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生活小事中实施社会公德教育

如何在生活小事中培养孩子的社会公德意识,把一个一无所知的婴儿培养教育成一个独立的、具有良好社会公德的社会人,这是父母终生的责任和事业。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对孩子教育时间最长的老师,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告诫家长:“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同孩子谈话或教导孩子、命令孩子的时候,才是在教育孩子。在你的生活的每一瞬间,甚至当你们不在家的时候,都在教育着孩子。你们怎样穿衣服,怎样同别人谈话,怎样讨论其它的人;你们怎样表示欢欣和不快,怎样笑,怎样读报……所有这些对孩子都有很大的意义。”也就是说,父母与孩子相处过程中的每一件小事,都会在孩子心灵中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直接影响到以后孩子的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如何从日常生活小事做起,培养孩子的社会公德意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培养孩子的自制能力

很多父母过分宠爱孩子,孩子要什么给什么,这种做法对孩子是有百弊而无一利的。我们应该看到,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她)的欲望也会逐渐提高、扩大,如果一味给予满足,就会变得不可收拾,一旦孩子不能得到满足,这样不满情绪就产生了,甚至出现恐吓大人、偷偷地从父母钱包里拿钱、甚至开始行窃等恶劣行为。

所以,父母应该有一个“特别意义的原则”。比如孩子的生日,“六一”儿童节等,特别是当孩子做了一件值得称赞的事,表现出良好的品行时,应该及时、充分地给予奖励。在这种“特别意义原则”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懂得克制自己不良的欲望,具有良好的自制能力,这对他们长大步入社会时的“他人意识”和“良好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是很有帮助的。

培养孩子的自立精神

孩子将来要自立于社会,成为受社会欢迎的人,这就必须具有自立精神,因为谁也不喜欢依赖别人的人。

自立意识要从幼儿时期开始培养。然而,在公共汽车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孩子理所当然地坐在位子上,心安理得地让妈妈站在一旁,甚至还有的孩子因为没有座位而哭闹,东张西望地希望有谁能给自己让位,这种现象并不正常,孩子长到四五岁时,体力其实已经能够自理。

所以,平时遇到这种情况,父母应该鼓励孩子站着,培养孩子的自立精神和关爱他人的意识,即使有人让座也应婉言谢绝。在其它公共场所比如,在公园荡秋千或滑滑梯时,父母也要教育孩子按顺序排队,学会谦让。要知道孩子再小,也应当自立,应当遵守社会公德。

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

竞争是一个人在现代社会中的生存发展中不可迴避的事情。虽然竞争总会有成功和失败,但每一个人却都想当“常胜将军”,孩子尤其如此。

因此,在家里与孩子玩游戏,父母常常有意让孩子赢,很多家长认为“与孩子玩,何必争高低”,因而孩子一定是赢家。可是我们要知道,当孩子与同龄人共同玩耍时,决不会得到这样的谦让。

在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只有公平竞争,只有靠自己不懈的努力,才能得到自己的那一份“奶酪”,才能真正享受到奋斗之后的幸福。所以,父母在与孩子玩耍时,应适时地与他(她)认真决以“胜负”,让孩子学会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失败面前不气馁,无论成功与否,都要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

同时还要让孩子掌握竞争的道德准则,竞争是公平的,要有宽容的气度,既不能嫉妒别人,又要有信心超过对手,要为对手的成功鼓掌,充分认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再一次加倍努力,真正品尝胜利的喜悦和竞争的乐趣。

培养孩子具有责任心

责任心是一个人事业成功的最基本的心理素质之一,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孩子,因为小,总是被照顾和原谅,成人觉得孩子这么小,要求什么责任心呀,长大了再培养吧。

殊不知这是在放纵孩子,孩子乱扔东西,大人来收拾;孩子找不到东西了,大人到处找;孩子做事做了一半就扔下跑开了,大人却听之任之。如此下去,久而久之,孩子就会丧失责任心。坏习惯养成了再纠正是很费劲儿的,并且这种随意的生活习惯养成后,当他们进入集体时,会有格格不入的感觉,集体活动会让他们觉得难以忍受,这样很不利于培养孩子的社会公德意识。

因此,我们应从这些生活小事入手对孩子从严要求。平时就要教育孩子:自己的东西自己收拾好,用过的东西要放回原处,做事情要做完,答应了的事情要有交待,别人休息时不能打扰等。当孩子有了一定的能力之后,可以委托孩子为别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并认真、负责地完成,不可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或半途而废。

事实证明,一些做事认真负责的孩子在群体中往往很有威信,受到小伙伴的尊敬,他们自己也感到很快乐和自豪。

总而言之,在日常生活中无论衣、食、住、行、玩,父母都会面临着如何教育孩子的问题,这就要求父母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