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带一路”建设与东盟地区的自由贸易区安排
- 王金波
- 1792字
- 2020-08-29 03:30:49
第一章 “一带一路”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内涵
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问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时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合称“一带一路”),为中国与周边国家进一步扩大互利共赢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为“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古丝绸之路精神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也为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转型和新型区域合作模式的构建奠定了新的基础。
回顾历史,丝绸之路是古代东西方经济、文化、科技交流的重要载体,在东西方文明交流中发挥过历史性的作用。丝绸之路不仅实现了中国与沿线国家商品的互通有无和技术、人员、思想的交流,也促进了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与交融。今天,同样是在古丝绸之路沿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出口市场。中国与世界的贸易额也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加至2013年的4.16万亿美元,占全球货物贸易总量的比重则由1978年的不足1%提高到2013年的12%(见图1-1)。实践证明,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不仅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也极大地提高了中国与贸易伙伴国的福利水平。
图1-1 中国对外贸易情况(1990~2014年)
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相关数据计算制成。
作为新时期中国实现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和东西部均衡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一带一路”构成了中国面向欧亚、亚太及印度洋沿岸地区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新格局和中国经济外交战略的新框架。“一带一路”的构想就是要以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为主线,以互联互通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优先方向,在平等协商、循序渐进的基础上与沿线国家共同打造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经济外交战略性调整或方向性变化的开始,“一带一路”的提出对中国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协调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整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还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的构建都离不开宏观层面的规划与协调,中观层面的产业与技术合作,以及微观层面各种社会行为体与企业行为体的协同配合。
“一带一路”涉及贸易、金融、投资、能源、科技、人文、海上合作、交通和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地理上涵盖欧亚大陆数十个国家,不仅具有丰富的经济合作内涵,还具有一定的地缘考虑。在今后的“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需要进一步细化与沿线国家不同形式的合作(见图1-2),进而采取差异性的策略予以应对,做到区别对待;需要区分沿线不同国家的内部制度,将市场细分和受众分析做得更加到位,做到微观细致。如何处理好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利用现有比较优势与开发优势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经济合作与非经济合作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机制化合作与非机制化合作之间的关系等,都将成为中国构建“一带一路”需要予以考量的重要问题。
图1-2 中国服务贸易情况(1990~2013年)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服务贸易统计2014》相关数据计算制成。
关于“一带一路”,国内学术界已经有了一些富有成效的研究成果。基于这些论述,本报告认为,“一带一路”可以看作是中国对外开放战略方向性变化的开始。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构建海上丝绸之路并非从零开始,而是现有合作的延续和升级。构建“一带一路”首先要处理好与现有合作机制、合作平台的关系。亚洲区域合作格局的变化与复杂性决定了中国在积极参与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同时,还要创造性地推动其他形式的经济合作。中国有必要以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为基础,以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互联互通为两翼,进一步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在经贸、投资(见图1-3)、金融、人文、教育、海上互联互通、港口基础设施、海洋经济、能源资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通过在上述领域的合作,中国与沿线国家完全可以走出一条共同发展之路。相应地,未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自贸区为基础的区域合作机制,以互联互通为基础的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合作机制,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产业合作机制,以海洋的连通性、流动性和广布性为基础的多重合作机制,以货币互换和基础设施融资为代表的区域金融合作机制等,以上各机制均可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多元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一带一路”未来的发展空间、活力和可持续性。
图1-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贸易情况(2002~2013年)
资料来源:根据《201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相关数据计算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