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应用标识符
1.物流单元的应用标识符AI(00)
应用标识符00指示的GS1应用标识符数据段的含义为序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 SSCC用于标识物流单元,如表3-18所示。
表3-18 物流单元的应用标识符
扩展位用于增加SSCC内序列代码的容量,由编制SSCC的公司自行分配,扩展位数字的范围为0~9。GS1公司前缀码(即我国的厂商识别代码)由GS1成员组织分配给公司,公司分配SSCC中的序列号和扩展位。GS1厂商识别代码使得SSCC为全球唯一,但不标识物流单元的来源。序列号的结构和内容由厂商识别代码的所有者自行处理,用于对每个物流单元进行唯一标识。校验必须由相应的应用软件完成,确保代码的正确组合。条码识读器传输的数据,表示物流单元的SSCC已被采集。当在条码符号中为该数据串标注人工可识读部分时,应使用的数据名称为SSCC。
2.定量贸易项目的应用标识符AI(01)
应用标识符01指示的GS1应用标识符数据段的含义为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 GTIN用于标识贸易项目,如表3-19所示。
表3-19 定量贸易项目应用标识符
定量贸易项目的GTIN包括GTIN-12、GTIN-13或GTIN-14标识代码。校验必须由相应的应用软件完成,以确保代码的正确组合。条码识读器传输的数据,表示定量贸易项目的GTIN已被采集。当在条码符号中为该数据串标注人工可识读部分时,应使用的数据名称为GTIN。
3.变量贸易项目的应用标识符AI(01)
应用标识符01指示的GS1应用标识符数据段的含义为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用于标识贸易项目,如表3-20所示。
表3-20 变量贸易项目应用标识符
变量贸易项目的GTIN是GTIN-14数据结构的一个特殊应用,指示符9表示贸易项目为变量贸易项目。与用于标识定量贸易项目的GTIN-14不同,这个GTIN-14不是来自物流单元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没有检验位)。GTIN-14必须完整处理,不能拆分。根据GTIN分配原则,每个标准量度的组合必须分配一个GTIN。校验必须由相应的应用软件完成,以确保代码的正确组合。条码识读器传输的数据,表示变量贸易项目的GTIN已被采集。这个单元数据串必须与同一贸易项目的变量信息一起处理。当在条码符号中为该数据串标注人工可识读部分时,应使用的数据名称为GTIN。
4.物流单元内定量贸易项目的应用标识符AI(02)
应用标识符02指示GS1应用标识符数据段的含义为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GTIN, GTIN用于标识贸易项目,如表3-21所示。
表3-21 物流单元内定量贸易项目的应用标识符
条码识读器传输的数据,表示物流单元内定量贸易项目的GTIN已被采集。这个单元数据串必须与AI(37)单元数据串表示的同一物流单元上贸易项目的数量一起使用。当在条码符号中为该数据串标注人工可识读部分时,应使用的数据名称为CONTENT。
注: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标识只用于本身不是贸易项目的物流单元,并且所有处于相同包装级别的贸易项目具有相同的GTIN。
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GTIN表示在物流单元内包含贸易项目的最高包装级别的标识代码。
校验必须由相应的应用软件完成,以确保代码的正确组合。
5.物流单元内变量贸易项目的应用标识符AI(02)
应用标识符02指示的GS1应用标识符数据段的含义为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GTIN, N1为9时,表示贸易项目为变量的贸易项目,如表3-22所示。
表3-22 物流单元内变量贸易项目的应用标识符
条码识读器传输的数据,表示物流单元内变量贸易项目的GTIN已被采集。这个单元数据串必须与同一物流单元上的贸易项目的数量AI(37)和有效的贸易量度一起使用。当在条码符号中为该数据串标注人工可识读部分时,应使用的数据名称为CONTENT。
注: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标识只用于本身不是贸易项目的物流单元,并且所有处于相同包装级别的贸易项目具有相同的GTIN。如果贸易项目为变量贸易项目,则所包含的贸易项目上不出现项目数量。
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GTIN表示在物流单元内包含贸易项目的最高包装级别的标识代码。校验位必须由相应的应用软件完成,以确保代码的正确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