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金融市场与政策
- 莫大喜 王苏生 常凯
- 1027字
- 2021-03-27 16:49:33
1.4 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国际上以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ETS)、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 JI)为基础,形成了基于配额和项目的市场,以此为基础,相关的二级市场、基础产品(碳排放权)和衍生产品交易也随之发展起来。目前,已形成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亚洲碳交易所(ACX)、欧洲能源交易所(ECX)等20多个交易所。
碳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是近年来一种新兴的金融市场。碳金融市场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保护环境以及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最佳的经济手段。在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中,最早出现的是碳信用的现货交易,包括EUA现货、CER现货和EUA/CER差价现货。随着低碳经济的兴起,国外金融机构为契合低碳经济的发展,逐渐推出了各类碳信贷、碳基金、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特别是随着《京都议定书》对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具体规定的逐渐落实,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结构性产品等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碳金融产品既激发了个人与企业有意识的碳金融理财行为,又增加了资金来源,促进了低碳经济项目的发展。碳信用担保与保险产品、碳金融衍生产品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与联合履行机制(JI)项目提供了风险管理工具。金融机构设计并推出与低碳技术及其相关产品运用相关的碳金融产品,有效地促进了环保技术与产品的发展。Benz和Truck(2006)指出碳排放交易与股票交易有重要的差异,一般来说,股票价值与公司预期利润有紧密关系,而碳排放价格主要取决于碳交易市场中碳排放权供求总量所引发的预期碳排放量稀缺程度。碳排放稀缺性容易受到政府碳排放管制政策变化、碳减排技术进步与扩散、能源价格、使用效率及期货变化等因素诱发,碳排放稀缺性决定碳排放的价格波动。
2008年,我国先后建立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2009年,浙江、云南、湖北、广东等省建立了环境权益交易机构。2010年,山东、山西、四川等省也筹办了相关环境权益交易机构。我国已形成的碳交易市场雏形,主要从事以清洁能源发展机制为依据且基于实体经济减排项目的交易,而不是标准化的交易合约,交易品种少,市场规模小。
我国也积极进行碳金融产品创新,各地先后出台了“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超过千亿元,兴业银行更成为首家中资赤道金融机构。中国已成立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基金)和绿色碳基金等碳基金。中国银行推出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的基金,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与二氧化碳排放权挂钩的本外币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