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战胜拦路的狗群
- 导盲犬迪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
- 沈石溪
- 6794字
- 2018-05-23 15:48:49
对你来说,这当然谈不上是什么理想的归宿。狗棚搭得比鸡窝还矮,要弯曲四肢匍匐着才能钻进去。地势比鸡窝低了一大截,稀鸡屎常常流进狗棚来,臭气熏天。食物的质量极差,要么洗锅水里泡几块锅巴,要么半瓢红薯藤拌米糠,粗得卡脖子。偶然有一根肉骨头,也是连软骨肉渣都被啃干净了的,只吃得到一星半点肉的气味。你经常处于半饥半饱状态,有时实在饿极了,就跑到野地里捉老鼠吃。
每天从事的工作也和你高贵的猎犬血统极不相称。一清早,你就跟着小主人阿炯出门,为他开道,遇到水坑或土坎,就吠叫报警,或叼着他的裤角绕路而行。当小主人坐在茶馆里调弦试音并开始演奏时,你就绕到茶馆背后的垃圾场里,从腐烂发臭的垃圾里刨寻镇上居民丢弃的骨头、鱼头或馒头什么的。当太阳当顶时,喝早茶的人散了场,你就得准时出现在茶馆门口,轻轻吠叫两声,像报晓的公鸡那样向主人报告时辰已到。于是,小主人把胡琴收进布套,敲点着竹棍回家吃饭去,你就又充当警卫的角色。
下午又重复一遍上午的过程。
这工作太轻松,太乏味了。
在你还没找到主人前,你想象着自己会成为职业猎手身边的一条猎犬。跟随着主人在险恶的山林间闯荡,在熊掌、豹爪和狼牙下赢得辉煌,建立功绩。你也曾想象成为边防哨所的一条警犬,用闪电般的追击将越境者擒捉,或用灵敏的嗅觉,将走私犯秘藏在马蹄间的毒品或夹塞在家禽肚皮里的文物搜索出来,建立卓越功勋。顶不济你也要当条牧羊狗,守护着雪白的羊群在碧绿的草地上嬉戏觅食,无论是独狼还是豺群,只要胆敢靠拢羊群,便会遭到你无情的攻击。你从来也没想到自己会做瞎子的领路狗,身份似乎比看家护院的草狗还要低一等。
你别无选择。你是一条被人类遗弃的丑狗。你的小主人阿炯能收留你,已经很不错了。
你没想到,为主人领领路,还会领出麻烦领出刺激来。
那天黄昏,你和往常一样,领着瞎眼小主人走在铺满夕阳的乡间土道上。突然,路边一座浅灰色的水轮磨坊里蹿出一条白狗,气势汹汹地朝小主人汪汪叫起来。
“讨厌,”小主人说,“又是泥鳅想来出我洋相了。这条可恶的白狗。”
你抬脸望去,磨坊砖墙上果然有个黑不溜秋的小男孩,顽皮地朝小主人扮鬼脸,捂着嘴在窃笑。看得出来小主人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恶作剧了,那名叫泥鳅的男孩也许是要惊吓得小主人跌倒哭叫,也许是要唆使白狗抢走小主人阿炯的竹棍让他无法行走。
白狗已很熟悉这套拦路恐吓的把戏,很快就进入角色,吠叫声又响又猛又野蛮,直朝小主人的耳膜飞来。小主人脸色变得苍白,鼻尖沁出几粒细汗,叫道:
“迪克,帮帮我。迪克,帮帮我。”
你闷声不响地拦截到白狗面前。
这是一条白色的成年母狗。它刚才大概太兴奋了,没注意到你的存在,此时看见你,微微一惊,收敛了脚步。但它很快又恢复了趾高气扬的神态,汪汪汪,朝你发出一串居高临下的叫声,那乜斜的眼光,骄傲而又轻蔑,像是尊贵的王后在呵斥贫穷的乞丐:“滚,你这条相貌奇丑的野狗!”
你的自尊心被刺伤了。被人类蔑视,你无话可说;被同类蔑视,你火冒三丈。你不想直起脖子来吠叫,骂街不过是白白浪费精神。你曲起前肢,冷不防跳跃起来,一下扑到白狗身上,不等白狗愣过神来,张嘴就在白狗肩胛上衔了一口。要是此刻被你压在身下的不是母狗而是和你同样性别的公狗,你绝不会只是衔,早就狠狠一口咬下去了,不咬得它皮开肉绽,也起码咬掉它一撮狗毛。但对方是一条母狗,在狗的行为机制里,公狗对母狗有一种自然禁忌,不到危及自己生存的最后关头,是不会认真进行攻击的,即便雌雄两性发生龃龉产生摩擦,雄狗至多是撩起一条前爪斜踢雌狗一脚,或者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把对方吓跑了事。
白狗虽然没被咬痛,却也知道了你的厉害,扭头就逃。那根漂亮的白尾巴,刚才还竖得笔直,现在耷拉下来,夹在屁股间。这是狗承认自己失败的典型动作。
那个名叫泥鳅的小男孩也一溜烟似的跑掉了。
“迪克,你还真行。”小主人夸奖道。
排除了障碍,你和小主人继续赶路。
才走出一百多米,突然,寂静的乡间土道上响起一片杂沓的脚步声,紧接着,传来狗群的喧嚣声。你扭头一看,不好,二十多条各种毛色的狗正吠叫着朝你和小主人追来。你赶紧叼起小主人的裤角,来到路旁一棵老槐树下,扁圆形的树干好歹可以起到烘托和护卫的作用,使你和小主人免受腹背夹击。
一眨眼的工夫,狗群便撵到老槐树下,呈扇形向你和小主人逼近。田野里响起狗群愤怒的吠叫声。
小主人吓得手都发抖了,竹棍橐橐橐在硬泥地上乱敲乱点,颤着声问:“迪克,这……这怎么办?”
敌众我寡,力量对比太悬殊了,你也紧张得狗毛都一根根倒竖起来。俗话说,狗仗人势,假如你的主人是个胆魄超群的男子汉,你会狗胆包天英勇无畏冲上去厮杀一番的。遗憾的是你的主人年小体弱,还是个双目失明的残废,此刻正吓得像在簸糠。这不能不挫伤你的勇气。
假如你是条普通的草狗,早就夹着尾巴逃跑了。你是品系优秀的猎狗的后裔,虽然也紧张,但猎狗天生的责任感使你懂得眼下这样严峻的时刻不该扔下小主人自己逃跑。你没有漂亮的相貌和艺术型的狗尾来取悦主人,你只有靠一颗赤胆忠心来报效主人。
你没有咆哮。会叫的狗不咬,会咬的狗不叫。你冷静地打量着对手,寻思着对付的办法。
大凡哺乳动物都有这样一个习性,聚合成群便会产生头领。狗群也不例外。你一眼就看清对方领头的是一条浅灰色毛的大公狗。刚才被你吓得屁滚尿流的白母狗紧紧靠在灰公狗的身边,看得出来,白母狗和灰公狗有着超越一般的关系。可以想象,白母狗被你斗败后,飞快跑回镇上去搬来了救兵。你估量着形势。表面上看,狗群同仇敌忾,但你从它们不同的面部表情和不同的吠叫声调中分辨出,它们的愤怒是有差别的。灰公狗首当其冲,两只浑黄的狗眼珠瞪得溜圆,那架势,恨不得活活把你撕咬成两半;白母狗满脸委屈,似乎要申冤昭雪,凶狠得也很认真。但除此以外,其他狗虽然叫得很凶,龇牙咧嘴做扑跃冲锋状,但眼神却漫不经心。对它们来说,有的是来凑热闹的,有的是来帮闲的,有的是出于一种排外的本性来欺生的。你看出这是一群乌合之众,只要你咬垮了领头的灰公狗,其他狗会自动溃散。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独狗对付群狗也是一个道理。
是的,领头的灰公狗比你高出半个肩胛,胸部一块块锐角状肌肉,显得威风凛凛。但你从它身上散发出来的温乎乎的炭火气息和甜腻腻的稻草味中晓得它不过是一条肉体和灵魂都依恋人类的火塘和人类为它搭建的狗棚的普通草狗。它的祖先没有闯荡过山林,没有和豺狼虎豹打过交道。瞧它那身光洁得没有一块疤痕瘢点的皮毛,说明它没经历过血腥的厮杀和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考验。特定的身份和看家护院闲散的职业养成这类草狗外强中干的德性。外貌高大壮实,筋骨却绵软虚弱。它们最大的弱点是珍惜自己的生命,缺乏以死相拼的野劲和野性。
你决定先发制狗。你攒足劲儿,像条无声的幻影突然蹿到灰公狗跟前,张嘴就朝它喉咙噬咬下去。灰公狗大概没料到你敢主动出击,还一来就玩真格的,躲闪不及,被你叼住了脖颈上的狗皮。
灰公狗惨嚎一声,朝你后颈项和背脊胡啃乱咬。白母狗也扑上来咬你的后肢和屁股。其他狗则在四周助威呐喊。
你受到两条成年大狗的攻击。你虽然是猎狗血统,还做过野狗,但毕竟只是条还没完全发育成熟的半大的狗,渐渐力气不支,被咬得一阵阵钻心疼。你只有死死咬住灰公狗的颈皮不放。你在地上蹦跶跳跃,借着大地的力量,把已在山林里磨砺得十分尖利的犬牙全嵌进厚韧的狗皮里。
噗的一声,灰公狗颈部一块皮囊被你撕咬开,吊在下巴颏,狗血涌出来。
你的颈项、脊背和屁股也被咬伤了好几处,伤口渗流着血丝。
灰公狗一定是自出娘胎以来从没打过这样的恶架,它抬起一只前爪,摸摸悬吊在下巴颏上的那块被你撕咬下来的皮囊,怔怔地站在你面前,望着你。
你猎狗的野性被伤痛和血浆刺激得几乎癫狂。你来不及喘息,就又狂叫一声扑上去。
善的怕恶的,恶的怕横的。你横下一条狗心,要同灰公狗拼个你死我活。
灰公狗眼光里充满惊骇和恐惧,像在看一条狼。突然,它扭动狗腰撒腿就跑。
头领一跑,狗群也都夹着尾巴跑掉了。
白母狗一面跑一面扔下一串刻毒的诅咒。
在这一大群狗中,唯独有一条小母狗没跟着灰公狗一起逃跑。它长相和毛色与众不同,耳朵特别尖,形成三角形,不像其他母狗那样耳郭浑圆,富有肉感。它腹部以下的毛色为棕黄,脊背棕红色,颈圈酱红,头尾鲜红如灼灼燃烧的火焰。
你从来没见过毛色如此红艳的狗。
它的胆量似乎比这群草狗要大得多,见到灰公狗被你咬破了颈皮,并没有像其他狗那样恐慌那样哀嚎。它显得异常冷静,卧在路旁的田埂上,耸动着耳朵舔着嘴唇,那表情与其说是在观望,还不如说是在欣赏。
狗群乱纷纷朝镇上撤退,红毛小母狗反倒踏着碎步朝你靠拢。它在离你一米多远的地方停住脚步,翕动鼻翼,做嗅闻状,似乎你身上有一种令它着迷的特殊的气味。它的探究的眼光把你从唇吻到尾尖来回扫了三遍。你还从来没有被异性如此打量嗅闻过。你不好意思,扭头就跑回小主人身边。
后来你才知道这条红毛小母狗名叫红娜,住在镇子西头澜沧江边那幢形状古怪的吊脚楼里,主人是个在山区跑运输的赶马人。当时你做梦也没想到,这条从形象到品性都十分别致的小母狗,将会把你生活的帆吹向交织着爱和恨的茫茫苦海。
c.盲少年被剥夺了卖艺的权利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阿炯接替师傅钱老瞎的位置在福鑫茶馆拉胡琴已有一年了。
只要跨进福鑫茶馆的门槛,不用竹棍敲点探路,阿炯就能准确地绕过拥挤的茶桌和椅子,绕过热腾腾的灶台和摆着花生、瓜子、水果、糕点的柜台,走到店堂最末一根房柱旁去。那儿是他的固定座位,也是他人生的小小舞台。靠房柱摆着一张竹椅,这也许是整个茶馆最破旧的一张竹椅,座面和靠背都用铁丝修补绑扎了好几层,人坐上去稍一晃动便会吱呀吱呀响,稍不小心,竹条和铁丝便会咬着屁股。但阿炯并不计较这些,对他来说,能每天坐在这把破椅上拉琴,已是生活对他的最大恩赐了。他感觉到这把破竹椅给他带来的巨大变化。当他待在家里吃闲饭时,继母说话的声调总是阴阳怪气,阿爸不在家时,衣服脏了也不叫他脱下来洗。更令他气恼的是,还常常指桑骂槐地羞辱他。譬如锅漏了,她就会狠狠把锅掼在地上数落:“啧啧,真是个废物,什么都不会干,白占了块地方。”阿炯虽然才十三四岁,已听得懂继母的话中之话。每受到这种奚落,他都要气得悄悄哭一场。但自从他接替钱老瞎的位置来到福鑫茶馆拉琴,虽然继母胖菊仍偷偷把牛肉丸子、炸猪排这样的好菜藏起来给她亲生儿子阿龙吃,但表面上对他客气多了,至少不再对他指桑骂槐,还经常让他换洗衣裳,说:“阿炯啊,来,快把外罩脱下来洗洗。到茶馆去拉琴,别让人说你是叫花子。”
虽说胖菊是为了挣她自己的面子,但阿炯身上的衣裳比过去清爽整洁多了。
他晓得,继母胖菊之所以对他客气了,完全是看在他拉琴所得的那份收入上。他去茶馆,除了背架胡琴外,腰里还系只白色搪瓷口缸,调弦试音后,便把口缸放在自己面前的地上。一曲终了,总会有好心的茶客往口缸里扔几枚分币。只要听到分币在口缸里滚动的丁零声,他就会站起来礼貌地鞠个躬道声谢谢。还有更慷慨些的茶客,会往口缸里扔角币。角币是纸币,不像分币丢进口缸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但阿炯凭着瞎子异常灵敏的听觉和嗅觉,总能准确地听到有人走近口缸,总能闻到捏在茶客手心中那张角币的汗腥味,站起来鞠躬道谢,从来也没疏忽遗漏怠慢过谁。辛苦一天,中等口径的白色搪瓷口缸差不多会被角币和分币淹掉一半。遇到赶街天,附近山寨的农民都拥到镇上来买卖交易,茶馆生意兴隆,搪瓷口缸还会被盛满。平均下来,一天也可赚个两三块出头。这点钱,在阔绰的生意人眼里当然像毛毛雨,但在佛海镇这样的偏僻闭塞的边地小镇,还算得上是笔不可等闲视之的财富呢。他阿爸在菜园子里流着臭汗从日出干到日落,也不过挣两三块钱。怪不得有一次他的同父异母的小弟阿龙在玩他的胡琴时不小心把琴摔地上了,继母胖菊破天荒在阿龙后脑勺不轻不重拍了一巴掌,骂道:“你要把你阿炯哥的饭碗敲掉呀!”
阿炯晓得福鑫茶馆这把破竹椅在他生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每次坐上去,都会有一种亲切温暖的感觉。他从小失去亲妈,懂得生活的甘苦,在茶馆拉琴十分识相,从来不乱走乱动,也不和茶客伙计谈笑。有时茶馆那位嗓音有点沙哑的骆老板见生意红火,一高兴会叫伙计给他端盘糕点。他虽然很想尝尝沙琪玛是什么滋味,很想弄懂绿豆糕是甜是咸,却只是道谢,不敢动手去拿。他害怕什么时候做了傻事蠢事,会失去这把破竹椅。
这天早晨,他像往常那样在迪克的护送下来到福鑫茶馆。一股他十分熟悉的铜茶壶里冒出来的水蒸气迎面拂来。时候尚早,茶馆才刚刚开张,他听见大部分座位都空着,只有靠窗那张桌子有一对客人在压低嗓门说话,大概是赶早市的客商做完了生意后到这儿来歇脚的吧。他脚步放得很轻,规规矩矩地走向店堂里端那根被岁月和烟火熏得有股腊肠般香味的房柱。往后转,一、二、三,再往左拐,一、二、三、四、五,到了。他像往常那样伸出手去,奇怪,往常伸手就可以触摸到的破竹椅今天却摸了半天也没有摸到。他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但摸摸房柱,齐眉高那块铜钱疤,棱角分明而又表面光滑,绝没错。只是他已坐了一年的那张破竹椅不在了。兴许是茶馆伙计打扫卫生时无意间把破竹椅挪动了位置,他想。他干咳了一声,想引起骆老板或伙计的注意,帮帮忙,把破竹椅给他端来。
有个人在朝他走来,脚步沉甸甸的,节奏缓慢,还有一股茶垢的气味,阿炯马上用鼻子和耳朵认出那是茶馆骆老板。他又竖起耳朵听了听,想听见骆老板手中端着那把一动就会咿吱儿响的破竹椅,遗憾的是,他什么也没听见,老板似乎是空着手朝他走来。
也许是出于盲人丰富的第六感觉,阿炯突然间莫明其妙地产生了一种如临深渊的恐怖感。
“骆老板,我的椅子……”他怯怯地说。
“哦,阿炯,”骆老板沙哑的声音显得有点刺耳,“对不起了,你不用来这儿拉琴了。”
“骆老板,这……”
“是这样的,阿炯,我们茶馆买了架录音机。客人更喜欢听流行歌曲,听红歌星唱的歌。”
仿佛是为了证实骆老板并非在虚构,柜台那儿传来伙计揿动按钮清脆的吧嗒声。立刻,店堂里响起一个女人梦呓般的歌声和电子乐队五彩缤纷的伴奏声。声音十分逼真,就像活生生的人在你面前演唱,连飘似游丝若有若无的叹息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
我不怕旅途孤单寂寞,
只要你也想念我。
……
阿炯呆呆地站着,脑子变得一片空白。录音机……女人……电子乐队……每一个字眼都像一根钢针,在戳他的心。他希望这是一场噩梦,他要快快从噩梦中醒来。他悄悄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慌,不是梦。
“嘿,骆老板,这录音机多来劲!”门口传来驴叫似的话声,“我早就说过,什么年代了,还瞎子拉琴,早该进古董博物馆了。”
旁边一个公鸡嗓音也跟着说道:“就是嘛,听这女人的声音,就像用香水擦过的。嘿,听着真比吃了碗肥猪肠还舒坦。”
“骆老板哪,有了这洋玩意儿,”驴叫声又响起来了,“我保你生意翻一番。”
“咱哥们儿就得每天来泡两壶。”
“各位多关照,请多关照。”骆老板笑着说,“我还买了好几盘女歌星的磁带哩,有香港的叶倩文,还有台湾的邓丽君。”
阿炯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阿炯,”一只手掌轻轻拍在他的肩膀上,骆老板十分客气然而又十分坚决地说道,“你到别处去发财吧。”
他没动窝,他很想赖在这里不走。可是,骆老板那只手掌十分有力地将他朝茶馆外推搡。“阿炯小师傅,你请吧。要是你想来这儿喝壶茶,我们是欢迎的哟。龙井一块钱一壶,碧螺春八角钱一壶,高山大叶子茶四角钱一壶。”骆老板用调侃的口吻说道。
阿炯不由自主地朝茶馆门口退去,两条腿沉重得像灌了铅。跨出门槛,背后传来公鸡嗓音响亮的奚落声:“就凭他拉这几段老掉牙的曲子,早该换换啦。”
他走到街上,一股凉风迎面吹来,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机械地朝前走着,不知道要到什么地方去。福鑫茶馆不要他了,他很清楚这将意味着什么:就像一只小船被浪掀翻了,就像一只小鸟被折断了翅膀,就像一条小鱼被晾在了沙滩上,就像一只小耗子被猫逮住了。佛海镇是个巴掌大的小镇,只有这么一家茶馆,他没有跳槽的可能。他被骆老板炒了鱿鱼,只能回到家里当废人,吃闲饭。继母胖菊的訾骂和阿爸的拳头,想起来就叫他不寒而栗。
一个踉跄,竹棍被折断了。阿炯只好用手摸着沿街房子的墙,慢慢朝前走。咚,他的额头结结实实被撞了一下,疼出一身汗来,左手朝前一摸,原来是撞在水泥窗台上,右手朝额上摸摸,已撞出一块鸽蛋大的包包。
……
我将会珍惜这份爱的欢笑,
而不是眼泪。
……
不知不觉地,阿炯又回到福鑫茶馆门口来了。似乎换了一位嗲声嗲气的女歌星在唱。录音机的音量开得很大,节奏强烈的迪斯科音乐震得房子都微微摇动。他侧起耳朵听听,茶馆店堂里客人果然比平时多得多,门口还有不少人在围观。虽说录音机在中国大中城市早已普及,但在佛海镇这样贫穷的山区小镇,双声道立体音响的录音机还是很稀罕的。
他恨这台录音机,是它夺走了他的破桌椅,挤掉了他的生存位置,把他弄得无处可去,他真恨不得搬块石头来亲手把它给砸了。可惜,他没这个胆量,也没这个能耐。
他又摸着墙朝前走,觉得自己孤单极了。“迪克——迪克——”他喊着自己的伙伴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