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存的基础:农业的社会学特性与政府责任
- 朱启臻
- 3581字
- 2020-08-29 02:49:17
四 误区三:农业科技可以使农民增收
农业科技的重要性不容置疑,科技进步已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也是一国农业安全和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条件。其实,农业科技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农业自身,对工业化和城镇化中建设用地供给和劳动力供给均具有重要意义。
在农业科技领域,我国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科技进步对我国农业的贡献率已由1949年的20%上升到现在的51%。农业科技部门在生物技术、高新技术、基础研究方面均取得较大进展,植物细胞和组织培养、花药培养、单倍体育种及其应用研究处于国际先进地位。两系法品种间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育种以及精耕细作的多熟种植技术等方面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2001年2月,我国科学家袁隆平被授予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他在杂交水稻方面的研究成果改写了20世纪下半叶我国水稻耕作的历史,也为解决全人类的“口粮”问题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农业部前部长孙政才在全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上说,据不完全统计,60年间培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组合1万余个,实现了5~6次大规模的品种更新换代,使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从1949年的0.06%提高到目前的95%以上,促进粮食亩产从1949年的69公斤提高到目前的330公斤,总产量从2300亿斤提高到目前的10570亿斤。从下面的报道中,我们可以体验到农业科技的力量。
粮食连创新高 彰显科技威力
截至2010年,河南省夏粮总产已连续八年增产,连续七年创历史新高。夏粮的连年丰收保证了全省粮食总产已连续四年超千亿斤,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这是一个让人惊叹的成就。
往年,每逢丰收,我们常常把成功的经验总结为:“政策好,天帮忙,人努力,科技支撑。”但是从近几年看,除了国家的各项惠农支农政策不断出台、贯彻始终外,其他几条经验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首先,老天不帮忙了。历史罕见的长时间干旱、持续低温冻害、大风暴雨造成的大面积倒伏,以及多种病虫迭发、重发等灾害不断出现,对粮食生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其次,人努力的因素明显减弱。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农业生产的担子主要落在了留守农村的妇女和中老年人群身上。
令人欣喜的是,科技支撑的作用日益凸显,迅速弥补了由此造成的空当。选育出的众多农作物优良新品种把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大大降低,配套开发的简易栽培技术让妇女和老人也能轻松应用……我省农业生产近年来不断进步,不但养活了全国1/13的人口,每年还外调原粮及加工制品300亿斤,使中原大地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粮仓”和“国人厨房”。
一切令人信服地显示出,只有科技,才是未来推动全省粮食增产最强劲的动力之源。可以说,在这短短几年内,河南农业科技快速发展所彰显出的科技威力,已经让我们乐观地看到了实现全省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希望,也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了稳固的农业基础。
让我们看一组数字:
2003年,河南省夏粮总产467.28亿斤,平均亩产达到636.2斤;截至2010年,河南省夏粮总产达到618.14亿斤,再创历史新高,平均亩产达到776.6斤。
2006年,河南省粮食总产首次突破千亿斤大关,此后连年稳步增长,2009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78亿斤,连续四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连续六年创历史新高。
这一巨大成果是在近年来灾害天气频发、农村青壮年务农人口比例逐年下降等不利条件下取得的。在这一过程中,科技对河南农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河南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河南粮食总产和主要农作物单产不断创下历史新高,充分显示了科技对全省粮食增产的威力和作用。(摘自农业部信息联播2010年9月7日消息)
科技的重要性对农业发展、粮食安全、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贡献是巨大的,科技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未来农业问题的解决主要靠科技。
但是,当我们审视科技与农民的关系时,就会发现,科技的广泛应用与农民增收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也就是说,农民应用科技并不是农民增收的充要条件。
首先,科技的应用要增加农民的生产成本。无论是新的品种、新的设施、新的机械,还是新的栽培措施等,都需要增加投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科技应用与投入水平一般呈正相关。农民采用农业科技就意味着增加成本投入,如果更多的投入不能带来更多的收入,农民的利益就会受损。
其次,科技可以部分地防止或减轻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但科技运用带来的增收克服不了市场风险,相反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风险。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最能说明问题。具体地说,农业科技对自然风险的抵抗能力提高了,产量增加了,可以帮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获物,这在农产品短缺的时代,增产就是增收,农民可以通过科技的运用获得更大的收益。但是,到了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或供大于求的阶段,增产未必增收就成为科技伤农的重要表现。原因在于,科技不能化解市场风险。下面是在我们调查过程中农民给我们算的一笔账。
我家有两个人的田,共三亩,种三亩水稻的成本包括:种子,每斤3元,一亩大概要10斤多稻种,三亩一共要100元。
农药,到收上来为止,治虫大概是15~20次,过去虫子没这么多,现在病虫害多。每次用药大概要20元,上一次我家水稻有白粉病,稻叶子打卷,打药一次就花70元,农药太贵,买农药估计最少也要花300~400元。打药如果请专门的人打,一次工钱就是20元。自己打可以省20元工钱。除草打药的费用也要算进去,打两次除草剂,共80元。
再算肥料,化肥也贵,三亩地今年共用了这些肥料:两袋尿素,100元一袋,共200元;两袋复合肥,112元一袋,共224元;碳铵一袋,38元;还有买饼肥35元。
种好后,现在都是收割机收割,收割费是一亩50元,3亩就是150元。
三亩田能收稻大概2400斤(约800斤/亩)。卖的价格是:卖给粮管所是0.86元/斤,但要自己出运费;卖给贩子是0.84元/斤,上门来收的。三亩能卖到2100元左右。
现在免农业税,国家再发每亩20元的补贴,三亩是60元。
根据这些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一户农民(3亩地)的收入为1020元,包括了政府补贴的60元。如果没有政府补贴,则只有960元。这是在有政府最低保护价收购的前提下获得的收入,如果是在“卖粮难”的环境下,农民恐怕就只有赔本了。
种田农户两个劳动力,忙半年,总收入才1020元,平均每月则是170元。难怪农民连称:种田的收入就是廉价的辛苦钱。
南方的水稻收入低,北方的小麦、玉米种植也如此。河北的一个农民曾深有感触地做过以下对比:
30多年前每亩的产量很低,一亩地就能产400多斤,当时黑市价格是每斤0.4元,可以收入160元,每个农民每月的生活费按5元算(当时城市居民生活费为每月8元),相当于32个月的生活费。只是由于国家收购价每斤只有8分钱,我们很贫困。现在,科技发达了,一亩地可以产1000多斤,除去成本,我们按市场价或国家保护价卖粮食,每亩地的收入最多也就是700~800元,只相当于我们三四个月的生活费用。如果我们只靠种地收入,只能喝西北风了。
这种现象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农业科技在大幅度提高产量的同时并不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因此,科技的应用是政府的责任,是国家的需要,不应该成为农民的义务。那种认为农业科技可以给农民带来利益而让农民为科技应用买单的做法只能增加农民的负担。科技的运用可以使农业获得高的收成,但不能使农民获得更高收益。正是从这点出发,政府才有了良种补贴和无偿的农业科技推广等政策依据。
英国一个叫贝尔纳的学者曾写过一本著作——《科技的社会功能》,其中论述了农业科技问题。在这本书里,他描述了以下现象:
无论是政府,农场主还是研究工作者都对农业科研现状感到不满。这种情况的产生并不令人感到十分奇怪。英国农业基本上继续停滞于某一发展阶段。这个发展阶段在18世纪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食品生产的先驱试验。不过在20世纪却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时代错误了。农业科研的基本困难不在于有多少研究成果,而在于保证一旦有了研究成果就能用于实际。现代农业的主要倾向是限制产量,以便维持价格。这在根本上是同任何农业科研目的相违背的。
可是按照实际需求和价格来衡量的生产过剩现象的确是存在的,于是人们就要求科学界停止它在增产上所做的努力。日前,普遍试用的补救之道是限制产量。人们正在缔结国际协定来限制小麦、糖和橡胶的生产,巴西一直在焚毁咖啡,美国已经把棉花和烟草挖掉并且把小猪杀掉,爱尔兰自由邦已下令杀掉小牛。农业科学研究工作者为数极少。他们在各国中的人数是在19世纪下半叶逐渐增多的。他们已经能够多少控制自然了,但却似乎发现自己已经不复为世界所需要了。
当然,并不是像贝尔纳指出的那样社会不需要农业科技了,相反,在我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更为迫切地需要科技来弥补耕地的减少、农业劳动力的缺失和应对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只是要重新考虑农业科技与农民的关系。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农业科技“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过去我们把农业作为一个单纯的经济要素,简单地提出由市场调节包括农业科技在内的农业要素的供给,甚至让农民购买农业科技。殊不知,农业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农业科技是农业安全的重要保障。无论从事农业科研,还是从事农业推广,都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