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入-费用=利润

一般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三会计要素称为动态要素,因为它们三者从动态的角度描述了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活动的经营成果。

费用是为了获取收入而发生的,它应当由收入来补偿。也就是说,一个期间发生的费用要从它所带来的收入中扣除,扣除的结果如果没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营业利润。假设不考虑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营业利润等于收入减去费用,包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各种流转税及附加税费的余额。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费用

该式一般称为企业营业活动实现的营业利润。该公式说明了企业投入与产出、所耗与所得的比较成果。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也被简记为“收入-费用=利润”。

如果考虑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则上式可转换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利得-损失

即: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费用)+(利得-损失)

这两个式子一般称为企业全部经济活动实现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所有者。根据上述公式,如果结果为正数,即盈利,将增加所有者权益;反之,如果为负数,则是亏损,将减少所有者权益。结合会计恒等式,可以将上述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表述如下。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

将公式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费用)+(利得-损失)代入上式,得: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费用)+(利得-损失)

本书以后章节均不考虑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即一般采用公式“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费用”为基础进行讲解。

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的上述关系是企业编制利润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