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发展评估及存在问题

“十二五”已近尾声,在过去的四年中,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本上完成了“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能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率为7.8%,比全国GDP增长率(7.3%)高0.5个百分点。2011~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四年平均增长率为8.4%,比GDP增长率(8.00%)高0.4个百分点(见表1)。即使2015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率速度与GDP增长率持平,“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也将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表1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略超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

2011~2013年,我国服务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为17.8%,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均增速高0.5个和1.4个百分点(见表2)。从各年份来看,除2011年外,其他年份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若2015年能保持2014年的增长趋势,即使投资增速有所下降,整个“十二五”期间,我国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也能超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

表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注:由于统计局没有公布2013年的三次产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表2中2013年数据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代替。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大幅下滑,2009年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使得2009年、2010年的投资增速过快,导致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基数过大,当2011年投资增额幅度减小时,就导致增长速率的大幅下滑。2011年投资增速是根据统计局公布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计算得出的。统计局网站直接公布的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可能是错误的,其公布的增长率高于本文计算的增长率。

(3)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的规划目标提前实现

2014年服务业占GDP比重为48.1%,比2010年增长4.9个百分点,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42.7%)5.4个百分点,连续两年超过第二产业的增加值比重(见表3)。根据《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目标: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也就是到2015年我国服务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7.2%。现已提前完成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规划目标。

表3 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4)实现服务业就业规划目标指日可待

2013年,我国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为38.5%,比2010年的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34.6%)高3.9个百分点(见表4),与“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规划目标“十二五”服务业规划就业目标: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比2010年增加4个百分点。只差0.1个百分点,基本上实现规划目标。考虑到2014年和2015年的就业发展形势,随着城镇化和户籍制度的改革,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将继续存在下降空间,而第二产业的就业人数增长趋势放缓,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增长速度依然能保持增长态势,我国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将达40%,完全能实现较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的目标。

表4 我国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 “十二五”定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日益突出

2011~2013年,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新兴领域不断拓展,新型商业模式和业态不断涌现。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普及发展,以及中国互联网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发生了剧变,形成了多种互联网商业模式(互联网支付、互联网信贷、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众筹)。如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京东商城等互联网企业迅速进入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用户规模和交易规模开始飞速增长。“十二五”时期以来,我国电子商务经济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截至2013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0.2万亿元,同比增长29.9%,占GDP的比重超过18%。跨境电子商务成为电子商务中的新亮点,根据商务部数据,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交易额达3.1万亿元。跨境电子商务一度成为APEC工商界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在“新常态”下,以“一带一路”为指导思想、全国范围内铺开自贸区为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交通运输方面加快布局,完善网络,着力服务于国家“三大战略”。兰新、贵广、南广高铁的开通,连通“一带一路”,云南昆明至越南河内的国际高速公路贯通。编制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和交通一体化率先突破方案,京津冀交界处的北京新机场开工,京津冀一体化率先在交通一体化方面实施。“十二五”时期前三年间,我国物流业作为新兴的服务业部门,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第三方物流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网上购物继续推动中国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快递业务飞速发展。

(2)生活性服务业种类日益丰富,极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积极引导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已经由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级阶段,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十二五”时期以来,文化产业异军突起,逆势上扬,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文化经济和文化消费指数持续攀升,中国正在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不断迈进。国家统计局依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主要指标进行了测算,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1351亿元,与同期GDP的比值为3.63%。其中,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20081亿元,比上年增加2010亿元,增长11.1%,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1个百分点。

“十二五”时期,旅游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2013年,国内游达326200万人次,是2010年国内游(210300万人次)的1.55倍;国内旅游总花费26276.12亿元,是2010年国内旅游花费(12579.77亿元)的2.09倍。入境游达12907.78万人次,比2010年入境游(13376.22万人次)下降了4个百分点,但是,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出现了上升,从2010年的4581400万美元上升到了2013年的5166354万美元,增幅为12.8%。

体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体育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点作用日益显现,更加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2013年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总产出1.1万亿元,同比增长11.91%,实现增加值3563亿元,同比增长10.82%,增加值占GDP比重增加到0.63%。

(3)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入,开放度进一步提高

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空间在不断拓展,中国利用外资正在加速迈入“服务经济时代”。2014年,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2452.5亿元人民币(399.4亿美元),同比下降12.3%,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为33.4%;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4068.1亿元人民币(662.4亿美元),同比增长12.5%,在总量中的比重为53.9%。外资渗透到中国金融、医疗、科研等服务领域各行各业,产生了提高经营效益、提升本土技术、拓宽服务领域等全方位影响。

在中国对外开放大格局中,服务贸易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促进市场化进程,同时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为经济发展再造“开放红利”。按WTO划分的服务业的160个部门,中国已经开放了104个部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有145个部门开放,涉及保险、证券、银行、通信、邮政、快递、能源、会计、卫生、社会服务、旅游、建筑、房地产、环境等行业。2014年12月18日,商务部与澳门特区政府在澳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内地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广东率先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同时为内地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先行先试积累经验,这将为澳门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将为内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有利于全面推动内地与澳门经济的融合。

(4)“十二五”时期以来有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支持文件不断出台,有力支撑了服务业快速有序发展

“十二五”时期以来,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采取了大量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颁布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如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有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科技服务业发展得到国家高度重视,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重要保障。这是国务院首次对科技服务业发展做出的全面部署。此外,国务院还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

(二)我国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以来,我国服务业发展较快,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需求的相比,还是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与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仍然相对较低

2014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8.2%,处于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最高时期。最乐观估计,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年均增加2个百分点,到2020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也较难达到60%。这也远远低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水平,甚至比相同发展水平或落后国家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还要低。2010年,美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服务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都达70%以上。即使与我们国家发展阶段相近国家,印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达到55%,比我国高近10个百分点;巴西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也达到67.04%,比我国高近20个百分点国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数据是根据WIOT表计算而得。

总之,无论是与发达国家还是与我国发展阶段相近的国家比较,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相对较低,还有很大差距。

2.服务业附加值率比较低

附加值率(或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时期内单位产值的增加值。附加值率(增加值率)越高,说明该产业的创造价值的比重越高,相应生产中的中间消耗越低,属于高附加值产业。我国服务业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且劳动报酬水平低,从而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服务业整体增加值率相对较低。从WIOT中有关国外国家增加值率的数据来看,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增加值率基本处于60%以上,“金砖国家”中的巴西、印度、俄罗斯国家的服务业增加值率也在60%左右,而我国服务业增加值率的最高水平(2010年)也只有55%。

3.服务业结构不尽合理

我国服务业不但整体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其内部结构不尽合理。服务业的区域、行业发展不平衡,生产性服务业占比较低。

(1)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差距大

近年来,我国各地区的服务业增长较快,但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禀赋、人口和环境的影响,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差距较大。地区间人均服务产品差距明显大于地区间的GDP差距。如表5所示,2012年,人均服务业产品水平最高的北京达6.61万元/人,是最低的甘肃省(0.88万元/人)的7.5倍,而相应的北京地区的人均GDP水平(8.64万元)是甘肃的人均GDP(2.19万元)的3.94倍。从地区三次产业结构来看,2012年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占比最高的北京达76.46%,是最低的河南(30.94%)的2.47倍。从地区的第三产业的增长率来看,2012年,增长速度最快的天津达12.58%,比增长速度最慢的北京(7.86%)高4.72个百分点。从2012年的服务业增长速度和人均服务产品水平关系来看,人均服务产品水平较低的地区,其服务业增长速度相对较快,表现出收敛的趋势。

表5 2012年中国各地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比较

续表

注:根据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

(2)传统服务业比重较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

传统服务业比重较高,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是我国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行业结构问题根据2012年2月22日国家科技部发布的第70号文件来看,现代服务业是指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服务产业。它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它有别于商贸、住宿、餐饮、仓储、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以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及居民社区服务业等为代表。。当前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商贸、餐饮、仓储、邮政等传统服务业上,金融、电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和租赁服务、科学研究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服务业仍处于低层次结构水平。尽管近几年服务业内部结构有所改善,新兴产业有一定的升级趋向,但还没有成为产业增长的主体,传统部门和一般产业仍是带动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力量。2012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三大传统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36.65%,而金融保险、商务服务、科技信息等具有在中心城市高度聚集、需求潜力巨大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够充分,比重明显偏低,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的12.41%左右,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比还不到5%。

从国外主要国家的服务业细分行业的比较来看,中国传统服务业(零售、批发、交通、运输、住宿和餐饮行业)的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过大,达36.65%。除俄罗斯和印度外,我国传统服务业比重明显高于其他国外主要国家,如比美国(23.41%)高13.24个百分点,比日本(28.20%)高8.45个百分点。

(3)生产性服务业产值规模小,发展水平较低

生产性服务业在众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许多新兴经济体,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正处在蓬勃发展时期。生产性服务业有利于促进一国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就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高低体现了一国的经济发展程度。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的全面部署,给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对制造业的支撑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由于现代服务业中大部分行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因此,从现代服务业和行业角度来看,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模和水平严重滞后。若从中间投入角度来看,我国作为中间投入的服务产品占GDP的比重也显著低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如2010年,美国作为中间投入的中间服务产品占GDP的比重为47.54%,法国为54.42%,韩国为45.47%。而中国作为中间投入的中间服务产品占GDP的比重为43.27%。值得注意的是,与巴西、印度、日本等国家相比,中国作为中间投入的服务产品占GDP的比重与这些国家相当,甚至好于这些国家,且占比的增长速度快于这些国家。

(4)体制和机制障碍制约了服务业发展

制度是经济增长和效率提高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有关产业的改革历程中,服务业体制改革最为落后,也是改革难度最大的领域之一。我国服务业发展面临着以下几个体制障碍:一是服务业部分细分行业垄断最为严重,行政垄断在我国许多经济领域都存在,但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为甚,比如金融、电信、铁路、民航、教育、新闻出版传媒等就是典型的行政垄断行业。这些行业普遍产权不明晰,竞争力不强,效率低下;二是市场准入的门槛还比较高,尤其是对民营企业的门槛比较高。除餐饮、商贸等传统服务业外,其他的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都比较高。如银行、保险的经营牌照基本上靠政策分配。很多新兴服务业不让民营企业介入,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三是管理体制比较落后,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一些差距。与工业企业相比,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大型企业;四是真正落实和可操作性的服务业发展缺乏支持政策,过去一些财税、金融政策都是针对工业部门而出台,而许多对于服务业并不适宜。如银行贷款一般要求资产抵押,而服务企业中知识产权、品牌等无形资产占主导,造成许多服务业企业贷款困难。服务业的税率也相对较高,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