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子女当恭敬,诚心地为父母守孝

《弟子规》中讲道:“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意思就是说:“当父母亡故的时候,子女要守孝三年,并且每日需要以泪洗面,想想父母在世时的音容笑貌就更是悲从中来,不能自已。真是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时候啊!并且在守孝期间必须天天吃素食,不可以沾荤腥食物,以此表示对父母的忠诚和敬意。对待去世后的父母的情感和态度,要像对待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恭敬有礼。”

父母的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不能期盼来生结草衔环报之,能做到的最实际的事情就是在他们离去后多守候他们一段时间,让他们的灵魂也得到慰藉。而且为人子女所要做的事情也应该同父母活着的时候一样,每天有什么事情应该在父母的灵牌前汇报,做到每日三省吾身,并且要时刻反省父母对自己的谆谆教导,对照着自己每天的行为,看是否有失礼的地方,看是否有悖于父母意愿的地方,如果有,一定要及时改正。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意思是说:“我听老师说,人抑制不住悲伤,把伤痛感情全部发泄出来,以至于到达了顶点,这必定是父母离去的时候。”平常的岁月里,即便有再大的悲伤也都可以忍受,都可以笑脸相迎,但唯有父母去世时的那种剧烈的悲痛能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在日后很长的岁月里,每当忆起去世亲人的脸庞,那种痛苦的感觉就会在心里重演,他们好像还活在世上,就像在某个角落里默默地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默默地关心着你的一言一行。然而你却看不见他们!每思及此,伤心欲绝。这种空荡荡的感受是没经历过的人感受不到的,也不会理解的。

《中庸》中讲:“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为父母守丧三年,这种制度是从百姓延伸到天子,无论哪个等级都不能逾越的。正如上面提到过的,我国古代礼制规定,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而其原因是什么呢?古人认为,孩子生下来三年之久,才可以离开父母的怀抱,能够自己独立行走,自己吃饭,让整日疲惫不堪的父母松一口气。所以作为一种报恩行为,父母在去世后,子女也要守在一边,保证三年不离开。

孔子有个学生叫宰予,宰予曾经问孔子:“老师,守丧三年,时间是不是太长了?宰予三年都不能学习礼仪,礼仪制度一定破坏了;而三年不学习音乐,音乐制度也破坏了;旧粮食吃完了,新粮食又收成了;钻木取火改换燃料,这样说来,世间事物都是一年一个轮回,那么说来,为父母守丧,一年就足矣了。”孔子听后,只淡淡地问了一句:“当你吃着大米,穿着绫罗绸缎的时候,能够安心吗?”宰予出乎意料地回答:“安心。”孔子说:“你心里安宁,那就照你说的去做吧。君子在服丧期间,即便是吃着山珍海味也是味同嚼蜡,听着好听的音乐也不觉得快乐,住在舒适的屋子里也不觉得舒适,所以君子不可能像你那样做,如果你觉得心里安宁而不受谴责,那么就去做吧。”在宰予出去之后,孔子痛心地说:“宰予不仁啊!为父母守丧三年是天下公认的丧期,难道宰予没有在父母怀中的三年之爱吗?”

从这里能够看出,孔子不仅仅是对宰予的不满意,更是对整个社会风气的不满意,要知道,宰予在当时算是个官员了,一个官员尚且如此,又怎么能给天下百姓做出表率呢!然而孔子还是幸运的,他苦苦追求了一辈子的周礼,在他去世之后,他的学生们也没有令他失望,他们像是失去父母一样悲痛,很多学生在孔子的墓前盖间小房子,陪着自己的老师度过了三年清心寡欲的时光,更令人感动的是,子贡为老师守丧六年。

《颜氏家训》中说:有个叫陆襄的人,他的父亲被杀害,陆襄就终身只穿布衣、吃素餐,哪怕是菜里有用刀子切过的生姜,他都不肯食用,所以他家的厨房里做菜从来都是用手掐断,而不是用刀切。这样缅怀长辈的心情固然能够得到后人的理解和敬仰,但是如果因为对父母的怀念而把自己的身体弄得羸弱不堪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制度是人定的,清代康熙皇帝和孝庄太后的感情非常之深,然而在孝庄死后,康熙在为难之时还是听从了大学士张廷玉的建议,不必拘泥于三年体制,而是守“心丧”,所谓心丧就是在心中对已逝亲人的怀念。康熙在孝庄重病时曾衣不解带地伺候,相信不会仅仅因为公务缠身而无法守丧,就断定康熙的人品有问题的。

父母的身后之事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在他们生前好好地孝敬他们,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