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季悄悄溜进闺房的时候,看见林姿似睡非睡地躺在榻上,一旁桌上的春宵剑微微出鞘。如此轻易得手,让他毫无真实感。
然而,那些所谓的真实在春宵一刻面前,都显得不那么重要。
十年来,觥筹交错,声色犬马,过往的风尘女子在他眼里,就算一丝不挂,也不如眼前的林家女孩更有吸引力。
朴素的绿萝衫凸显着玲珑有致的娇躯,看得他心头一阵荡漾。这种感觉让他联想到自己的名字——苏季。
万物复苏的季节便是春天。他感觉自己的春天终于来了。
这种时候一个正常男人,如何把持得住?
苏季认为自己很正常,可是当他解开她上衣第二个扣子的时候,却停了!
并非他良心发现,只是被她锁骨间一个鼓鼓的突起深深吸引……
翻开衣领,苏季发现她纤细的玉颈上,挂着一颗浅绿色勾玉,质地温润光洁,透出一股纯净的气息,与林姿本人相得益彰。
此物的出现让苏季始料未及,脑中不断闪现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告诉他,这的确就是当年打发掉林姿的那块勾玉!这是他十多年前做过最成功的一件事,也是十多年后最令他悔恨的一件事。
他蓦然想起娘亲生前说过的话:“如果春天是有颜色的,应该就是这块玉的颜色。”
想起来了,这是娘亲留下的遗物,他记起小时候每次哭泣时看到它,心情都会变得异常平静。
“十多年来,她竟然一直戴在身上……”苏季沉吟着。
此时此刻,勾玉的出现是否能印证一件事?
当年林姿想要的不是勾玉,而是只想做自己的新娘呢?
想到这儿,苏季自嘲地笑了,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悲哀。
勾玉纯洁的光芒一如十多年前,犹如一个坚定的信仰,而他自己同样坚信这一件事。他相信明年的某一天就是自己的忌日!
事出有因,苏季听过一个赤脚道士的判词:
“苏大人命犯青灵,亡妻克子,他的儿子都活不过十七岁!唯有修仙求道,方可续命长生。”
那天恰逢苏季丧母,奶娘本想图算命的说句吉利话,不曾想反遭晦气。她连判词提到的“青灵”是什么都没问,直接命家丁把赤脚道士赶出了朝歌。
苏季当时只有五岁,吓得连哭了三天。他虽不知青灵为何物,却仍对自己的死期深信不疑,因为赤脚道士的判词并非空穴来风,他两位兄长的确都只活到十六岁的最后一个晚上!
苏季自幼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论天资比两位兄长有过之无不及。可是自从听了判词,他便决心一定不要效仿二位亡兄,既不要救人济世,也不要杀敌报国,只是一门心思地求仙问道。
然而,他这几年找的那些所谓的仙门修士,要么是江湖骗子,要么说他仙骨极差,将他拒之门外。几番求道无门,让他对自己的死期更加坚信,只能每日借酒浇愁,等着阎王爷来点名儿。
作为一个行将就木的人,他不敢奢求任何人的眷恋,哪怕是最心爱的女人。
他将林姿额前的鬓角轻轻拂到耳后,在她耳边喃喃自语,把这几年没说的话,想说的话,不敢说的话,都在一夜之间说了一遍又一遍。
林姿双眸微闭,娇喘微微,像是能听见他说的,又像是听不见。无论她能否听见,苏季都要说,这样就算死也不会觉得遗憾。
春宵苦短,悄然间,天边已泛起鱼肚白。报晓的公鸡刚叫完第一声,花瘤儿准时破门而入!
“你怎么进来了!”苏季厉声喝道。
花瘤儿一脸无奈地耸了耸肩。
苏季一拍脑门儿,蓦然记起自己昨天的吩咐,回头看着妩媚动人的林姿,心里多多少少有点后悔该做的“正经事”一点也没做。
难道是那勾玉的魔力,能让一个狂热的人冷静下来?
无论怎样,现在将生米煮成熟饭,都显然来不及了。他只得将计就计,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一半。
门外传来几声犬吠,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汪!汪!”
一条红眼恶犬破门而入!牵狗的是个消瘦的管家,后面紧跟着一群虎背熊腰的家丁。
“你敢动咱爷的女人!”
众人齐声大喝,一个个对苏季怒目而视。
王老千挺着大肚子,慢慢走了进来。见到苏季衣冠不整地躺在林姿身边,他顿时大发雷霆,气得将牙根咬得吱吱作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短命的杂碎!想早见阎王,爷成全你!”
他刚要出手,就听身后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吓得人高马大的家丁们浑身一颤,纷纷避让,只见一个奇丑无比的悍妇破门而入!
王老千一瞥见那悍妇的脸,忽觉咽了一只活苍蝇,泛起一股恶心,生生把刚才那口气噎了回去。虽不是第一次目睹这位“丈母娘”的尊容,但冷不丁瞄见还是令他心有余悸。
这倒也不奇怪,林寡妇那张脸谁看了都会心惊肉跳,长得实在有点放肆,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林姿有多赏心悦目,她这位后妈就有多惨不忍睹。
苏季慢慢从床上坐起来,打了个哈欠,一脸惬意地说:
“恕小弟冒昧,不知名花有主,来了个先入为主。王兄该不会介意吧?”
正常男人看见这幅光景,怎么可能不介意?
王老千臃肿的脸上暗云涌动,紧握的拳头爆起条条青筋。
林寡妇也气得厚嘴唇发抖。她知道王老千可是正常男人,也坚信一个正常男人绝不会躺在自己美丽的女儿身边,却不越雷池半步。
她抬头狠狠瞪了苏季一眼,粗声骂道:
“你也不擦干眼屎,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货色!短命的蛤蟆!蹬腿儿前还恬不知耻想吃顿天鹅肉!好端端一朵鲜花,都被你给拱了!”
苏季微微一笑,平静的嘴角没有一丝动摇。
这时站在一旁的花瘤儿听不过去了。他知道林寡妇不是恨苏季毁了女儿的清白,而是恨苏季毁了她的发财梦,于是忍不住指着林寡妇骂道:
“丑婆娘!俺季哥可没来硬的!是你女儿自己送上门的!”
“我女儿又没瞎!怎会瞧上他?”林寡妇冷冷白了苏季一眼,抻着脖子大吼:“小杂种!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苏大人根本不认你这儿子!老娘早听说你是贱人偷汉子生的野种!”
苏季的拳头微微握紧,神情依旧静如一潭清水。他慢条斯理地将刚刚脱下的衣服一点一点穿了回去。波澜不惊的目光将林寡妇灼热的视线,引向桌上的春宵剑,挑衅道:
“难不成……你敢一剑杀了我?”
林寡妇瞥见桌上那把剑,顿时眼前一亮。只要苏季一死,朝歌再无人敢搅王老千的亲事,她便能继续用女儿换来荣华富贵。她掐着水桶腰,娇嗔道:
“谁不知王公子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他和我女儿可是情投意合,郎情妾意,天造地设的一对儿鸳鸯眷侣!他今天不杀了这小杂种,还算男人吗?”
“汪!汪!”
红眼恶犬也朝苏季吠了几声,狗仗人势的模样与林寡妇如出一辙。
此时,连五大三粗的家丁们都看出林寡妇是在煽风点火,纷纷转头观察王老千的反应。
王老千虽不是一点就着的人,但林寡妇都已经当这么多人的面,把话说道这份儿上,他若还不出手,那他这个“朝歌第一泼皮”,非得变成“朝歌第一笑话”。他指着苏季的鼻子,大吼道:
“爷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杀你这个拆散天赐良缘的杂碎是天经地义!就算今天你老子在这儿,也不敢拦!”
喊罢,他一把将春宵剑抓在手里!
苏季扫了一眼肉嘟嘟的王老千,又瞄了一眼膀大腰圆的林寡妇,不禁咂了咂舌,于心不忍地奉劝道:
“别怪我没提醒你,千万别拔,否则抱憾终生。”
王老千充耳不闻,刚把春宵剑抽出一半,就听唰的一声!
苏季和花瘤儿急忙捂住鼻子,家丁们也纷纷后退。
一道寒光映在王老千脸上。身旁的林寡妇与他同时嗅到一股醉人的药香,熏得她双眼迷离,春深似海。
“讨厌……怎么感觉……头晕晕的呢……”林寡妇粗声喘着。
一对含情的虎眼缓缓转动,虎视眈眈的目光锁定了离她最近的男人!
王老千顿时如被天雷击中,全身毛骨悚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却已是身不由己,仿佛癞蛤蟆见了蛇一样两腿发软,只能喘道:
“彪婆娘!你……你可别乱来……爷可是有……家室的……”
没等说完,林寡妇一招饿虎扑食,如猛虎捉肥鸡般一把逮住王老千!
当场凡是没来得及闭眼的家丁,一个个胃里涌起惊涛骇浪,差点把早饭吐出来,看样子连明天的晚饭也可以省了。
家丁们上前一齐拉住王老千,苦口婆心地劝道:
“爷!您冷静些!看清楚了……她可是……林……林寡妇!”
王老千药性发作,早已情难自制,猛然推开人群大喊:
“都给爷滚!今天谁敢坏爷的好事,爷放谁的血!”
说罢,他将春宵剑整个从鞘里抽了出来,顿时屋内烟雾弥漫!
家丁们嗅到烟雾后不再拦阻,一个个眉目传情,两两相望。
如果说王老千和林寡妇的举动,污了人们的眼睛,那么家丁们接下来的行为,则能让人把眼珠子抠下来,扔在地上踩两脚。
“汪汪汪!”
红眼恶犬凑热闹似地挣脱缰绳,狗鼻子凑过去嗅那把剑,长长的狗舌贪婪地舔着剑身。管家想去拉缰绳,只见狗头猛然一转,狗眼直勾勾盯着他,眼神居然也开始不对劲!
“汪呜呜!”
伴随一声春意阑珊的犬吠,一条大公狗把管家扑倒在地!
苏季抻了个懒腰,抱拳道:
“小弟就不搅各位的雅兴,先行告辞了。”
说罢,他缓缓抱起榻上的林姿,夺门而去。
花瘤儿出门前捡起王老千褪下的上衣,嘴角浮现出窃喜的笑容。
“嘿,好个一夜春宵梦无痕!想不到那个人给的这把剑,居然这么邪性!”
说罢,他从王老千衣服里掏出一个锦囊,揣进怀里,随手仍掉衣服,跟上苏季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