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世态·一

国难初兴,哀鸿遍野,此亦英豪辈出的时代

广州共治话汉奸

叶名琛无好名声

咸丰八年(1858年)的广州,已非清廷控制的广州,而是外国“代管”的广州。

广州是中英《南京条约》划定的“通商口岸”,但是,这份条约的中、英文本有个显著的区别。中文本允许一般英国人居住“港口”,只有官员才能进驻“城邑”;而英文本则谓不论官民,凡为英国人均得入住“城邑”,也就是说,任何英国人皆有权进入广州长期居住。同时,法、美等国也签订了类似条约,其国人亦有权在广州长期居住。由于文本差异,清方与外国长期争论不已,最终演变为一场战争——此亦史称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一部分。

咸丰七年(1857年)十一月十四日,“广州这座高二丈三尺宽一丈八尺周长十九里多的华南名城,只经过一天多的战斗就陷落了”。然而,攻入广州的英法联军,总计不过万人,“如何统治这座不屈的城市,如何对付成百万广州及其近郊的不屈的人民”,这是一个问题。

城陷时,身在广州的清方高级官员有总督叶名琛、将军穆克德讷、巡抚柏贵、布政使江国霖与按察使周起滨。叶名琛(1807—1859)与其他高官皆于侵略军入城后被抓捕,然而,只有他一个人被流放至印度,客死异国。因为在广州入城问题上坚持“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方针——严格地说,这并不是叶名琛自订的方针,而是当时舆论对他的误解——他不仅被清廷唾弃,也为侵略军所痛恨,更成为谈史者的笑柄。

但是,据当时的《香港日报》评论,广州陷落后,英法联军在如何统治这座城市方面碰到最棘手的问题,竟是“叶名琛的威望是否仍然使广州人怀念他”?这位“勇敢、果断”的总督,极有可能成为抵抗组织借以号召民众的象征符号。因此,为了保证“善后”工作顺利开展,“必须把叶名琛的名声搞臭”。同时,英国驻华公使额尔金(1811—1863)也担心“叶名琛留在广州会使人心不稳,给重新恢复秩序和信心带来困难”。

一个阶下囚,竟有如此影响力,不得不令人反思叶名琛在他所处的时代究竟是何种形象,是否真如前揭民谣所描绘的那么不堪。正是基于这种反思,澳大利亚学者黄宇和经过深入细致的考察,认为叶名琛的漫画式形象并非真实的历史写照,“仅仅因为叶名琛最后是失败了,所以他同包令(1792—1872,时任香港总督,也是叶名琛在‘夷务’方面的对手)共同具有的这种气质(‘头脑清醒,沉着冷静’),就被歪曲得无以复加,使他受万众唾骂”。不过,说明成王败寇的道理,兼为叶名琛洗冤,并非本文的主旨,想了解更多的朋友可以参看黄著《两广总督叶名琛》。所以,在此提及他的冤情,是为了反映英法联军治理广州的困难。

汉奸须论资格

叶名琛既然对广州人具有影响力,不妨将他送至国外软禁。然而,送走他以后,仅凭英、法两国之人,仍然“无力统治广州城”,联军指挥官相信,“只有中国人的机构才能维持秩序”。也就是说,只有让叶名琛的同僚——巡抚、将军等人——出面安抚民众,才能稳定局势。

额尔金明言,“没有柏贵的协助,企图管理广州是困难的”“假如柏贵被(清廷)撤职或是受到(联军)虐待,所有下级官员非常可能弃职逃亡”“我们将在没有任何行政机构的情况下管理一个数十万居民的城市,而且几乎无法与居民对话(当时只有三个翻译)”,因此,必须控制柏贵,“使他成为我们手中无足轻重的工具,又不损害他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这一番话,是殖民主义者的心声,也是设立傀儡政府的宗旨。这个傀儡政府的治理架构,正是遵循这个宗旨而建立起来。简言之,即在“广州联军委员会”的严密监管下,由巡抚衙门出面,处置广州的日常事务。

额哲忒·柏贵(?—1859),蒙古正黄旗人,起家知县,自咸丰二年(1852年)任广东巡抚。他与总督叶名琛的关系,就像清史上绝大多数同城督抚一样,钩心斗角,面和心异。及至大难临头,各走一边,遂是自然而然的事。叶名琛在联军入城后,犹未“屈服”,认为“讲和”“或给以银钱”“都无不可”“独进城一节断不可许”;仍然一厢情愿,望联军在获得赔偿后退出城外。让不让外国人入城是原则问题(基于《南京条约》中文本),赔款只是经济问题,孰轻孰重,叶名琛自认拿捏得准。柏贵不然,他不管原则,只关心如何解决目前的尴尬。以此,联军入城次日,他就与广州将军联名发布安民告示,“明言两国议和,不必惊慌”。

对联军来说,他们也要坚持原则(《南京条约》英文本),是否入城根本不容再行讨论,何况大军业已入城,以此,他们认定柏贵是一个合适的合作对象,并在这个认知的基础上,提出与柏贵进行“实质性”合作的四项原则。

四项原则是:第一,联军组织一个委员会,驻留巡抚衙门,派出若干巡逻部队,“协助”维持广州治安。第二,在联军控制地区以外(实谓广州以外,广东以内),凡有案件涉及外国人,俱应由委员会负责处置;在联军控制地区以内,则不论何种案件,均按军法处置(“杀无赦”)。第三,未经委员会加盖印信,巡抚无权颁布任何布告,不论用官衔还是私人名义。第四,巡抚速令广州城内所有清军缴械。

汉奸第一人

柏贵接受了英法联军的四项合作原则,于是,咸丰七年(1857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即广州城陷后第十一天,在惠爱坊巡抚衙门(今人民公园与广州市政府所在地)召开了傀儡政府成立大会。会上,额尔金宣布:第一,联军占领广州,直至与清廷达成协议,再将广州交还清国;第二,任何企图以武力或欺骗来扰乱局面者,不论唆使与肇事,俱将受到严惩。接下来是法国驻华公使葛罗发言,大旨与额尔金相同。最后,柏贵发言,做出了“令人满意的答词”。

同日,“广州联军委员会”亦告成立。委员会由三人组成,故又称“广州三人委员会”。三人是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英国上校柯露辉与法国海军上校马殿邦。两位军人是英、法侵略军的指挥官,不谙华语,亦不懂行政。巴夏礼自幼居中国,于汉语之听说读写,样样精通,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曾拜两广总督耆英为“义父”。他“机警勤密,有口辩,诸酋中最称桀黠”,是当之无愧的“中国通”。因此,所谓三人委员会,其实就是巴夏礼一个人的委员会,时人称“他简直就是广州的总督”,洵非虚誉。

凡欲殖民,光有侵略军的“中国通”还不够,得有土产汉奸配合才能做成好事。在这种局面下,认柏贵为汉奸,自是不错,尽管他是满人。然而,具体与外人沟通,事事亲力亲为,却非柏贵,而另有其人。一般认为,广州十三行中的怡和行第四世浩官(伍崇曜),在此期间交接西人,上下其手,做了不少辱国失格的事。

但是,他是一个商人,既无守土之责,亦无殉国的义务,论其资格,欲做“汉奸”,欲行“卖国”,实不够格。况且,当侵略军入城,崇曜“亲见酋长,责以大义,凶威稍戢,西关闾阎幸免灰劫”云云,他竟为广州人民做了大好事。

因此,我们要找出一个合适的汉奸代表,而代表资格认定,首要条件得是此人具有官方身份。据时任南海知县华廷杰指证,前任肇庆知府现为候补道的蔡振武,才是不打折扣的汉奸。

傀儡政府其他官员迫于兵威,迫于生计,纵不敢与外国人相抗,但也尽量做到相对时“默无一语”,唯振武“素以才辩自居,颇与洋酋酬答”“随机应对,即洋酋亦喜形于色,一见如旧相识”,柏贵有鉴于此,乃委任振武“专办洋务”。(按,“洋酋”谓巴夏礼,而“专办洋务”四字,在当时士大夫说来,即汉奸的代称。)以今人的判断,办洋务,与外国人谈事儿,跟汉不汉奸有何干系?这确是当时士大夫的偏见。

广东“流亡政府”的“恐怖主义”

“义勇军”组建

在非常局势下如何生存、如何反击,才是当务之急。于是,产生了组建“义勇军”的构想。

构想是这样的。布政使江国霖、按察使周起滨与番禺知县李福泰赴惠州,组织惠、潮义勇,为东路军;盐运使龄椿、督粮道王增谦与南海知县华廷杰赴佛山,号召肇庆等地义勇,为西路军。

既欲建军,首要之事在于筹饷。诸人算账:当时广州政府在金融业的投资,可以迅即收回的有十四万两;东莞、顺德等县存谷十余万石,折算银价,可得小十万两;盐、粮等部门存留现金亦有十万两;三项“综计,可定三十万”之数。此外,随着战事进行,尚可发行“公债”,保证“源源接济”。

有了钱,还得有人。江、周等在职官吏不能公然出面领导义军。因为巡抚既与侵略军“共治”广州,朝廷亦未对英、法宣战,则中外“议和”仍有一线可能,倘若地方官贸然行动,导致局面进一步恶化——譬如英法增兵全面侵略中国——谁能担此重责?以此,须挑选合适的“绅士”,让他们指挥军事,其时,在籍侍郎罗惇衍、太常寺卿龙元僖、工科给事中苏廷魁诸人,与中央有联系,在地方有威望,顺理成章成为义军领袖。而实际作战,则以林福盛之香山勇、邓安邦与何仁山之东莞勇及陈桂籍之新安勇为主力,其后,诸勇联合起来,组成广东团练总局,以花县为指挥中心。

人财俱备,然后制定战略,简言之,即“先礼后兵”四个字。首先集合五万大军,驻扎在广州西北,“振作军威”“按兵勿战”;随后派翻译入城,与敌军商议“退城条约”,敌军同意,皆大欢喜,倘不同意,则不惜一战。战,以前述林、邓、何、陈所带之勇为主力,约一万人,强行攻城,并安排“死士”埋伏城内,以期“内外夹攻”。

定计的主角,是南海知县华廷杰。当时巡抚柏贵虽是傀儡政府名义负责人,其实被英法联军软禁在抚署,不能与外交通,而布政、按察等高阶官员,或被洋人控制,或已逃出省城。留下来的官员,且行动稍能自主,以官秩论,则只有华廷杰与李福泰两位知县能做首领了,他们也当仁不让,互相勉励:“留则隐忍偷生,事易,去则经营克复,事难”“此后卧薪尝胆,不济则以死继之”。

“流亡政府”的成立始末

广东团练总局必须接受更高一级政治机构的节制,这个政治机构,就是由钦差大臣黄宗汉领导的“流亡政府”。在本国领土设立地方政府,固然不能称为流亡政府,然在省会以外设立省级领导机关,则称为流亡政府就不算过分了。

宗汉在广州陷落、叶名琛被俘虏后,经清文宗任命为两广总督,自北京出发,赶赴广东。临行前,文宗接见宗汉十数次,面授机宜,据宗汉透露,这个锦囊妙计是八个字,曰:“用民剿夷,官为调停。”略为解释,即“(广东)百姓发出义愤,与他(按,谓英法联军)为仇,于钦差未到以前,先打一大仗”,令洋人尝到苦头,然后,钦差出面,“与之讲情讲理,或稍施惠(按,即赔款)”“以作圆场”。这个算盘打得不错,只是,人在途中,广东局面已变。

百姓虽经团练,究非正规军队,难与敌军抗衡。再者,前述筹饷之事,全盘落空。政府资金被联军冻结,未能如愿提出;发行“公债”,民间捐款,则毫不乐观,因为,“民情初闻剿办外人,似颇欢欣鼓舞,及临时又多退缩”。细审之,捐款无多,并非人民不爱国,而是人民爱国得有个说头。现在,一没有朝廷对外宣战的圣旨,二无广东官方的公告,人民怎会稀里糊涂拿出私房钱,交给身份不明的“局绅”“练首”?谁知道官老爷拿这钱,是去买了军火,还是抽了鸦片?所谓“古今天下,人情皆然”也。

宗汉不是庸吏,他明白,要组织百姓起来爱国,最要紧是跟百姓讲真话,政府不能首鼠两端,明里议和,暗里交战,其间,却拿百姓的钱不当钱、命不当命,百姓不傻。因此,要让百姓捐钱出力,“若非广为提倡,恐鼓舞不起”。今既身为钦差,“提倡”“鼓舞”之事,只能由宗汉挑头来做了。但是,宗汉真去做了,那么局面就变成“官率百姓与夷战矣,非出诸民间公愤也”,既能战胜,洋人亦“必泄愤于四口(按,谓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四个通商口岸)”,甚而危及天津、北京。届时,皇帝怪罪下来,区区一个钦差,又如何受得住?

然而,不做,则民气抑郁,官威不申,国格大损,也会遭到皇帝的痛斥。前任两广总督,“浪战”如林则徐,受了处分;“不战”如叶名琛,也受了处分。宗汉找来找去,竟找不到榜样,彷徨无地,不知计将安出,回首平生,“不知造多少孽,故贬至此遥遥万里,想起来泪涔涔下”。

哭完了,还得继续干活,黄宗汉终于在抵粤前最后一刻想出“奇”招:“只好官与绅民貌离而神合,暗中与绅民时刻通信。外面仍是绅民为一局,是主战者;官长为一局,是圆通者。且看天津举动何如”(其时,英、法与清廷在天津谈判)。

所谓“貌离而神合”,即:从总督衙门出来的片言只语,丝毫不能与夺回广州有关,更别说鼓动百姓捐钱出战;但是,私底下,应由总督衙门指挥夺回广州的战役,尤应提供经济支持。

事也凑巧,时当太平天国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主战场虽不在广东,但广东与广西、湖南、江西接壤地方(西江、北江流域),时有战事发生,两广总督作为地方军事最高指挥官,可以名正言顺为广东“防堵”而练兵筹饷。于是,宗汉一到广东,即“长篇告示”,号召百姓“团练捐输”,名义上抵抗“发逆”,实则为“剿夷”提供支持。同时,“暗中与绅民时刻通信”,尽量让百姓知道这是为夺回广州做准备。这么做,效果不错,不二月,即收得数十万两银子,有力支持了义军。

两广总督例驻广州,宗汉此行驻节惠州,乃破例。今广州被占,巡抚率部仍居城内,其人亦未被清廷革职,然而,朝野上下都知道这是傀儡政府,只是不能明言而已。宗汉既是钦差,必然不能跟傀儡政府扯上丝毫纠葛,用他的话说,“上省则是投降”,所以,广州是万万不能去的。不仅不能去广州开署办公,就是与洋人谈判,亦不能将会议地点定在广州。

联军委员会曾有意将宗汉接入广州,宗汉闻信,下定决心,避不见面。联军又放出话来,说,“若不见他(按,谓‘洋酋’)而跑至潮州,伊即追至潮州,跑至福建(宗汉是福建晋江人),即追至福建,总要拿到火轮船上”。宗汉咬紧牙根,“拿定主意”,坚决“不动”,倘若洋酋非要强行挟持,则“将毒药带在身”,总要“死在惠城”,不能“死伊船中”“再不与叶中堂(名琛)为偶也”。然而,联军终未践约,宗汉空抱死志,未能殉国,“天不成我此节”“奇哉”可惜也。

“流亡政府”成立了(黄宗汉未到之先,则以广东团练总局为临时指挥机构),“义勇军”组成了,为期一年之久的广东人民反侵略斗争也就拉开了帷幕。当然,对躬逢其盛的赫德来说,这种斗争不过是在阴险狡诈的官绅唆使下,由愚昧的民众实施的“恐怖主义行动”。

大英帝国的老朋友

英法联军占领广州后,查抄总督、巡抚与其他衙门的档案,看到一份办理“夷务”的密奏,发现有个中国老朋友一直在忽悠他们。于是,当英国代表与清廷在天津谈判,看到这位老朋友觍颜出现在会场时,不由大怒,拒绝与他交谈,并声明他若在场,将中止谈判。清方代表无奈,只得奏请这位同僚回京,以保全和局。

这位狡猾的中国老朋友,就是耆英(1787—1858)。他出身于世代簪缨之家(宗室正蓝旗,其父禄康为东阁大学士),自己也官运亨通[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擢文渊阁大学士,赐紫禁城乘舆],鸦片战争期间,先后任钦差大臣兼两广总督,文渊阁大学士,是中国近代史开场演出的重要角色。

在两广任上,耆英与英国人相处可以称得上“融洽”二字。19世纪40年代末期,几名英国商人从中国购买一艘平底帆船——其实是清朝的军舰,驶往伦敦,这艘船被命名为“耆英号”(Keying);从此可知耆大人在中英友好关系里的地位。

而在1843年夏天访问刚刚被割让给英国的香港时,耆英的风度给英国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港督德庇时与驻港英军司令为他举办了盛大宴会,耆英在会上说:“我以清朝武士的信仰发誓,只要对中国外交还有发言权,两国的和平繁荣将永远是我最大的愿望。”经过连续几天的观察,英国记者发现清朝官员并非都是呆板、愚昧与不苟言笑的人,他们还有另一面:“耆英和蔼可亲,富有幽默感,高超的外交技巧与良好的教养,几乎无人出其右。他在宴会上谈笑风生,但又极有分寸。”

耆英特别喜欢在宴会上唱歌。驻港英军海军司令官请他吃饭,退席前,他“主动唱了一首充满激情的满文歌曲”。次日,耆英设宴答谢英国朋友,“每喝掉一杯酒,他都会敲打手链,大喊一声‘好’”。当双方起立“为英国女王和中国皇帝干杯”完毕,“耆英邀请香港总督唱一首歌,其条件就是他自己也唱一首。后来他果然一展歌喉,而且唱得还真不错,并跟大家一起鼓掌,以示谢意”。不能不为耆大人的热情所感染,接下来,除了香港总督,包括司令、大法官在内的多名英方友人“也都表演了歌唱”。

只是,十几年后,英国人发现在档案里的耆英,仍然只是一个保守、强硬乃至恶毒的清朝官员。他们并不奢望他在奏折里为英国说好话,然而发现他在奏折里传达的英方信息或是有意误导,或是隐匿不报,且凭空添出不少对英方人士的人身攻击,尤其要命的是,关于允许外国人进入广州一事,他曾当面对英方承诺了日期,而在给皇帝的报告里他却一字不提。

咸丰八年(1858年)五月,眼看再不清算耆英的旧账,则谈判进行不下去,英国人不仅占领广州,还要攻打天津,清文宗乃下旨赐耆英自尽,暂且安慰他那些受到伤害的英国朋友。

磕头这种病(一)

光绪十年(1884年)六月二十六日,是清德宗的“圣诞”,满朝大臣在乾清宫跪倒一地,齐祝万寿圣节。大学士左宗棠“秩居文职首列”,固应做好表率,行礼如仪,只是,七十三岁的他,腰腿已不灵便,实在经不住跪拜逾刻的仪式,遂致失礼。礼部尚书延煦据此纠参,上了一折,请太后与皇帝惩罚这个无礼老臣。

只是,延煦的折子下笔极重,说宗棠“不由进士出身”,虽经帝后破格施恩,授以大学士,他却不但不知感恩,反而日益骄慢,以致“蔑礼不臣”。“不臣”二字,隐有造反之义,可不能随便说,一旦说出来,则要么深究宗棠不臣的实迹,要么反诉延煦的诽谤,其间绝无妥协的办法。

慈禧太后接到参折,觉得不好处理。她不信宗棠真能“不臣”,对延煦的小题大做有些恼火,可是大不敬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也不好随便放过。于是,与小叔子恭王商量。她问了个技术问题:既然事关礼仪,为何不用礼部名义,而用延煦个人名义(“单衔”)参劾?恭王一听,就明白嫂子不想穷究此事,赶紧顺着意思说“为保全勋臣计”,建议此折“留中”(不公开),以免掀起波澜,而对宗棠仅施薄惩就够了。太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表示照办。

不过,还有一位小叔子,同时也是太后的妹夫,皇帝的生父——醇亲王,对此不敢苟同,大表愤怒,反参了延煦一折。他说,延煦不能就事论事,而是“饰词倾轧,殊属荒谬”。太后对宗棠的劳苦功高,固然早已“洞烛”,平日也能体恤老臣,常示优容,不致因此“摇动”对宗棠的信任,但是,将来皇帝亲政,恐怕不能如此明戏,一旦因此误会三朝勋旧,则是“此风一开,流弊滋大”。他这话的意思,就是说不能让延煦这样的佞人肆意胡说,离间君臣,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慈禧再次略感头疼。延煦也不是什么佞人,而是当时满族大臣中少有的直臣——未来他还对慈禧犯颜直谏,逼她去慈安太后的坟前磕头——尽管这次参劾稍嫌过分,可要说延煦“倾轧”,她也不敢信从。然而双方都在上纲上线,不可调和,除了各打五十大板,似已再无办法。于是,七月中上谕,左宗棠罚俸一年,延煦革职留任。

仔细衡量,延煦所受处罚还要重一点儿。或曰,最重要的原因是历代太后垂帘,从来没有“戡乱万里外者”,只有慈禧可以“自负武功之盛”,在排行榜上稳居前茅,而之所以取得这份成绩单,则多亏了左宗棠在西域的战胜,因此,慈禧对宗棠这副隐形的翅膀抱有感恩的心,不愿轻易被人污损。对延煦的板子打得重一点儿,也是预先警告其他不尊重左宗棠的人。

自此,虽然七十老翁还会说一些昏话,做一些糊涂事,而“朝臣无敢论宗棠者”。

磕头这种病(二)

刘愚,字庸夫,江西安福人,身高腿长,“目烂烂如岩下电”,且“纵论悬河不竭”,自号“天下第一愚人”。

咸丰五年(1855年)正月十日,学政廉兆纶到安福县试士,刘愚头场已过,正写第二场的卷子,写到一半,突然想到大江南北都有“贼踪”,而官贪将懦,国事大坏,不由得心绪大恶,遂扔掉题纸,写了一首《定安策》,畅论时局,谓“今天下之事,有可恨者三”:第一,地方官多设名目,“重敛浮征”,差役上下其手,民不聊生;第二,文臣武将,俱是要钱怕死的人,“官方之坏,莫此为甚”;第三,官兵无法抵挡太平军,却又不真心支持团练,进不能攻,退不能守,眼见全面崩溃,国将不国。临末,说局势如此危急,得亏还有一件“可幸”的事,可以挽狂澜于既倒,那就是我刘某人还保持清醒,请学政大人速向中央报告我的建策,以救民于水火。草稿毕,刘愚还在卷尾标注了家庭住址,生怕学政找不到这位建言献策的热血书生。

廉大人阅卷大怒,贴出大字报,谴责狂生刘某“不遵功令照题作文,而上策妄谈时事”,声称要请地方官“传讯惩办”。安福县属吉安府,知府陈宗元闻讯传见刘愚,详细了解他的工作、生活与学习情况后,不仅不责怪他,竟说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是“强项好男子”,遂又向学政卖个面子,请勿追究。

刘愚逃过一劫,不致因此被开除学籍,然而自此对科举事业灰了心,不久,便去章门投效援赣的湘军,经理学朋友刘蓉介绍,进了罗泽南的幕府。后,罗军驰援湖北,他又转投曾国藩大营,并拜曾幕中的郭嵩焘、吴嘉宾为师。刘愚既号“天下第一愚人”,当然有他愚不可及的地方,那就是“所至辄上书,不得志辄引去”。曾国藩虽然度量见识超过廉兆纶,可也受不了这位聒聒不休的年轻下属,而且,不能像对其他晚辈一样施以调教,因为他是“气激而有言,不能自遏,人亦莫能遏之”。于是,数年后为他保了个补用同知,分发四川,请另谋高就。

四川布政使是王德固,需次人员要入职都得找他,可他的特点是“倦于接属”,以至有需次人员在成都混了几年也没能见到这位上官。刘愚也等了三年才被接见。照当时的规矩,属吏见长官,须行跪拜礼,长官答礼,也要跪拜。刘愚进了布政使司,二话不说,倒地便拜,连磕了几十个头,王德固没明白怎么回事,只好陪着磕头如数。总算站起来不磕了,王德固才要问刚才算怎么回事,却没等开口,刘愚俯身引手,请他走向窗户,二人在窗前站定,刘愚谛视王德固的面容,足足有几分钟,才说,请大人归座。

王德固入仕三十余年,不是没见过世面,心下以为这个下属许是患了癫痫,不妨恕他无罪,乃从容问曰:“您有病吗(君有疾耶)?”刘愚没有反问你有药吗,而是诚恳地说,刚才那顿磕,大人不问,卑职也要解释清楚。卑职到省以来,已经三年没见到大人,而每年三节两生,照例应行三叩首之礼,却没机会向大人祝贺,因此,今日一见,卑职就把这三年的礼全给补上了,还请大人笑纳。至于为什么磕完头还要端详尊容,请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有几个三年,今日一见之后,未来大人或高升,卑职或迁调,此生极可能“无缘再见”,因此,卑职一定要将大人看仔细,以便日后有人问及尊容,卑职“或能道出风度于万一也”。

时为同治末年,他的仕途至此为止。后来,刘愚自费出版了文集《醒予山房文存》,卷首就是那篇《定安策》。

曾文正遇上武歪公

钱钟书记陈衍语,谓:“陈柱尊人尚好学,下笔亦快,惟大言不惭,尝与予言,其诗有意于李杜苏黄外别树一帜,余笑而存之。”钟书对曰:“柱尊真可当土匪名士之号。”衍曰:“品题极切(《石语》)。”

“土匪名士”这个外号的版权,可能属于曾国藩。朱克敬《瞑庵二识》卷一:“曾文正公督两江时,有何太史者,记闻极博,下笔千言而无理法,曾公尝称为土匪名士。”

这个“何太史”,似指何应祺。唯清人惯称翰林为太史,而应祺未入翰林,不应有太史之称。然而,自“下笔千言而无理法”论,应祺又特别合格。

李慈铭论应祺之文,尝谓:“颇以古文自负,而不知学。文亦颇有笔力,惜用字无根柢,多不如法。”(光绪八年正月初四日记)前辈蒋琦龄的品评,则不一样,他说:“世之传者,不皆桐城之派,新城之法,而世之为桐城、新城者,不卒皆传也。大作开张精美,根底之深又原于性情之厚,无意于工,自无不工,所谓言有物者也,岂犹以音律体例自歉耶。”(蒋琦龄《空青水碧斋文集》卷六《答何镜海观察书》)其实二人说的是同一种现象。

至于应祺自我批评,也曾响应“下笔千言而无理法”的指责。他为湘军名将王錱撰写家传,洋洋数千言,文末自记,云:

自桐城派盛,记叙之文好言剪裁,每蹈削事就文之弊,实则掩其力之不足耳。近人每见大篇,辄诮为冗长,不知其气劲,其笔遒,固不得以字数多寡相訾謷。此传所叙近百余战,无一雷同处,鄙意欲矫时弊,特恨力有未逮耳。(《守默斋杂著·王壮武公传》)

显然,应祺不是专栏编辑喜欢的作者,但是,说他“无理法”,他是不认的,反而他是要故意破坏世俗所谓的桐城文法,极有理论自觉。

应祺的生卒,诸书皆谓不详。咸丰十一年(1861年),他作《上曾涤生尚书书》,云“男儿三十,已非少壮,祺又过二”,是知他生于1830年。光绪《湖南通志》卷一百七十六谓应祺“年五十四卒”,则知他死于1883年。

他是湖南善化(今长沙)人,自少生长在广西。以故,他“师事朱琦(按,广西人),受古文法”(刘声木《桐城文学渊源考》)。前揭与他长函畅论时事与文心的蒋琦龄,也是广西人。他的姐夫,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的状元龙启瑞,仍是广西人(《浣月山房诗集》卷三《寄内弟何镜海应祺》)。及长,他又随广西人王必达入江西,见曾国藩,受到赏识,开始自己的事业。

他的妻子濮文绮(1833—1896),江苏溧水人,是晚清才女,著《弹绿女史诗稿》与《弹绿词》(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尝作《虞美人·种桃花》,脍炙人口,词云:

刘郎去后无音信,春色飘零尽,莫随流水去人间,未到花开先护小阑干。香泥润透连宵雨,淡影斜阳里,画帘春困绿窗人,别有一天幽恨不分明。

不知是不是对应祺发出的闺怨。

约在咸丰八年(1858年)末,应祺进入曾国藩幕府,其间或治文牍,或独领一营,文武兼才,迭奉褒奖,直至同治五年(1866年),才离幕单飞,仕至广东高廉兵备道,“有政声”。他的干济之才,可从一件轶事看出。国藩在幕中,喜欢开玩笑,一日,“与诸客议事,因曰:天下事有非贤豪所能济者,有非庸人所能办者,当别设一科,曰绝无良心科”。应祺应声而起,说:“公求此选,舍我其谁。”(《瞑庵二识》卷二)此处“绝无良心”,不是说丧尽天良,殆谓脸皮要厚,心窍要活,说来不好听,然而对于“效奔走之节,供指挥之用”的办事能员,实在是必备素质,故应祺勇于自承,不以为嫌。

不仅不以为嫌,他大概还很满意自身所具的这份气质。同治十一年(1872年)春,诸位名人在长沙絜园聚会,绘图为记,郭嵩焘描述图中的应祺,云:“蹲踞地上,伟干蹒跚,自负霸王之略,善化何镜海(应祺字)观察也。”(《絜园展禊图记》)

表面上,应祺“狂谲不羁”,实则“资性奇敏,论多精确”(朱克敬语)。

如论郭嵩焘,他说:“郭筠仙非无谬处,其谬处皆可爱。李法曾尽有好处,其好处皆可杀。”时人以为中肯。

如论湘军与淮军的盛衰,他说:“皖人之起,方兴未艾,而楚才一败无余。问何故,曰:皖人互相推举,有拔而起之,莫挤而止之。楚人日寻戈矛以相贼伤而已。稍有名望,必益为垢毁所集。凡家庭骨肉相贼害,其家之覆亡可立而待也。则凡省部相为贼害,其省之倾颓亦必可立而待也。”(郭嵩焘光绪五年六月廿七日记)湘人好内斗,也是让人感慨。

又如论古今人物等第。他说:“上一等,道德事功合一,今无其人矣,有亦必不出而任事。其次,以道德行其事功,随所往而必穷。其次,苟务为事功而已。又其次,营求富贵,只此一种人充塞天地之间。于此有能立事功者,其人已夐乎远矣。而用其与世推移之心,以赴事机之会,要止是三等人,进而上之,则必扞格龃龉而不能入。”(郭嵩焘光绪五年六月初十日记)嵩焘以为“此论似创而实确”。

若以此论衡量当时的名人巨公,可知曾国藩也只算是“苟务为事功”的第三等人,尽管他曾立志要转移一世的风气。或亦因此看透了府主终非圣贤豪杰,待国藩逝世,赐谥文正,应祺遂“自号武歪公”“以示相当”(《瞑庵二识》卷二)。

暗而难知穆彰阿

道光三十年(1850年)正月十四日,清宣宗驾崩。二十六日,皇太子奕即位,宣布第二年改元咸丰,是为文宗。文宗登极,面临两桩棘手之事,一是南方的叛乱,二是英国的侵略。内忧外患,俱是其父的政治遗产,一时间并无有效的办法,文宗心绪甚恶,可想而知。就这么恶心了九个月,他总算想出一招,以为涤旧迎新的尝试。十月二十八日,文宗亲笔写下一道圣旨,谴责文华殿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将其革职,永不叙用。

穆氏早在道光八年(1828年)就进入军机处,十六年(1836年),授武英殿大学士,为军机领班大臣,成为权倾一朝的“首相”。文宗将任职十五年之久的“首相”撤换,表面上看,不过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俗套做法,实际上,另有深意。

首先,他以此表达对道光朝因政治不修、“夷务”失措而酿成当下难局的不满;格于孝道,碍于颜面,他不能公开指责其父治国无方,只能拿前朝老臣开刀,于是,穆氏首当其冲,罪无可逃。

其次,他认为前朝政治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柄国大臣“保位贪荣,妨贤病国”“小忠小信,阴柔以售其奸;伪学伪才,揣摩以逢主意”。穆氏是“首相”,自应担负最重的惩罚。不过,严格地讲,“阴柔”与“揣摩”,并不能视作实际的罪行,只能是一种微妙的观感。文宗亦明此义,故在谕旨末尾,特地强调了一句,说:“穆彰阿暗而难知。”

确实,在近代史上,穆彰阿真是一个“暗而难知”的人。嘉、道二朝,他多次出任主考,门生故吏遍布朝野,时有“穆党”之称;他与另一位“首相”曹振镛(以“多磕头少说话”为做官秘诀者)前后相继,左右了道光朝三十年的政局,养成一种“不黑不白不痛不痒”的风气(曾国藩语);他在鸦片战争时期掌控持权,赞成和议,罢黜林则徐,实为历史转型期的关键人物。但是,不论善恶忠奸,地位这么高、影响这么大的一个人,我们对他却知之甚少。当时的官方资料,只有《清史列传》一篇传记(《清史稿》本传即据此删节而成),仅述履历,不及其他;私家笔记倒是有十几条,但多是轶闻传说之类,且多被剿袭,是否廉得其情,不能无疑;民国至今,史学界没有出版过一本关于他的传记,甚至连研究他的论文也不过寥寥一二篇,品质亦非上乘。

他就像一个巨大的影子,后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却看不清他的面目。不过,细心观察阴影的形状,或能推知几分造影者的轮廓。

晚清学者李慈铭虽对穆彰阿的“误国”深恶痛绝,于“穆党”却有一番平情的议论,他说,穆氏“引掖后进,地道孤寒,虽多在门墙,而不离文字。较之树援植党、傅法持权者,尚有间也”;意谓穆氏虽构建了庞大的政治势力,但与传统上贪贿弄权、党同伐异的“奸臣”有本质区别,甚至可以说,他在培植人才方面还功大于过。此非泛泛之谈,而是基于史实的判断。

曾国藩便是穆门高才的杰出代表,他出身“孤寒”(其家六百年无科第仕宦),经穆氏“引掖”,三十七岁即官至二品,以此,终生对恩师感激不尽;此外,季芝昌、骆秉章、劳崇光、李星沅、彭蕴章、何桂清、黄宗汉、叶名琛、郑敦谨、袁甲三、罗遵殿、乔松年、毛鸿宾、阎敬铭等咸、同、光三朝的大员,其人之政绩或有优劣之殊,品德或有良莠之别,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全都出诸穆门,且与师门保持良好互动。可见,穆彰阿虽被皇帝扳倒,但是,“穆党”仍是构成整个皇权统治的坚实基础。

当然,从人性上分析,穆彰阿的行为也不算吊诡。对他来说,权力本身——甚或说“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感觉——就具有极大的诱惑,远迈敛财货积带来的快感。

聊举三例:

第一,劳崇光由京官外放,临行登门请训,并奉上礼银,穆云,你在京清贫,哪来送礼的钱?日后外任有了收入,再跟我讲这个礼节吧。

第二,穆门某人,“气节人也”(穆语),以知县候补部吏,但任上有亏欠,无法交代。穆氏(其时已褫职家居)闻之,立赠三千两,替他解困。后来,此人“以杀贼死”,穆氏慨曰:“以三千金而成一节义之士,所获多矣。”

第三,骆秉章任御史,稽查户部银库,穆彰阿从旁打听他的节操,听说一毫陋规也不收,赞曰:“真体面,此是我门生。”

除了咸丰三年被皇帝“勒捐”一万两银子,穆彰阿并未受到罚没财产的处分,但他过世后不到十年,家境已形破败,令来访的曾国藩大为感伤。适如时人的评价:“若谓之误事则有之,谓其贪黩则不然。”(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

他不是贪官,也不是小人;他对人才有准确的品鉴,却严诫弟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有高明的权术,却看不清时势的走向。换一个“盛世”,他可能“不谥文忠,便谥文恭”(当时对联语);当彼之世,他只能成为时代的影子。

军机处里偷金印

穆彰阿是道光朝的权臣,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少年成名,入仕后,三次主持乡试,五次主持会试(清代“五典春闱”者,除他之外只有三人),门人弟子遍天下,所谓“敢为科名致身早,风檐轻与辨骊黄”。他的学生虽有良莠之别,但都是近代史上有名人物,最著名的是曾国藩,其他如杜受田(协办大学士,帝师)、黄爵滋(鸦片战争前力主禁烟,姓名常见于中学历史教科书)、骆秉章(协办大学士,“中兴名臣”)、叶名琛(大学士,第二次鸦片战争被英军掳至印度)、何桂清(两江总督,以弃城不守被诛)、彭蕴章(大学士)、阎敬铭(大学士,著名廉吏)、魏源(近代著名学者)诸人,都不是一般人。

尽管权势煊赫,穆彰阿却是一个清官。不仅有很多拒贿的记录,从他子孙的状况,也能说明一二。

其子萨廉,光绪六年(1880年)翰林,仕至礼部侍郎,历史上的名气不大,在当时确是一号人物。主要因为他在官场的辈分太高。譬如,他生于1844年,曾国藩生于1811年,足足小其三十三岁,可曾国藩的老师是季芝昌,季芝昌的老师是穆彰阿,则曾国藩比萨廉晚了一辈,严格说,可以见面磕头了。更不要说到了同治、光绪年间,很多京官甚至比萨廉低了两辈,见面要称他“太叔”了。因此,萨廉有个外号,就叫“京城太叔”。虽然辈分高,萨廉却不是一个耀武扬威的人,哪怕对家中骄横恣肆的仆人,他也只是苦口劝诫,不忍疾言厉色,甚至说到自己堕泪。因此,萨廉又有一个“菩萨”的外号。

萨廉喜欢唱戏,尤擅胡琴,“圆转如环”,据说水平要超过当时的名家梅大锁。穆彰阿的曾孙德珺如,只比萨廉小八岁,也喜欢唱戏,爷孙俩耍成了好票友。德珺如早年唱青衣正旦,其音可裂金石,名震一时,然而是个长脸,故被人取了个“驴头旦”的外号。他一怒改为扮小生,仅论唱功,当时也没有比他更好的角儿。

德珺如与谭鑫培结成亲家。起初,女婿谭小培在同文馆学德语,但谭鑫培唱出名头后不愿子女再做这一行,毕竟是贱业。而谭郭联姻(穆彰阿为郭佳氏),也希望借助历代仕宦的亲家,洗白自家的身世。谁知德珺如不但自己“脱离家庭”,下海做了演员,还“以不学戏为可耻”,严令小培学戏。谭家没办法,只能“俯就”。或也因为有这一出,否则未来的著名老生谭富英(德珺如外孙),戏迷就看不到了。

萨、德只是体现了八旗子弟好玩会玩的特征,穆彰阿另一个儿子萨隆阿,则让人感受到豪门的衰落。

同治四年(1865年)八月十七日,军机章京萨隆阿上早班,见上一年收缴的天王洪秀全自用的“太平天国万岁金玺”,放在一处打开的橱柜,趁无人看见,包着就带回家里。七天后,即去东四万盛长首饰铺,伪称是四叔做道员从外省带回来的,请铺伙化成十根金条。铺伙见是熟客,也没多话,帮他做了。十一月,内务府访查此案,才从金铺找到线索,揪出萨隆阿监守自盗。可笑的是,审讯萨隆阿时,他说已向银铺兑了两根,家中还剩七根,可内务府去他家炉坑一搜,发现还有八根。死到临头,还想留一根以后花,对此,除了呵呵无语,实在不知如何评价了。

为琦善点个赞

琦善官运特别好。

十九岁入仕,即授刑部员外郎,二十五岁,擢通政使司副使,是正四品官,而在清代,凡五品以上皆称高官。三十岁,任河南巡抚(正二品),三十六岁,升两江总督(从一品)。据说有人来不及改口,见了升任总督的他,还小琦、小琦地叫,虽然失礼,但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的官场,这都算一段佳话了。五十岁,他已身为文渊阁大学士(正一品),直隶总督,是民间所谓“宰相”;这就是他去广东处理“夷务”时的正式身份(同时也是钦差大臣,兼署两广总督与粤海关监督)。然而,年轻人升迁如此迅速,似乎不符合惯常人们对道光朝的理解。

清代道光朝,用人行政,最讲究资格。这当然体现了道光皇帝的风格。为什么道光朝是一个“万马齐喑究可哀”的时代?有人尝试用“心理史学”分析,因为道光皇帝当皇子的时间太长,在竞争成为皇太子的凶险道路上养成了稳重以致失于保守的性格,而等到即位时已经三十八岁,从生理上来说早已进入中年(古人比今人成熟得早,似无疑义),更加求稳惧变,于是,不仅以此律己,还要以此规范百官,自然而然,就养成了自上而下的暮气。初闻此论,觉得很有道理。但在他之前,顺治、康熙、乾隆与嘉庆诸朝,皇帝登基之时,从数岁到三十余岁,都比他年轻,称得上虎虎有生气,故气象大不同。但是,仔细一点儿,去查书,却会发现他的皇阿玛嘉庆皇帝,尽管三十七岁就名义上称了帝,可接下来四年的朝政仍由太上皇乾隆主持(虽已是嘉庆朝,但宫中的时宪书继续使用乾隆年号),待到他真正接班,已是四十一岁,比道光皇帝登基时大了三岁。不仅如此,他的曾祖雍正皇帝,四十五岁才接班,也没见谁评论雍正朝的空气如何保守,如何压抑,这又怎么破?

“万马齐喑究可哀”,是仕途不得意的龚自珍对他所处的时代做出的判断,这位伟大的文学家,自有他的经验与情绪,后世读者须尊重,然而,不能用他的话来定义整个时代,更别说否定一个时代,因为这不科学。同理,道光皇帝确实输了鸦片战争,可不能因为这场败仗,就把他个人一笔抹杀。至少,琦善的火箭式升迁,就是一个反证。

当然,琦善出身不一般,毋庸讳言。照修正版的五德始终说,清为水徳,然而尚什么色说不准,只好以宗室的黄色来权代,恰好琦善也是正黄旗人;他的始祖格得理尔,本是蒙古贵族,而能率众归附满洲,因此受封为一等侯爵,世袭罔替,传到琦善,正是第十二代。以此,可说琦善是黄十二代。他是侯爵继承人,即能以荫生授刑部员外郎,远比辛苦参加科举的读书人要轻松。

不过,琦善未来能在史书占据一席之地,不论褒贬,原因在于他既有了先天的地位,可也从不放松后天的努力。

琦善借着家世显赫,不到二十岁,免试去刑部当了干部,可想而知,同事们自然有羡慕他的,也会有从心里瞧不起他的。心里的鄙视,不必写在脸上、出诸口中,但会体现在做事上,于是,如何应付各种刁难,成了琦善初入职场的最大难题。

有人总结清代政治失败的原因,说主要因为三个字:“例,吏,利。”清代的官方法律是《大清律例》,律文有四百多条,条例却有近两千条,律是成文法,例,则集合了历朝皇帝的诏旨、对臣下奏折的批谕,以及从刑部审定案件中抽象出来的原则性意见。法律是死的,皇帝是活的,由此可以推知,律与例,孰为重要?当然是例。

对胥吏来说,他们虽然没有科举或贵族出身,不能担任要职,但是,中央各部官员、地方各级官员,在具体办事与办案方面,几乎都要按照胥吏的意见办。官员们并不想这样,但他们不熟悉业务,办不好这种事情。在胥吏面前,他们都是废物。试想,至少花二十年工夫研究八股文写作的领导,哪有时间去熟悉例案?在一省一部连续工作几乎不超过十年的领导,哪有动力去熟悉例案?可是,在中举赴职后,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与例案有关,请问,领导该怎么办?单位里正好有一些几乎一辈子都在同一职岗工作的胥吏,甚至他们的父兄也在同一职岗,而且他们的子孙还很有可能继承同一职岗,请问,要不要请教这些同事?如果嫌麻烦,是不是干脆就委托这些同事去办算了?是的。因此,可以看到六部的长官(尚书、侍郎)对本部基层员工特别尊重,远远超过对中层干部的尊重。

最后一个“利”字,也就有着落了。胥吏既不能通过科举猎取功名,也不能借助家世掌握权力,就只能通过工作体现价值——精熟例案,挟例弄权,以权谋利。

琦善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的刑部新来的年轻人。虽然是干部,但不是领导,上班还得干活,干活就容易被老同志们噎着,噎坏了还没地儿投诉。如前所述,各部首长对本部胥吏都是由衷地尊重,小琦要告他们的状,那是不懂事。

小琦懂事,小琦不哭,小琦爱学习。他花三百两银子,请来一位刑部退休的老同志,咬紧牙关,苦学三年,学到“例案精熟”为止。有品官的地位,则未来有发展的空间,再兼有胥吏的本事,如虎添翼,则前途不可限量矣。为什么琦善在三十六岁成为两江总督?这就是答案。

1841年,当英军兵舰到了天津,琦善临危受命,去广州处理“夷务”,在确信打不过对方的情况下,与英方签订了《穿鼻草约》。他之所以被称为“汉奸”,即因这次签约。然而,照当时的情势,不签约,又能如何?不过二十年,有所谓“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不愿完全履行条约,结果是圆明园被烧,广州被占领。或曰,历史不能假设,二十年前后的事情不能用来互证,那好,且看事实:一年后,清廷虽不承认《穿鼻草约》,却须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才能停战。

再看看《南京条约》与《穿鼻草约》条款的比较。前者同意完全割让香港,开五口通商,后者规定割让香港,然由中国保留在香港收取关税的权力;前者赔款二千一百万元,后者只需补偿烟款六百万元。于是,说到丧权辱国,二者皆然。说到外交利益的得失,则琦善谋国,犹有多者。以此,蒋廷黻才说:“倘与《南京条约》相较,就能断定《穿鼻草约》是琦善外交的大胜利。”

做出这种判断,实在不难。然而在当时,在晚清以至其后,出于各种原因,大家都不愿为琦善点个赞。仅就当时而言,皇帝事前到底如何授权,事后到底如何卸责,失地卖国的真正罪人到底是谁,就是一桩疑案。虽无确证,但我们从琦善以擅订和约得罪,革职充军,不久即赦还,且很快又做回一品大员的事实来分析,可以相信清宣宗并未真把琦善当罪人。

至于当时的舆论与后世的清议,不利于琦善,更易理解。鸦片战争后,琦善任陕甘总督,有位下属叫张集馨,在回忆录里这么说:琦大人“天分绝顶,见事机警”,在刑部办秋审(死刑复核),有“白面包龙图”之号。在地方做官,办案与用人,亦非不徇人情,但必须情理相合,方肯同意,总以“不贻害地方”为原则。也不是不受贿,但必须“公事结实可靠”,方肯收钱,而绝不做买官卖官的勾当。若然,则琦善在有清一代官场,应能获得中上的评语了。但是,张氏又说,琦善“性气高傲,不欲下人”,对当时的“名公巨卿”,基本上都瞧不起,不给面子(林则徐应在其列),以此,以名公巨卿领衔的评论界,对他自然是“毁多誉少”了。

“党援”肃顺

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十六日,清文宗在热河病死,遗诏以肃顺等人为顾命大臣,辅佐幼帝。十月,慈禧太后与恭王发动政变,推翻顾命大臣的政府,开创垂帘听政之局。政变成功后,并未穷治“肃党”,或以为借此可见慈禧太后的理性与仁慈。

然而,“肃党”之有无,本就是一个悬案。民国三年(1914年),肃顺当年的小弟王闿运,旧地重游,白首谈玄,云:

“其时夷患(按,谓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后)初兴,朝议和战。尹杏农(耕云)主战,郭筠仙(嵩焘)主和,俱为清流。肃裕庭(顺)依违和战之间,兼善尹、郭,而号为权臣。余为裕庭知赏,而号为肃党。”(《法源寺留春会宴集序》)

同、光两朝,“清流”专指主战派,而以李鸿章为首的主和派则被称为“浊流”。闿运将咸丰末年政见不同的尹耕云、郭嵩焘混称为“清流”,并谓“权臣”肃顺“兼善”之,显然是将肃顺视为当时的“政府”。不是“政府”,必有所偏;只有“政府”,才能折中取舍,不分清浊而俱为我用。所以,接下来“余为裕庭知赏,而号为‘肃党’”一句,则是对政敌用“肃党”一词,污称具有政治合法性的肃顺“政府”为拉帮结派、招权纳贿的“朋党”,深表不屑。

御史许彭寿却不这么看。他写了《密陈查办党援等四项事宜折》(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一日),谓,“伊等专擅以来,无耻之徒或为之鹰犬,或为之囊橐,或为之发踪指示”,建议太后“饬下亲信大臣,密查此种劣员,严行澄汰,以肃官常”。不过,同日他又附片奏曰:

“再,权要作威作福,目中且无君父,何况同官?在诸臣受其挟制,不过出于免祸之心,而臣又得自传闻,是以先未指实,总求饬下亲信王大臣从容查核,未可发之太骤。倘即日明降谕旨,则言者以报复为虑,此后无敢建言者矣。”(《查办党援未可发之太骤片》)

似对“无耻之徒”颇具同情之理解,不愿太后穷治。太后想法则略有不同,看到折片,她“当令议政王、军机大臣传旨,令其指出党援诸人实迹”。彭寿既已倡议,虽曰“得自传闻”,至此也不得不交出名单,否则就有“讦告诬陷”的嫌疑。他检举了有代表性的几位大臣:“形迹最著者,莫如吏部尚书陈孚恩。踪迹最密者,如侍郎刘昆、黄宗汉。伊等平日保举之人,如侍郎成琦、太仆寺少卿德克津太、候补京堂富绩,外间皆啧有烦言。”或真是为了“惩一儆百”,初七日,上谕命将名单中的陈、黄革职永不叙用,余人俱行革职,并声明点到为止,“此后朕惟以宽大为心,不咎既往。尔诸臣亦毋许再以查办党援等事纷纷陈奏,致启讦告诬陷之风”(《谕内阁将党援载垣等之陈孚恩诸人革职》)。

彭寿列出的名单大有问题。他人不论,被革职的刘昆就感觉特别悲愤。此前,他与肃顺的私交,不过同席吃过一顿饭,而且饭局的召集人还是彭寿之父乃普(时任吏部尚书)。试想,我刘某若是“肃党”,汝父难道是卧底不成?于是,某日在戏院碰到许彭寿,刘昆破口大骂,“且质尚书前事”,彭寿理屈词穷,转身就跑,“昆奋起击之,碗拂其耳,羹酒染衣,众环救乃解”。时人并作联语,云:“许御史为国忘亲,捐归党籍;刘侍郎因祸得福,打复原官。”(按,刘昆不久就重回官场,同治中仕至湖南巡抚,事见朱克敬《瞑庵二识》卷一)

然亦有人系统总结过“肃党”的构成,谓:“肃顺擅政,颇搜罗人才,资以延誉树党,先及留京公交车,次京曹官,次外吏。”[按,“留京公交车”(进京应试的举人)可以王闿运为代表,“京曹官”可以李寿蓉(户部主事)为代表,“外吏”则可以写下这段总结的李桓为代表。]

李桓是前两江总督李星沅之子,时任江西道员。他怎么理解肃顺搜罗外省人才的呢?因为贵州安义镇总兵进京陛见,途经江西,李桓“以其久着战绩,厚赠之”,总兵至京,拜访肃顺,肃向他访问江西吏才,总兵对以李桓为赣省第一干吏,并写信给李桓,说肃大人对兄台极感兴趣,不妨拜在门下,只要从江西寄来门生帖,我即在京代购一柄玉如意,“附缄面递,即可晋秩两司”(谓可升任按察使甚至布政使)。李桓接信,“不觉失笑”,以为“武夫不足与论”,烧了此书。以后,肃顺被杀,据说“所有往来书札悉行封进”,于是,李桓很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谓“幸不为某所诱”(李桓《甲癸梦痕记》卷一)。

但是,李桓却忘了十月二十九日的上谕:

肃顺管理处所尤多,凡内外大小臣工,赠答书函,均恐难与拒绝。当兹政命维新,务从宽大。自今以后,诸臣其各涤虑洗心,为国宣力,朕自当开诚相待,一秉大公,断不咎其既往,稍有猜疑。所有此次查抄肃顺家产内账目书信各件,着议政王、军机大臣即在军机处公所,公同监视焚毁,毋庸呈览,以示宽厚和平,礼待臣工至意。

之前抄肃顺的家,发现多封陈孚恩写给肃顺的“亲笔暗昧书函”,因此加重治罪,将孚恩充军至新疆。同时,当局应也发现不少朝野大僚写给肃顺的“亲笔暗昧书函”,其中,必不可少地还会有湘军领袖如胡林翼、曾国藩诸人的亲笔信,因为,肃顺器重“湘贤”,早已不是新闻,最著名的案例就是肃顺幕后主持,强行保住左宗棠,免其入狱。而湘军是太平军的唯一劲敌,稍谙时事者皆知湘军此役关系到国家的存亡,不论要不要根治“肃党”,将湘军大佬划入“肃党”阵营绝非明智的做法。以此,太后说所有肃府查抄的书信都要拿到军机处一把火烧了,“毋庸呈览”,实在是合乎情势、最正确的处理方法。当然,焚毁之前是不是做了备份?揆以情理,这个答案也极有可能是个YES。这些书信,极具运用之妙,将来很有可能用得着嘛。

以上不过猜测。但是,看看曾、胡、左诸人全集,可有一封写给肃顺的信,可有一两句对肃顺的赞语?没有。按常情与逻辑,却是一定会有的,因为肃顺是当时实际的国家领导人,于公于私,地方大吏皆应与他往来,且不能限于公事公办的往来。信都去哪儿了?军机处把原信烧了,诸位赶紧也要把自己的底稿烧了,可想而知。

而本质的问题,是肃顺真要谋反吗?若然,则不论湘军大佬再如何身膺巨任,恐怕结局都是身首分离。若否,则不论平日写信如何“亲笔暗昧”,都是谋国之忠,无可厚非,或能寻出病句,绝不可引为罪证。以此,慈禧太后才能遵循理性,表示宽厚与和平,以致十年后曾国藩与幕客聊天,要由衷地赞叹“女中尧舜”,尽管他此前也“暗昧”地说过,政变后抹黑肃顺,实在是“天下无真是非”。

畅销书作家汤鹏

晚清益阳人中,官做得最大的是陶澍,事功最显赫的是胡林翼,“才气奔放,则有汤海秋”(曾国藩语)。

汤鹏(1801—1844),字海秋,九岁能属文,十四岁补学员,道光二年(1822年)举人,第二年连捷成进士,以主事分礼部,时才二十三岁。道光十年(1830年),充军机章京,极受大学士曹振镛赏识,担心他在“冗众”的礼部受到遏抑,特奏调至户部,旋擢贵州司员外郎。道光十五年(1835年),充会试同考官,时年三十五岁。对这样一位少年巍科、高才博学的年轻官员,舆论皆以为“不日月跻津要得美仕也”,然而汤鹏不走寻常路,“自赀求为御史”,做了一名言官(王拯撰《行状》)。

这年八月,工部尚书宗室载铨,在检查公务时,将本部司员嵩曜误认作“家里人”。所谓家里人,是指旗人虽须服从皇帝,然而也要敬礼所在旗的旗主,旗主则视本旗之人为家人,当然,家人听上去不错,其实另有个称呼则是奴才。然而嵩曜并非载铨的“家里人”,闻言觉得受了侮辱,回头就向长官具呈代奏,告了御状。道光帝认为“载铨措辞过当”,而“嵩曜负气具呈”,都有错误,遂将二人分别交给宗人府与吏部议处,结果载铨照例议罚职任俸一年,嵩曜照例议罚俸九个月,各打五十板,了了此事。但是,到了十月,汤鹏重提旧事,率先奏称,载铨处分过轻,请再交宗人府量加议处,并请将嵩曜处分宽免。宣宗大怒,批评汤鹏“率意渎陈,于奏定准行事件,妄议改更,无此政体。且赏罚为朝廷大权,岂容臣下妄行干预”,若此,“实属不知事体轻重,不胜御史之任”,遂命汤鹏卸任御史,仍回户部(据《清实录》)。

回户部,汤鹏升任江南司郎中,管理军需局,并被钦点为陕甘乡试正考官,可知圣眷未衰。而圣眷之所以未衰,大概与当朝大佬对他的爱重有关。而之所以爱重,则因为大佬们特别喜欢他的制义。

有一条笔记,记录汤鹏在考场上的机智,久为人知,云:

寿阳祁相国寯藻,督学湖南,邵阳魏默深源,益阳汤海秋鹏,皆其所激赏。道光癸未(三年),汤魏两先生均赴会试,至都谒祁。祁语汤曰,海秋之文何其冗长,不如默深短炼佳也。是科,祁充会试总裁,题为《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汤入场,忆师言,文特简括,后比连用三字句。寿阳得之,曰,此魏默深也。亟录之。比揭晓,则益阳汤鹏也。(陈锐《袌碧斋杂记》,载《青鹤杂志》一卷二十一期)

祁寯藻于道光二年(1822年)充广东乡试正考官,次年任湖南学政,至六年卸任。而道光三年(1823年)会试,考官是曹振镛、汪廷珍、王引之、穆彰阿,祁寯藻并不在列。可知祁寯藻不可能在三年会试前夕在京指点汤鹏如何作文。这条笔记是张冠李戴了。

汪穆二位老师,先后为汤鹏的八股选集作序。汪序[道光七年(1827年)]自谓“生平不轻为人序文”,实在是有感于汤鹏“天才固多,而人工亦非其所少焉”,才愿意向世人介绍这种既是“自成一家之文”,又是“不名一家之文”的佳作。穆序[道光十七年(1837年)]则谓汤鹏“闱中之文,朴遬浑坚,浏亮顿挫,余固心焉许之”,而学与年增,才不少却,俨然已到了韩愈所说“能自树立,不因循”的境界,因此愿意大力揄扬。其序还透露了一条书市的消息,谓汤选自七年刊行,“几于家有其书,人有其篇”。此语不虚。道光十二年(1832年),邵懿辰初至北京,即“见书肆间市汤君海秋时文,善琱绘物情而举以大义”(《汤海秋哀辞》),印象深刻。

文章写得好,且能畅销,诗也不错。龚自珍撰《书汤海秋诗集后》,谓汤诗可以一个“完”字做评语。其词曰:

何以谓之完也?海秋心迹尽在是,所欲言者在是,所不欲言而卒不能不言在是,所不欲言而竟不言,于所不言求其言亦在是。要不肯挦扯他人之言以为己言,任举一篇,无论识与不识,曰:此汤益阳之诗。

当然,龚自珍说的这个“完”字,是对汤鹏而言,并非对诗艺而言。从汤诗或能见到完整的汤鹏,然而未必能代表完美的诗艺。他在《己亥杂诗》里为汤鹏写了一篇,云“觥觥益阳风骨奇,壮年自定千首诗。勇于自信故英绝,胜彼优孟俯仰为”(第廿九首);“勇于自信”四字,褒贬已在其中,恰如前揭的“完”字。汤鹏的湖南老乡傅熊湘,借着龚自珍的评语,说汤鹏“自负甚厚,至谓合于性天,出入于风骚而不苟作”“惟骏快之作,常觉有发露太尽之感,转不如驽缓者之纡徐可思”,至于整体水平,则“七言古乃似尤西堂,其次亦不过为常人语而已”(《钝安脞录》卷一)。

虽然,汤鹏的声名在后世还是寂然的,不过,托曾国藩的福,对于爱看近代轶事的读者来说,提起汤鹏,还是有印象的。据李伯元《南亭笔记》云:

曾(国藩)与汤海秋称莫逆之交,后忽割席。缘曾居翰林时,某年元旦,汤诣其寓贺岁,见砚下压纸一张,汤欲抽阅之,曾不可。汤以强取,则曾无事举其平日之友,皆作一挽联,汤亦在其中。汤大怒,拂衣而去,自此遂与曾不通闻问。

故当时在京湘人谚云,曾国藩包写挽联,江忠源包送灵柩。然而,据曾国藩为汤鹏写的祭文,则二人闹翻,与生挽无关。其词曰:

我行西川,来归君迓。一语不能,君乃狂骂。我实无辜,讵敢相下?骨肉寇仇,朋游所讶。见豕负途,或张之弧。群疑之积,众痏生肤。君不能释,我不肯输。一日参商,万古长诀。吾实负心,其又何说?

据其自述,则谓,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曾国藩完成四川乡试正考官的差事,回到京城,汤鹏特地组局欢迎,哪知一语不合,二人大吵了一架,闹到不欢而散,直至第二年汤鹏逝世,二人再未见面。国藩对此十分内疚,故曰:“一日参商,万古长诀。”唯据曾氏家书,谓“汤海秋久与之处,其人诞言太多,十句之中仅一二句可信”(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则曾不满意于汤,又非一日矣。

汤鹏的死,是暴卒。诸人所作行状传记墓铭哀辞,皆未明言因为什么而暴卒,只有曾国藩祭文提了一句,云:“一呷之药,椓我天民。”可知与吃错了药有关。而据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三“猛药不可轻尝”条,汤鹏是在二十四年七月初八日的家宴上与朋友打赌,不信“大黄最为猛药,不可轻尝”的邪,自谓“无疾常服之”,硬是当场吞了一两多大黄,黄昏即已腹泻不止,稍延至明日凌晨,即告暴卒。一位才人,就这么稀里糊涂送了性命,令人难为情。曾国藩评曰“岂不有命,药则何罪”,也是实在不知如何去说这事。

汤鹏《漫兴》云:“雕肝刻肾三千首,赢得人间号海翁。”而终年只有四十四岁,徒负“海翁”虚名,实在令人遗憾。

奇人钱江

粤人黄世仲化名“禺山世次郎”(禺者,黄为番禺人;次郎者,仲也)撰《洪秀全演义》,是一部奇书。此书自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报纸连载,其时,清廷仍有六年之命;而书首诗云“汉家正统自英雄,百战如何转眼空?凭吊金陵天子气,啼痕犹洒杜鹃红”;既曰“汉家正统”,则谓满人统治无合法性,既曰“金陵天子”,则谓太平天国不得谥为逆贼。于是,在时人看来,这端是一首“反诗”,其书则为“禁书”,作者则是“乱臣贼子”。然黄氏是同盟会员,又是新闻界才子,思想前卫,笔力雄健,正欲以此书做匕首、投枪,正欲做一个“乱臣贼子”也。只是,他求仁得仁,乐得做“贼”也就罢了,却将钱江拖上“贼船”,未免做人不厚道。

钱江,字东平,浙江长兴人。他是近代史上一个奇人。他有四奇:

一奇,咸丰三年(1853年),他以监生入幕,协助雷以创订厘金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商业税),资助军饷,镇压太平军;史称“厘祖”。此一制度延续至清末方被革除,而余风不歇,直到民国仍被各地军阀用为敛财之具;实在是中国财政史上一桩大事。其事载于多书,早成定论,唯周育民撰《关于清代厘金创始的考订》(《清史研究》2006年8月),力翻旧案,谓经核对时事,钱江不可能为雷氏定策,言亦有据;以不关本文大旨,暂不赘论。

二奇,不多久,钱江就被东家办了个就地正法,一命呜呼。据雷氏奏折:钱在军中,“交接贤豪”,以养其望;“招延勇士”,以收其威。他还作了一首谶诗,云:“满地红樱子,须防白帽来。若要此河开,必须刘基才。”这极有“谋逆”的气象,故不得不先行正法,以消患于未萌。谶语诡怪不可解,但有“刘基”(刘伯温)字样,不由让人想到烧饼歌的故事,更想到钱江于道光末年曾接触“太谷教”的故事(张曜《山东军兴纪略》卷二十一)。所谓“太谷教”,杂糅儒、释、道,自成一派,不立文字,聚众隐修于山东黄崖山。同治五年(1866年),整个教被官兵当作“邪教”剿灭,万人同时遇难,史称“黄崖教案”。

钱江是否入教,不可考;但他天赋“长身瘦面,手垂过膝”的“异像”(施补华《钱江传》),平日不事生产,好谈大略,兼喜图谶,这就为他的第三奇——成为太平天国金牌师爷——设定了一个易于理解的背景。《洪秀全演义》中的钱江,依作者之意,直可比作诸葛亮,而与冯云山(拟徐庶)、李秀成(拟姜维)鼎足而三,成为天王(拟刘备)的心腹臂膂。限于篇幅,不能转述书中内容,且看回目:一曰“钱东平大败曾国藩”,一曰“钱江独进《兴王策》”,一曰“钱东平挥泪送翼王”,简直就是以《水浒传》笔法写一部《三国演义》,看官却道奇也不奇?只是,奇则奇矣,奈何失真。罗尔纲撰《钱江考》,揭破《演义》及《满清野史》等笔记小说伪造钱江“革命史”的骗局,铁证如山。奇人不奇矣。

但是,钱江还有第四奇——他没有死在雷以的刀下,而是虎口逃生,亡命江淮间,后至上海;同治年间,以儿子殉节,受六品封衔;光绪十六年(1891年),以高年积德,被学政授以“里闬仪型”之匾;最终,于宣统元年(1909年)老死于江苏清江普应寺,享年九十六。陈光贻据《长兴县学文牍》及孙德祖《寄龛诗质》《杂记》撰成《再谈钱江》(《长兴文史资料》第三辑),证据确凿,将业经众多史家众口一词定下的“铁案”翻了个边。此不仅为乡贤白其冤,更令吾辈知道征文考献之难,知人论世之不易。功莫大焉。

吾家就是翰林院

干禄,就是吃公家饭。有关干禄的书,相当于今日的干部必读或公务员手册。自隋唐以来,字写得好不好,逐渐成为干不干得到禄的重要因素,因此有了句俗谚叫作“字是打门锤”。唐代书法家颜真卿的伯父颜元孙就专门作了一部《干禄字书》,将每个字的写法分为俗、通、正三体,告诫有志于官者多写正体,不要因字体犯错而砸了公家的铁饭碗。孔乙己自诩知道茴字的四种写法,但不一定知道哪种是正体,故此吃不上公家的饭,潦倒一生。

道光年间权臣曹振镛死后被谥为“文正”,生前却是个“字正”。他极力推行“齐整无破体”的书法,要求考生写字严格遵照以董其昌、赵孟两家书法为基础的馆阁体,不问文章写得如何,但看字体入不入格。这种阅卷套路,与他建议道光皇帝看奏折的方法一脉相承。同时,他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进士们想进翰林院,更须苦练馆阁体,不然万万过不了“字正公”这一关。

说来奇怪,写毛笔字这件事,并非熟能生巧的。书法发烧友康有为练字五十多年,名碑名帖,揣摩殆尽,却终于只写得出一手“俗”字,不得不慨叹“吾眼有神,吾腕有鬼”;最终断绝做书法家的念头,改行做了书法理论家——康氏《广艺舟双楫》是近代著名的书法批评专著。在他之前,另有一个倒霉蛋,也被恶鬼附了手腕,并因此绝了做书法家的念想,不过,这人改行做了书法教育家,而非理论家。此人便是大名鼎鼎的龚自珍。

论才情,论学问,论见识,龚自珍都有资格进翰林院。可是,院长曹字正公偏不关心学识,他只看你小楷写得好不好。龚自珍却死活也写不好馆阁正体,进不了翰林院,无奈,他只得在部曹一级折腾大半生,不到五十岁便郁郁而终。人一憋闷,总得找个出气的办法,明着斗怎么也斗不过当朝极品,那咱们就想个办法恶心他、腻味他。龚自珍模仿颜氏《干禄字书》,写了一本《干禄新书》(简称《新书》)。《新书》也讲如何写字,且专讲如何写一手翰林必备的字。《新书》写就,龚自珍便令家中妇女——包括女儿、媳妇、小妾、丫鬟全要对着教材练习馆阁体,日有课程,月有考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龚家女子人人写得一手符合标准的馆阁体。

于是,再要听到谁说某翰林如何如何,翰林院又如何如何,龚自珍便满脸不屑,傲然说道:翰林有什么了不起?翰林院又有什么了不起?吾家妇女写字,个个都是翰林,吾家就是翰林院。

想赚三千两

古人通常理想是中一次考,娶一房小,刻一部稿。这就是所谓俗吏的人生画像。然而,对于志存高远的名臣来说,虽曰近君子,远小人,俗吏不能也不应摒绝,则是胡林翼获得的教训。

当他在湖北巡抚任上,某日,接见一位需次来省的县令。其人五十出头,举人出身,在京经过大挑,分发湖北,此行谒见长官,若无异议,则将赴县上任。其时天气炎热,县令随身带了扇子,大摇特摇,全没注意巡抚的脸色已起了变化。林翼问:“很热啊?”县令答:“是,是,特别热。”林翼说:“不如除下帽子。”县令致谢,除了官帽继续扇。林翼看冷笑话没起作用,有点儿生气,说:“干脆把袍子也脱了罢。”县令遵命除了官服,赞颂领导英明,确实凉快多了。林翼大怒,拂袖而去。

入内,胡母汤太夫人见林翼面有愠色,问:“这是咋了?”林翼报告了见闻,说:“此等人真辱没衣冠,怎么能指望他做个好官。”太夫人说:“崽啊,你错了。此人三次不中会试,五十岁了,大挑一等,得了知县之职,才进入官场,哪晓得应对上官有那么多规矩。若知道六月天扇扇子也会惹怒上官,他绝对能忍住的。而且吧,你是领导,他是属吏,你要批评他,尽可直言,何必冷言冷语戏弄人呢?你也错了。”

林翼尽管脾气大,道理还是听得进去的,觉得母上所言甚是,于是,次日再次召见县令。县令这次没带扇子,然而神色从容,并无涩缩之态。林翼略询他的履历,然后问他,做官是为了啥。县令答:“想赚三千两银子。”林翼“心鄙其言”,但也欣赏他的坦白,再问:“为啥定三千的指标?”县令答:“出身贫寒,无力读书,幸有祠堂津贴,亲戚资助,才能中一举,得一官,所以要赚三千两,是想捐一千给祠堂,分一千给穷亲戚,剩一千用来赡养妻子。”如此,何可厚非,林翼点头称是。遂指派某县,命他赴任。

县令在官年余,辖地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没有一桩未结之案,也没有拖欠一两正供钱粮。林翼感叹,“此所谓安静之吏,悃朴无华也”,不遵懿训,差点儿错失一个好官。没多久,县令具禀求见,官印也带在身上,林翼笑问:“三千两已经到手了?”县令答:“托大帅的福,不但赚了三千,还有三百两的盈余,这笔计划外的收入我不要,请大帅处分。”随即呈上银两,长揖而去。

此事见民国《益阳县志稿》。唯清末知县年入,综计正俸、养廉与陋规,所谓“不贪不滥,一年三万”(光绪《湘潭县志》),虽然湖北州县在战乱凋残之余,或不如湘潭富裕,而三千三百两的年薪,终究是太低了点儿。是县令尚未全力刮地皮,还是别有原因,今则不得而知矣。然而老实说出做官就是要赚钱,且报出一个准数,百年后思之,仍然令人感佩。

“天下第一”周沐润

周沐润,字文之,河南祥符人,自幼生长江苏,为道光十四年(1834年)乡试解元,年方二十四岁。道光十六年(1836年),与弟源绪同榜成进士,时任江苏巡抚林则徐,特撰集句联,向周父道贺,云:“谢安子弟佳难得(白居易),庾信文章老更成(杜甫)。”赞扬备至。

沐润旋发江苏为知县。不久,拜谒巡抚,林则徐对这位青年才俊印象甚佳,当面表扬:“足下元作(按,谓解元卷)大佳。”沐润毫不谦虚,说:“卑职元卷为天下第一,世所传诵。”则徐不介意他的狂傲,随又赞扬他当官称职,沐润仍不谦虚,说:“卑职政声,亦为天下第一,世所传诵。”则徐不禁呵呵一笑,略示不满,云:“元卷固然,政声未必遽尔。”

自则徐以下的历任江苏巡抚,或皆受不了沐润的才子气,都没有提拔他,以致十年间辗转数县,总不能升官。沐润则谓上官嫉妒贤能,愈益放浪形骸,甚至公然嫖妓,犯了当官的大忌。且尝撰联赠妓,留下笔墨证据。如赠名妓富金,云“我富才华卿富艳,兼金声价断金交”;此联与唐人罗隐的赠妓诗“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具有同等的牢骚,一致的幽默。

任长洲知县时,沐润与丁家巷的名妓褚如意往来密切,不避嫌疑,“屡乘舁张盖,呵殿往游”,也给她写过嵌名联,云:“尽道我不如归去,试问卿于意云何。”颇有一官何足道,“温柔不住住何乡”(龚自珍诗)之意。

终于,官场不再容忍沐润的荒唐行径。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苏籍御史曹楙坚上了一道参折,谓沐润身为地方官,常常借口“查夜”“乘便挟妓饮酒”,又将伶人林某收为跟班,大干例禁,亟应严惩。皇帝立派吏部侍郎福济与詹事府右庶子骆秉章驰往查办,经查属实。读了覆奏,宣宗大怒,云:“种种卑鄙,实属有玷官箴。着即革职,发往新疆效力。”

沐润遭此厄运,仍无悔意,充军途中赋诗云:“岂缘风月关防密,或者春秋责备严”,居然以贤者自居。然而,尚未到疆,宣宗即告驾崩,文宗登基,宣布大赦天下,沐润因此只受革职的处分,不用远戍新疆了。

咸丰三年(1853年),沐润官瘾发作,花了一万两银子,捐复原官,仍回江苏做知县。巡抚许乃钊接见他,说了几句安慰话:足下少年成名,受些磨折,本是好事,“亦天之所以玉汝于成也”。孰料沐润对曰:以前凭科举得官,没有花一分钱,这一回可是“黄金论斗,始复冠带”。意谓别说什么玉汝于成的套话,我能复职,靠的可不是天恩,而是真金白银。语毕,他还捧起双手,做了个斗量的手势。

此后,曾国藩任两江总督,早知沐润的狂名,一见面,即知其名不虚,为此特地在家书中以他为反面典型,告诫其弟,云:“吾兄弟于有才而无德者,亦当不没其长,而稍远其人。”江苏巡抚李鸿章,虽是沐润的上司,沐润却仗着自己与李父有同年之谊,称鸿章为“老世兄”;老世兄者,今语大侄子也。疏狂若是,宜其蹭蹬终身。

侗愿而坚邹汉勋

邹汉勋(1805—1854)是近代中国有名的学者,博学而能专精,在历史地理学(旧称舆地之学)的贡献尤其突出。当时有“记不全,问魏源,记不清,问汉勋”的乡谚,故王闿运为他作传,特别强调他“博学名湖南”。

身后,有人搜集他的著作,集为《学艺斋遗书》行世。学者谭献,读到这部遗书,认为汉勋的论文“朴僿而不冗,敦碻而不夸”,固然符合优秀汉学家的标准,但是,他从字里行间读到更丰富的内容,“颇疑其人侗愿而坚,非必柔厚之君子”。(按,孔子批评三种人,说:“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所谓侗而不愿,就是不仅无知,还不老实。)谭献则感觉汉勋此人真诚而坚定,不像是常见的温柔敦厚的读书人,而另有一种豪侠之气。他眼光不错,看得很准。

咸丰元年(1851年)四月,邵阳出了一桩人命案,在某富户的山上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挂在树上,似是自缢,身上却有伤痕。然而,县里派人做尸检,结论却是自杀,匆匆葬埋了事。这个人是汉勋的远房亲戚,与富户发生冲突,含冤而死。汉勋在乡,素不结交贵人,至此,凭着义愤,率族人赴县控诉。县里既将此案断为自杀,想必皆为富户买通,现在来个秀才,说要翻案,那怎么行?

县里的办法,自然是劝归,并指令富户酌情赔款,同时警告邹家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如前所说,汉勋是“侗愿而坚”的人,只服一个理字,其他软硬一概不吃。于是,知县怒了,当堂以寻衅滋事(“事不干己,诈索扛讼”)、扰乱办公秩序(“哄闹官署”)的罪名,革掉他的秀才,关入监牢,拟重治之。

其时,新任宝庆知府黄文琛,访闻属县出了这么一件事,而系狱者是老朋友邓显鹤的学生,且系冤狱,务必出手干预。只是,初来乍到,尚不及观风问俗,更别说详剖案情,若在毫无确证的情况下命令知县放人,未免有枉法的嫌疑,一旦被抓住把柄,知县向省中告状,自己也不一定兜得住。

时届端午,黄文琛生出一计。他邀请所有府县官员及郡中耆老士人,来邵阳县共度佳节。受邀各官,包括邵阳知县,不疑有他,只认为新长官做亲民秀,乐得配合他演戏,纷纷到场。及至入席,发现上座一直空着,众人虽有疑惑,再想,可能有神秘贵宾,于是也能静候。黄文琛看都到齐了,袖出一份请柬,款署“文琛顿首”四字,故意教大家看见,然后招来下属,备好轿子,嘱咐他,不管邹先生在哪里,都务必请他移驾赏光。

狱卒哪能挡住直接来自知府大人的压力?结局可想而知,又是一段阶下囚一变而为座上客的“佳话”。只是,这不是演戏,这是真事。汉勋“哄闹官署”的时候,并不寄望于未来的偶然,他只知道族人不能白死,有冤即应伸张的必然。

两年后,他从军助守庐州,城破,放弃逃命的机会,披发执刃,痛饮狂骂,死于乱刀之下。

小庙拿神陆秉枢

北京前门外有座小庙,一向冷清,咸丰某年除日,住持和尚突然召人开了小型发布会,说,贫僧近日默察庙门前地势,看到地下似有火光,虽未知其详,但感觉必有吉象,请大家拭目以待。

次日元旦,清晨,围观群众发现,庙门前的地面竟然拱起来了,一时大哗。到了黄昏,不知何物,已经拱破地面。群众请教和尚,和尚说:“看上去是不是像佛祖头顶的螺髻?不过小僧不敢断言,还是继续观察吧。”

四五日后,越拱越高,终于成型,原来是一尊两米多高的佛像。佛像从土中升起,虽由泥塑,但仍应尊称为如来金身。自此,某庙的灵异传遍了京城,仕宦平民、各种善男信女,络绎前来,磕头上香,顶礼布施。

巡城御史陆秉枢听说这件“倾城聚观,举国若狂”的异事,当然要来看个究竟。不过,未到之先,他早有了主意。至寺,草草看了几眼泥佛,他就下令,将泥佛放倒,重责四十大板。带来的隶役,被眼前景象吓着了,闻命,迟迟不敢动手。秉枢怒,抢过板子,率先动手。和尚与信众,皆闭目合十念佛,不忍见陆大人遭到神谴。谁知一阵啪啪啪声之后,只见泥屑草根乱飞,并无其他异象。

秉枢稍息,又命从人取铁锹来,向地下略做挖掘,及至露出几茎豆芽,旋令停止,并当场逮捕住持和尚,带回衙门审讯。和尚见到豆芽,已知大事不好,临讯,不再耍滑,全盘交代。原来,发布会前,他已组织僧人偷偷埋了一座泥佛,而在佛像底下,则堆压数十斤黄豆,大量浇水,经过数日,黄豆不断发芽,逐渐将泥佛顶出地面,造成这道奇观。至于为啥要这么做,理由很简单,骗钱呗。

取得确供,秉枢命人抄录,贴谕全城,并罚住持和尚戴枷游街,配上庙门前逐渐茂盛的豆芽菜,给全体市民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迷信公开课,而“陆眉生小庙拿神”之谚,亦成当日佳话。

陆秉枢(1821—1862),字辰伯,号眉生,浙江桐乡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进士,仕至都察院户科掌印给事中。他是咸丰年间风头很劲的御史,直谏敢言,不忝所职,同时,也是豪爽多情的诗人。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冬,他北上参加会试,途经苏州,给夫人写家书,随信附了一柄团扇,题诗六首,其一云:“孤舟风雨自冲寒,听遍荒鸡翠被单,不是郎心爱离别,长安花要少年看。”此诗与常见那种不以功名为念,而以亲情为重,但是透着假惺惺的安慰体不一样,它直抒胸臆,不讳言利禄,不遮掩虚荣,实为名言“出名要趁早”的先声。

花国状元江若兰

位列三甲

同治十年(1871年)秋,有好事者,自称品花主人,综合各界意见,仿照科举程序,为长沙地区的风尘女子排了一个“花榜”,一甲三名,为状元江若兰、榜眼刘梅卿与探花张京玉。

若兰是江苏人。湘军战胜太平天国,士卒凯旋,除了满载的财宝,也带回不少东南女子,有花钱买的,更多则是抢来的,若兰就是其中的一位。被掳已属不幸,更不幸的是,强盗士兵糟蹋厌了,又将她转卖给一位姓江的商人。若兰遂从江姓,而本姓已不可考。然而被转卖仍不算最不幸的事,不久,江家败落,若兰无以聊生,只得来省城做了妓女。其时为同治九年(1870年),若兰二十二岁。而从业不到一年,竟被公推为“花国状元”,对此,似不能说是不幸中的大幸,只宜无语。

讲一个故事,看时人如何形容若兰的美丽。十年暮春某日,若兰与某公子游岳麓山,在三闾大夫祠设酒小憩。同行者湘潭尹某,是个“色友”(“工西人影相术”),为这对“香草美人,风流未坠”的小儿女拍了一张合影。若兰“倚栏远睇,公子凭肩而笑,作指示状”;这种造型,直至今天亦能见着,可证近百年来大众审美趣向仍不悬隔。

近代戏曲家杨恩寿十分欣赏照片中的若兰,竟说,哪怕是《柳如是小像》《陈圆圆册子》与《张忆娘(康熙时苏州名妓)簪花图》(真迹他都见过),三位画中人较诸江若兰,“犹觉有笔墨痕”。其时距摄影术传入中国未及三十年,设备与技术俱未普及,而作为内陆省份的湖南已经有人将这种洋玩意儿运用于日常生活,略可见湘军崛起为本省带来经济文化科学方面的巨大影响。

世间美人,有只可静观而不能让她开口者,一说话,其美则减色,甚而荡然无存。若兰则否。风晨月夕,煮酒对客,若兰“语音轻脆”“骋其谈锋”,宾主竟能“终日不倦”。旧时嫖客固不避讳肉体享受,然对精神世界的追求似稍胜于今人。凭了辩才无碍的特色,若兰大受追捧,“倾动一时,门盈车马”。

尝有进士出身的部吏(厅局级干部),回乡作乐,在若兰面前夸口,说科举如何难考,进士如何难得。若兰笑言,妾身卑贱,素不知科甲的尊贵,前一阵,蒙诸位老板瞧得起,给我定了花榜的状元,连带侍婢巧云,也列名三甲,享受“赐同进士出身”的待遇,声价倍增矣。

清代殿试录取分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这位部吏为三甲进士,恰与若兰之婢同一等级,故若兰以此调他的口味。其时,江湖流传“替如夫人洗脚,赐同进士出身”之联,讥嘲曾国藩(也是三甲),正与若兰的隽语相映成趣。

状元“夫人”

有状元,则有状元夫人。顾名思义,状元夫人应是女人,而在清代,另有一类状元夫人,却是男人。

清代严禁命官宿妓,于是,为了遣忧泄欲,官们兴起了找相公的潮流——钻法律的空子,玩男人不算嫖娼。相公,或曰为“像姑”二字之讹,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伪娘”。清代伪娘虽不能借选秀节目脱颖而出,而出人头地的首要选项同样是进入娱乐圈——那时节叫梨园。于是,与状元交好的男伶,称为状元夫人。

此外,还有一类男性状元夫人,则是名妓的相好。若兰是花榜状元,自然有状元夫人。她的“夫人”,是候补同知李生。李生的生平仕履不可考,然而,大致可以想象:李生出身富室,在所谓同光中兴的承平年代,虽未能报捷于科场,凭着家中有钱,亦能捐得一官半职,经吏部分配来湖南任职。然而,僧多粥少,他迟迟不能补得实缺,于是,淹留省城,“常作北里之游”。李生年少多金,是“合潘驴邓小闲而一者”,不仅江状元对他情有独属,“宠以专房”,各位混迹风月场的玩家亦不吝赞美,公认他为状元夫人。

而若兰毕竟不是从一而终的良家,除了李生,还有其他客人,亦须各设名分,于是,“视其资格,以判等差”,若兰除了夫人,还有若干“妾”“婢”,左拥右抱,好不得意。

同治十一年(1872年),江若兰移居湘潭。湘潭是湖南的物流与商业中心。两粤、滇、黔四省与本省西北地区的货物,都要经湘江、沅水运往中原与东南,以长沙的地理位置与行政级别,固应成为经济中心,然而,长沙港“不利泊船”,不得不将经济中心的地位让与航运便利的湘潭。于是,自明代以来,湘潭一城,“帆樯檥集,连二十里,廛市日增,蔚为都会”,成为“天下第一壮县”。既是一省的经济中心,可想而知,消费水平很高,花榜状元转会到湘潭,也就是一件自然的事。

不过,商业发达的地方,另有一种风险。在长沙,若兰妙言语,善调侃,以物件多为仕宦,好歹出身读书人,俱能体会她的好处,不会因言贾祸,而在湘潭,调笑的都是商人,情况就不一样了。

湘潭虽是湖南的商业中心,商人却多外籍。金融业掌握在山西人手中,奢侈品的老板多为安徽人,福建人做烟草,苏州人卖绸布,而数量最多、盈利最大的则是江西商人,临江药材年售至八百万两,建昌锡店与吉安钱店开遍全城,如油货店、广货店与杂货店,如铜铅蜡丝,如食盐批发,也都由江西人垄断。当时江西人在湖南做生意,很有反客为主的派头,绝无受民谣所谓“江西老表靠边站”的窝囊气。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江西商人嫌湘潭人笑话他们的口音,竟设计围杀数十土著,酿成近代著名的土客仇杀案,于此可见一斑。

无妄之灾

若兰再要照例占江西商人的口头便宜,可就惹了麻烦。她说了那些话,怎么惹得麻烦,已不可考,所知是肯定惹恼了某位江西巨贾。当然,那会儿终究是法治社会,老板本人对她无可如何,要报复,得另想辙。

时任湘潭典史聂任骙(可以拟为今天的县公安局长),严格执法,不畏豪强,曾以县中某巨室的管家冲撞他的仪仗,立即拿下,当街脱了裤子打屁股。能称巨室者,至少是省部级官员的家,任骙小小科级干部,也敢得罪他们,自此,他“以风厉名”。于是,江西老板心生一计,要借任骙之手报复若兰。

某日,老板请任骙喝酒,聊着聊着谈到“城中名媛”,乃说江若兰太嚣张,不把谁放在眼里,必是进贡了银子,请老聂做的庇护伞。任骙连连摇手,说,你扯淡,绝无此事。老板开始激将,问,你要不是幕后黑手,她这么高调,那你敢教训她吗?任骙说,屁话,这有什么不敢的。老板咄咄逼人,说,自省长(“中丞”)以下,大官豪绅,没有不认得她的,你个小小科员,也敢动她?任骙酒劲上来,奋然曰:“她岂是那谁谁家能比的,那家我都修理了,何况她!”说完,砸了酒杯,即去江寓传了若兰,锁到大街上,当众抽了二十鞭。

被地方治安官借口惩罚,再有官场的朋友,人家也不会出头为她讨回公道。不论如何风光,青楼毕竟是贱业,不论如何欣赏,仕宦总要避嫌疑。若兰受了无妄之灾,却没人为她出头,不由得“明光顿减”“兴致亦阑”,竟放言去做尼姑,“以忏绮语”。

在鲁莽典史没出现之前,若兰是妓,却不是一般的妓,她的门庭声气,能够误导不少人,或以为她受了高官的庇护,或认她为社交的枢纽,情色以外,总想从她这儿寻找额外的实惠,而一旦受辱于小吏,曾抱幻想的恩客们恍然大悟,若兰再是状元,也不过一妓而已,前此过分殷勤,未免荒唐了点儿。而最先明白这个转机的意义的,当然是若兰,局面既已丕变,再要从容谈宴,调度裙下诸臣,势不可得,最上策,也应暂时敛迹江湖,静以待变,所以她才传话出去,“欲改缁服,见比丘身”。

当时记者对此颇能烛照,评曰:“姬果具莲花根蒂耶,或亦参口头禅耶?姑俟其究竟。”——若兰是真要洗尽铅华,回头是岸呢,还是只不过口是心非,仍将重操旧业?咱们等着瞧吧。遗憾的是,这位记者——戏曲家兼欢场达人杨恩寿,并未续录事态的更新发展,结局只能请读者去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