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的综述

周和秦,是从前读史的人看作古今的界线的。我们任意翻阅旧书,总可见到“三代以上”“秦、汉以下”等辞句。前人的见解,固然不甚确实,也不会全属虚诬;而且既有这个见解,也总有一个来历。然则所谓三代以上,到底是怎样一个世界呢?

人,总是要维持其生命的;不但要维持生命,还要追求幸福,以扩大其生命的意义;这是人类的本性如此,无可怀疑。人类在生物史上,其互相团结,以谋生存,已不知其若干年了。所以其相亲相爱,看得他人的苦乐,和自己的苦乐一般;喜欢受到同类的嘉奖,而不愿意受到其批评;到人己利害不兼容时,宁可牺牲自己,以保全他人;即古人之所谓仁心者,和其爱自己的心,一样的深刻。专指七尺之躯为我,或者专指一个极小的团体为我,实在是没有这回事的。

人类为要维持生命,追求幸福,必得和自然斗争。和自然斗争,一个人的力量,自然是不够的,于是乎要合力;合力之道,必须分工,这都是自然的趋势。分工合力,自然是范围愈大,利益愈多,所以团体的范围,总是在日扩而大。但是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在进行中,却不能不形成敌对的状态,这是为什么呢?

皇古之世,因环境的限制,把人类分做许多小团体。在一个团体之中,个个人的利害,都是相同的,在团体以外却不然;又因物质的欲求,不能够都给足;团体和团体间就开始有争斗,有争斗就有胜败,有胜败就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分。“人不可以害人的,害人的必自害。”这句话,看似迂腐,其实却是真理。你把迷信者流因果报应之说去解释这句话,自然是诬罔的,若肯博观事实,而平心推求其因果,那正见得其丝毫不爽。

对内竞争和对外竞争,虽竞争的对象不同,其为竞争则一。既然把对物的争斗,移而用之于对人,自可将对外的争斗,移而用之于对内。一个团体之中,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分,不必说了。即使无之,而当其争斗之时,基于分工的关系,自然有一部分人,专以战争为事,这一部分人,自将处于特殊的地位。前此团体之中,个个人利害相同的,至此则形成对立。前此公众的事情,是由公众决定的,至此,则当权的一个人或少数人,渐渐不容公众过问,渐渐要做违背公众利益的措置,公众自然不服,乃不得不用强力镇压,或者用手段对付。于是团体之中有了阶级,而形成现代的所谓国家。

以上所述,是从政治上立论的。其变迁的根源,实由于团体和团体的互相争斗,而团体和团体的互相争斗,则由于有些团体迫于环境,以掠夺为生产的手段。所以其真正的根源,还是在于经济上。经济的根柢是生产方法。在古代,主要的生业是农业,农业的生产方法,是由粗而趋于精,亦即由合而趋于分的,于是形成了井田制度,因而固定了五口、八口的小家族,使一个团体之中,再分为无数利害对立的小团体。从前在一个团体之内,利害即不再对立的氏族制度,因此而趋于崩溃了。氏族既已崩溃,则专门从事于制造,而以服务性质,无条件供给大众使用的工业制度,亦随之而崩溃。人,本来是非分工合力不能生存的,至此时,因生活程度的增高,其不能不互相倚赖愈甚,分配之法既废,交易之法乃起而代之,本行于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商业,乃一变而行于团体之内人与人之间,使人人的利害,都处于对立的地位。于是乎人心大变。在从前,团体与团体之间,是互相嫉视的,在一个团体之内,是互视为一体的。至此时,团体之内,其互相嫉视日深。在团体与团体之间,却因生活的互相倚赖而往来日密,其互相了解的程度,即随之而日深,同情心亦即随之而扩大。又因其彼此互相仿效,以及受了外部的影响,而内部的组织,不得不随之而起变化,各地方的风俗亦日趋于统一。民族的同化作用,即缘此而进行。

政治上的统一,不过是顺着这种趋势推进。再彻底些说,政治上的统一,只是在当时情况之下,完成统一的一个方法。并不是政治的本身,真有多大的力量。随着世运的进展,井田制度破坏了。连公用的山泽,亦为私人所占。工商业愈活跃,其剥削消费者愈深。在上的君主和贵族,亦因其日趋于腐败、奢侈,而其剥削人民愈甚。习久于战争就养成一种特别阶级,视战斗为壮快、征服为荣誉的心理,认为与其出汗,毋宁出血。此即孔子和其余的先秦诸子所身逢的乱世。

追想前一个时期,列国之间,战争还不十分剧烈。一国之内,虽然已有阶级的对立,然前此利害共同时的旧组织,还有存留,而未至于破坏净尽。秩序还不算十分恶劣,人生其间的,也还不至于十分痛苦,好像带病延年的人,虽不能算健康,还可算一个准健康体,此即孔子所谓小康。再前一个时期,内部毫无矛盾,对外毫无竞争,则即所谓大同了。在大同之世,物质上的享受,或者远不如后来,然而人类最亲切的苦乐,其实不在于物质,而在于人与人间的关系,所以大同时代的境界,永存于人类记忆之中。

不但孔子,即先秦诸子,亦无不如此(道家无论已,即最切实际的法家亦然。如《管子》亦将皇、帝、王、霸分别治法的高下;《史记·商君列传》亦载商君初说秦孝公以帝王之道,秦孝公不能用,乃说之以富国强兵之术都是)。这不是少数人的理想高尚,乃是受了大多数人的暗示而然的。人类生当此际,实应把其所以致此之由,彻底地加以检讨,明白其所以然之故,然后将现社会的组织,摧毁之而加以改造。这亦非古人所没有想到,先秦诸子,如儒、墨、道、法诸家,就同抱着这个志愿的,但其所主张的改革的方法,都不甚适合。道家空存想望,并没有具体实行的方案的,不必说了;墨家不讲平均分配,而专讲节制消费,也是不能行的;儒家希望恢复井田;法家希望制止大工商业的跋扈,把大事业收归官营,救济事业亦由国家办理,以制止富豪的重利盘剥,进步些了。

然单讲平均地权,本不能解决社会的经济问题,兼讲节制资本,又苦于没有推行的机关。在政治上,因为民主政治废坠的久了,诸家虽都以民为重,却想不出一个使人民参与政治的办法,而只希望在上者用温情主义来抚恤人民,尊重舆沦,用督责手段,以制止臣下的虐民。在国与国之间,儒家则希望有一个明王出来,能够处理列国间的纷争,而监督其内政;法家因为兴起较后,渐抱统一的思想,然秦朝的统一和贵族的被裁抑,都只是事势的迁流,并不能实行法家的理想,所以要自此再进一步,就没有办法了。在伦理上,诸家所希望的,同是使下级服从上级,臣民该服从君主,儿子要服从父亲,妇女要服从男子,少年该服从老人。他们以为上级和下级的人,各安其分,各尽其职,则天下自然太平,而不知道上级的人受不到制裁,决不会安其分而尽其职。

总而言之:小康之世,所以向乱世发展,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世运只能向前进,要想改革,只能顺其前进的趋势而加以指导。先秦诸子中,只有法家最看得出社会前进的趋势,然其指导亦未能全然得法。他家则都是想把世运逆挽之,使其回到小康以前的时代的,所以都不能行。

虽然如此,人类生来是避苦求乐的,身受的苦痛,是不能使人不感觉的,既然感觉了,自然要求摆脱。求摆脱,总得有个办法,而人类凭空是想不出办法来的。世运只有日新,今天之后,只会有明天,而人所知道的,最新亦只是今日以前之事,于是乎想出来的办法,总不免失之于旧,这个在今日尚然,何况古代?最好的时代是过去了,但永存于人类想望记忆之中。虽回忆之,而并不知其真相如何,乃各以其所谓最好者当之。合众人的所谓最好者,而调和折衷,造成一个大略为众所共认的偶像,此即昔人所谓三代以前的世界。这个三代以前的世界,其不合实际,自然是无待于言的。这似乎只是一个历史上的误解,无甚关系,然奉此开倒车的办法为偶像而思实践之,就不但不能达到希望,而且还要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