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原理与操作实务
- 张庆龙
- 1547字
- 2020-08-28 03:07:48
二、成立内部控制的组织保障体系,落实资源配置
内部控制的工作组织是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重要组织保障,有效的工作组织有利于内部控制建设最终顺利完成。为此,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组织建设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成立内部控制项目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把手”工程。根据《单位内控规范》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把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列入单位层面的重要考核指标。因此,为落实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工作小组、内部控制项目配合部门三个层面的工作组织,如表3-1所示。
表3-1 内部控制项目工作组织
其中,项目领导小组应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项目工作小组由单位内控牵头部门人员、外部专家和中介机构人员联合组成,各小组职责如表3-2所示。
表3-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项目小组职责
对业务规模较大、内控人才匮乏的单位还应组建技术支持团队,由来自行业内的专家组成,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专家主要在两个节点发挥关键作用:第一个节点是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不当的风险评估直接影响后续内控建设的质量和内控体系的有效性,专家的介入可以协助单位探讨当前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等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存在问题,如何解决等;第二个节点是业务层面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关键风险点的确定和适当的应对措施的确定。
(二)建立联席工作机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包括协调联络机制、会议协调机制以及核实反馈机制。
协调联络机制是指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指定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联络员各一名,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本部门各科室配合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如对本部门业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流程梳理、认真落实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改进和完善等;部门联络员根据内部控制建设需要,配合工作小组做好部门访谈,及时反馈本部门经济活动事项、核实确认等,参加与各部门联络员的协调会议,定期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安排等。
会议协调机制是指单位为及时反映内控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单位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开展遇到的问题和安排下期工作内容;内控工作小组按期组织项目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公布工作成效及发现的问题。
核实反馈机制是指各部门积极配合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及时对项目工作小组梳理完成的标准化业务流程、识别的风险点、关键控制措施提出反馈意见,并向项目小组提供部门经济活动事项的具体信息。
此外,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还应定期编制项目工作简报,制定项目建设期间工作计划,合理配备并安排项目人员,作好项目预算和规划,保证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内部控制建设质量。
(三)全面落实内部控制建设的资源配置
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建设准备阶段作好充分规划,落实项目的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项目人员配置
单位除按照内部控制项目工作组织要求指派人员外,还应保证指派的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内部控制建设和维护。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人才匮乏,还要考虑在内控建设初期引入“外脑”,借助外部专家的力量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同时制定人才培养规划,为以后内部控制建设和完善提供储备人才。
2.项目硬件配置
硬件配置通常指项目小组办公场所、必要办公设施。
3.项目建设经费
单位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应提前规划项目经费预算,确保预算应该在有效成本控制的基础上适度保持弹性,确保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