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港澳大众文化与都市变迁
- 程美宝 黄素娟
- 7120字
- 2020-08-29 04:39:54
城市规划与现代景观
第一章 18~19世纪下环区与澳门城市化
澳门原本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小聚落,是“水上人家”及“闽籍”渔民、商人的落脚点。随着葡萄牙人于16世纪东来,小渔村逐渐发展起来,转变成举世闻名的东西贸易商港。鸦片战争爆发后,西方各国开始在中国建立殖民地或租界,葡萄牙也不例外,澳门成为它们的囊中物。1849年前后,澳葡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澳门的管治,澳门半岛亦随之开始城市化。
城市化衍生出不少复杂的问题,城内的华人与葡萄牙人本是分治共处,澳葡政府正式成为管治者后,“华洋杂处”的情况越见明显,这一方面有助于澳门半岛的城市化发展,另一方面也改变了原本的华人社区,包括族群管治区内的秩序。因机遇而致富的华人,逐渐成为华人社群的领袖。本章将以澳门内港下环区为例,简单分析18~19世纪华人社区如何融入澳门的城市化发展之中。
内港范围
对澳门本地人来说,“内港”是指今天的妈阁至沙梨头一带(别称“旧区”),也是澳门以船务运输为主的商业活动和渔业的中心地带。今天的“内港”与过去文献记载和地图上标记的“内港”不尽相同。“内港”一词最早出现在1780年的澳门地图上,其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从妈阁至青州面对珠海湾仔的部分。本章所讨论的“内港”,是指今天所称的“内港”,即由北湾与浅滩两部分所组成的聚居点。
北湾北有大炮台山,南有妈阁山,构成一个天然良好的避风港,很早就是华洋贸易的重要落脚点。据《澳门掌故》,北湾的海岸线乃“沿目前河边新街的渔栏至司打口,至桥仔头、上芦石中塘,经关前街、快艇头里至沙栏仔。沿路之埠头有:桔仔围尾水口、植槐巷水口、第头巷水口、吉庆里水口、十八间尾水口、旧茂记水口等,直至木桥街、新埗头、柴船尾、船澳口、快艇头、呬码头、大码头,而终于沙栏仔之八角亭码头”。北湾的自然形态,据说也是澳门又被称为“濠镜”的原因。《澳门纪略》的“形势篇”云:“有南北二湾,可以泊船。……二湾规圜如镜,故曰濠镜。”
北湾是澳门的经济中心地带,清廷也在此设立海关监督行台,负责对外来船只收税及规管水上人家的秩序。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廷宣布开海禁,设立粤、闽、浙、江四海关。粤海关共有7口,其中以省城大关和澳门总口最为重要。康熙二十七年(1688),清政府在今关前正街建立海关监督行台,附近设税馆,负责管理关闸、大码头、南湾、娘妈阁4个小口。龙思泰(1759~1835)曾将部分海关条文翻译成英文,其中有“第二号法令:疍家艇和其他小舢板在夜晚允许停泊在税馆前的小沙滩的岸边”。葡文中“Praya pequena”意即小沙滩,位于海关监督行台对面。从今天尚存的码头位置,史料中提及的澳门大关、税馆、街道名称,以及货仓的区域推断,小沙滩所在地即今天的大码头街,其两侧就是北湾。今天,该处已变成内街小巷,令人难以想象在18~19世纪北湾满泊大小渔艇、商船的情景。
北湾一带的陆地在18~19世纪成为澳门的贸易中心,也是“华洋杂处”之地。大体而言,北湾的华洋社群的聚居状况可分为“山上”和“山下”两个世界。“山上”是葡萄牙人之聚落,从妈阁沿妈阁斜巷往上走,可以看到一系列葡萄牙风格的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教堂和剧院)及具防卫功能的城墙。沿多条小斜路往下走,在“山下”则可看到华人社区的民居、庙宇、土地、社坛及商业区等,主要范围包括红窗门、下环街、沙梨头一带。
北湾的另一侧是“浅滩”。据《澳门百科全书》载,由沙栏仔以北,沿沙梨头、新桥至莲峰山的海湾,即称“浅滩”。由于澳门是出海口,从关闸至沙梨头北面一带有较多沙泥冲积,因而形成浅滩,适合渔民晾晒渔网等岸上活动。以渔业或船业为主要生计的华人聚居点逐渐形成,成为独立的华人社区,如沙梨头坊(村)、新桥坊(村)等。
要言之,“内港”泛指澳门半岛西侧的沿岸区域,也是澳门城市发展建设最重要的区域之一。
下环
早期澳门华人主要以渔业为生。清初吴渔山《澳门杂咏》云:“一曲楼台五里沙,乡音几处客为家。海鸠独拙催农事,抛却濠田隔浪斜。(地土纵横五六里,隔水濠田甚瘠。居客不谙春耕,海上为商。)”可证早年聚居在澳门的华人不谙耕种,以发展海上生计为主。又云:“晚堤收网树头腥,蛮疍群沽酒满瓶。海上太平无一事,双扉久闭一空亭。”可见水上人家在岸边的活动。民间宗教组织是早期华人社群联结之重要因素,水上人家都会祭祀与渔业有关的神明,如海上的保护神妈祖。妈阁庙便是澳门最早建立的供奉天后的庙宇,而在今天的民居中,也能看到不少香火旺盛的土地神坛。土地神坛一般是陆上定居的农村社区祭祀的神明,这说明澳门华人社会中的生活经济模式发生了变化。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明嘉靖年间,澳门成为葡萄牙人的商埠后,经济活动发生变化,加上希望寻求安定的生活,一部分水上人家上岸从事相关的渔船事业。生活模式虽然转变,但其宗教信仰并没有改变,只不过在崇拜天后的基础上,新加入了土地社稷,两者并存。第二,也许是因外来人口迁入而改变。张廷茂认为华人进入澳门的途径不同,从而其聚居地点也不同。随着时间的不同,职业及地位的变动,华人社区会重新进行整合。
早期澳门的华人大多来自福建和广东。他们在沿岸地区发展聚落,如妈阁村、沙梨头村、望厦村、马交石村等。随着人口增长,聚落向附近扩展。部分来自广东的人群在城外聚集成村,如新桥村(坊)、沙冈村、塔石村、龙田村,它们约在清初至清中叶形成。明清时期,澳门的华人社区一直受香山县管辖,以“村”“社”“坊”“街”为单位。其中以“坊”命名者最多,如下环坊、沙梨头坊(村)、新桥坊、雀仔园坊等。直至今天,澳门华人社区组织仍然保留着“坊”的特质,称坊众互助会或街坊会。
下环位于澳门北湾。本地人称之为“下环街”,也称“旧区”,是澳门最繁荣的街区之一。昔日的下环街区是岸边的小沙滩。这从今天郑家大屋外的护土石墙和英国画家钱纳利(1774~1852)旅澳门期间留下的画作都可以得到证实。
下环坊很早就有华人聚居及活动。据《清代澳门中文档案汇编》载,“本年(乾隆五十七年,1792)十一月初九日,据铺户郭端盛禀称:蚁在下环街开张端盛店杂货生理……”可见,下环在乾隆年间已慢慢发展起来,与渔业、船业相关的渔栏、货仓、维修船只、杂货等商号活跃。今天,在下环街一带仍然可以看到这些相关行业的店铺。
下环街华洋人口杂居,纠纷交涉亦越见频繁。《清代澳门中文档案汇编》载:“据澳夷若瑟山多报称:置贯三层楼地方铺头十间,因年久朽烂,欲为修整,以防倾颓失业。但曾赁与民人开张,不肯搬空付整,合将情由转禀,恳为严押该人等搬空。”文中提及的三层楼,即今天下环的三层楼街。华人人口上升,对土地需求日增,但不少洋人希望收回物业,因此华洋租务纠纷越来越多。这些纠纷最后闹进官府,由香山县县令审理。而经济能力稍逊的水上人家或居住在渔船上,或利用破旧渔船在沙滩上建立船屋,逐渐形成一个船屋群。奥古斯特·博尔热(1808~1877)的《广州散记》提到:
就在广场(妈阁庙)附近的地方的海边,我看到一艘破破烂烂的旧船,船停在两堆石块之间,避在一棵枯萎的老树的树阴下;一些稻草和几张布席盖着这个破败得无法保护它的主人的住处,而它的主人比它还要悲惨。
可以推测,下环坊发展的历史是船屋居民逐渐迁移上岸的过程。最初的发展是在今天的火船头街至下环街的沙滩上,随着澳葡政府在清同治年间对下环进行较大规模的填海,一些水上人家放弃沿岸的船屋,上岸居住及活动,下环坊随之逐渐发展成形。毗连下环德福祠的街区逐渐变得井然有序,每一条小巷都是相通的,而且相隔不远都会设立土地社稷。
位于下环河边新街的德福祠的碑文提及同治年间填海造地兴建该庙的情景,可以让我们了解下环坊的发展过程及聚落的构成基础。首先,关于区内的土地扩展,碑文中提到,同治年间,下环坊附近进行大规模填海。其次,下环坊的华人原本生活在小艇、船屋及沙滩岸边,在大规模的填海后,才陆续上岸定居。碑文提到“须就下街搭盖蓬厂为行祠,供设福神龙牌”,这很可能是原来水上人家的祭祀方式。上岸定居后逐渐祭祀“土地福神”,反映了水上人家上岸后生活习惯的转变。由碑文内容也可见建庙完全是由坊内居民自行组织的。今天下环街仍然是一个华人的聚居点,每逢节庆时坊会发挥其功能,如土地诞时,下环坊会组织在各德福祠举行祭祀活动;天后诞时,则在妈阁庙前地举行水陆神功戏;等等。
随着澳门内港地区逐渐成为主要的商贸区域,北湾和浅滩也发展成华人聚落。其聚落的发展过程也与下环相似,随着填海造陆,最初以船艇为居的水上人家迁移上陆。他们仍保存了不少渔民的生活习惯,如建供奉天后的庙宇(妈阁庙)。其后有些人慢慢放弃了出海捕鱼作业,而转在岸上进行农业耕种、商业活动或从事与船务相关的活动等。加上华人在18~19世纪也不断地从陆路移入,聚落中的生活模式不知不觉地改变。这也影响到民间宗教信仰的发展,内港的两个华人聚落出现了土地庙。因此,下环的发展、生活模式的转变使得不同的民间信仰能够并存在同一社区内。
土地扩展与华人社区转型
19世纪中叶是澳门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16~19世纪中叶,澳门是由清廷管治。在澳门城内的葡萄牙人,虽然建立起城内的市政及商业组织,但受着清廷的诸多限制。1849年以后,澳葡政府已达到扩张领土的目的。但本地华民人数远比统治者多,若以西方市政管理模式来管治澳门,殊为不易。与此同时,华人社群组织也因环境变化而发生改变。在原来以地缘、血缘、宗教、行业为主的社会组织之外,又衍生出以有财有势的华商为主干的以代表“全澳”“合澳”利益自居的组织。
澳葡政府以欧洲的管理模式重整、发展澳门。把欧洲政府的专营权方式引入澳门,在推行市政管理时,鼓励华商参与,务求澳门华人接受新的管治措施。这影响到澳门个别华商的升降浮沉。1850年以后,可以看到澳门各种各样的商业和公共项目,都是以专营模式进行。这些专营权的运作,最初是以简单直接的“夜冷”(arrematante,即拍卖)方式进行的。《澳门宪报》中提到:
缘澳中猪栏批期将满,预定本月十八日十一点钟,在议事亭从新出投夜冷,如有愿承充此行买卖揽头者,到亭声出若干批银,以出高价并遵规条者,准冷承充。为此谕知。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三日谕。
可见,专营制度是以“价高者得”的方式推行,较有实力的华商自然具备优势。专营制度的实行范围十分广泛,除了各项商业活动外,还有城市的公共卫生及大型建设。管理模式的改变使澳门的城市化发展向前推进了一步。
对于澳葡政府来说,整顿澳门的卫生及防火事务是十分困难的。在钱纳利的画作中及当时洋人的书信、日记中,华人社区是十分狭窄、肮脏的。若要将所有街区一下子整顿到位,必定产生很多问题。关闸事件后,澳葡政府对华人不敢再采取过分激烈的行为。在可行的情况下,澳葡政府愿意保留华人社会的传统活动。例如,庙宇焚香烧纸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特别在节日搭台演戏祭神的时候,人山人海,一旦发生火灾,伤亡尤为严重。然而,澳葡政府只做出了一些限制,并没有阻止神功戏。为了有效地让市民得悉火灾发生,“政府于1858年11月13日的政府公报公布了出现火警后将在大炮台悬挂的信号。白天将在竖起的旗杆上挂上汽球,晚间将挂灯笼。据此,沙梨头、板樟堂、风顺堂、圣安东尼堂、望厦、妈阁等地都可以看到”。
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但它也是澳葡政府重新规划华人社区的机会。澳门总督基马拉(1852~1863年在任)对澳门进行的公共建设就包括重建火灾后的灾区。《澳门编年史》载:
基马拉上任之初,(澳门)公共财政直虚,负债累累……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还清不少欠债,减少了葡国对澳门的拨款。同时,尽管澳门面临公共设施建设,筹建水警……他在任期间搞了一系列耗资甚大的工程,如修缮总督府,填海平整南湾,重建被大火烧成灰烬的商业区,使之再成为城市生活的一部份。
可见,澳葡政府在火灾后锐意加速城内的发展,但限于缺乏土地,填海造陆成为唯一可行的办法。在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火灾发生后,澳葡政府在三条大街附近开展了填海工程。三条大街是指今天的营地大街、草堆街及关前街。其中税馆衙门坐落在关前街。三条大街是华洋贸易最集中的地方。
由于澳葡政府积极支持实力雄厚的华商参与填海,所以随着填海区域扩大,城内华商的地位也逐渐提高。北湾是明末清初澳门最繁华的商业地带,清乾嘉时期在议市亭附近建了“三街会馆”。该会馆建立在营地大街旁,最初是为了方便商人不用跑到妈阁庙或莲峰庙洽谈生意。此举淡化了妈阁庙及莲峰庙在商业上的角色,却加强了澳门城内华商之间及其与澳葡政府的联系。19世纪60年代起,澳葡政府对北湾一带进行填海。三街会馆成为商人商讨物价及与洋人贸易相关的事宜的场所。
填海与华人社区的扩展
随着海外贸易日渐发达,华洋的经济活动扩展至内港沿岸的码头、货仓一带。从1850年起,澳葡政府在三巴仔和下环街一带进行填海。填海工程完成后,下环坊街区成为华人的聚居地,以及与渔船业相关的商业的集散地。1862年三条大街一带发生火灾,澳葡政府乘机进行重整及填海,从而扩大内港商业区。华商也参与投资了填海及整治街区工程,从中获取丰厚利润。华商王禄于1860~1870年承担填平清平直街、福隆新街、白眼塘街一带,并铺筑了十多条街道。这些街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成为重要的娱乐场所。除了烟馆、妓院、赌馆外,还有于1875年开业的清平戏院,夜夜笙歌。
1877年7月2日~1881年3月4日,澳葡政府在十月初五街一带进行更大规模的填海。在新填海地上允许兴建铺屋,所得的新街区与三条大街连接,拓展成繁盛的商业区域。《澳门宪报》中提到:“惟此际该地屋宇组已建成,如复拆毁,必至虚费资本不少。盖其资本非独准填地之人所出,又有别商人见该地经已填好,分开数段,定其街界,故信心购买该地,不惜资本建造铺宇。”华人的活动空间和居住空间增多,逐渐发展成一个以位于十月初五街的康公庙为中心的商业街区。1882年填海工程后,新建的街道包括巴素打尔古街(Rua do Visconde de Paco d'Arcos)、通商新街(Rua Nova do Comércio)、葛地利亚街(Rua do Corte Real)、贡士旦甸奴街(Rua do Constantino Brito)、美基街(Rua do Miguel Ayres)、燕主教街(Rua do Bispo Ennes)、非利喇街(Rua do Coronel Ferreira)、伯多禄街(Rua do Pedro Nolasco)等。
澳葡政府对重整及填海得来的街区在管理和设计上进行了改善,首先体现在铺设街道照明系统上。《澳门编年史》载:“1871年1月28日,位于风顺巷25号的闽南行老板关才通过公开竞投获得了全城2302盛油灯的公共照明专营权。”可见,此项工程仍照专营制度公开招标,由华商承包。1881年5月21日《澳门宪报》载,议事亭以公开招标方式,招人承充公共照明设施:“定于本月三十日一点钟,在咁嘛喇公所,当本公会前将澳门城厢内外捻火水街灯出投招人承充,谁出价最低者得。”但承充照明设施存在风险,同年7月23日《澳门宪报》载:“现据承充点街灯人禀称,街上之灯有被人窃去灯数枝及灯筒酒精灯胆等件,查此物转系售与烂铁店及民人。”故很快就无华商愿意承充,需由市政厅承担。同年12月3日《澳门宪报》载:“……查点街灯事务,现归咁嘛喇管理,是以咁嘛喇费用迩来加增,故欲预筹其支用所加之使费,是以欲将公物会所收之钞照抽收数项内每百员议加抽十七员。”不过,这种做法可能也时断时续。1893年12月27日的《镜海丛报》就曾刊登一则由湾仔陈姓商人承充街灯照明的消息。
设置消防设施是街区的另一项重要工程。澳葡政府除设置消防水车外,也鼓励华商自行在街区设置消防水车。1879年11月1日《澳门宪报》记录了城内不同街区官民设置的消防水车,包括“第一号:救火水车公所水车;第二号:救火车公所水车;第三号:洁净街道馆水车;第四号:宏隆坊水车;第五号:船澳口水车;第六车:三街水车;第七车:果栏街水车;第八号:八角亭水车;第九号:泗孟街水车;第十号:下环街昌记水车;第十一号:沙梨头水车;第十二号:新桥水车”。
华商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公共工程。由于大部分工程是为“华人”服务,且在承包整顿过程中有利可图,所以华商十分积极地参与澳门的填海及街区公共事业项目。于是城市在扩张之际,也成就了“华商”逐渐成为华人社会的领袖。“合澳”华社组织逐渐成为主流,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华社组织则趋向为次要的。在两种模式相补之下,城市化过程中华人社会联系更加紧密。
结语
大体而言,澳葡政府接手管治澳门后,将整个澳门填海造陆,并利用华商的力量,把城市化进程延伸至华人社区。澳门半岛的城市化进程由此渐入轨道。随着填海的持续,下环沿岸浅滩的街区与司打口紧密连接,形成船只补给、渔获上岸的集散街区。填海后仍有不少公司将货仓设置在附近地势较高的街区中,促进了环抱司打口的红窗门一带山腰之地的开发。三条大街填海后,十月初五街、芦石塘等新街区出现。新马路将各街区连接,形成澳门内港最繁盛的商业地段。
不过,华洋居住区的核心仍有区别。在填海造陆的过程中,澳葡政府兼顾葡人之前所建立的公共空间及长期以来“山上”“山下”的居住生活习惯,没有在传统的葡人社区中做太大改动,尽量保存已有的公共空间。对葡萄牙人而言,公共空间是由“直街”向外延伸而去。巴拉舒云:“昔日的澳门直街主要是分布在今天的沙栏仔街附近,连接圣安多尼堂,直至大三巴街,再向营地大街发展,又接上龙嵩街,直至风顺堂,此成为了澳门直街的主干街道。整个葡萄牙人的聚落、商贸活动及公共建设,则往直街两侧扩张开去,形成了‘鱼骨状’的发展。”在欧洲的城市规划中,公共建设影响整个城区的发展,教堂是最重要的公共建设。葡萄牙人最早的聚居点都在教堂附近,包括圣安多尼堂区及风顺堂区。16~19世纪,葡萄牙人的聚落由堂区与直街交会,形成以议事亭前地为中心的市政公共建设及商业中心。因此,澳葡政府的填海造陆并不仅仅集中在华人聚居的内港区域,在外港的沙滩也同时进行。19世纪末填海后,在今天的南湾大马路发展出以洋人商贸为主的新商业中心街区,与十月初五街一带的内港华人商业街区相互辉映,构成了澳门的早期城市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