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不后悔

六十年代初,几乎全国人民都在挨饿,程家也不例外,吃了上顿没下顿。程立玮他妈看儿媳和孙女两个白吃饭不顺眼,就把大的扫地出门,小的送给了同村的杨家。

那小的就是程文婧的堂妹程文娟,说是送,其实程家收了杨家的二十斤带麸皮的小麦,等于是卖。

当时正处荒年,二十斤小麦,哪怕是带麸皮的,也绝不是个小数目,杨家肯出这么多粮食买一个身无二两肉的黄毛丫头,自然是有重大缘故的——他家的小儿子小时候发烧,由于没有及时医治,成了一个傻子,程文娟就是他家买给这个傻儿子当媳妇儿的。

不过还好,那傻子的智商虽然停留在了七八岁,但好歹生活能够自理。程文娟就这么和个傻子过了二十年,其间先后生下了两个女儿。

两年前,那傻子意外身亡,程文娟就成了寡妇。别人成了寡妇是惨事一桩,可她成了寡妇却是得到了解脱。

杨家二老可是明确说了,只要程文娟肯为他们的傻儿子守孝三年,就风风光光的把她嫁出去。

屁的!重生回来的程湘知道,这特么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明年,就在三年守孝即将结束的前夕,程文娟那不知廉耻的公公杨财庆对她做出了兽行,她不堪受辱,吊死在了杨家的大门口。

按说,这都闹出人命了,就是不把杨财庆拉去吃枪子儿,也该让他吃上几年牢饭。

可惜的是,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还很单薄。尽管这事儿闹得很大,全村人都知道了,却没有一个村民想起来要报警,就让杨家把这事儿当做家事给遮掩了过去。

啥?杀人偿命,必须让杨财庆给程文娟赔命?

别开玩笑了,程文娟是自杀好伐,她是自愿把脖子伸进绳圈里的,又不是杨财庆掐着她的脖子,强迫她去死的。

都说“人在做,天在看”,可有时候老天爷可能在打瞌睡,迟迟不肯出手,任由恶人横行。

这不,杨财庆这个丧尽天良的,每天照吃照喝,活得不要太滋润。

这个时候,程文娟的大女儿杨梅就身体力行地阐释了什么叫做“社会我梅姐,人狠话不多”——她根本不给杨财庆任何狡辩的机会,直接拿把斧头把他给剁碎了喂狗,赏了他一个大大的现世报!

由于杨梅的手段极其残忍,很快就被判死刑,并且立即执行。

行刑之前,小姑娘留下四个字:“我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