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江新语:第三只眼睛看珠海
- 朱燕
- 1050字
- 2020-08-29 07:07:24
珠海禁烟缘何“起一大早赶一晚集”?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提出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等五项要求。记者近日走访了珠海公务员吸烟状况,大部分人表示公共场所吸烟比较普遍。有公务员称“吸烟为减压”“吸烟为暂缓矛盾”“禁烟有点难”。(2014年1月9日《南方都市报》)
岂止是公务员“认为”,珠海的老百姓对于公众场所抽烟都已经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了,办公室、餐厅、酒店、商场、酒吧、影院、候车(机)厅甚至医院,抽烟的人都毫无顾忌,被动抽烟的人也无所谓,偶尔真有个较真的人上前制止的话,抽烟的人不但不惭愧、不道歉,还理直气壮、恶语相向。而其他人还会埋怨这个“不懂事”的禁烟人多事、计较。
珠海烟民如此“猖狂”,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约束。吸烟危害自己也危害他人的公共道德没有树立,禁烟制度更没人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是控烟不力的唯一原因。
其实,珠海早在1995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珠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条例》,1996年该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在全国开先河的法律,以至于当时的香港有关部门都来珠海取经。如今,香港已经成为我国吸烟率最低的城市,珠海却被远远甩在后面。至今20年过去了,珠海公共场所禁烟仅开出两张罚单,还没有实施。禁烟行动实在是收效甚微。有了那么好的制度,没有人去执行,制度成了摆设,甚至比摆设还要糟糕。摆设只是装饰,而一项不执行的“完美”制度,效果就像小孩喊“狼来了”,失去了威信,若再让制度发力,肯定难上加难。
“珠海抽烟不设防”害的其实是珠海人自己!调查显示,珠海户籍居民的死亡原因以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损伤和中毒为主,恶性肿瘤中第一位是肺癌。空气清新得可以“罐装出口”的珠海,肺癌发病率如此之高!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珠海人禁烟的道德、意识和执法都还停留在原始社会!
2011年5月1日,卫生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全国新一轮的禁烟行动全面展开。刚公布的那两个月,珠海在明令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状况有所收敛,但是没多久,又死灰复燃,吸烟者又毫无顾忌了。
现在中央强调领导干部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件大好事,但希望对于不执行中央命令的人实行切实可行的严厉处罚。而且,这处罚不能只靠卫生部门,要国家、地方政府、各管理部门、职能部门都切实承担起控烟的责任,形成联动机制,同时设立方便可行的监督举报制度,真正把控烟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可操作的细节上,绝不能再对公众场所吸烟者“喊”而不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