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被迫大义灭亲
- 导盲犬迪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
- 沈石溪
- 6504字
- 2018-05-23 15:48:49
你怔怔地站在小主人阿炯和爱妻红娜之间,不知该如何动作才好。
阿炯听到你的叫声,脸上云破天开,由于你及时赶回,他已由劣势变为优势。他一只手捂住小臂上被红娜咬破的伤口,一只手伸出一根食指一根中指,做出V形手势,说:
“迪克,红娜不是我们的朋友,它是豺狼!它想趁你不在咬死我。迪克,快,咬它,咬它!”
你熟悉这种手势,这是要你勇猛扑击的命令。你天生就是一条正统猎犬,你懂得对主人的命令是不能讲任何代价的。要是前面是刀山,是火海,是龙潭,是虎穴,是熊窝,你都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但此刻,你仿佛中了邪,傻瓜似的慢慢摇动尾巴。
你什么都能扑咬,就是不能扑咬红娜;你什么都敢扑咬,就是不敢扑咬红娜。红娜腆着大肚子,肚子里是你迪克的骨肉。你不能咬死爱妻,不能让自己的骨肉窒息在母腹。
红娜定定地望了你几秒钟,突然将高高竖起的红尾巴耷软下来,摇成朵红蔷薇。恶狠狠的圆睁着的狗眼弯成月牙形,鼻子皱起,嘴角微撇,换成娇憨可爱的神情。你非常熟悉也非常喜欢红娜这样撒娇。记不清多少次了,你要去镇东的竹林幽会,红娜要去西头的草地欢乐;你衔来两根肉骨头分给红娜一根自己留一根,红娜却想将两根都独吞……每逢发生争执时,红娜便摇尾弯眼皱鼻撇嘴,似娇非娇,似嗔非嗔,使点儿小性子,玩点儿鬼名堂。于是,你的火气消了,立刻让步,牺牲自己,满足红娜。
红娜天生会撒娇,你就吃这一套,这已成为你们永恒的生活情趣。
此刻,红娜显然想故技重演,用媚态软化你的意志,逼你就范,逼你让出道来。
不,它左右甩摆尾巴。红娜,我可以放弃去镇东竹林幽会的乐趣跟你到镇西草地去撒野,我可以饿着肚皮把两根肉骨头全奉献到你嘴下,我甚至可以为得到你的娇媚而牺牲自己的一切,就是不能让你去扑咬我的主人。
红娜尾巴摇得愈加厉害,眼弯成一条线,鼻子皱得朝天,嘴角撇到脖颈,变成一副可怜巴巴相,变成羞怯忸怩凄凄楚楚的哀求。
你仍然摇摇头,生了根似的挡在红娜面前。
红娜委屈地吠了两声,突然两眼圆睁,红尾巴竖成鱼钩形,脑袋厌恶地半仄着,后爪使劲刨土,土屑和雪尘飞扬,一片迷蒙。你知道,红娜使出了威吓的绝招。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啦。
在红娜这种性质的威吓下,你曾经做出过丧失原则的事。那次,红娜到你的狗棚来玩,一眼瞧中主人家挂在房梁上的一挂腊肉,就要你去偷。主人家曾再三关照你夜里守着这挂腊肉不让馋嘴野猫来偷吃,但你经不起红娜的胁迫利诱,把那挂腊肉偷了出来。监守自盗没脸见主人啊,害得你花了整整两天时间钻进山沟逮了一只兔子,送进主人家厨房,悄悄弥补自己的罪过。
红娜这手绝招确实够厉害的。
你的心缩紧了。看来,要想让红娜回心转意放弃逃亡荒野做一条野狗或野豺的念头恐怕是不可能了。但尽管理智判断不可能的事,你感情上却强烈地希望能实现。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你仍要用全副身心作最后的努力。
你将尾巴摇抡成一只只柔软的圆圈,袒露你渴望大团圆结局的思想。你伸出狗舌,先舔怒气冲冲的红娜的颈窝,又回身舔惊恐万状的小主人阿炯的脚杆;你无休止地来回往返舔着,像织布机上的梭子;你就是想在敌对的阿炯和红娜之间用你的虔诚和执着织出一缕情丝,织出一条爱意,织出些许温暖,织出几多理解,化干戈为玉帛,化仇敌为朋友。
汪汪,你朝红娜哀叫着,看在我们夫妻一场的情分上,请收回要扑食人类逃亡荒野罪恶而又愚蠢的企图,向我的小主人阿炯认个错道个歉赔个罪,一切仇恨就会烟消云散,我们就能言归于好。
汪汪,你朝阿炯求饶着,看在我们主仆一场的缘分上,请收回要我扑咬红娜的成命吧。我晓得你受到了委屈和惊吓,红娜年轻不懂事,你就宽恕它吧,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又是和和睦睦一家子。
汪汪汪汪,要团结,不要分裂。
红娜非但没有悔过自新的表示,还趁你穿梭似的两头跑两头舔的机会,啸叫一声,斜刺蹿向阿炯,要不是你及时扭身阻挡,精神上已解除了防卫的小主人后果不堪设想。
小主人则不断翕动鼻翼嗅闻着任何可疑的气味,说:“迪克,你怎么变得婆婆妈妈了,你怎么不去咬它?它还在,我闻到它的豺狼气味了。它还在叫,叫得多凶,它想吃掉我。迪克,我怕,帮帮我。”
你气馁了,你绝望了。看来在生死存亡面前,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红娜是半豺半狗,你无法改变它仇恨人类的残忍本性,你也无法扭转它向往山野丛林的价值观念。而你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抛却猎狗的职责背叛主人跟红娜走的,你绝不可能为爱情出卖自己的信仰。人各有志,狗也各有志。你无法找到妥协的办法,只能和红娜分道扬镳。虽然这样做你很痛苦,但你毕竟是爱它的,更何况它肚子里有你的亲骨肉;一旦分别,你明白,那就是永诀,今生今世再也休想见到它和还未出世的可爱的小宝贝了。
但这样做,总比发生残杀和流血要好得多。
你拿定了主意,飞快朝红娜甩动光秃秃细溜溜的尾巴,朝神秘的死林深处轻吠了几声。去吧,红娜,但愿你能在险恶的荒野丛林里生活得平安幸福。
小主人阿炯惊恐万状地趴在鹫形岩石上,颤着声问:“迪克,你把豺狼赶走了吗?迪克,你不会离开我吧?迪克,你过来,让我摸摸你。”
阿炯手臂上还渗流着殷殷血丝,你退后两步,把尾巴塞进他的胸怀,摆甩着,让他的手指抚摸捏弄,镇定他的情绪。
同时,你的唇吻不断地向死林深处翘指,让红娜快快离去。
红娜伫立着,粉红色的舌头一遍又一遍舔食着嘴唇和胡须间残留的血。这是你的小主人阿炯伤口中流出来的血,是人血。
你是正宗猎狗,你根本想象不出一条扮演了许多年家犬的野豺,在品尝到人血后巨大的心理突变。色泽鲜艳的人血温热鲜美,有一股沁豺肺腑的奇异芳香,是生命的汁液,是天与地造化的琼浆。犹如久旱的花蕾淋到了甘露,犹如馋嘴的狗熊尝到了蜂蜜,一刹那,红娜压抑得极深的嗜血的本性被诱发出来了。对豺来说,人是食谱中最美味可口的珍馐佳肴。它才品尝到了几滴人血,这更吊起它贪婪的胃口。它不愿就这样轻易放弃阿炯。
你迪克是条公狗,你也想象不到二月怀胎已临近分娩的母狗或母豺对异性伴侣的依恋与依赖心理。红娜不愿自己独自流浪山林。它意识到自己快要分娩了,它知道单靠它一匹母豺是很难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立足生存的,是很难养活一窝小宝贝的。
豺虽然是食肉类猛兽,但自己又是自然界食物链中的一个环节;豺吃孱弱的小动物,自己也被更凶猛的野兽所食。尤其是初生豺崽,毫无防卫和逃命的能力,是蟒蛇、金雕、狼、獴、猞猁、狗獾垂涎觊觎的对象,天敌无数,危机四伏,即使野生野长的豺,也要靠夫妻合力或生活在群体之中才能养活后代,更何况它红娜长期和人类厮混在一起,缺乏捕食能力和在丛林里生存的经验。它必须有个帮手,它离不开你迪克,它必须让你陪伴在它身边。
无论是出于嗜血的本性还是出于母性的本能,红娜都要咬死阿炯。
红娜引诱威吓都归失败,便龇牙咧嘴露出一副凶相,不顾一切地朝阿炯扑去。你纵身一跃,用结实的胸脯把它顶翻在地。它怪叫一声逃开了。你并不去追咬,你不想伤害它,你只是想阻止它去扑咬你的小主人。
汪汪汪,你身体大幅度朝死林深处前倾,还举起一只前爪做驱赶状,想把红娜撵走。但红娜根本不理会你的一片苦心,全身的豺毛都愤怒地竖直起来,狂啸一通,恶狠狠地扑过来。你仍然像上次那样用结实的胸脯去阻挡,红娜偏侧豺嘴,在你胸脯猛咬一口,叼走了一撮黑毛。
你胸脯火辣辣的疼。咬吧,红娜,你心里有气就咬我两口,解解恨吧。
你不使用尖利的狗爪,也不使用犀利的犬牙,只用肉身和红娜周旋。红娜一定是把你出自爱情的忍让看成是软弱可欺,一次又一次凶猛地扑到你身上又抓又咬,黑毛飞旋,你身上出现一道道血痕。
行了,红娜,咬两口出出气就行了,难道你真舍得咬死我吗?
红娜又一次扑到你身上,你躲闪得慢了些,咔嚓一声,红娜把你右耳朵咬了下来。你有些火了,红娜,我是你的迪克呀!
干吗要真咬?干吗要往死里咬?
红娜可不管这一套,连连扑击,豺牙叮着你的颈窝,眼睛里闪动着渴望见到死亡的光芒。你不寒而栗,你愤怒了,在扭打中,出其不意地在它后腿张嘴咬了一口。你不敢咬得太重,怕真的咬残红娜,伤了胎气,你只是咬破点皮,流几滴血,让红娜清醒清醒,要不是看在往日情分上,你轻而易举就可以把它咬碎的。
真的,别说红娜,即使来匹身强力壮的公豺,也不是你迪克的对手。你迪克本来就是生性勇猛的猎狗,又在荒野丛林像独狼一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格斗擒拿,扑击追踪,早已练得样样精通。
可惜的是,腿上的血非但没使红娜清醒,反而刺激得它更癫狂了,连喘息的间隙都不留,一次紧接一次朝你扑咬,大有把你置于死地而后快的劲头。
你欲咬不忍,欲逃不能,只能且战且退,一直退到鹫形岩石边,不敢再退了。再退,就把小主人阿炯暴露出来了。红娜贪婪的眼光已瞄向阿炯半个枣核似的喉结。
小主人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却把一切都听在耳朵里了。“迪克,你怎么变得不中用了?”他用衰弱而又绝望的声音哀叹道,“你对付不了这匹豺狼,你不敢冲上去咬它,是吗?难道说,我养了条怕死的狗!”
猎狗的最高道德就是对豢养它的主人忠贞赤诚,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种敌人。背弃主人的狗是狗类中的败类。你迪克是条顶天立地的雄狗,就像天上的雄鹰,人间的男子汉。你无法忍受怕死的耻辱。小主人阿炯的每一声哀叹都像箭镞钻进你的心窝。你心里升腾起一股雪耻的狂热。
男子汉把名誉看得比爱情更重,你就是狗类中的男子汉。
红娜眼里布满血丝,朝你发出一串啸叫。这是一种发自胸腔的疯狂而又恶毒的叫声,黏涩嘶哑,低沉短促,跟虚张声势的恫吓完全是两码事。你一听就明白,这是拼命的前奏,复仇的口号,凡是这样啸叫的豺或狗,是一定要和对方拼个你死我活的。
它完全疯了。它前爪扑到你肩上,闷着头来咬你的喉管。你一扭脖子,红娜咬在你的侧颈,叼走一小块颈肉。好险,只要你再偏半寸,你迪克就喉管裂断魂归西天了。
你被深深激怒了,就在红娜叼着你侧颈上的肉准备从你身上跳开的一瞬间,你闪电般地将嘴伸向它柔软的颈窝。
只听见咔嚓一声轻微的脆响,红娜颈窝喷出一汪热血。天上乌云密布,在铅灰色的雪光里,红娜的血奇怪地变成深蓝色。
你怔怔地站在那儿,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不清楚眼前发生了什么事。
红娜奇怪地望了你一眼,蹒跚地朝前走了两步,訇然一声倒在地上,四足朝天,浑身抽搐。
你这才从混沌中清醒过来,呜咽着跳过去,叼住红娜的肩头,想让红娜重新站起来,但红娜永远也站不起来了。你用舌头抵住红娜开裂的喉管,想止住流血,但深蓝色的液体仍然汹涌地无情地从伤口流淌出来。
你傻呆呆地跑在红娜身边。红娜渐渐停止了挣扎,面目重新变得安详美丽。
f.帮助地质勘探队
阿炯无从了解迪克和红娜之间复杂微妙超越一般同类的那层关系,他是个瞎子,也看不见迪克在盛怒下失口咬死红娜后悲痛欲绝的痛悔表情。他蜷缩在鹫形岩石底下只是感到有点奇怪,迪克在咬死了那条名叫红娜的豺狼后并没像往常那样发出骄傲自信高亢嘹亮的吠叫,也没像以前那样摇着尾巴钻进他怀里邀功请赏。他听见,迪克站在呼呼吐着血沫的红娜跟前呜咽。这是迪克在为红娜凭吊。他爬过去,搂住迪克,他感觉到迪克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他用手摸摸迪克的脸颊,摸到了两行热泪。迪克从来没有哭过,迪克也从来没有叫得这样凄凉过,他似乎有点明白了,那匹叫红娜的豺狗和迪克有着一种不同寻常的关系。迪克不愿咬死它,迪克为它的死悲痛欲绝。他又朝前爬去,摸到了红娜渐渐冷却的身体,他费劲地把红娜抱起来,让它四条腿直立在地上,可他一松手,咕咚,它又像木头似的栽倒在地。
噢——迪克发出一声尖锐的撕心裂肺的哀鸣。
“迪克,你恨我了,是吗?是我让你咬它的,你一定恨我了。”
迪克温热的狗舌舔着他的手背。
他动情地把迪克揽进怀来:“迪克,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可它已经死了,我们把它埋了吧。”
迪克叼着红娜的后颈,阿炯抬着红娜的后腿,离开小路,钻进一片茂密的树林,找到一个采药人留下的浅土坑,小心翼翼地让红娜躺了进去。然后,迪克用狗爪他用双手刨了一层落叶和腐草将土坑填平盖严。
迪克衔着他的竹棍在前面带路,很快就走到死林边缘。突然,前面传来人的说话声。不一会儿,一小群人来到他和迪克面前。
“我说听到狗叫的声音了吧?”
“想不到在死林里还能遇见人。”
“瞧这狗,壮得像小牛犊,准能帮上我们的忙。”
“这么丑的狗,真恶心。”
“我们又不要它去拍电影,管它丑不丑,只要能替我们把东西找回来就行。”
“你们快看,这小孩的眼睛……”
“盲孩子穿越死林,真不可思议。”
“陈工,你跟他说说吧。”
阿炯听出来,他面前是三男两女,好像碰到了什么麻烦事想求他帮忙。果然,一个汗味很重的男人拍拍他的肩膀和蔼地说:
“小朋友,见到你很高兴。我们是昆明来的地质勘探队,刚才,我们一位同志不小心,将一小袋矿样掉进悬崖下去了。坡太陡,人不好爬,再说悬崖下是片灌木林,东西也小,也不知掉在哪个草旮旯里了,人就是下去了也很难找到。我们想请你帮个忙,让你的狗替我们下去把矿样找回来。”
“我们会好好谢谢你的。”一个女人说。
“我饿。”阿炯说。他已一天多没吃东西,早饿坏了。
“这好办,来,小芹,给他一包压缩饼干。”
“迪克也饿。”阿炯又说。
“迪克?噢,是狗的名字吧。这也好办,小芹,再开一罐午餐肉罐头。”陈工慷慨地说。
阿炯和迪克狼吞虎咽地把一包压缩饼干和一罐午餐肉吃得精光。
吃饱后,那位名叫陈工的男人搀扶着他登上一座山包。
“到了,小朋友,前面就是悬崖。”陈工说,“你快叫迪克下去吧。唔,给它闻闻矿样袋的气味。”
阿炯摸摸蹲在身边的迪克的额头,刚要下达让迪克下到深箐去的指令,蓦地,他脑子里闪出一个念头:这支地质勘探队来自昆明,要是此刻他提出让他们带他和迪克到昆明去,他们或许会满足他的要求的。他们正为丢失了珍贵的东西而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哩。当然,这样做不地道,有点像乘人之危进行要挟。他阿炯从来没干过这种无赖才干得出来的事。可是,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呀。穿越死林,他算是尝到了路途的艰辛。饥饿寒冷不说,还差点送了命。听说丽江到昆明有好几百公里,他没钱买车票,走路的话不知要猴年马月才能见到亲爱的阿妈。唉,他只好做一次小无赖了;唉,真对不起这些好心的叔叔阿姨了。他把手从迪克的额上移开,闭着嘴不吭声。没他的指令,迪克是不会擅自行动的。
“怎么啦,小朋友,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这样好了,你叫迪克下去把我们的矿样袋找回来,我们付你钱。”名叫小芹的女人说。
“我不要钱。”
“那你要什么,快说呀,真急死人了。”
“我……我要去昆明。”
山崖上变得一片静寂。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却能感觉出惊诧、憎恶、愤慨的眼光在盯视着自己。他脸羞得通红。
“嘿,我还以为山里的孩子忠厚老实,没想到比城里的娃娃还要鬼精明,倒挺会做生意的。”一个男人用嘲讽的口气说道。
“小朋友,你提的条件太高了。”陈工摸摸阿炯的头发说,“我们付你十元钱的报酬,总该可以了吧。”
“我要去昆明。”阿炯固执地说。
“岂有此理!”一个男人愤愤地说。
“小朋友,你要到昆明去干啥呀?”小芹问。
“我找阿妈。”话一出口,他的泪水就止不住地往外流,想忍也忍不住。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哭,似乎是在为自己的无赖行径流着羞愧的泪,又似乎是在为自己苦难的遭遇流着心酸的泪。
“别哭,小朋友,别哭了。有什么事,你好好说嘛。”小芹柔声劝慰道。
阿炯抽抽噎噎把自己的身世和遭遇诉说了一遍,末尾又重复了一句:“我要去昆明。”
“陈工,这孩子真可怜,我们就帮帮他吧。”那位名叫小芹的女人在向陈工央求。
“那袋矿样是我们花了半个月心血才采集到的,要真找不回来,损失可惨了。”另一个女人帮小芹敲着边鼓。
“送他去昆明倒不难,明天队上正好有一辆卡车要到昆明去拉给养,捎上他就行了。可是,他到了昆明后是否一定能找到阿妈呢?”
“我找得到的,阿妈就住在豆腐营。”
“就算你很幸运能找到你阿妈,以后的事也很难说啊。”
“我只要找到阿妈,阿妈就再也不会让我离开她了。”
“要真能这样,那就太好了。唉,事情恐怕不会那么简单。”陈工忧心忡忡地说。
“陈工,你何必想得那么远。我们只要把他送到昆明,就算尽到了我们的责任,以后的事就看他的运气了。”一个男人说。
“那好吧,小朋友,我答应你,明早就托驾驶员把你带到昆明去。”
“谢谢叔叔,谢谢阿姨!”阿炯说着,深深鞠了个躬。然后,拍了一下迪克的脖颈,大声说,“去,迪克,到深箐去把矿样袋找回来,要快!”
攀爬陡崖,气味寻物,是迪克的拿手好戏。别说找一袋矿样,就是找一根绣花针,迪克也不会让他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