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关于村社规约的研究及其材料

村社规约俗称乡规民约,以往关于其研究大部分是在乡规民约的名义下进行的。根据大多数论者的意见,乡规民约的制定主体是乡村农民,没有现成的文本与固定的模式,其内容完全是农民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的,因此具有各不相同的个性。

笔者认为,用乡规民约作为中国乡村民间规约的统称固然不错,不过,将之作为近现代农村自治规约的专称,以与古代的乡约、乡规相区别,似乎更好。所以在这里我们不用乡规民约,而使用村社规约。

村社规约的载体主要是碑刻,多见于金石志与地方志。但是,旧时的辑录者对于民间形成的碑刻与规约重视不够,收录无多,而两者数量又浩如烟海,寻检颇为不易。国家图书馆藏村社规约碑刻拓片的情况见表5-1。

表5-1 国家图书馆藏村社规约碑刻拓片

阅读这些碑刻的便捷途径是今人辑录的碑刻专辑。一类以地域相区分,例如,张正明主编的《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谭棣华编的《广东碑刻集》、张沛编著的《安康碑石》、李启良等编著的《安康碑版钩沉》、周恩福主编的《宜良碑刻》、冼剑民主编的《广州碑刻集》等。其中有不少村社规约的资料,以地名冠于其首的地方碑刻集甚多。还有一类以专业为区分的专题性碑刻,例如,曹善寿主编的《云南林业文化碑刻》、董竹三编著的《洪洞介休水利碑刻辑录》等。

村社规约的种类很多,为了使人们有全面的认识,我们将之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以唐代的社邑组织规约——社条为原型,它的特征是其成员自愿参与结成组织,我们名之为社条型村社规约。第二种是以宋代《吕氏乡约》为范本,其特征是以乡绅主导的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我们名之为乡约型村社规约。第三种类型是以明代日用类书中的乡约体式为原型,其特征是对不法行为的禁止与约束,我们名之为禁约型村社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