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也是执政合法性的来源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来源于历史,是由民心向背决定的。民心就是人民的承认和支持,争取民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而地方党政部门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既是党和国家意志的具体执行者,也是广大社会公众身边的国家政权和执政党,它们的言行直接影响执政合法性的稳定与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公众对于中央和地方的认同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心理上普遍更贴近地理距离更远的中央,而不是信任自己身边的地方和基层。这种差异既得到了许多实证调查的确认,也反映在人们的日常言谈中,比如民谚说,中央是恩人,省里是亲人,市里是好人,县里是坏人,乡里是恶人,村里是仇人。这种差异有其政治文化和现实实践的原因。在中国悠久的政治文化中,政治层级越高,公正性和权威性也越强。而在政治实践中,中央承担的是决策职能,地方和基层是具体的执行者,要将原则性的政策决定落实好,就必须采取各种办法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自然就会增加与社会公众的接触,以致矛盾和冲突。加之地方官员能力和素质不足,掌握的资源有限,监督制约乏力,更容易导致地方官员行为的失范。而媒体对地方政府的尖锐批评和大量报道,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地方政府和官员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消极形象。
客观地说,社会公众的这种认同差异,符合中国的国情,并有助于稳定和提升执政的合法性,毕竟中央是国家的首要和直接代表,对中央政府越认同,越支持,表明国家的大政方针越符合民心民意,说明中国共产党具有很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是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凝聚社会力量继续实现发展的有利条件,也是中国制度优势的另一种体现形式。
然而,有研究表明,近年来,社会公众对于中央和地方认同感之间的差距存在着不断拉大的趋势,地方虽然在努力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但是对于执政合法性的贡献率在下降。一些公共事件的发生,不仅使地方政府与当地民众的关系尖锐对立起来,而且严重削弱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我们一方面乐观地看到中国的中央政府比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中央政策享有更高的民众认同感,另一方面更要警惕地方合法性损耗产生的后果。
在中国的国家治理中,一直强调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改革开放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既落实中央的统一部署,又解决地方面临的具体而多样的问题,并为中央政策的调整和制定提供了实践依据,从而实现中央合法性与地方合法性的共同提升、相互增强。在强调顶层设计、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如何发挥地方的作用,提升地方合法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首先,要在顶层设计中为有效发挥地方自主性提供制度支持。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更加复杂多样,社会自身的自主性不断提升,地方在服从大局,遵纪守法的同时,其自主性发挥应该得到更多的制度性支持,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擦边球”的创新转变为于法有据的创新。这要求中央决策者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主动放权,有效调控,解决“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难题。
其次,要提升地方的治理能力。中国还处于发展的赶超阶段,地方承担了国家现代化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远远超出了许多地方掌握的资源和具备的能力。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地方注定是国家与社会矛盾激化的场域。要承认这个现实,需要主动地从意识观念、资源条件、人才素质、激励考核等多方面提升地方的治理能力,使众多的地方在解决当地民众紧迫需求中提升执政的合法性。
最后,要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2015年举行了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评选,这无疑是将社会关注点引到地方政治积极向上方面的战略性举措。大部分地方官员在默默无闻地努力工作,大部分地方政府在发挥着“郡县治、天下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