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不可不知的美国移民常识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移民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这一现象并不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早在1783年,乔治·华盛顿就表示,美国人民愿意接纳世界各地受迫害的人民投向美国的怀抱。而历史上最早有华人移民美国是在1820年,那时候,中国还处于清王朝时期。在随后的几十年里,移民人数也在逐渐增加。到了19世纪50年代,美国移民人数已经达到了64759人,而其中中国人竟达到64301人之多。如此庞大的移民群体使美国人民产生了恐慌,以至于美国政府于1882年颁布了《反移民立法》(即排华法案)来禁止外来劳工入境。直到1943年,由于当时美国正处于太平洋战争中,为了缓和中美关系,才将这一禁令彻底废除。至此,中国人恢复了赴美移民的权力,近几年前往美国的移民人数也屡创新高,前往美国的移民人数高达28万,仅次于墨西哥。而在前往美国移民的庞大队伍中,美国的移民常识,就成为了实现顺利移民不可不知的要素。只有对美国移民常识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才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在复杂、冗长的办理过程中处理得游刃有余。

1.如何申请赴美商务签证?

商务签证是人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赴美签证形式。近年来,虽然美国对于商务签证这方面的条件有所放松,但在签证的办理过程中,仍然有许多的侧重点需要掌握。比如,申请人赴美的必要性、是否有移民倾向、个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都决定着签证是否能够顺利地办理。

商务签证申请的是B1签证,在办理签证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首先,在申请签证之前,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本人的有效护照、两张照片、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及签证申请确认页等相关资料,确保在申请签证时填写的信息正确无误。

其次,需要申请人提供与其身份相符的相关证明,这也是签证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另外,还需要申请人附上三个月的收入明细,签证官会以此来对其个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当然,还需要提供房屋、汽车等财产证明,以及家庭状况证明等。

最后,还要所在公司状况介绍手册或所销售的产品宣传资料等,以此来说明公司所经营的项目及产品。另外,还需要美国公司所发出的邀请函,说明被邀请人的详细情况和被邀请的时间、接待单位联系人的具体联系方式等。最好还有国内公司提供的证明,表示其在公司参加过哪些商务活动,并表示不是从商务活动中获得报酬的。这样一来,就避免了签证官的质疑,从而使签证办理过程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

在美国移民法中,将持有商务签证的人都假设其有移民的企图,只有通过申请人本人证明没有这方面的意愿,仅是进行商务活动,还需提供证明自己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以支付在美国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并且拥有除美国外不可放弃的居住权等一些相关证明材料才可以顺利签发签证。由于有这一项法律规定,这就需要人们在办理商务签证的过程中特别注意,准备好充分的证明材料,以免产生签证被拒签的情况,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都存在哪些利弊?

由于商务、旅游签证是比较容易获得批准的移民签证,所以,许多人通过办理此类签证前往美国,之后,通过在美国逗留的这段时间找到合适的工作或学校,这样一来,就可以将商务、旅游签证转换为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从而达到转换身份的目的。

在美国移民法中,也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即B1、B2类签证,拥有可以自由选择转变成其他身份的这一特性。也就是说,通过办理B1、B2类签证进入美国境内后,在美国逗留的这段时间内,可以将身份自由地转变为任何一种非移民或移民身份。在B1、B2签证作废前,申请人可以向移民局提交多个申请转换的身份。如果多个身份都通过了移民局的审核,那么,申请人只能从中选取一个作为自己的转换身份。然而,在办理转换签证的这一过程中,还存在一个返签问题。所谓的返签,即申请人在B1、B2签证作废后提出的新的签证申请,这就需要申请人出境到美国领事馆重新办理签证后,持新的签证以转换后的身份重新进入美国境内。

在美国境内进行身份转换其主要优势就在于,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可直接向移民局递交身份转换的申请,等待移民局的批准。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直接转换为另一种身份,而不需要出境去美国领事馆重新办理签证了。但是,境内转换同样也存在着许多弊端。

首先,在境内进行身份转换具有较大的困难。如果在境内进行身份转换,那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移民局会对申请人的入境目的与动机产生质疑,这样一来,身份转换的申请就很有可能会被驳回。

其次,申请人即使在境内成功地进行了身份转换,但是,如果一旦需要出境,在再次返回美国境内时就需要重新去美国领事馆办理签证。而这一重新申请签证的过程也是比较困难的,申请人必须出示以前的签证记录作为其转换身份的证明。

最后,申请人成功在境内转换身份后,其家属在办理赴美签证时,将会由于申请人曾办理过这一转换身份的申请,而使得其家属在办理签证过程中,也将会面对移民官对其办理签证目的产生各种的质疑,从而使这一过程变得极其困难。

所以,在通过商务、旅游签证前往美国短期滞留的这段时间内,是否要进行身份转换,是选择境内身份转换还是返签,都需要申请人在权衡利弊后,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做出适合自己的正确移民方式的选择。

3.投资移民都有哪些申请程序?

投资移民在美国是最受欢迎的移民方式之一。投资移民指的是在符合一些限制性条件的基础上,投资人将资金投入到其目标国家批准的投资基金或适合的投资项目的行为。那么,这种投资移民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投资呢?投资移民在其申请的过程中又需要哪些程序呢?

投资移民是在1990年美国修订新的移民法的时候,被列入到了职业移民一类中,并于1991年正式生效。其中,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的配额仅占职业移民配额的7.1%,而实际上通过投资移民顺利拿到美国临时绿卡的人又是少之又少。为了改善这一情况,美国移民局将许多失业率较高的地区设为“区域中心”,吸引外来投资人对其进行投资建设,不仅解决了失业率的问题,还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虽然这一决策的实施使投资移民人数急剧上升,但是,投资移民还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到底需要多少资金才能够进行投资移民。美国移民法中为投资移民制定了两个资金额度:100万美元或者是50万美元。这两个额度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差别,就在于100万美元可以在美国任何一个地方进行投资,而50万美元就只能在美国政府认可的失业率高的“区域中心”或者是郊区进行投资。

其次,在解决资金问题的基础上,还要证明资金来源是合法所得,并在明确这些问题后,确定自己所要进行投资的对象。申请人需要用这笔资金来经营一家商业性企业,可以是新建企业、购买现成企业、购买亏损企业或者是选择联合投资。

最后,就是投资移民的时间问题。一般来说,美国移民法规定的时限是两年,在这两年中,投资人及其家属可先取得居留身份。两年后,移民局确认投资人在此期间认真履行相关规定后,投资人及其家属才可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总体来说,投资移民在众多移民种类中是申请时间最短、各种条件限制最少的移民方式了。在满足了以上各种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就可以深入了解投资移民具体应该在什么时间进行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文件、申请过程中都需要经过哪些程序等问题了。

申请投资移民首先要确定投资的地区、项目、资金数额等,在确定了这些条件后就可以由移民本人向美国移民局递交其投资移民的申请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填写I-526申请表(这是投资移民申请过程中所需提交的唯一表格)。在填写表格时,需要与表格一起提交的材料有投资金额证明、商业经营计划书、可创造就业机会数目以及申请人的商业管理角色。

在I-526申请表的填写过程中,最好附上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与营业登记证明。

(2)租赁或购买经营场地的合同、契约及经营房产地的照片。

(3)经营房产地的修建或装修合同及设计图等。

(4)公司宣传资料或产品目录。

(5)购买投资物品时,资产的发票或订货合同,以及与供货商签订的赊销协议。

(6)如果是股份公司,则需要股份公司的注册证明;若非股份公司则需要其提供产权证明。

(7)海外汇款及金额的证明。

(8)在未来3年内,企业经营的详细计划(其中包括现金流向、雇员聘用等)。

(9)如果是营运中的企业,则应提交公司利润税单、工资税单及雇员工资表、会计年度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资产平衡表、损益表等)。

(10)如果是联合投资,则应提交投资人或股东协议。

(11)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证明。

(12)申请人信函。该信函应放于材料首页,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申请人的简况、资金来源、投资性质、投资的进度、是否符合投资移民的要求(包括投资金额、雇用员工及其工作职责、报酬)以及提出的证明材料等。

(13)申请费用。

(14)申请人认为有用的其他材料。

在上述材料都准备好之后,就可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申请,由移民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在整个资料审阅完成之后,移民官将会向投资人发送一份“补充材料通知”,将材料中应补充的资料罗列出来,让投资人进行补充准备,而投资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这一通知进行答复。在准备补充材料的最短时间内,投资人的申请案件就会处于等待状态中。只有移民官审核完补充材料,才能完成材料的审核。

4.如何降低投资移民的风险?

投资移民是很多投资人获得在美国拥有永久居住权的一种快捷方式,而美国也可以为这些投资者提供完善的商务活动条件。美国是全球企业的中心地,也是小型企业能够得到快速发展的理想创业成长地之一。随着美国移民局批准的地区数量的急剧增加,也使得众多的投资人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虽然美国是一个发展创业的理想地,但在得到机遇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投资移民的条件要求中,其中一项就是要求投资人在两年内其所投资的企业保持盈利、员工保持10人,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两年期满后顺利得到永久绿卡。在这一投资过程中,就存在许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投资的正常运作,并满足移民法中的各项要求,在最后能够顺利取得永久绿卡,同时也为了使自己的投资能够取得可观的收益,这就需要投资人在投资项目上做出慎重的抉择。

由于投资移民在项目上的选择性非常大,使许多投资者不知道如何进行筛选。虽然有许多人打出“保证赚钱”、“有政府内幕”的口号,但这些都是不可信的。一切关于投资移民的项目都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和批准才能够生效,而美国政府不会对任何项目给予任何保证或者承诺,所有的投资项目都是由投资人及其投资的公司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而投资的成功与否,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只要是投资行为,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也是移民法中所规定的投资人所投资金必须具备“运营”和“处于风险”这两个条件。在这种条件下进行投资,就要求投资人在进行决策前要对项目做一些考察评估,或者是做一些调研和风险分析等,要选择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只有选择了好的项目,才能够有利于项目的经营与发展,让投资者充分降低投资风险,并从中获得收益。在挑选好项目之后,接下来就是对美国区域中心的选择了。投资人要对区域中心的风险、投资回报率、过去的经营状况等对其所具有的投资价值进行判断。只有掌握了区域中心的详细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将区域中心与投资项目相结合,了解项目内容以及运营机制,并根据自身经验对其可行性进行反复推敲,将这些信息都了解透彻,才能够降低投资风险,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由于投资是一种个人行为,这就需要投资人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投资人可以选择专业的理财人员,对其所选择项目的一些数据以及各项商业计划书中所提到的数据进行审核。另外,还需要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这位律师将是投资人在整个移民过程中的实际代表,代替申请人与美国移民局进行联系,全程跟进,帮助投资人审查申请文件等,可以让投资人得到更加全面、直观的信息,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本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降低投资风险的关键就在于项目以及区域中心的选择上。所以,投资人应在对项目进行充分了解与考察后再慎重做出决定。在移民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投资人如果没有“合法意图”、资金没有到位以及没有雇满十人,只要满足其中一条,那么移民局就有理由终止投资移民者的绿卡申请。也就是说,如果投资失败,那么将要面临的不仅是资金的亏损问题,更主要的是投资者与其家属有可能将与永久绿卡失之交臂。

5.以结婚方式赴美应选择哪类签证?

在美国,因婚姻签证办理过程简单快速,而且所需资金较少,所以是众多签证方式中最优先被考虑的。美国婚姻签证的类别也有所不同,它主要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两种,其主要区别就在于想要办理绿卡的受益人所处地点不同。在办理绿卡的过程中,其所需的程序则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第一种是未婚夫妻在持有结婚签证的临时证件的条件下,进入到美国境内后,在90天内与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未婚夫(妻)结婚,与其结婚后就可以在美国直接办理绿卡手续。这样一来,办理绿卡的整个审批过程就会简单快速地完成;第二种是在美国境外、中国境内结婚,这就只有通过领事签证的方式来获取移民签证了。在这一过程中,申请人首先要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在获得批准后,还要再向签证中心递交相关材料,最后,案件转到中国领事馆,通过面试,方能获得移民签证。而这一系列过程完成则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由于这两种不同的结婚方式,所以,所要签署的签证也就有所不同。

未婚夫(妻)的结婚签证即K1签证,这种签证属于条件临时鉴证,在未婚夫(妻)入境后90天内结婚后,就可以转为永久居住的绿卡了。而如果是在美国境外嫁娶又与美国境内的签证程序有所区别。如果是在美国境外结婚,美国移民局所发的K1签证只能够达到申请人持证入境的作用,在此之后,还要经过为期两年的婚姻检查,只有在检查合格后,才能够取得永久居住的权力。

在这一类文件中,除了K1签证,还有一种K3签证。这种签证主要是为那些美国公民在海外结婚后其配偶进入美国而准备的,是属于为等待团聚的夫妻专门准备的一种签证。这一签证在办理之前,必须要先提供证明双方之间婚姻关系的证明,然后进行签证面试等程序。

在办理结婚移民签证的过程中,审核的最主要因素就在于婚姻的真实性。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必须保证其婚姻是有效的。这样以婚姻关系来申请永久居住绿卡,如果在申请时婚姻关系不足两年,那么,就只能够获得条件性的临时绿卡(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若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婚姻关系已满两年,那么就可以直接取得永久居留权了。在这一申请过程中,还要向移民局提供充分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婚姻的真实性,并要对签证官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回答,而这一过程也是相当曲折而漫长的。在办理婚姻移民签证的过程中,由于曾出现过大量为了骗取美国签证而假结婚的案件,所以签证官在审核婚姻移民申请时就会格外敏感多疑,这就导致在审查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致使许多真正的夫妻由于种种问题而被冠以假婚的罪名。

在办理婚姻签证时,要充分地考虑签证种类的选择问题,以及办理签证所需的时间问题等。只有对婚姻签证办理的过程有了详尽的了解,选择出适合自己的签证种类,才能够保证办理签证的过程顺利进行。

6.亲属移民中存在哪些“亲疏差异”?

由于亲属移民必须要由持有美国绿卡或具有美国居民身份的亲属才能够办理,所以,只要有符合这一条件的亲属,那么这种移民手续还是相对比较简单的,而且也是成功率相对较高的一种移民方式。

美国移民法中将亲属移民分为近亲亲属与优先亲属两种,其中,近亲亲属指的是美国居民的亲属,其中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或配偶与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未婚子女(18岁以下),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的未婚子女(16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21岁以上)。而优先亲属根据其关系的亲疏远近划分出优先类别,从而在促进家人团聚的过程中也解决了移民的数量问题。

优先亲属根据其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又具体分为以下4种:

(1)第一优先类亲属: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年龄不受限制。赴美移民的配额为每年23400名。

(2)第二优先类亲属: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以及其未婚子女,赴美移民的配额为每年114200名,其中还包含第一优先类亲属未用完的3%。

(3)第三优先类亲属: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赴美移民的配额为每年23400名,其中包括第一、二优先类亲属未用完的名额。

(4)第四优先类亲属: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赴美移民的配额为每年65000名,其中包括前三个优先类亲属未用完的名额。

从以上分类中可以看出,永久居民的父母、永久居民的已婚子女、永久居民的兄弟姐妹、永久居民的孙子、孙女等一些亲属关系是不能够申请美国移民的。

在第四类亲属移民中,也就是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未满21岁的子女等,在办理移民签证中还需要进行P1、P2、P3、P4。这四个名称主要指的就是在办理移民签证中所要经历的4个阶段。以下就是各阶段所需手续:

(1)P1阶段

首先,将美外籍亲属申请移民投递到指定的邮箱中,在申请亲属移民时,申请人应提前将资料准备齐全,再递交I—130申请至美国当地的移民处理中心进行审核,然后,在拿到档案号码P1,也就是I-130申请的收据时,里面会有三个英文大写字母和10个数字,三个英文字母可能是EAC、WAC、SRC或LIN,由美国移民处理中心来决定。

(2)P2阶段

案子至移民局进行审理后,就会获得批准证书P2,再将申请资料转至NVC。此时,你就会获得一个新的CASE号码,也就是GUZ号(由GUZ与10个数字组成)。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等候移民排期。时间为半年到一年左右(类别不同,时间也不同)。

(3)P3阶段

需要填写P3补充表及其无犯罪证明。在申请人的资料被录入电脑后,就会对其进行背景调查。排期一到,背景调查也将结束。通常,排期在当月20日左右就会到达,即时会收到从广州发出的P4包裹。(因为包裹是从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移民签证部发出的。)

(4)P4阶段:

在收到P4包裹后,只需按照P4里的要求准备资料即可。最后进行体检,参加广州面谈,面谈通过后,即可获得移民签证。

7.取得绿卡的捷径:国家利益豁免

国家利益豁免权属于美国移民法中的第二类优先(即EB-2)。同时,它也是职业移民中的一个特殊存在。

通常而言,在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的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由美国雇主向移民局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的证明,而且还需要雇主帮助其雇员向劳工部门申请劳工证(即LC)。只有在获得劳工证批准之后,才能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I-140)。但国家利益豁免却有所不同。美国政府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对于那些可以为美国带来丰厚利益或为其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可以让其获得直接申请移民办理绿卡的特殊权力,免除其申请劳工证等烦琐的程序。

那么,如何才能够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权呢?怎样才算符合国家利益呢?美国移民局对此确立了具体的衡量标准。

首先,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必须能对美国国家利益产生价值及效用。

其次,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不能够有地域限制,必须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最后,申请人不能因为美国雇主找不到合格的美国工人而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权。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劳工合同取得绿卡,而不能够享受国家利益豁免权。

国家利益豁免权在各项要求上,相对于申请第一类特殊人才的要求要宽松许多。所以,许多达不到特殊人才申请要求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属于二类优先的国家利益豁免权。如果特殊人才申请成功当然最好,但是如果申请失败的话,这一项国家利益豁免权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后备选择。

那么,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权具体都有哪些要求呢?移民局对此制定出了相关要求:

要想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权,必须具备“突出技能”(即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等领域拥有突出技能)或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权。

(1)申请人曾在其“突出技能”方面获得过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

(2)申请人在其从事的相关领域中必须拥有至少10年的工作经验(这一项的证明由前雇主提供)。

(3)申请人必须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的资格证明、执照等。

(4)申请人由于其“突出技能”而让自己获得了高薪或其他较高的报酬等。

(5)申请人具有专业协会会员的资格。

(6)申请人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曾做出过重要贡献,并获得了认可(由政府机关或相关专业、商业组织提供证明)。

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权时,一定要递交能够充分证明申请人满足其要求的材料,最好附带一份其所在领域内的杰出人士或成功人士的推荐信,这样成功的几率就会更大一些。在选择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权之前,应先对自己的各方面能力做一下评估,这样既不会产生太过于盲目自满的情况,同时也杜绝了悲观的自我否定而造成机会的流失。

首先在学历上要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内外的本领域中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其次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中,曾获得过奖励或发表过一些研究报告等学术作品;再次就是能够取得一些本领域的知名人物或专家的推荐信;最后,你是否能够找到你所在领域与国家利益有着紧密联系的资料文件等。

在确定了以上问题后,如果满足这些问题,那么就能够取得国家利益豁免权了。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权的过程中,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学历证明。

(2)申请人曾发表过的作品。

(3)其他研究人员对申请人作品的评论、引用等。

(4)申请人的专业协会会员证明。

(5)曾获得的奖项证明。

(6)申请人简历。

(7)申请人研究项目资助情况。

(8)申请人已被批准的专利或已出售给企业的相关证明。

(9)申请人所从事领域的知名人物或专家的推荐信及推荐人证明。

由于国家利益豁免在申请过程中不需要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对于拥有高学历的申请人来说,国家利益豁免与其他移民类别相比,拥有极大的优势。其成功率与其他移民类别相比也是非常高的。

8.入籍成为美国公民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其他国家的人想要在美国取得长期居住的权力,并成为美国公民,就需要通过归化,也就是入籍来完成。入籍的过程是极其复杂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想加入美国国籍呢?

如果想要在美国长期生活下去,仅仅取得永久居住权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美国还有许多优惠政策是只针对美国公民的。比如,美国公民有选举权,并有享受政府所提供的优惠工作权或就业机会等;美国公民可以随意出入美国,并不会受到时间限制;美国公民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其亲属也可以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还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等众多福利待遇……既然入籍成为美国公民有这么多的好处,那么,如何才能成为美国公民呢?

要想成为美国公民,首先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年龄限制。

在移民法中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才可以参加申请美国公民。不过,有两种人可以例外:一种是在美国和外国的战争中服役的军人;另一种就是16岁以下,父母有一方是美国公民、本人也已经取得了永久居住权,而倘若父母均为外籍在归化后成为美国公民的,其也可取得公民权(16~18周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归化入籍)。

(2)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永久居民的身份。

申请人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绿卡的,如果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绿卡的话,那么,将不具备申请资格。如果绿卡已经过期,一定要尽快申请新的绿卡。只有新的绿卡下发之后,才能够申请永久居民的身份。即使绿卡是在永久居民申请期间过期的,也要及时补办新的绿卡,以免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3)满足对连续居住时间上的要求。

美国移民法中对这一时间上的要求是5年,只有在美国连续居住5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而连续居住即是指在居住期间没有长时间的空置。但是,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美国公民的话,那么只需连续住满3年即可。

(4)申请者必须满足办理入籍过程中对居住时间的要求。

实际居住时间与连续居住时间的要求有所不同,在办理入籍过程中,其中规定申请者的实际居住时间至少不应低于30个月。而如果其配偶是美国公民,那么实际居住时间将不低于18个月。

(5)只能在递交申请的地区居住。

在当时所住的区域提交申请表格后,住满3个月才能够参加该地区组织的面试和入籍考试。如果申请人曾在多个地区居住,那么,他的归属问题就取决于其个人所得税与州税表所递交的区域。

(6)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与优良的品德。

在道德品格方面,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通常而言,只要申请人在居住期间达到其普通居民的道德水平即可。相信,除个别品质恶劣的人外,基本上都会满足这项要求的。

(7)申请人必须认可美国宪法原则。

这一原则的规定也是对一个人道德品质的衡量标准。“认可”并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是对美国宪法没有任何敌意即可。而那些少数对宪法或政府存有敌意的人,说明其在道德品质上存在问题。

(8)申请人需要具备基本的英语水平。

申请入籍需要通过各项考试,其中对英语水平的考核则是必不可少的。申请人在英语方面应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同时还要对美国的历史及一些政府基本常识有所了解。

(9)必须进行宣誓,表示对美国的效忠。

在正式加入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后,入籍申请人必须宣誓效忠美国。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就需要做好提交申请的准备,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好申请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做好这些准备后,就可以将表格及附带的材料邮寄到移民局的服务中心了。在移民局收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后,会告知申请人打指模的时间和地点。最后一关就是移民局的面试了。在面试前,申请人应准备好绿卡、护照、驾照、回美签证等证件,面试后的2~4个月内就会收到移民局的回复了。如果一切顺利就可以进行入籍宣誓,从而正式成为美国公民了;如果是由于没有通过入籍英语测试或相关的文化测试则还可以再次申请复试,只需重新提交申请即可。

9.移民在年龄方面都存在哪些限制条件?

如果想要移民美国,那么,首先就要了解移民美国都有哪些要求,自己是否符合这些要求。而在移民美国的基本条件中,年龄也有着严格的要求。

美国移民法中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并具有良好的品德,无不良记录,才可以受理美国移民的入境申请。在申请美国移民入境前,应准备好详细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具有良好的品德,而且无不良记录等。而这一资料的递交需要提前进行,一般情况下,美国移民法将这一时期规定为5年。而根据不同的情况,美国移民法在时间上也做出了相关的调整。比如,在申请人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情况下,这一法定时间则只需3年;如果是部队派遣,那么这一法定时间只需要1年即可。

在年龄限制中还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美国公民的子女在入籍时可小于18岁。但也有可能存在某些其他的特殊情况,需要酌情处理。

而在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德与不良记录的法定时限上,除了以上几种,还会由于许多其他因素所造成的时限变更,甚至不再具备规划入籍的权力。比如,申请人曾被判过重罪(谋杀罪等),将永远不再拥有归化入籍的权力。如果申请人在1990年之后曾被判过重罪(根据法律第101章a43款),申请人将不可能拥有归化入籍的权力。

那么,在法律规定的这5年法定时间内,衡量申请人是否具有良好品德的标准都有哪些呢?

(1)按照移民法中相关规定,申请人因触犯了法律,并被定下罪名,在接受法律判处的同时,也足以说明了申请人在品德上所存在的问题。

(2)申请人触犯法律条例中的违禁物品管制法,并经过判决后被定罪的,在法定期限内,将会被管制机构收容或者管制180天以上(除非是携带30克或者30克以上的大麻等情节严重者);因赌博而被宣告有罪的(被判两次或两次以上);收入来源都是赌博等非法行为所获得的;因卷入卖淫、商业等犯罪中,被法律判处过的。

(3)曾卷入过非法人口贩卖行为,将外国人贩卖到美国来的;有酗酒习惯的;婚姻状况不明,正处于重婚状态的;蓄意放弃或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做出虚假证词或者宣誓,以领取移民和国民法规定的福利等行为。

触犯过以上这些行为的申请人,都被视为不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的人,而且在这里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入籍时,必须交代清楚所有的与自己相关的真实情况。其中,如果申请人触犯过法律,那么,其全部犯罪记录(无论该犯罪记录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条款)也应在资料中坦白地体现出来,以使得申请过程能够更加顺利。

10.什么是“绿卡士兵”?

在美国的众多移民方式中,有一种移民方式可以拥有最特殊的移民待遇,那就是士兵移民。

现今,美国每年以士兵移民这种形式申请移民的士兵达8000名,之所以这群人如此积极踊跃地想要成为美国士兵,就是由于士兵移民这种形式可以让其快速地拥有美国绿卡,因此,这些士兵也被人们称为“绿卡士兵”。

而就美军现在的整体军事力量来看,除了美国士兵外,还有许多不具备美国公民身份的军人也在其中,这一部分军人约有2.9万人。这样一来,虽然增强了美国在军事上的力量,但是,这一现象也引来了很多老兵的强烈抗议。他们认为,这些没有获得美国绿卡的外籍军人进入美军,会让一些有心人趁虚而入,从而顺理成章地成为美军中的一员。这一担心并非是毫无道理的。

据美国军事部门的统计显示,现今移民士兵中,82%的陆军新兵都已具有了高中文凭,整体的军人素质在不断提高。而与此同时,美国军队也放宽了对移民士兵在健康和犯罪记录方面的要求,通过移民方式扩充的士兵已经占到了美国在2008年入伍参军人数的18%。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美国也将征兵的目光投向那些难民和学生身上,并且开始了试探性的实验,考虑将外国公民也规划为征兵入伍的范畴之内。

由于美国移民政策对士兵移民的宽松,致使美国在近10年间有6万多的移民士兵获得了美国绿卡,正式成为了美国公民。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平均每年都会有大约9000名的军人是通过士兵移民从而进入美国部队的,军人们将参加美国军队视为获得美国绿卡的最快捷的一种方式。而且,如果能够成功取得绿卡的话,那么,不但能够得到免费就读美国大学的福利,还可以为家人创造移民美国的便利条件。

其实,从18世纪的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开始,便已经有许多非美国公民的军人加入到美国的军队之中,为美国而战了。二战后,美国部队就曾在菲律宾招募当地的士兵加入到美国军队当中,并在菲律宾建设了军事基地。

“9·11”恐怖事件发生之后,布什总统为了使军人能够更快地为美国所用,决定简化入籍程序,将现役军人需进行入籍排队这一条款取缔。在之后的十年间,有将近7万名士兵正式入籍成为了美国公民。与其他移民方式相比,军人通过士兵移民的这种方式,只需短短数月便可成功入籍。这一决定是自越战以来,美军首次对那些没有美国绿卡的外籍军人敞开美国军队的大门。

在上述政策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情况下,美国还考虑将全面展开对“不持有绿卡的外国公民”的招收入伍计划。由于现今的美国经济波动较大,失业率不断增加,当兵已经成为了许多美国公民和非美国公民解决事业问题的最佳选择,并且如果能够顺利通过申请,还会获得许多方面的福利政策。

11.如何确定移民排期?

在办理各项移民手续中,都需要进行移民排期。那么,到底什么是美国移民排期呢?

一般来说,美国移民排期就是指申请人在排队移民美国的编号日期。申请人可以通过查找自己申请件的发送日期,然后再通过与排期表进行对照,这样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大致排期了。之所以会产生排期,是因为美国采取移民配额制这一基础所导致的。这一基础配额主要包括亲属移民配额、职业移民配额与国家配额。除少数人具有优先条件不需要进行排期外,其他各类移民的申请都拥有其自身的排期。由于移民排期的种类不同,致使排期的进度也各不相同,这就因人而定了。那么,如何才能确定美国移民排期呢?

在美国各类移民排期中,亲属移民是在办理美国移民排期中最优先的一项,从将申请表格I-130交给移民局起,就可以等待排期了。而职业移民则是根据其不同的优先种类再进行详细划分,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来计算排期:

(1)当申请人原雇主将其雇佣劳工纸申请送交劳工部之日起,即排期开始。

(2)如果申请人属于不需要递交劳工纸的类别,那么,就应是从原雇主将I-140申请表送至移民局之日起,排期正式开始。

凡事总有例外,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某些情况有所改变,那么也将导致申请的类别随之发生变更。而排期是否还能够正常进行,则完全取决于亲属移民。比如,申请人是为21岁以下的子女申请亲属移民,那么就不需要进行排期了,因为这属于超优先类中的一种情况。但是,如果其子女超过21岁,那么就成了亲属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若是其子女结婚,则就是亲属第三优先类。不过,对于以上这些变动,移民排期都将会参照原有申请案的交件时间来进行。所以,即使“优先等级”变了,排期依然不变。

若是美国永久居民为自己的子女申请亲属移民,那么在移民排期的安排上也会有所不同。比如,若是为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请为优先2A,那么,在该子女结婚后,这则申请将自动失效。因为美国移民法中对此做出规定:美国永久居民不能够为自己的已婚子女申请移民。但如果其父母能够在子女结婚前正式成为公民,那么,其子女结婚后,就将成为第三类优先,这样一来,就可以保持原有的美国移民排期了。

如果想了解关于美国职业移民排期的具体安排,可以查阅移民局的申请许可通知书(即I-797),这一通知书上会注明申请人的排期介绍;如果申请人申请的是职业移民中的一、二、三类优先,那么在获得劳工纸的批准后,若没有继续办理签证,则可以再次进行移民申请。只要申请项目没有改变,美国移民排期都可以保持原有时间安排。

总之,在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下,申请人移民排期是否可以一直保持原有排期,需要在综合各方面原因后才能够做出判断。

注:

2011年9月亲属移民排期表:

F1:04年05月01日-------进0天(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08年12月01日-------进127天(美国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03年07月01日-------进0天(美国居民成年未婚子女)

F3:01年08月22日-------进0天(美国公民已婚子女)

F4:00年04月15日-------进7天(美国公民兄弟姐妹)

2011年9月美国职业移民排期表:

第一优先:全部有名额

第二优先:全世界有名额;中国大陆07年4月15号

第三优先:中国大陆04年7月15日

第三优先非技术劳工:中国大陆03年4月22日

第四优先:全部有名额

第四优先特定宗教人士:全部有名额

第五优先:全部有名额

第五优先地区项目:全部有名额

12.美国技术移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美国技术移民主要包括科学、艺术、教育、体育和商业五种职业。在这五大类中又分别涵盖了许多具体职业,如科学领域中的科学家、发明家、高级工程师、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学专家、各学科教授等;艺术类别中的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歌唱家等;职业教育中的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等;体育界的著名运动员、教练等;商业中的著名企业家、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经济师等各类职业的从业人员。

以上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员,在申请技术移民的同时,还需要了解美国技术移民申请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注意事项。

第一,要求具有某些特别能力的人。

这类人主要是指在科学、教育、艺术、体育和商业这五类职业领域中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殊能力的人,或者是在国际上取得过重大成就,并获得过某些奖项的人,抑或是在国内符合一定条件的人,而对这一条件的具体规定,将会在申请文件的附录中有所显示。

这一类申请人需要附上以下申请文件:

(1)学历证明:包括毕业院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在校期间的成绩单等。

(2)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原雇主、同事所出示的证明信,还需要申请人的工资税单以及述职报告等。

第二,在教育事业上具有杰出贡献的教授或在研究上有所成就的科研人员。

在科研领域中怎样才算是具有杰出贡献的人呢?这就要求其需要具备三年以上的教学或研究经验,并曾在任期内接受过研究职位的教师及科研人员。

这类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1)学历证明:包括毕业院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在校期间的成绩单等。

(2)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原雇主、同事所出示的证明信,还需要申请人的工资税单以及述职报告等。

第三,跨国企业中的高层管理人员(如公司行政主管、经理等)。

这是在技术移民中唯一一类不需要提供劳工证的,但是这类从业人员需要向移民局提交一些其他证明,以证明申请人是否具备此项资格。

这类人员可以没有高等学位,但必须要具备高于其所从事的领域中的专业素质水平,或者是拥有学士学位,在专业领域中拥有5年以下的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也可以算是符合此类要求。

此类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文件:

(1)学历证明:包括毕业院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在校期间的成绩单等。

(2)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原雇主、同事所出示的证明信,还需要申请人的工资税单以及述职报告等。

(3)申请人原雇主出示的证明。其中需要包括双方的雇用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阐述申请人所在公司的工作职务、主要负责项目、薪资报酬等。

在了解了以上注意事项后,我们还需要了解在办理技术移民中,美国移民法中规定的申请人都必须具备的那些申请条件。

(1)学历。美国移民中的任何一种移民方式对申请人的学历都有着一定的要求,然而,在EB3移民中,学历只要达到高中或同等学力即可,这也是各项移民方式中对学历要求最低的一种。而这一要求就是针对那些拥有过人的技术手段,却不具备较高学历的人量身制定的,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2)工作经验。在工作经验方面,美国在技术移民方面所制定的要求也有别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移民国家,这些国家一般都要求移民申请者具备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然而美国移民对这方面的要求则相对宽松许多,只要申请人曾接受过两年以上的专业培训就可以满足这一项移民申请条件。

(3)年龄。任何一个拥有移民的国家,都会对移民的年龄做出详细的要求,根据移民种类的区别,其年龄限制也有所不同。美国技术移民,就是根据申请者所从事的职位领域不同,将年龄限制也上调至50岁左右。

(4)语言。在许多西方的移民国家中(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英语成绩都被列为重点的考核项目之一。如果英语考试没有通过,那么移民申请也将很难再继续进行下去。但美国在技术移民这一类移民方式中,对于语言的要求也并不是非常严格。而这一点对于那些英语不是很好的研究人员来讲,这类技术移民方式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13.美国移民应如何办理入境手续?

许多刚刚办理完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接下来要面临的就是前往美国的问题了。那么,如何办理美国的入境手续就成为了顺利进入美国境内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在申请人顺利获得美国移民签证后,接下来就是申请人初次登陆美国办理入境手续。在办理入境手续时,需要格外注意的是,移民申请人应在最先着陆的机场办理入境手续,并配合移民官及海关官员进行检验。移民官主要负责检查申请人是否具有赴美资格,是否可以进入美国境内;而海关官员则主要负责对旅客的行李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应缴纳关税,或者查看其中是否有私藏的违禁品,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没收。

在通过最基本的入境检查后,就需要按照以下环节进行入境手续的办理:

首先,申请人会被引至入境检查室,根据其入境签证的不同进行排队,等候检查——持非移民签证者(F1)应排在nonresidents(非移民)的队伍,持移民签证或绿卡者排在citizens/residents(居民)的行列中。

接下来,在排到申请人接受检查时,应将护照、I-20或IAP-66、I-94、报关单一并交给移民官进行查验。在这一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了解,尽管持有护照及签证,却并不能够保证可以顺利入境。因为申请人手中所持有的签证,只能够说明其具有要求入境之权,而其是否能够入境,则完全取决于移民官。每位移民官手中都有一份“黑名单”,并对要求入境的外籍人士进行一一核对,看申请人在过去是否在移民局中留有不良记录,如果此人曾有过被递解出境的经历,那么,再次入境时将会面临一些麻烦。

其次,移民官照例会问申请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核心目的就是对申请人在到达美国之后的住所地、来美国的目的,以及携带多少钱等进行确认,只要如实回答即可。

移民官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就会在文件上盖章并标注其入境的具体时间,以证明申请人符合入境要求。

最后,由移民官将出境部分撕下并钉在护照上,连同文件剩余部分交还给申请人,在经过本人确认无误后就可以顺利进入美国境内了。

14.办理工作签证需要哪些手续?

工作签证是从1990年开始,被美国载入到美国移民法案当中的。在移民法中,对这一签证的办理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工作签证,即允许美国雇主为所雇用的高技术人员办理非移民签证,从而使其达到能够在美国进行短期工作的目的。而这一签证的有效时间一般规定为3年,如果临时有工作变动,也可以继续申请延期,一般延长时间也为3年。

那么,工作签证的办理一般需要具备哪些前提条件呢?

首先,如果是在美国毕业的留学生想找工作,只要将自己的简历投递到美国各类求职网站上即可。

其次是参加就业博览会。就业博览会是针对毕业生就业问题而举办的,由学校向相关公司发出邀请,使各企业前往学校进行招聘的活动。这一活动为外籍留学生创造了很多就业的机会。

最后就是通过“人脉”来帮助自己,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前提条件后,接下来就是关于申请工作签证的办理要求、程序及办理过程中所需注意的各种事项了,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一部分。

第一,办理工作签证的要求。

申请人应是具有专业职位的人或是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如模特等),或者是研究人员等。在移民法中,对这些专业的职位均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自身所从事的领域中的高等专业技能。

(2)申请人的学历应在学士学位以上,或有能够与学位相当的职业资历。(职业资历代替学历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只有在具备3年高等教育的前提下,再加上3年的工作经验才可以符合这项要求。)

(3)申请人必须从事的是与自己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工作。

(4)申请人所取得的工资应当不低于自身所在行业在该地区的流行工资。

第二,申请工作签证的程序。

(1)申请人必须具备美国雇主所提供出的申请。

(2)在提出此项申请之前,美国雇主应先向美国劳工部提出雇用状况申请,即LCA。

(3)在劳工部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美国雇主即可向移民局正式提交工作签证的申请,即H-1B签证。

第三,办理工作签证中的注意事项。

(1)在递交时间和方式上。

每年的3月31日是将申请发送到移民局有关邮箱的最佳时间,这样一来,就能够保证移民局会在4月1日之前收到申请了。邮件最好是采取私人快递的方式,这样会加快邮件的到达速度,不会耽误接下来的办理过程。

(2)在填写表格方面。

在填写表格时需要注意,每一份表格都需要雇主进行签名,而且在表格填写完成后,还需要仔细检查。

15.流行工资的确定都有哪些技巧?

流行工资是对于办理职业移民或技术移民中所需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而言,就是申请人享有就业公司所支付的,与公司所在地同等职位、经验、技能的美国工人相同的薪资待遇。这一数额的计算方式,是由劳工部进行统一规划。劳工局之所以对流行工资进行规定,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美国企业雇用廉价的外籍劳动力,从而对美国本地劳工造成就业率降低的问题,同时也对外籍员工的权益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在劳工证申请条例中,又将流行工资根据其工作经验、工资级别等分成了四个等级:

第一级流行工资:不要求工作经验的最低级别的流行工资;

第二级流行工资=(第四级工资-第一级工资)/3+第一级工资;

第三级流行工资=第四级别工资-(第四级工资-第一级工资)/3;

第四级流行工资:要求有工作经验的最高级别的流行工资。

那么,怎样来确定申请人所处职位应属于哪级流行工资范围呢?劳工证条例中对这一划分区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级工资适用于那些刚入门的职位,这类职位大多是不需要太强的技能,只要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即可;第二级工资适用于那些初级职位,通常这类职位要求雇员具有一定的教育或工作经验,对自己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并且可以胜任一些比较复杂的工作,如工程师、会计等;第三级工资适用于中级职位,即这类职员不仅要具有一定的教育及工作经历,还要对所从事的行业具有相当丰富的知识和一定的特殊技能,并且可以胜任管理层的工作;第四级工资则适用于高级职位,这一职位要求雇员必须具备丰富全面的知识,具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能够独立指导工作,并能够独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申请人在应聘过程中,应注意雇主所提出的招聘要求,以及开出的薪资待遇,找准自己的流行工资定位,避免在办理劳工证的过程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6.美国移民体检都需注意哪些细节?

在前往美国移民时,入境前都需要对申请人身体状况进行检查。而美国疫病控制中心也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即从2009年7月1日开始,如果申请人的年龄在2~14岁之间,那么就必须增加结核菌素检查,其检查结果如果是阳性,那么该申请人还需要进行胸部放射检查。

其具体过程如下:

(1)申请人年龄在2~14岁之间,则需要进行TST的检查。TST的检测过程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要求申请人在正式体检之前进行的注射(即PPD);二是申请人在结核菌素注射后的48~72小时内到体检中心进行皮试结果的检测。

(2)如果申请人的TST结果是阳性,那么则还需要进行胸部放射检查(这一检查会导致体检费用增加)。如果申请人不满10岁,则需要对后前位、侧位片两个不同位置进行X光片的拍摄;如果是超过10岁的申请人,则只需要对后前位拍一张X光片即可。

如果申请人的TST检测结果是阴性的话,则不需要接受此项检查。

(3)如果申请人在此之前曾做过TST检测,并且检测结果为阳性,这就需要申请人在体检时能够向体检中心提供相关文件,以证明检测结果的真实、可信。这些文件一般情况下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所在检测的医疗机构名称、皮试时间及结果、检测医生签名等。

在以上文件经过体检中心核实后,申请人便不需再做TST的检测了,直接进行下一步检测即可;而如果曾经进行TST的检测结果是阴性,那么,体检中心就会要求申请人再次进行TST的检测,然后再根据TST的检测结果决定下一步体检。

在体检中,主要是对哪些方面的疾病进行检测呢?申请人又是患哪种疾病后将不能够进行移民呢?

在对美国移民进行体检时,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进行检测:

首先是对移民体质进行检查,其中也包括对申请人进行精神状况方面的评估。

其次是对申请人进行“结核菌素反应”检测,即查看申请人是否患有肺结核之类的传染性疫病。

再次是对申请人进行“血清检查”,即对15岁以上的申请人进行抽血,来检验其是否患有“艾滋病毒”、“梅毒”等传染病。

最后就是对申请人进行“免疫疫苗”的注射,如果申请人以前曾打过此类疫苗,可出示相关证明。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申请人没有患有传染性疾病就可以顺利通过体检(小三阳也可以通过体验,但是大三阳不行)。

17.在办理美国移民时,对照片都有哪些要求?

在办理美国移民签证的过程中,无论是选择哪种移民,都需要美国签证、绿卡还有护照这三种证件,而在证件的办理过程中,照片则是必不可少的。美国移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照片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下就是在办理美国移民的三种证件上对照片的具体要求。

(1)在办理美国签证时对照片的要求。

照片一般应为2×2英寸(即50×50毫米)的正方形,申请人头像居于照片正中。头部,即从头顶至下巴之间的距离应在25~35毫米左右。申请人眼睛至照片底部的距离一般应为28~35毫米左右。背景可以选择白色或者浅颜色作为照片底色,照片背景不能为深色或带有花纹、图案等,否则,照片将被视为不合格,移民局将不予接受。还有,在处理照片时不需要留有边框。准备好符合标准的照片后,应将其粘贴到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上。

(2)在申请绿卡时对照片的要求。

2寸免冠照片,正面,全脸没有遮挡。

(3)在办理美国护照时对照片的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交两张相同照片,照片必须是于近期拍摄的,其他要求与签证照片相同,均为2×2英寸的白底免冠照。

18.美国移民都享有哪些社会福利?

美国优厚的社会福利一直是外籍人士想成为美国公民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而在美国,政府对人们生活中所需的各种社会福利还在进行着逐步改进与完善。1936年,美国通过社会安全法案,至此社会福利正式实行。美国政府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也逐步趋于完善。美国社会福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安全方面的社会福利。

(1)联邦社会保险。

联邦社会保险是专门为在职人员设立的,不过其家属也可参加。保险内容主要包括退休金、抚恤金、伤残金和医疗福利等。

(2)失业补助金。

适用于遭到公司辞退的失业人士,而这一补助金的申请要求也极为宽松,不管失业人有无积蓄均可申请。通常情况下,失业补助时间为6~9个月,根据失业人士的个人情况及所在州的政策不同,时间上也会做出一定的调整。

(3)公共援助金。

这一项援助金主要是针对社会上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残障人士及老年人而专门设立的。由当地州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后,进行统一发放。

(4)孕妇与儿童福利。

这一福利主要是为孕妇及儿童设立的,主要以保护和促进其健康为目的,为孕妇及儿童提供健康服务,但并不派发现金。

二是工作保险方面的社会福利。

(1)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为在职员工准备的一种保险制度,即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作为失业保险金,在员工失业时就可以获得赔偿,赔偿金额一般为员工原工资的一半。

(2)州立伤残保险金。

这是一项专为因患有短期疾病而暂时不能工作的公司员工所准备的。至今,这一福利政策仅在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等几个州才设有。而这一福利申请人则必须是在职员工,并且在其复原后,从重新开始工作之日起保险金就会自动停止赔付。

三是生活补助方面的社会福利。

(1)粮食券。

此券主要是针对美国社会中存在的收入低微的家庭而准备的,由美国联邦农业部给州政府拨款发放粮食券。这种粮食券只能够换取美国出产的农作物,且只限于美国公民享有。

(2)学校提供的廉价或免费膳食。

这一社会福利主要是针对于美国学生设立的一项具有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非美籍学生同样也可以享受这一福利待遇。

(3)家居能源补助计划。

这是一项专为美国社会中存在的收入低微的家庭准备的福利政策,其目的在于为其减轻支付煤电费用的压力,这一福利具有普遍性,非美籍人士也可以从中受益。

(4)廉价公共房屋。

这项福利主要针对美国公民中年满62周岁以上或收入低微的人群所准备的。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上两点中任意一点就能享受这一福利政策,这一福利主要包括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及廉价屋这四种形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四是医疗补助方面的福利。

(1)医疗福利。

一般是工作单位为其员工办理的一项福利政策,而在公民进入老年后,也可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的医疗保险。

(2)医药补助。

医药补助与医疗保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医药补助主要是一种保健计划,是专为美国公民设立的,主要针对人群是收入低微的家庭,让其在享受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可以获得医药补助所提供的保健计划。

19.《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在移民过程中有哪些重要作用?

《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即CSPA,是美国前总统布什于2002年8月6日签署的,针对移民法中对“儿童”这一定义做出了新的调整,不再像以往一样只有“21岁以下未婚”这一个标准,而是根据移民中所存在的不同情况,令一些“超龄”儿童在申请永久居民的过程中仍然可以保持其儿童的身份。

CSPA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人群:

首先是已经成功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的子女在申请绿卡时,其子女的年龄将会被停止在提交申请的当天。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当天未满21岁,即适用此法案。

其次是针对亲属类优先移民及职业移民等申请人的子女在申请绿卡的过程中,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则可适用此法案。

最后是难民与政治庇护移民。如有子女跟随,则其年龄可被停止在与其父母申请难民与政治庇护移民身份的当天。

在适用CSPA法案的过程中,很多人认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即使子女超龄也可以受到CSPA法案的保护。但是,他们却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即如果在一年的时间内没有为境外子女提出签证申请的话,那么,这一移民名额将会被作废。而如果是因为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状况,致使在签证处理的过程中,子女即将要超过这一年龄限制,那么,需要对移民局和领事馆提出要求,让其尽快办理。如有必要,还可以聘请律师。

20.美国新移民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移民人数的逐步增加,移民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凸显了出来。比如,关于移民政策与其相应的法律等这些方面的问题,都涉及到了移民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从而引起了移民们的广泛关注。那么,美国移民应如何才能避免移民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呢?新移民又应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够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呢?

首先,应该对美国国家的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够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想对一家美国企业进行投资,那么,在投资过程中就要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来做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样一来,既可确保所要投资的公司不存在负债,没有违反劳动法、专利法等,还可以减少投资中存在的风险,用法律作为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

在职业移民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雇用方是否严格遵照美国劳动法来进行对外籍员工的招聘。雇用公司是否按照劳动法案中的相应规定,对外籍员工的流行工资计算、各项员工福利待遇依法执行的。如果雇用公司在这方面违反了劳动法案的相关规定,那么,外籍员工就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懂法律而造成的自身利益的损失。

其次,应该对投资移民中的项目选择有所了解。在投资前,投资者应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充分的考察,不能够只听企业的一面之词。比如,所投资企业的历史记录、税收财务等都需要进行专业的审查评估,最好是请专门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这项活动,从而使申请人对此次投资所存在的风险与所能收获的利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21.经济担保都有哪些要求?

经济担保主要是针对办理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的申请人,在办理移民的过程中,都需要有担保人为其进行经济担保。可以说,经济担保书是在办理移民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文件。而经济担保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证明申请人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可以在美国正常生活,不会成为美国所谓的“公众负担”。

美国移民局对担保人的资格也做出了一定的要求。首先,担保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其次是美国常住居民,并拥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担保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而这一经济能力的衡量标准是要达到美国贫困线收入的125%。只有符合以上这几点要求,才能够拥有为申请人做经济担保的资格。

在经济担保中,主要有两种表格,即I-864表格和I-134表格。I-864表格主要用于亲属移民,如美国公民的父母、子女(未满21周岁,未婚;成年未婚)及其配偶在办理亲属移民的过程中,都必须要提交I-864表格,并有符合资格的担保人为其提供经济担保。可以说,I-864表格是申请亲属移民中的重要环节,而且这一表格适用范围比较广。一般情况下,办理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都必须要填写I-864表格;而I-134表格则主要负责的是对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进行的经济担保。除了I-864表格中涉及到的移民方式,其余的申请方式都需填写I-134表格。也就是说,I-864与I-134这两种表格覆盖了整个经济担保的适用范围。I-134表格一般是为旅游、上学、探亲等做经济担保,一旦时间结束,与此同时担保义务也将结束,如果延期的话,那么担保也将继续。在填写经济担保书的同时,还需要另附上一些文件,如担保人最近一年的税单、雇主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个人财产、房产证明等。被担保人在进入美国的前五年中,将不能够享有食物券、医疗补助计划、追加安全收入、贫困家庭临时援救等4项美国联邦社会福利的待遇。

22.如何办理工作签证的延期?

一般来说,工作签证的有效期为3年。当工作签证期满后,还可提交延期申请,而工作签证的延期时效一般为3年。也就是说,6年是工作签证的时间上限,不能够再进行延期申请了。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在签证期满后可以继续申请延期。

一种情况是在签证期满前365天,签证持有者递交了劳工证申请,但是在工作签证6年期满时,劳工证的申请还处于等待处理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继续进行工作签证的延期(这次的延期时间为1年)。而这一延期次数却没有限制,可以一直到劳工证申请下来为止。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申请人的劳工卡与I-140签证的申请均获得批准后,但是由于排期问题而未能及时获得签证名额。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签证可以以每次延长3年为周期,直至申请人的签证通过申请为止。

2005年,美国移民局又提出了一种新的时间计算方式,即“追回”。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在工作签证6年期满的时候,对这6年期间出国探亲或休假的这一时间进行“追回”,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期满的签证延长(延长时间“追回”的这段时间)。

而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其延期申请将会难以得到批准:

(1)在工作签证期满前365天,劳工证没有被批准的情况下,将不能够继续申请延期。

(2)I-140签证没有获得批准,也没有处于申请上诉阶段。

(3)在劳工证或I-140正处于等待阶段,但是雇主撤回了提交的申请。

(4)劳工证申请通过,但是I-140的申请还没有提交上去。

如果有一些人自身不符合延期的条件,那么,还可以通过申请加急审理来进行延期。但是,申请加急审理的申请人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

(1)I-140申请人必须符合加急审理优先类别,即EB-2、EB-3类。

(2)I-140申请受益人的H-1B在递交加急申请时已超过6年期限或距期限仅有60天。

(3)申请人没能在签证期满前365天递交任何移民申请。

(4)必须在I-140获得批准后才能够申请H-1B的3年延期。

(5)由于签证排期问题,而导致申请人暂时没有获得签证名额。

23.入籍面试都有哪些要点?

入籍面试可以说是决定着申请人是否能够成功入籍的关键步骤。所以,申请人在面对入籍面试时,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应对美国历史及政府基本常识进行学习,这两方面的内容是面试时必会问到的问题。而申请人在选择题目时,则是由电脑进行随机抽取,以体现出考试的公平性。一般情况下,考官会问10道问题,只要申请人能够答对其中6道便可通过这一关的考核。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入籍面试时,还需要携带以下文件。如有遗漏,那么申请人的入籍可能会因此而推迟。所以,在进行面试前,一定要对这些文件进行仔细清点:

(1)申请人填写的入籍申请表复印件。

(2)与入籍申请表一同寄于移民局的其他资料的正本。

(3)护照。

(4)绿卡。

(5)入境许可证。

(6)移民局在面试通知中说明需要携带的各项补充文件。

(7)两张照片(以护照照片要求为准)。

(8)驾驶证等。

如果申请人在获得免考英文版试题的情况下,可以自带或由移民局安排翻译进行面试。在面试时,需要着装得体,以表示对移民官的尊重。面试时间安排好后,申请人最好提前十五分钟左右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排队,等候面试。切记,面试时不要迟到。

再次,在面试开始时,移民官会向申请人对今天面试的目的、要求进行解释,并对申请人的证件进行检查。移民官会在这一过程对申请人的背景、地址、居住时间,以及个人品德等进行提问,申请人不需要紧张,只要如实回答即可。

在面试过程中,移民官会对申请人的听、说、读、写的英文水平进行考察。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对移民官所提出的问题不是很确定的话,不要急于回答,而可以向移民官提出请求,让移民官把问题放慢语速重复一遍。回答问题时,不要慌张,要清楚地说出正确答案。

最后,在填写申请表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移民官提问,切记,所填写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

24.申请回美证需要注意什么?

回美证,是针对一部分特定的外籍人士制定的,使其在短时间离开美国后再次进入美国境内时,可以不用持有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的一份证明文件。如果外籍人士在离开美国之前并没有获得回美证,那么当其再次进入美国境内时,就要求其必须持有效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

然而,回美证并不是谁都可以申请到的,必须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才能申请。

(1)申请人必须是已经递交了I-485绿卡的申请,而这一申请正处于移民局的审理过程中。这时,申请人可提交临时入境的申请。

(2)申请人正在进行庇护申请,然而这一申请正在审理过程当中,这就产生临时入境的需求,从而使其进行临时入境的申请。

(3)以难民或政治庇护的身份申请回美证,可申请其中的难民旅行证这类签证。

虽然回美证在办理过程中有着种种要求,但是很多人仍然趋之若鹜地申请办理回美证。那么,拥有回美证到底存在哪些益处呢?

首先,一旦拥有回美证,那么外籍人士在离开美国一段时间后,再次回到美国时就不需要重新办理签证了。

其次,回美证能够对外籍人士在等待申请I-485身份调整审核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

然而,如果申请人在回美证还没有拿到的情况下离开美国,这一行为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第一,这些人将不能够再次回到美国。这一行为将会被移民局视为具有“移民嫌疑”,因此,申请人将不再拥有申请非移民签证的权力。

第二,如果在没有拿到回美证的情况下就离开美国,那么,移民局将会认为其自动放弃了调整身份的申请。

第三,只要在没取得回美证之前离开,均被视为自动放弃,且其申请的身份转换也将会被移民局拒绝。

可见,在未取得回美证之前无故离开美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然而,如果是真的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选择向移民局提出加快批复的申请。只要申请人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通过面谈,这一申请也不失为处理紧急情况的一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