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全面认识P2P理财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热发展,网上理财已经被百姓所熟识。而P2P理财更是受到众多网民的追捧,近两年十分火热快速地发展,并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3.1.1 P2P理财的概念

所谓P2P,是“Peer to Peer”的缩写,Peer在英语里有“(地位、能力等)同等者”、“同事”和“伙伴”等意义,因此P2P可以理解为“伙伴对伙伴”的意思,或称为对等联网。

P2P理财源于P2P借贷。P2P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P2P这个概念在2006年引入中国,并迅速发展起来。如今的P2P服务平台,即将一端有房产作抵押担保、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经营的高端借款人,与另一端——有闲置资金,但限于国内投资渠道少而难以找到合适投资模式的高收入人群对接起来,解决双方各自的需求,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举例来说就是,借款人(A)如需10万元,向平台(B)申请借款——平台(B)对其进行审核,发布借款公告(各种标)——投资人(C)通过在平台上投标,将钱通过平台(B)借给借款人(A)——约定期限到期后,借款人(A)通过平台(B)偿还本金及之前所约定的利息,如图3.1所示。

图3.1 P2P理财模式图

3.1.2 P2P理财的起源

P2P网络借贷平台通常宣称它们有两个起源,一个是尤努斯(又称尤纳斯)教授;另一个是英国的Zopa。很有意思的是尤努斯与英国的Zopa网络借贷平台是两个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

起源一的尤努斯教授生于1940年,他的贡献是做了穷人的银行,解决了穷人的借贷需求,并因此获得诺贝尔奖,其模式跟现有的各大银行没有任何差别。

而起源二中的英国Zopa,则完全是基于21世纪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而应运而生的新模式。网络的高效化使传统的借贷模式可以从N21(运用网络做直销)、12N(企业网上申请贷款)的两步走模式,直接跨越到N2N(个人对个人放款)模式,省去了中间银行,这也是Zopa所宣称的“摒弃银行,每个人都有更好的交易”的来源。P2P网络借贷充分发展的结果是把银行从借贷业务链中挤出去,因此有人将Zopa称为互联网上第一家P2P银行。

3.1.3 P2P理财的现状

从2006年P2P商业模式进入中国以后,经过8年的发展,其收益性与稳定性已经得到了客户与市场的认可,可以说P2P这种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是非常成功的。不过,较快的发展速度也使得P2P市场“鱼龙混杂”,从第一家公司出现到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刚刚成立的公司。并且因为P2P的盈利模式和银行的盈利模式是一样的,靠的就是息差和服务费进行盈利,因此P2P也得到很多投资人的青睐,它们纷纷进入这个行业。

然而,众所周知,P2P模式最难的并不是理财端,而是借款端,只有先有了借款人才会有理财端的债权转让,因此很多公司一上来就做信用抵押,因为难度很低,有的用车辆抵押,有的用矿产抵押,这些在真实性、重复性、变现等方面都不能确保。

不过从总体来看,目前的P2P确实是一种很好的投资渠道,它既不像前几年刚出来的时候存在第一拨吃螃蟹的风险,也不是到后期人尽皆知的时候利率会降低,现在正是一个好时机,当然这个时候更要擦亮眼睛,寻找一个实力雄厚、发展稳健的公司。

3.1.4 P2P理财的优势

P2P理财又叫P2P信贷或P2P借贷,是指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现在的P2P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对接供方与需方,做到信息的快速对接,使得投资和融资的需求快速匹配,虽说目前法律风险弊端较为明显,但是相对于其他理财方式,P2P理财拥有明显的投资优势。

1.与银行理财相比

(1)“收益率”方面。网络融资P2P高、银行理财低。

银行以手续费、托管费、管理费等名义,瓜分了理财投资者大量收益。

网络融资P2P投资收益明码实价,普遍为18%~20%,是银行理财产品的4倍有余。

(2)抵押担保方面。网络融资P2P有、银行理财无。

银行理财实际是投资者借给银行的一种信用贷款,除了银行信用之外,没有任何风险抵补措施和手段,出现理财损失,投资者往往无可奈何,只能忍气吞声。

网络融资P2P普遍都有借款人足值资产或高质量债权作抵(质)押,并履行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履行逾期代偿义务,可以说为理财资金安全加上了双保险。

(3)真实项目挂钩方面。网络融资P2P清楚、银行理财糊涂。

现实当中,银行理财经理大部分不清楚他们卖的是什么,不知道资金用途、收益与何挂钩、产品风险等,理财经理卖得稀里糊涂,客户买得也稀里糊涂。

网络融资P2P理财需要资金需求方提供真实的借款用途和项目信息,投资者可自主甄别和选择借款项目,做到了心中有数、明明白白。

(4)流动收益方面。网络融资P2P按月(季)付息、银行理财到期付息。

银行理财普遍都是产品到期后一起结算本息,购买期间不能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收益,容易导致投资者流动性不足或紧张。

网络融资P2P理财采取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的方式,既降低了理财风险,也能满足日常的流动性需求。

2.与信托理财相比

(1)资金门槛方面。网络融资P2P几乎无门槛、信托理财门槛高。

信托理财不为大多数投资者所熟悉,主要原因就在于其高门槛,信托公司推出的各款信托产品的资金门槛大多在100万元以上,普通投资者就只能是望“槛”兴叹。

网络融资P2P通过互联网归集资金,成本小、效率高,普遍未设置资金门槛,是目前市场上最“亲民”的投资理财渠道。

(2)流动性方面。网络融资P2P好、信托理财差。

目前,市场上推出的信托产品投资期限以1~2年的居多,投资期间信托产品变现能力较差,若投资者信托资产配置较多,容易导致流动性紧张。

网络融资P2P有多种期限可供投资者选择,尤其是短期理财产品流动性较好,可以满足投资者的短期理财需求。

3.与私人借贷相比

(1)议价能力方面:网络融资P2P强、私人借贷弱。

民间私人借贷普遍会遇到这种情况:不熟的人不敢借,熟悉的人不敢喊价。网络融资P2P平台好比一个融资超市,能够实现自由议价和充分议价。

(2)抵押担保方面:网络融资P2P规范、私人借贷不规范。

民间私人借贷多采取白纸黑字借条形式,是传统的信用借款,遇到借款人违约,多采取扯皮、上门等极端追讨方式,成本高,效果差。网络融资P2P理财抵押担保手续完备,若遇违约,可以实现轻松抵偿或代偿。

(3)风险管理方面:网络融资P2P专业、私人借贷业余。

民间私人借贷风险管理手段少、水平低、成本高。网络融资P2P理财公司普遍都有专业的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团队,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用途、抵押物等真实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同时运用网络、电话等途径进行全方位佐证,相当于替投资者进行了专业的风险把关。

3.1.5 P2P理财的弊端

P2P网络借贷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缺乏监管依据

从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性质来看,可以将P2P借贷归类为网络版的民间借贷中介。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个人对个人贷款的法律条文,有关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法规也是空白,网络借贷平台等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无法得到确认,因此,网络借贷平台的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缺乏对其进行监管的依据,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银监会派出机构都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2.风险自己承担

鉴于网络方式的虚拟性,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难以完全认证,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而风险需放贷方自己承担。

尽管有些借贷网站能提供很多风险控制方式,如拍拍贷在网络社交圈的朋友中“借钱”和“还钱”,齐放网要求借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若干认证,同时所借款项需经由所在学校账户,再发给学生本人,但是,这些都只是一些辅助的手段,缺乏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借款人恶意赖账,最终所放贷资金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拍拍贷目前已经遇到一些违约的情况,网站协助催收,但是由于相关程序较为烦琐,违约成本居高不下,同样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

3.易引发社会问题

首先,由于网络借贷需要大量实名认证,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及诸多重要资料留存网上,一旦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资料泄露可能会给借贷双方带来重大损失。

其次,如果网络借贷平台开立第三方账户,而贷款经由此账户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借贷平台疏于自律,或者内部控制程序失效和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当网络借贷平台总的放贷金额达到一定的水平时,风险控制如果出现问题,就会产生严重后果,可能危及社会稳定。

3.1.6 P2P理财的担保方式

关于P2P理财的担保方式,新浪财经专栏作家常胜先生曾在《P2P理财:陷阱还是机会》一文中指出,P2P理财的担保方式通常包括无担保、风险保证金补偿、公司担保三种类型。

1.无担保

顾名思义,无担保方式就是没有风险担保措施或保证金,对于无担保的方式,投资者需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取舍。

2.风险保证金补偿

所谓风险保证金补偿,是指平台公司从每一笔借款中都提取借款额的2%作为风险保证金,独立账户存放,用于借款人不正常还款时对投资者的垫付还款。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投资者损失时,超出部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但投资者可以自行或委托P2P公司向违约人追偿剩余损失。

对于风险保证金补偿方式,投资者可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平台公司风险保证金提取的比例、该比例与公司坏账率大小关系、风险保证金上期末余额与本期代偿数额的比率。

3.公司担保

采用公司担保方式的P2P借贷目前数量不多,直觉上大家会认为由公司提供担保会很安全,但却未必,提供担保的公司自身出现问题、丧失担保能力在各个行业领域都是常有的事。投资者除要关注提供担保的公司整体实力外,还需了解该公司自有净资产与对外担保总金额的比例。

专家提醒

目前的P2P平台以及微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有限,其资金流量不足以支持所担保的额度,也出于规避法律风险的考虑,P2P平台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合理引进其他担保公司或合格的第三方作为担保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