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制度的作用和原理

在某种意义上说,制度是一个人们日常接触最多,但很少认真去探索的词汇。有人说它是规范体系,有人说它是行为准则,许多人甚至说不出它的基本含义。许多对我们的生活和生存至关重要的事物,由于它们的普遍存在,因此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就像空气、阳光、水一样,人类的生活离不开它们,但人类在漫长的岁月中并没有真正地研究和认识它们。对制度的认识也是如此。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崇拜和歌颂改朝换代的“圣君”“伟人”,却很少了解他们赖以建功立业的制度。人们如饥似渴地学习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领导学等方面的知识,却很少想到,在实际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无论是经济还是管理,离开了制度,一切都是空中楼阁;人们孜孜不倦地学习,希望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干,公司领导千方百计地提高企业的盈利,政府官员苦心竭虑地追求政府的治理效果,但是,他们是否意识到,只有借助和利用有效的制度,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使自己成为成功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制度是发挥个人能力、提高组织活力、壮大国家实力的现实途径。

为了提高人们学习制度的兴趣,我们有必要首先探讨制度的作用,同时探讨有关制度的一些基本原理。只有当人们意识到制度的重要性时,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对它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第一节 制度与个人的关系

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我们的衣食住行、人身安全等都离不开制度。制度不仅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而且决定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和命运。

一、制度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任何一个人,在其从生到死的人生经历中都离不开制度,受制度保护,同时受制度的影响和制约。

当随着“哇”的一声哭泣来到人世间的一瞬间,我们就已受到了制度的保护和约束。我们的身份、名分、角色、地位、扶养关系等已经被现实的家庭制度、户籍制度、国籍制度等所限定。不同国家的公民按照不同的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婚姻制度、税收制度、退休制度等完成入托、入学、工作、结婚、升迁、退休等重要的人生历程。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置身于其中的制度已经潜移默化地规定了我们未来发展的人生轨迹。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制度的作用无处不在。水龙头坏了,我们打个电话,维修工按照约定的时间上门服务;“红灯停,绿灯行”,川流不息的车队和摩肩接踵的人流有序地按照我们幼时就熟悉的歌谣行进;我们放心地将自己的收入和积蓄存放在银行中,很少有人担心它们会突然丢失;我们日常用的、身上穿的、床上铺的、口中吃的等各种各样的用具、食品都有一定的质量保证,这一切的背后都是制度的力量在起作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各样的服务,在每一种服务的背后一定有相应的制度起监督保障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最关心的往往是“服务”本身和“提供服务”的个人,而很少关心“保障服务”的制度。一般来说,市场上出现假冒伪劣的产品一定是在其生产、销售、监督、检查等某个环节上存在制度缺陷或制度执行漏洞。从制度入手,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或纠正服务方面的偏差,减少许多因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引起的不必要的烦恼,我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作用。

作为公民,我们并不是纯粹的“自由人”,我们的行为处在制度的引导、监督和约束作用之下,我们的行动只是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是自由的。上课铃就要响了,我们气喘吁吁地向教室飞奔,因为迟到了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我们坐在长椅上,耐心地等待医生叫号才能去就诊,所有病人都在遵守医院的规定。别人兜里的钱包,不会有哪个人随随便便伸手过去放到自己的兜里,这样做的后果是被扭送到公安局按偷窃行为处理。如果身上没有钱,即使在饥肠辘辘的时候,我们也不会想到去饭馆白吃白喝,同样有某种制度力量在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当一个社会的制度符合社会稳定发展的要求,并且所有的人都自觉地按照制度规定行事时,整个社会将呈现出和谐稳定的情景。在这个意义上说,和谐的社会取决于和谐的制度。制度不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决定着我们的生活质量、生存环境和人生命运。

二、制度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有重要影响

我们生活在各种各样的制度中,这些制度对置身于其中的人的思想、态度和行为有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的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社会制度是社会环境的主要内容。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的思想、态度和行为既不会自发地形成和产生,也不会自发地发生变化,它是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中的外在因素对我们施加影响的结果。眼、耳、鼻、舌等各种感觉器官为我们获取独立于我们之外的多种多样的信息,使我们在感知基础上通过思维来把握对周围世界的认知。无论哪一个国家,每一个人都会经历一个制度认知、制度适应、制度学习、制度教育的过程。这一过程从婴幼儿时期就开始了,这是我们一生中永恒的课题。

制度对人们的思想、态度和行为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制度外在化的影响。制度作为一种外在的力量引导或约束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当我们知道某种行为受到制度的约束并将会受到制度的处罚时,会被动地自我约束。例如,当我们知道酒后驾车会被扣分、没收驾照、拘留甚至判刑时,会被动地或明智地告诫自己避免出现此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制度作为一种外在因素或外在力量对我们的思想、态度和行为发生着重要影响。另一种是制度内在化的影响。外在于我们的制度经过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一种个人自觉的认知,转化为思想认识的内容,不仅自觉接受和遵守,而且用来引导或约束个人的思想、态度和行为。一个刚入伍的新兵,一般都会对严格的出操制度、体能训练或军事纪律感到不适甚至抵触。但是,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训练,逐渐会适应制度要求,从不自觉的状态转变为自觉的状态,有些人还成长为优秀的军官或教官,专门训练新兵,对他们进行制度学习和制度教育。制度影响并且改变了他们的思想、态度和行为。

又如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等行为,人们通常会认为这只是个人的思想品德和素质问题,实际上其本身是制度认知、制度教育和制度正义问题。社会正气和社会正能量要以强大的主流思想和制度力量为后盾。良好的道德品质需要有良好的制度教育,更需要有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制度背景。如果有一种强大的主流思想和制度力量支持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等行为,使之成为社会崇尚的楷模,这种思想和表现就能成为社会的主导思想和正能量。如果坏人坏事不受舆论谴责和制度打击、好人好事不受舆论支持和制度保护,就意味着伦理道德的制度导向性出现了偏差,将会严重挫伤人们的思想意识,造成无人救助、明哲保身的不良现象。佛山幼童小悦悦被汽车碾压两次,18个路人见死不救,表面上看是当事人的思想道德问题,其背后隐藏着的却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目前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老人倒地该不该扶”的问题同样涉及制度层面的问题而非仅仅是道德沦丧和道德教育问题。

三、制度是发挥个人能力的重要条件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发现一种有意思的现象。我们眼中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升任领导岗位后,讲起话来头头是道,发号施令有板有眼,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谈笑风生的中心人物,显示出非同一般的魅力和能力。但当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这一切都消失了,你会发现,他仍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除了少数杰出的人才外,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和能力虽有不同,但一般不会有很大的差距。差距在于,个人能力有没有充分发挥、逐渐增长的机会。做同一种工作的两个人,一个人原地踏步不动,另一个人一级级往上提升,其经历和阅历将能使其能力比其他人有所提高。这种提高一方面是个人努力的结果,更多的是靠制度力量推动的结果。

在领导学的研究中,长期以来存在着一种争论,即一个人是因为有能力当了领导还是因为当了领导才有能力。有一种观点认为,一个领导人看问题比较全面,决策比较正确,不是他本人水平有多高,而是他在领导岗位上,能得到较全面的信息,听到较广泛的建议,并且有权力做最后的总结和决定,因此,显示出了不一般的能力。“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讲的正是这个道理。另外,更明显的是,同样是一个人,在领导岗位上时,说一句话,签一个字,立即上传下达,令行禁止。但一旦离开领导岗位,虽然个人水平、能力依旧,然而已不再具有以前一呼百应的影响力了。我们知道,领导岗位体现的是制度中的权力,领导者具有这种权力时,可以有效地、成倍地发挥自己的能力。

在制度化的环境中,一个人的能力能否得到有效的发挥,取决于其掌握权力的程度和力度。关于权力,一般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能力说”,认为权力是一个人影响他人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这种观点把权力直接与人的能力联系起来。另一种是“关系说”,认为权力是一个人使他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这种观点把权力与人的影响力或作用力联系起来。严格地说,“能力说”所指的“能力”即个人对他人有支配性或控制性的影响力或作用力,与人自身所具有的能力不同,它是由制度赋予的,一个人有了职权就具有这种能力,一旦被取消了职权就不再具有这种能力。“关系说”将权力与制度的本质联系起来,是对权力的来源而不是对权力本身下定义。因此,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权力”是一个人使他人行为发生变化的一种潜在的影响力或作用力。在特定制度下,权力结构中的各种职位、机构或部门都被授予某种权力,它们只有“潜在的”、支配性的影响力或作用力。当某个人坐在这个职位上开始发号施令时,才能产生“现实的”、支配性的影响力或作用力。

在此意义上说,无论一个人的能力是强是弱,如果他不进入权力体系中,不拥有一定的权力,就不可能产生“现实的”、支配性的影响力或作用力。个人能力不等于影响力或作用力。在人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个人能力的发挥必须借助制度的力量,制度是发挥个人能力的重要条件。制度可以使一个人的影响力或作用力远远超过个人能力的限度,也可以使其化为乌有,无法发挥。西汉时期刘邦手下的大将韩信,当他手握兵符,行使将军的权力时,可以指挥千军万马,击败无数精兵强将。然而,当他被夺去了兵权时,又成为一个弱者,死于手无缚鸡之力的吕后之手。吕后能杀韩信,主要靠的是权力而不是能力。

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一个人将其能力和权力结合即可产生“现实的”、支配性的影响力或作用力。有能力无权力或有权力无能力都形不成影响、支配、控制他人行为的效果。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往往只关注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认为这是做好管理、领导、组织工作的主要途径,许多管理学、领导学、组织学方面的教科书也是这样开导世人。实际上,是否具备一定能力是在组织中获得某种职位的条件之一,但其能力的发挥依赖于如何有效地根据制度规定运用手中的权力。对一个成功的管理者、领导者或组织者来说,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能力应是制度构建与运用权力的能力。许多人身居领导岗位,只注意人际关系和工作任务两个方面 (这正是一般的管理理论所强调的),但却缺乏对自己手中的权力及其运用方法的考虑,因此在工作中显得力不从心,软弱无能。人一旦位居某个管理或领导岗位上时,他已经从单纯的个人变为制度的代表和权力的运用者,他的能力主要表现在对制度和权力的理解与运用方面。制度和权力运用得好,可以有效发挥自己的能力,成倍地增强个人的支配性的影响力和作用力。

四、制度的稳定取决于多数人的认同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虽然处于制度的影响下,但我们对制度的感受、认知和态度,对现实制度的稳定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我们对制度的看法和态度可称之为制度观。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一样,每一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制度观。制度观决定着我们对自己的角色、行为及现实制度的基本态度。文化因素和制度因素对人们制度观的形成及对现实制度的认同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制度观的形成是伴随着我们的人生历程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与年龄的增长和受教育的程度密切相关。婴幼儿的年龄段是制度观的启蒙阶段,生活在特定的文化氛围和特定的家庭制度和国家制度的环境中。中小学的年龄段是制度观的奠基阶段,这是一个对现实制度感情培养的阶段,也是制度观培养的最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如果感受到制度的温暖和关怀,将是终生难忘的。因此,在这个时期国家加大投资的力度是非常重要的。高中和大学的年龄段是制度观的形成阶段,对制度的感性认识开始上升为理性认识,并进行理论的探讨和思考。当一个人进入到工作年龄并融入社会之中时,他的制度观已经较为成熟、稳定和定型了。

我们每一个人一出生就处于一种特殊的制度关系中。我们既是一个特定国家的公民,同时又是一个特定家庭的成员,这样我们至少有三种特殊的制度关系:“人”与“家”的关系、“人”与“国”的关系及“家”与“国”的关系。如何认识、看待、处理这三种关系是制度观的基本内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制度的维护者、执行者和互动者。显然,如果置身于制度中的大多数人认同、赞成、支持该制度,这个制度体系一定是稳定运行和良性发展的,置身于其中的人也会感到满意与和谐。反之,当大多数人对现实制度存在质疑和不满时,不仅制度的稳定性受到破坏,整个组织和社会也将陷入剧烈的动荡之中。显而易见,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制度的生命力与稳定性与其成员的认同程度和认同比例成正比。当大多数人对某项制度持认同态度时,该项制度就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持久的稳定性。反之,该制度的出台、执行、维持等将会遇到重重困难。关注制度效果和民众或组织成员的认同态度及其变化是领导者和管理者取得成功的重要方面。

人们对现实制度是否认同是其制度观的真实表现。人们对制度的判断首先看制度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自己的观念、利益及利害关系,其次看制度执行的实际过程是否和自己的预期相一致,最后还要看制度的具体效果和总体效果究竟怎样。人们对现实制度的看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分为认同、存疑两个方面,认同包括认可、赞同、支持、拥护、捍卫等,存疑包括疑惑、质疑、责问、反对、反叛等。人们对制度的认同感或认同度与对制度的依赖感或从制度的所得成正比。对制度的依赖感越强,从制度的所得越多,对制度的认同就越大。一般来说,人们对家庭的认同感最强,因为在一个人的一生中,特别是在其婴幼儿和中小学的年龄段,对家庭的依赖性最大,家庭给予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生活条件和成长条件。在这个年龄段,如果国家在制度方面加大关注和投资,将会普遍提高国民的认同感和认同度。在个人对国家制度的认同方面,各个国家因其制度设计不同而有所不同。一个国家的民众对国家的依赖性表现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生活水平、社会福利、就业状况、人身安全等各个方面,相比之下,在这些方面表现出制度优越性的国家,其国民的认同感和认同度则会较高。在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进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妥善解决民生问题,是提高国民的认同感和认同度、保证制度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从国家战略发展的角度考虑,如何提高国民的制度认同,应该纳入基本的国策内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