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让不懂法害了你:违法犯罪篇
- 荣丽双编著
- 1572字
- 2020-08-26 14:13:08
2.罪恶少年杀人越货,妄凭年纪小就能逃避刑事处罚,终落法网
案例背景
何某某及其妻子常年在外打工,留下尚未成年的儿子小何随年迈的爷爷在家生活。由于何某某及其妻子疏于管教,加上小何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刚满15周岁的小何便辍学了。辍学后的小何整日在网吧上网,其间认识了17周岁的刘某。由于经历相似,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成了肝胆相照的好朋友。
一天晚上,两人从网吧出来已经深夜了,肚子很饿,但是他们二人的钱都用来上网了,没有钱买东西吃了。饥饿难耐的情况下,小何提议去抢点钱,刘某表示惧怕法律的处罚,明确反对。小何说自己曾经听别人说过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才会承担责任,自己刚刚15周岁,不到16周岁,所以犯罪不会承担责任。于是,小何决定自己去抢点钱。
小何来到一条胡同内,恰巧遇到下夜班回家的女工范某某。小何见范某某独自一人,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要求范某某交出身上的钱物,范某某激烈反抗。为了制伏范某某,小何用水果刀猛刺范某某的胸部十余刀,范某某当场身亡。小何拿起地上的钱包,落荒而逃。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小何抓获。检察机关依法对小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判处小何有期徒刑十二年。受到法律制裁的小何悔不当初。
律师分析
本案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规定的应当对自己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就是说,只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即使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也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与其体力、智力有关,只有在达到一定的年龄时,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和社会知识后,才能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以及自我控制的能力。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在我国承担一般刑事责任的年龄为十六周岁。
但是,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即使犯罪人不满十六周岁,但是已满十四周岁,实施了以上几种暴力犯罪,仍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法条列举的这几种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对社会秩序会造成严重的破坏。本案中,小何正是属于这种情形,其虽未满十六周岁,但是已年满十四周岁而且实施的是抢劫、故意杀人行为,所以,小何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为了贯彻我国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重在教育、挽救和改造的方针,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毕竟还属于未成年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是由于其经历短,社会知识少,成熟程度不同于成年人。而且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的过程中,可塑性强,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温馨提示
法律对未成年犯罪人持有一种更加包容的态度,但是这并不代表法律不对未成年人产生约束力,年少无知不会成为未成年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本案中的小何虽然未成年,但其触犯了法律,同样也要承担责任。法律是权威的,它不接受任何人对它的挑衅。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