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化进程中的粮食安全变化研究:以中部地区为例
- 姚成胜
- 12字
- 2020-08-29 09:07:39
第一章 研究背景与研究内容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一)粮食安全对中国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中国自古就有“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的理论概括,粮食安全问题历来是事关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先后迈上了3.5亿吨、4亿吨、4.5亿吨和5亿吨四个台阶;同时人均粮食占有量也大幅度提高,1996年达到414公斤/人,粮食生产呈现出供大于求的局面。然而,自1998年粮食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后,一方面,由于粮食连年增产导致粮食价格低迷,严重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另一方面,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涝灾害导致政府启动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工程,再加上在此期间乡镇企业发展、开发区建设等一系列城市扩张行为,导致我国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致使我国粮食总产量从1998年的5.12亿吨下降到2003年的4.31亿吨,国内粮食供需缺口不断扩大,粮食供求关系一度紧张,粮食生产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此,2004~2012年,中共中央连续9年发布以“三农”为主体的一号文件,强调农业和粮食安全问题的战略基础地位。在此期间,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粮食直补、增加农业财政支出、取消农业税、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支持、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等一系列扶持农业和稳定粮食生产的政策。自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总产量实现了8年的快速增长,2011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5.71亿吨,登上了5.5亿吨的新台阶。
近年来,虽然我国粮食产量不断增长,但随着我国人口的持续增长,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以及工业用粮的增加,我国粮食需求呈现出很强的刚性需求增长。自2003年以来,我国粮食进口量逐年加大,2009年,我国粮食进口总量达4984万吨。另外,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粮食生产的水土资源约束日益增强,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下的特点日益凸显,虽然国家一再出台扶持粮食生产的优惠政策,但农民种粮积极性仍不高。从国际环境来看,世界粮食产量增长正在逐渐放缓,而需求呈刚性增长。自2006年以来,国际粮食价格大幅上涨,并呈现出强烈的波动趋势,带动我国稻米、小麦和玉米等谷物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国际粮食价格不断波动上涨,导致越南、印度、柬埔寨、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以及埃及、巴西、俄罗斯、阿根廷等国家纷纷出台禁止粮食出口政策,喀麦隆、科特迪瓦、塞内加尔、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达加斯加、海地等国家甚至爆发了与粮食价格上涨相关的骚乱。《亚洲周刊》2008年第15期发表文章认为,至少33个国家因粮价、油价上涨而出现骚乱。由此可见,无论从国内还是国际形势上看,我国粮食安全状况仍不乐观。《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指出,随着人口增加,我国粮食消费呈刚性增长,同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水土资源、气候等制约因素使粮食持续增产的难度加大;随着生物燃料发展,全球粮食消费增加,国际市场粮源偏紧,粮价波动变化加剧,使得我国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的空间越来越小。为此,我国政府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2012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全党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因为粮食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善而投入减弱,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
(二)中部地区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重要作用
为更好推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提出了“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相关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东、中、西、东北四大区域的划分成为我国区域经济最高层次上的空间划分,也是我国宏观区域经济结构发展均衡和差异的反映。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6] 10号文件)明确指出,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因此,本研究所指的中部地区主要依据中发 [2006] 10号文件,所涵盖的地区为晋、皖、赣、豫、鄂、湘这六个相邻的省份。中部地区地处祖国内陆中心,起着承东启西、纵贯南北、吸引四面、辐射八方的重要战略作用,其土地总面积为102.7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0.7%。其中,湖南在中部六省中的面积最大,为21.28万平方公里;安徽省面积最小,仅有14.01万平方公里。各省份面积及其所占比例如表1-1所示。中部六省中,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四省既属长江流域又连接大“珠三角”,是“长三角”和“珠三角”两大经济核心区的主要腹地;而山西和河南属黄河流域,不但是京津唐、环渤海地区以及华东经济发达地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也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
表1-1 中部各省占整个中部地区的面积及比例
中部地区具有优越的粮食生产条件,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江淮平原都是全国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历来具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美誉;豫北平原、襄北地区、皖中平原、湘南地区也是十分重要的区域性商品粮生产基地,因此中部地区历来就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目前,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中,中部地区占了5个(除山西之外)。2007年,中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16153.21万吨,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32.20%,可见中部地区的粮食生产左右着中国整体的粮食安全状况。鉴于中部地区粮食生产在中国的重要地位,我国明确提出了要把中部地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目标,以确保我国粮食安全。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6] 10号文件)指出,中部地区粮食生产优势明显,必须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巩固提高粮食生产,把中部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因此,中部地区作为国家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目标,得到中央正式文件的确定。《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指出,黄淮海区的河南、安徽两省,长江流域的江西、湖北、湖南三省,是我国粮食生产的核心区,承担着我国粮食增产的重要任务。2009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提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八大任务,其中加快推进国家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被视为首要任务。同时,《促进中部崛起规划》也指出:“必须结合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着力把中部地区打造成为高产稳产的粮食生产基地。到2020年,力争使中部地区粮食产量达到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3,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10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促进中部崛起规划〉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中部地区必须加快研究、制定粮食主产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众多国家文件对中部地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视,突出体现了中部地区粮食生产对于维护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
(三)加快发展城市化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引擎
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自“十五”时期城市化被确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以来,我国城市化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据联合国公布的城市化报告显示,2000~2005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年均递增1.35个百分点,是除中国以外,世界其他地区平均水平的7.9倍,是发展中国家的6.1倍,甚至是拉美国家的3.4倍。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实现了生产要素的集聚,产生了较强的辐射力,同时也带动了巨大的基础实施投资需求,因而对经济增长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因此,自“十五”计划以来,城市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认为,美国高科技产业和中国的城市化是21世纪影响世界经济发展进程的最重要的两件事(刘耀彬,201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战略的改变,中部地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1978~2010年,山西省城市化率由19.2% 增至51.90%,安徽省城市化率由10.7%增至43.2%,江西省城市化率由16.8%增至44.6%,河南省城市化率由13.6%增至38.6%,湖北省城市化率由15.1%增至49.7%,湖南省城市化率由11.5%增至44.3%。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中部地区已成为我国人口和城镇比较密集的区域,这些城镇在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与全国城市化总体水平相比,无论是整个中部地区还是单个省份(山西除外),其城市化水平均比较落后。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中部五省(山西除外)的城市化水平分别为:湖北第16位、湖南第19位、江西第22位、安徽第24位、河南第27位。由于城市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大的拉动作用,因此,为加速推进中部地区崛起,中部各省纷纷把加快推进城市化作为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各省先后提出了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等城市发展战略。然而从总体上看,中部地区城市化水平远低于东部沿海省份,与西部地区相比也并不具有优势。2010年,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中也面临着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强、资源要素整合有限、产业集聚度不高、创新能力较弱、城市间分工协作程度较低等突出问题。”因此,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城市化,对于加快推进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全国主体功能区划》指出,中部地区的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六大区域属于重点开发区,各地政府应大力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并以此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以加快中部地区崛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则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可见,未来一段时间,加快推进城市化必将是中部地区发展的重点,城市化也必将成为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
(四)中部地区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必将给粮食生产造成巨大压力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和人均耕地稀缺的国家,粮食安全问题是涉及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核心问题之一。然而,近30年来,中国经历了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以及经济增长进一步恶化了农地短缺的局面,进而给中国的粮食安全造成了更大的压力。《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均指出,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另外,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因素将进一步限制粮食增产,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仍将面临巨大挑战。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耕地资源大量流失,沿海和中部省份尤为突出;而北部地区则呈现出水资源短缺,因而严重威胁着中国的粮食安全。由于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大部分研究都专注于探讨城市化过程中耕地减少、土壤流失和土地退化等因素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并得出基本结论,即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粮食安全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另外,由于我国城市化和工业的发展,水资源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农业用水短缺问题日益严重,也给粮食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
近年来,随着中部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大量耕地被各种开发区和城市建设所占用,城市面积不断扩大,而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面积扩大趋势和耕地减少趋势日益明显。以城市建成区的面积扩张为例,1990~2010年,山西省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了1.36倍,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五省的城市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了4.51倍、2.6倍、2.33倍、3.76倍、1.11倍。整个中部地区的城市建成区面积由1990年的2389平方公里增加到2010年的7942平方公里,增长了2.33倍。1990~2010年,中部地区各省的绿地面积、道路面积也均呈显著的增长趋势。众多研究表明,中国城市用地扩张和耕地资源稀缺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城市建设用地扩张所占用的土地,绝大部分来自城市周边耕作历史悠久、耕作条件良好的农田,城市用地的蔓延极可能造成耕地资源的紧张。卫海燕、任淑花等以陕西省城市化与耕地变化的实际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城市化水平与耕地面积之间存在极强的负相关关系。因此,中部地区城市化的发展,必然会导致耕地资源大量减少,进而给中部地区粮食安全造成巨大压力。姚成胜等人的研究表明,近年来,由于城市化等因素的发展,中部地区耕地每年减少1.23万公顷,2008年人均耕地面积仅0.064公顷,明显低于全国0.092公顷的水平,这给中部粮食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极大地影响了中部地区粮食安全保障基地的建设。受此影响,中部地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也由1978年的3419.75万公顷,减少到2008年的3170.66万公顷,净减249.09万公顷,年均减少8.3万公顷。按1998~2008年中部地区粮食平均产量6170.94公斤/公顷计算,由于耕地面积减少一项,每年将使中部地区粮食减少51.22万吨。另外,中部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使得中部地区工业用水明显增加,而农业用水呈显著减少的趋势;尤其是在山西、河南等水资源相对短缺的省份,水资源日益成为影响粮食生产的重要因素。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中部地区农业生产的水资源短缺,也给中部地区粮食安全带来了较大压力。
(五)协调好中部地区粮食生产和城市化建设事关中部地区乃至中国发展与稳定大局
城市化实质上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既包括经济的城市化,也包括社会的城市化,是经济社会由结构、功能、空间的低序向高序和优序化发展的过程,是产业结构优化、要素配置优化、集聚发展的过程。它通过促进城市空间和产业规模扩大,提高城市各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通过城市化的空间集聚和经济集聚而节约了交易成本,使不同产业在某一城市区域集聚,产生集聚规模效益,从而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因此,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世界城市化发展的经验表明,城市化快速发展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城市化发展是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不可逾越的阶段,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粮食安全历来是事关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和社会经济稳定的重大问题,中国是人多地少的典型国家,粮食安全一直影响着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粮心中不慌,无粮则乱”等概括,充分显示了粮食安全对中国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性。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沿海、沿江等省份及地市(县)的粮食产量不断减少,已由粮食主产区变成了粮食主销区,从而使我国粮食生产重心发生了显著变化,粮食生产越来越集中于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然而,粮食主产区一般都是我国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产粮大县、经济小县、财政穷县”的尴尬局面一直未能打破,因而许多粮食主产区纷纷提出了以城市化为引擎,全面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
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承担着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这在《促进中部崛起规划》 《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纲要(2008~2020)》等众多国家重要文件中均有明确表述。然而,无论是整个中部地区还是单个省份(山西除外),其城市化水平均比较落后。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中部五省(山西除外)的城市化水平分别为:湖北第16位、湖南第19位、江西第22位、安徽第24位、河南第27位。为加快促进中部地区发展,中部各省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城市化发展战略,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也颁布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中部地区必须加强城市群发展的规划和引导,进一步优化城市群空间布局,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等各项具体政策和措施。由此可见,城市化已成为推进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中部地区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将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然而,已有较多的研究表明,城市化对耕地、水、劳动力等资源必将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粮食安全。中部地区是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粮食安全保障基地,其粮食总产量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3,中部地区城市化过程中粮食安全状况的变化直接影响着整个中国粮食安全的变化。因此,如何协调好中部地区粮食生产和城市化建设,事关中部地区能否实现稳定、快速的崛起,也事关整个中国的稳定和发展大局。
二 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粮食安全是事关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化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是经济社会从低级发展阶段向高级发展阶段过程中不可逾越的过程,学术界在粮食安全和城市化两个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现有较多研究成果均表明,城市化的推进过程必将导致耕地、城乡人口结构、农业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变化,进而对粮食安全造成影响,也就是说,城市化与粮食安全之间必定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内在联系。那么,城市化对粮食安全到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城市化是通过哪些方式或途径影响粮食安全的?它的影响机制是怎样的?综观目前相关研究,较少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系统探讨的,也就是说,目前学术界在粮食安全与城市化之间的影响途径、内在影响机制等方面的研究相当薄弱,而这些问题又是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因此,全面而系统地分析城市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机制,可以为国家或地区协调城市化进程和粮食安全建设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同时也可以丰富农业经济学和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因而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
(二)实践意义
1998年,中央提出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2000年,“十五”计划首次提出把城镇化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之一,并认为我国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国家“十一五”计划继续高度关注城镇化问题,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国家“十二五”计划则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并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可见,城市化是我国1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快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对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已有的研究表明,城市化的推进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大量占用耕地、水资源,并导致人口结构、消费结构等方面发生变化,因而必然对我国的粮食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全面而系统地分析城市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理清城市化与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对于我国推进城市化建设和维护粮食安全均具有重大的应用价值。
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中,中部地区占了5个(山西除外),其粮食总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近1/3。可见,中部地区粮食安全左右着我国整体的粮食安全,因此国家明确提出了要把中部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目标。在《促进中部崛起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中部各省分别提出了构建太原城市圈、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等发展战略,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已成不可逆转之趋势。在这一过程中,中部地区粮食安全状况将如何变化,是否会对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产生影响以及到底产生多大影响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必须解决和回答的。因此,在理清城市化与粮食安全关系的基础上,定量测度中部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粮食安全水平,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对于协调中部地区城市化进程和粮食安全建设以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统筹中部地区城乡发展进而实现中部地区快速崛起,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而也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