者):“子曰:知几,其神乎。”此处之“几”意为对尚处于萌芽状态之事物的认识和干预。该社建于1629年,以当地大户子弟彭宾、周立勋、夏允彝、徐孚远等人为首。谢国桢:《党社运动》,第187—190页。他们常在彭宾的书斋中聚会。清军南下后,几社创始人中只有彭宾活了下来,并十分恰当地改号为“大寂子”。侯方域:《壮悔堂集·壮悔堂文集》第一卷,第12—13页。其中徐孚远是徐阶的重侄孙,徐阶曾于16世纪60年代任内阁首辅,后来成了江南最大的地主之一,遭到著名改革家海瑞的敌视;徐孚远还是前锦衣卫指挥徐本高的堂兄弟。徐孚远编过几部八股文集,1642年乡试中举,但次年会试未能登第。浙江乡绅许都,就是由他介绍给在绍兴任职的陈子龙的。许都因造反被陈子龙捕杀后,徐孚远还写信责备过陈子龙。后徐孚远在国子监供职,是郑成功的老师。清军南下,他参加了鲁王的南明政府,1651年随福王流亡金门岛,后于出使云南途中在安南被监禁了一段时间。1663年金门陷落后,他逃入广东山区过起了隐居生活,从此便销声匿迹了。宋如林:《松江府志》,第1253页(第五十五卷);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上,第12页;艾维四:《陈子龙》,第59—60页。关于徐阶,见《明代人名辞典》,第575—576页。然而,在思想上对几社影响最大的,是所谓云闲三子——李雯、宋征舆和陈子龙。云闲是彭宾书斋之号,1629年几社在此成立。谢国桢:《党社运动》,第188—189页;李雯、陈子龙、宋征舆:《云闲三子新诗合稿》,“序”第1页;“传”第2页。李雯是该组织的核心人物,而真正的领袖则是陈子龙。艾维四:《复社》,第347页。可能因为李雯后来曾为多尔衮效力,地方志(赵先甲撰《华亭县志》)中没有他的传。关于他和陈子龙的友谊,见侯方域:《壮悔堂集·四忆堂诗集》第五卷,第10页。李雯和陈子龙一道投身科举,但陈子龙通过了1630年的乡试,成为举人,李雯则既未列入《华亭县志》之贡生名册,也未列入《上海县志》(应宝时撰《上海县志》第1087页)之举人名单。宋征舆后亦降清,1647年中进士。李雯等:《云闲三子新诗合稿·传》,第2页。1625年,陈子龙曾痛斥魏忠贤的一个党徒,由此在政治上名声大噪。此外,他还是著名的诗人和学者。陈子龙在松江领导了反对贪官朱国盛的斗争。朱国盛是明室贵族,也是魏忠贤的党徒。他在松江因以重礼诱奸富家少女而声名狼藉。陈子龙投书弹劾朱国盛,将其丑行公之于众,因而遭到朱国盛一伙的报复。《明史》,第3313页;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诗集》,第12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02—103页。陈子龙之父亦为人耿直,与东林党领袖邹元标十分要好,在监修万历和泰昌皇帝的陵墓期间,曾阻止宦官贪污工程资金。他死于1626年。就在这一年,陈子龙通过了县试,成为生员。艾维四:《陈子龙》,第16—26页。作为诗人,他推崇古文,曾向艾南英宣布,宁愿追随王世贞,而不愿接受艾氏刻板的怪僻文风。陈子龙得到南社创建人周钟的支持。张溥和夏允彝试图调解他们之间的分歧,但1628年艾南英又公开谴责周钟和陈子龙。邓尔麟:《达官贵人》,第96—97页。作为学者,他和徐孚远一起编辑了著名的《皇明经世文编》(1638),力图恢复明初盛世的吏治,并将其与传统的儒学价值结合起来,以求振兴明朝的统治。邓尔麟:《达官贵人》,第97—100页,及其《嘉定忠臣》,第169—170页;艾维四:《复社》,第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