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刀疤豺母(1)

山峁一片野金盏花丛中,钻出大大小小七八十只豺,迎面朝我和藏族向导强巴搭建在树丫的观察所走来。这是高黎贡山特有的金背豺,我喜出望外,连忙举起最新装备的小型摄像机来拍摄。豺是犬科动物,故又称豺狗,是一种中型食肉猛兽。普通山豺皮毛为褐红色,所以许多地方又把豺叫作红毛狗或红狼。北美洲有一种豺,脊背上覆盖着一层银白色的毛,学名叫银背豺。几十年前,有一位名叫怀特·福桑的法国博物学家徒步考察高黎贡山峡谷,说是发现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定名为金背豺。遗憾的是,这种豺数量稀少,又是在人迹杳然的雪线一带活动,省动物研究所虽然屡次派人进山寻找,都未能找到它们的踪迹。

我的运气太好了,天上掉下个金元宝,路边捡着个大钱包。

金背豺确实与众不同,脊背铺着厚厚一层金色绒毛,就像穿着一件华丽的毛背心;鼻梁、眉睑和耳郭之间勾勒着两条粗粗的黑线,脸颊轮廓分明,看上去很威严;四只足踵间生有白色毛丛,就像踩着冰雪在走路一样。更让我感兴趣的是,据怀特·福桑介绍,金背豺是一种以一只年长雌性为首领的群居动物,这也与其他种类的豺完全不同,其他种类的豺都是以小家庭为单位生活,一般由年富力强的公豺担当家长。这就像人类里头的母系社会,肯定藏有许多鲜为人知的奥妙,是我考察研究的好课题。

透过摄像机的变焦镜头,我看得清清楚楚,走在豺群最前面的果真是一只雌豺,身材比其他母豺更细长些,腹部吊着十几只乳头,随着走路的姿势像小风铃似的晃来荡去。看得出来,它已经有一把年纪了,脊背上的绒毛色泽凝重,由金黄变得金红,下巴颏儿和脖颈之间的绒毛被岁月的风尘染成黑色,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从耳根拖到嘴角,使这张豺脸看起来苍凉悲苦。

我给它起名叫刀疤豺母。豺母者,女中豪杰粉黛魁首的意思。

刀疤豺母走到离我们躲藏的大树约有一百公尺的地方,突然间停了下来,扬起脖子呦地发出一声轻啸。就像训练有素的士兵得到长官命令一般,所有的豺,包括那几只半大的幼豺,全都停了下来,有的摆出转身欲逃的姿势,有的摆开朝前蹿扑的架势,齐刷刷地望着刀疤豺母,等候下一个指令。刀疤豺母耸动鼻翼转动耳郭,捕捉让它生疑的气味和声音。我有点紧张,以为是刀疤豺母听到摄像机马达轻微的旋转声了,立刻将摄像机关闭。就在这时,我听到背后传来浊重的呼吸声,扭头一看,大吃一惊,藏族向导强巴脖子上青筋暴跳,面带愠色,牙齿咬得咯咯响,胸脯猛烈起伏,活像一头发怒的山豹。他手里端着那支打一枪就要装填一次火药铁砂的老式猎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豺群,手指扣着扳机……

我是个动物学家,不能听任他猎杀珍贵的金背豺。我来不及多想,一把抓住枪管往上擎举。砰!一声巨响,霰弹射向天空,打在树冠上,碎叶纷飞。刀疤豺母长啸一声,带着豺群飞也似的逃进小树林,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这是在干什么?你怎么能乱开枪?”我生气地质问。

“恶豺,这帮恶豺,我……我要砸碎它们的头,剥下它们的皮,为我的雪娇报仇!”强巴眼睛里闪着泪光,咬牙切齿地说。

当天夜里,营地的帐篷内,强巴大口喝着青稞酒,用悲愤的语调述说着他和他的爱犬雪娇与金背豺的那次殊死搏杀。

“这是我从小养大的猎狗,一身白毛,亮得就像高黎贡山上终年不化的积雪,所以给它起名叫雪娇。这是一条纯种藏獒。唔,你晓得什么是藏獒吗?是世界上最勇猛的猎犬。雪娇跟我闯荡山林,撵山狩猎,陪伴了我七八年。有一次我喝醉了酒,躺在木屋里,不知怎么搞的房子着了火,我还烂醉如泥地躺在床上,是雪娇冲进火海叼着我的衣裳把我拖出木屋的。我没有儿女,把它当自己的女儿看待。

“三年前,青稞扬花雄鹿长茸的季节,我带着雪娇进山打猎。走到残雪还没有融化的半山腰,前面乱石滩突然蹿出两只豺,我开了一枪,炸飞了雌豺的半只脑袋,雪娇闪电般地冲上去,齐根咬掉了那只公豺的尾巴。断尾公豺哀号着逃走了。我将雌豺挑在猎枪上,将公豺那条蓬松的大尾巴围在脖子上,继续往有梅花鹿出没的云杉坪走去。

“才走出半里远,进到一片灌木林,就发现一大群豺从四面八方把我和雪娇包围了。显然,是断尾公豺带着豺群前来报复。

“雪娇很勇敢,冲进豺群东咬西扑想把恶豺驱散,但豺太多,我怕它寡不敌众,会吃亏,就吹了声呼哨把它唤回我的身边。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我寻找着领头的豺王,按我的经验,只要一枪击毙了豺王,豺群就会变成一盘散沙。不然的话,你打翻再多的豺,豺群也不会退却,非要缠着你和你拼到底不可。

“我很快弄清楚,率领这群豺的竟然是一只母豺!唔,就是你白天看到的那只脸上有刀疤的母豺,那时候它脸上还没有刀疤,看上去比现在要年轻些。它在灌木丛里一会儿长啸一会儿短嚎,指挥豺群向我扑咬。我接连朝它开了好几枪,可它十分狡猾,东跳西闪,连一根毫毛也没伤着。

“我带的火药不多,很快就消耗得差不多了,没办法,我只好朝两百米开外的一棵罗汉松转移。豺虽然凶猛,但不会爬树,我只要爬到树上就安全了。至于雪娇,在我爬上树后,便可让它跑回卡扎寨去报警。藏獒身强力壮,奔跑的速度比豺快,是能摆脱豺群追咬的。

“我一面朝灌木丛里隐约可见的豺群胡乱射击,一面撒腿朝罗汉松奔跑。几分钟后,我就来到树下了。我将猎枪斜挎在肩上,将那只被炸掉半爿脑袋的雌豺用绳子绑在背上,手脚并用往上爬。雪娇则朝豺群狂吠乱吼,以防恶豺趁我爬树之际向我偷袭。

“雪娇是条对主人十分忠诚的好猎狗,在我没有脱险前,是不会离开我的。

“那棵罗汉松有一围粗,我肩负十几斤重的猎枪,又背着二三十斤重的一只雌豺,爬得很吃力,爬得很缓慢。

“豺们大概也知道一旦让我爬上树去,它们就奈何不了我,许多豺都呦呦哀啸起来,声音难听得就像一群饿鬼在哭鼻子。

“就在这时,领头的母豺和那只断尾公豺一起从一条土坎下蹿出来,直奔到罗汉松前。雪娇扑上去拦截,断尾公豺缠住雪娇撕咬,领头的母豺则绕了个弯蹿到树下,拼命扑跳,想咬我的脚杆,把我从树上拽下来。我刚刚爬到树腰,两只脚离地约有两米高,豺是能扑咬到的。我急忙一只手抱紧树,一只手抽出腰刀,乱砍一气,正好砍在母豺的脸上,它就变成你现在看到的这副模样了。

“刀疤豺母负了伤,哀啸一声退了下去,我趁机又往上爬了几步,翻上树杈,骑坐在一根横枝上。

“这时,我听到雪娇在嗥叫,扭头一看,那只断尾公豺咬住了它的脖颈。要是一对一较量,我的雪娇决不会输给断尾公豺。一条藏獒可以同时对付两只豺狗。可是,有五六只豺团团围住我的雪娇,有的咬腿,有的咬尾,使它无法动弹。断尾公豺像个刽子手一样,尖利的牙齿紧紧咬住雪娇的颈侧,拼命蹦跶,用力撕扯。雪娇虽然是狗族中的英雄豪杰,但也寡不敌众啊。我晓得豺的厉害,在猎食时,一旦咬住猎物的致命部位,死也不会松口的。豺有这么一个特点,所以连山豹和老虎都畏惧豺几分。

“我想开枪打翻两只恶豺,把雪娇救出来,可是一摇火药葫芦,发现火药已经用光了。光凭一把两尺长的腰刀,我即使有三头六臂,也对付不了这帮恶豺。

“我在树上,眼睁睁地看着我的雪娇被断尾公豺撕裂了颈侧的动脉,倒在血泊中。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雪娇求救的眼光和呼救的吠叫声。我坐在树杈上心如刀割,可又无可奈何。

“几分钟后,我的雪娇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三年来,我到处找这群豺,但它们很狡猾,搬家挪窝,我没能找到它们。冤家路窄,今天总算让我碰上了。

“刚才我看得清清楚楚,该死的断尾公豺还在豺群里,我以猎手的名义起誓,非剁下它的脑壳不可。不,我要把这群恶豺统统消灭,祭奠我的雪娇。”

强巴说这番话时,指关节捏得嘎嘎响,眼睛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

强巴回卡扎寨取来了那根豺尾,长约两尺,断茬处的豺毛被硝烟烧得焦黑,布满灰白色的霉斑,僵硬变形,看上去就像一根搅屎棍。

他是个经验丰富的猎手,顺着豺的足迹来到一个荒山沟,把那根豺尾挂在山道边的一棵歪脖子小树上。从湿地上留下的豺的脚印看,豺群经常在这条山沟出没。那豺尾吊在树杈上,离地面约三公尺高,这个高度超过豺蹿跳的极限,既显眼,能被豺一眼就看到,又不会被豺拉扯下来叼走。

“我要让这些恶豺知道,冤有头,债有主,我是来讨取它们三年前欠下的那笔血债的!”强巴面带一种冷酷的表情说道。

我无法阻止他。没在高黎贡山与猎手一起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的感情有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的家庭成员,猎狗年老体衰后,决不会一根绳子吊死剥下狗皮做褥子剁碎狗肉做饺子,也不会遗弃虐待让它们流浪街头,而是一如既往地善待它们,给它们养老送终。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个老猎人豢养的爱犬病死了,他也悲伤过度一病不起,临终时留下遗言,要和自己的爱犬葬在一个墓穴里。强巴是看着他的雪娇被豺群撕成碎片的,对一个自尊心很强的血性汉子来说,这情景就像一条毒蛇盘踞在胸腔,时时刻刻噬咬他的心。对一个视荣誉为生命的猎人来说,失犬之痛痛彻肺腑,刻骨铭心,一辈子也不会淡忘的。

豺狼虎豹,豺是公认的罪魁祸首,它们残忍地撕碎了强巴的爱犬雪娇,还差一点伤害到他,受到报复和严惩,也是咎由自取。

当然,假如换一个角度来审视问题,一对豺夫妻在山野散步,突然一声巨响,飞来横祸,妻子被猎枪掀去半个脑袋,丈夫被猎狗咬掉一条尾巴,冤不冤?惨不惨?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也在情理之中,谈不上什么过分啊!

可我是人类的一分子,我不能站在豺的立场上想问题。自古以来,人对待野生动物的态度就是横蛮不讲理的,只许人类血腥猎杀,不许动物丝毫反抗,如果动物胆敢还人以颜色,便是大逆不道,冠以食人兽的恶名,围剿诛杀,毫不留情。

那天下午,强巴回卡扎寨去拉大米,我独自到山溪采捉一种名叫红蛙的两栖类动物做标本。正忙着,突然听到荒山沟隐隐约约传来豺啸声。我赶紧跑过去,趴在山腰一块磐石背后,用高倍望远镜看下去,嚯,就是刀疤豺母率领的那群金背豺,聚集在那棵悬吊着豺尾的歪脖子小树下。刀疤豺母翘首凝望着头顶那条被山风吹得悠悠晃晃的豺尾,眼神充满忧虑和恐惧;其他豺像热锅上的蚂蚁,在树下团团转;断尾公豺像个苦练本领的跳高运动员,一次又一次起跳蹿高,想把那条豺尾从树上叼下来,可它不是什么超豺飞豺,怎么使劲也无法达到目的。

显然,豺们已经认出悬挂在歪脖子小树上的豺尾就是三年前被猎狗咬下来的断尾公豺的尾巴。在动物界,豺的智商是比较高的,它们也一定知道这条豺尾突然出现在它们经常行走的荒山沟,并且像招魂幡似的吊在小树上,意味着什么。

大祸临头的预兆,围剿追杀的密令。

按常规,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动物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转移逃遁,特别是在和人类发生冲突时,无条件地逃跑是动物们的第一选择。但我知道,这群金背豺起码在一两个月之内是不会离开这条荒山沟的,原因很简单,正值春夏交际,按照豺的繁殖规律,现在正是豺崽出生的时候,豺群中肯定有一些母豺已产下幼崽,犬科动物不像猫科动物那样能叼起幼崽转移窝巢。根据野外观察记录,豺的育幼习惯是,在隐秘的地穴或山洞里产下幼崽,不再挪窝,一直要等到豺崽长到三四个月,能跟着成年豺外出观摩打猎,豺群才会离开原有的领地。

豺群惶惶然无所适从,刀疤豺母长啸数声,混乱的豺群才算镇定下来,迈着滞重的步伐,离开那棵对它们来说很不吉利的歪脖子小树。

天快黑了,强巴说要到树林里去打只山雉来改善生活,离开我们的野外观察营地。翌日清晨,他背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羊皮袋,踩着露珠回来了。跨进帐篷,他将羊皮袋往地上一扔,国字形的脸上洋溢着疲倦的笑容,很得意地说:

“嘿嘿,看我弄到了什么!”

羊皮袋里,有活的东西在蠕动。我拉开绳扣一看,嚯,是八只还在吃奶的豺崽。小家伙们身上已长出密密的绒毛,背部一片柔和的金黄,足趾间有几点白毛,毫无疑问,是一群小金背豺。

“奶奶的,这些豺真狡猾,窝藏得好严实,在灌木林的尽头,乱石滩背后,我摸黑找了整整一夜才找到。天刚麻麻亮,刀疤豺母就带着豺群外出猎食了,我在洞穴外开了一枪,把留在窝里照看这些豺崽的两只老豺撵走,摸进洞去,就像捡蘑菇一样把它们捡回来了。”强巴简要地叙说了他捕捉这些幼豺的过程。

只身夜闯豺窝,需要何等的勇气和胆量啊!

“你把这些豺崽弄来,想干什么呀?”我问。

“有它们在手里,就不愁刀疤豺母和断尾公豺不前来送死!”强巴说这话时,目光凛然,坚毅的下巴扭向一边,透出一股杀气。

我明白了,他是把这些幼豺当人质做诱饵设圈套,实施可怕的报复计划。这手段很高明,也很卑鄙。

“不行,金背豺是国家保护动物,你不能这么做的。”我出于一个动物学家的良知和责任心,口气很坚决地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