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珠三角企业和产业创新能力研究

第一章 企业创新能力发展的内在机制和外部因素

第一节 引言

自熊彼特(Schumpeter, 1912)提出创新理论以来,创新就逐渐得到了来自学界、政府、及企业层面的广泛认可及重视。如波特(Porter, 1990)认为,创新、持续改进和变化是全球竞争力的三大基石。德鲁克(Drucker, 1994)认为创新是一个公司的核心过程,他提出,“在一个快速变化时期,一个企业希望繁荣的唯一最可能的方式就是创新。这是把变化转化为机会的唯一方式”。所以,创新是长期经济发展的主要发动机。

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而言,珠三角作为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在现有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模式中,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日益突出,资本、劳动和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出现递减趋势,而体制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科技创新和劳动力素质提高将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广东经济面临着从依靠要素的高投入驱动的粗放型经济增长,向节约资源、依靠技术和知识推动的集约型经济增长转变。从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角度而论,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制造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走OEM模式是一种内生性的自然选择,由OEM向自主创新转化的程度和速度可能既取决于经济发展的初始水平,更重要的取决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制度、企业战略选择、组织能力与学习能力、市场容量的成长与转换。通过大规模地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来实现广东经济整体的产业升级,目前这个阶段还没有真正地全面到来,但这并不排斥某些先进企业在OEM的基础上转向ODM和OBM,实现产业升级的优先发展。有鉴于此,广东省政府在2009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今后几年的重要工作目标;《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走创新型国家道路成为各国提高竞争力,加快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选择”; 《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开展促进自主创新的综合试验”,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也将自主创新作为提升珠三角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尽管从宏观的角度而言,创新对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的关键重要作用似乎已经获得理论与实践的共识,欧洲一直致力于在2010年之前达到里斯本战略所设定的将3%的GDP用于R&D投入的目标,但迄今为止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依然与此标准相去甚远(中国为1.5%,而广东只有1.3%)。事实上,从微观的视角而论,创新源于微观经济决策者面对市场诱因做出的理性行为,如果创新投入不能获得相应的绩效作为回报,微观主体必然缺乏足够的创新激励。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延迟效应和路径依赖使其具有公共品的特性——非竞争性和部分非排他性,该特性导致了创新的跨时域溢出效应,所以微观主体的创新投入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创新投入绩效会产生偏离,从微观主体自身利润最大化自发决定的短期技术选择与从地区长远经济发展和人民福利改善视角决定的技术路径会出现不一致。在市场均衡的创新与最优的创新产生偏离的背景下,政府基于地区福利最大化的战略产业政策的实施通过改变微观经济决策者的收益函数有助于本地区福利的改进。

因此,基于特定行业特征、经济基础和制度背景,结合消费需求特征和企业技术选择,有针对性地探讨企业创新的决定因素,并据此设计出满足企业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珠三角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自主创新、建设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创新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