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丑狗被主人遗弃了
- 导盲犬迪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
- 沈石溪
- 13724字
- 2018-05-23 15:48:49
你的母亲安莎和父亲大黄蜂都是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和你同窝出生的一只狗弟和一只狗妹都继承了父母身上的优点,长得漂亮可爱,但不知为什么,你却一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地用爪子踢蹬开去。
你出生的第八天,你所在的那家主人——碧罗雪山南麓石头寨猎手力瓢老爹来到搭建在屋檐下的狗棚前想看看母狗安莎究竟为他产下了啥模样的小猎狗。他先抱起你的狗弟,双手捧月似的捧在掌心,眯着眼端详了一阵后赞叹道:“哈,怪俊的小狗崽,蜂腰牛臀,狼耳虎头,长大后准是撵山打猎的好手。”接着,他又捧起你的狗妹,乐滋滋地说:“哟,多水灵的小母狗,简直跟你妈是一个模子里浇出来的。你长大了,公狗不为你打架打疯了才怪呢。”他说着还戏谑地曲起食指在你狗妹俏挺的鼻梁上刮了一下。
当时你蜷缩在狗棚旮旯的稻草底下。你虽然来到这个世界才几天,但已从母狗安莎对待你的态度中朦朦胧胧懂得自己是条见不得人的丑狗。你希望力瓢老爹没发现你。遗憾的是,力瓢老爹眼睛比鹰隼还尖,目光在狗棚里溜了一圈,便把你从稻草下搜索了出来。“嘿嘿,你这个淘气的小狗崽子,还想跟我力瓢玩捉迷藏吗?”他诙谐地说道,一只揸开五根指头的手掌像渔网似的朝你伸来。
你身不由己地被送到力瓢老爹的鼻尖底下。
“阿罗!”力瓢老爹突然像撞着鬼似的惊叫起来,“这是狗崽子还是山老鼠?发酒瘟的,简直是个怪胎嘛!”说着,他像无意间抓着一泡狗屎急于甩脱似的猛一撒手,你被抛向空中,重重地砸在地上。幸亏你是四肢先着地,要不然,准被摔成残疾,就这样,你也被跌得腿骨剧痛,卧在地上呜呜哀叫。
力瓢老爹的尖叫声惊动了左邻右舍,不一会儿,狗棚前聚集了一大堆前来瞧稀罕的山民。
一位扎着水红色头帕的中年汉子蹲在地上,用一根树枝在你身上拨拉了几下,讥笑着说:“我说力瓢大哥,怕是你那条宝贝安莎找不到合适的公狗来踩背,馋急了找公山狸配对,才生出这么个非狗非狐非猫非鼠的玩意儿来的吧,嘻嘻。”
母狗安莎站在一旁羞涩而又委屈地吠叫了几声。
“呸,胡说八道。”力瓢老爹恼怒地踢了扎水红色头帕的中年汉子一脚,回敬道。
一位脸被太阳晒成紫铜色的小伙子用脚尖搓搓你光溜溜的狗尾巴,咂咂嘴唇说:“力瓢老爹,这般丑的狗崽子,你养着它也是浪费狗食,干脆,赏给我得了,红烧狗崽味道鲜美哟。”
“馋猫投胎的,送给你我力瓢不会自己用青辣椒炒来下酒吗?”
“使不得呀。”这时,围观人群中走出一位胡子雪白的老人,摇着头说,“力瓢兄弟,我者者皮活了七十岁,见过的狗怕有一千条,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丑的狗崽子,怕是恶鬼投的胎哩。吃了它,会遭报应的。”
力瓢老爹搔搔后脑勺:“这么说,要我力瓢把这只丑狗崽子养起来不成?”
“也不中。”者者皮摇晃着那绺白色的山羊胡须说,“养着它怕是养着灾星哩。”
“吃又吃不得,养也养不得,那该怎么办呢?”力瓢老爹忧心忡忡地问。
“我看,顶好是把它扔到森林里去。”者者皮慢悠悠地说,“一来是放生可以积点阴德;二来把讨债鬼送得远远的,它迷了路回不了家,也就没法子再纠缠你了。”
“这主意不坏。”力瓢老爹点着头说。
你是狗,对你来说,主人的话就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你的不公正的命运就这样被裁决了。
三个月后,你刚刚断奶,便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被一只粗糙的大手揪住脖颈提出温暖的狗棚,强行装进一只背篓里,送过三架山三条河,丢弃在一片古木参天人迹杳然的原始森林里。黑夜使你辨不清方向,雨水冲刷掉了气味,你找不到回家的路,变成一条无家可归的野狗。
那时,你还没学会猎食,你的四肢还绵软乏力,奔跑的速度还抵不上一只羊羔。在你刚被遗弃时,你只能捡拾山豹吃剩的残骸剩渣。你经常饿得半死。饥饿是动物最优秀的教师,在饥饿的逼迫下,你学会了觅食。开始,你捉青蛙吃,比较起来,青蛙行动笨拙,容易捕捉。后来,你又学会了逮山老鼠吃。你在背阴潮湿的洼地里先寻找到鼠穴,然后凝神屏息守在鼠穴旁侧。当狡猾的山老鼠刚一探头,你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将过去,四只狗爪在老鼠身上胡踩乱踏,或者踩断了鼠腰,或者踩扁了鼠头,就算大功告成了。靠着狗的顽强的生命力,你终于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当你满周岁时,你已经长成一条具有自我生存能力的早熟的小公狗了。你撵山捕猎的本领远远超出了和你同龄的那些猎狗。有一次,你甚至闯进野猪窝,在母野猪的獠牙底下咬翻了一头小猪崽子呢。
野狗的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你不用替主人看家护院,也不用为主人撵山狩猎,你饿了就吃,吃饱了就酣睡,想玩就玩,想上哪儿就上哪儿,也不用向谁请假要谁批准。假如换成别的种类的动物,会很习惯很欣赏你这种没有任何管束的生活的。但不知为什么,你却觉得日子过得太沉闷太乏味太枯燥太单调,过得不顺心过得不舒畅过得不痛快,整天抑郁不欢,总觉得生活中似乎还缺少点什么,但究竟缺少什么东西,你捉摸不透。
你还只有一岁龄,你尚年轻,还没学会理智客观地正视自己的处境,分析自己的心态。换句话说,你还缺乏自知之明。
一个偶然的机会,才使你明白过来你在生活中渴望的是什么。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你同往常一样,从栖身的小石洞里走出来,带着慵懒的睡意,在树林里闲逛。突然,寂静的山谷里传来人的吆喝声和狗的吠叫声。你正闷得慌,便小跑着登上一座山冈瞧热闹。森林里的空气透明度极高,你一眼就看清是一个身背火药枪的猎人正在调度一条黄狗追撵一只草兔。惊慌失措的草兔在树林里狂奔乱跳,绕着圈子。看来,黄狗是条训练有素的猎狗,很有经验,总能准确判断草兔的窜逃路线,抄捷径兜头进行拦截。渐渐地草兔跑不动了,一头钻进草丛,再也不动弹,露出一个雪白的屁股。黄狗扑过去麻利地叼起草兔的脖颈,踏着碎步跑回猎人身边。猎人将半死不活的草兔塞进一只麻袋里。
这狩猎的情景你过去也见过,并不特别新鲜。但随后发生的事,你却看得惊心动魄,看得目不转睛,看得心痒眼馋。
猎人拾掇了草兔后,伸出手掌在黄狗头顶摩挲了一阵。猎人皱褶纵横的脸笑得像朵花,动作轻柔,传递着宠爱。黄狗使劲摇动着尾巴,一次又一次直立起后肢,撒娇似的扑向猎人的怀抱。猎人展开双臂,把黄狗拥进怀里,胡子拉碴的下巴贴在黄狗的脸颊上,亲昵地蹭动着。黄狗伸出舌头使劲舔着猎人的衣领。猎人一双宽大的手掌在黄狗脊背上自上而下地抚摸着,捋顺它凌乱的狗毛。
你不知不觉间狗嘴里滴下了口涎,心间痒丝丝的,好像刚吞下一只毛茸茸的鸡雏。你觉得浑身的肌肉因紧张而痉挛,有一种难以忍受的饥饿感。这绝不是普通的饥渴感,比生理上的饥渴感更缠绵,更强烈,更折磨你的身心。突然间你对黄狗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嫉恨,一种想冲过去把黄狗撵跑自己去顶替它的角色和位置的冲动,但你刚从山冈的树丛里探出头去,敏感的黄狗便朝你扔来一串威胁性的低嚎,你不得不赶紧缩回身体。
你想离开山冈,眼不见为净,也就不会惹麻烦了,但似乎黄狗和那猎人身上有一种强力磁场,使你无法挪动身体。
你是猎狗的后裔,你身上流动的是正宗的家狗血统。你虽然现在身为野狗,但家狗的习性和心态遗传在你的灵魂深处。
狗本来是一种野生动物,后来才演变成家犬的。在所有食肉类走兽中,唯有狗才被人驯化,究其原因:第一,在严寒的冬天狗难以觅到食物就跑到人类祖先居住的山洞前去捡食人类吃剩丢弃的动物皮囊和残骸,久而久之,这种带有乞讨性质的觅食行为变成狗的固有生存方式。狗依附于人类生存,身体就牢牢地被人类束缚住了;第二,狗在同类间缺乏爱抚,而狗的被抚摸的需求又特别强烈而旺盛。在一个十分偶然的情况下,也许一条狗无意中发现一条眼镜蛇正悄悄游向某位人类的祖先,为了报答他曾恩赐过它一块肉骨头,它朝他发出汪汪报警的吠叫,他免遭了一场灾难。出于感激,他伸出还刚刚由动物前肢进化成的手,在它脊背上抚摸了一下,就像一股热电流传遍了这条狗的全身,引发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极大的快感。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于是它摇动尾巴扭动身体一而再再而三地请求他重复抚摸的动作,久而久之,这种抚摸发展成人类和狗交流感情传递信息的一种仪式。狗在人类的抚摸中心灵得到极大的满足,灵魂也就被人类牢牢地束缚住了。
野狗就是这样被驯化成家犬的。
你虽然生下来从未接受过人类的抚摸,但这种被抚摸的狗的生理需求却十分强烈而旺盛。你伫立在山冈的树丛间,痴痴地望着那位剽悍的猎手和那条幸运的黄狗,一种孤独感在你心中油然而生。
这以后,野狗独来独往的日子似乎更难熬了。是的,你没有饥寒之虞,但狗天生过不惯安逸舒适的日子。自由对狗来说是一种奢侈。狗是劳碌命,生来就受人类支配,为人类而活着。对狗而言,丧家犬是一种不幸,被主人遗弃是一种耻辱。在狗眼里,能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己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就是狗最大的幸福。自由的野狗生涯并没有使你觉得幸福,反而惶惶不可终日,甚至产生一种命运多舛漂泊不定找不到归宿的痛苦。随着年龄增大,这种痛苦的感觉也日益加剧。
你渴望回到人类身边去。要是能找到这样一位主人该有多好哇,你想,他不嫌你模样丑陋,他把你视为伙伴当作朋友。你将在他愁闷时摇尾巴替他解闷,在他危难时奋不顾身地替他解围,在他撵山狩猎时做他机智骁勇的助手,在他睡觉时做他看家护院的哨兵。你唯一的愿望,就是当你立下汗马功劳后他能把你揽进怀里,毫不吝啬地伸出手来抚摸你的额头、脖颈和脊背,能赐给你两根啃过的肉骨头,顶好别啃得太干净,留着肉渣和软骨……
你开始寻找主人。
你闯进一间茅寮,一位扛着犁铧的农家汉子一见你便大呼小叫起来:“该死的野狗,快拿棒棒来!”幸亏你逃得快,不然准被打断了狗腿。你闯进一幢小洋房,一位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女人一见你便像见了鬼魂似的惊叫一声,躲进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的怀里:“丑狗,野狗,不,是狼,是狐狸精……”你只好转身逃之夭夭。
你冒冒失失闯进几十户人家,都被粗暴地撵了出来。失败促使你总结经验教训,你觉得自己之所以一腔热血报效无门,屡屡投靠屡屡遭拒绝,关键原因是你长得像丑八怪,人类的眼睛没有透视功能,不可能第一眼就透过你丑陋的外貌看见你忠贞的狗心,对你产生误会应当说是在情理之中的。要避免这种遭遇首先要消除这个误会。狗和人无法用语言进行对话说清问题,对你来说,唯一可行的就是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忠心,想方设法给未来主人一份见面礼,也许他就能慈悲为怀地容忍你的丑貌。
这需要机会。机会总是有的。
那天,你路过一道峡谷,看见一位脚穿耐克登山鞋,头戴红色遮阳帽的年轻人正在追撵一只狐狸。这位打扮时髦的猎手动作实在笨拙,盲目地跟在狐狸S形逃跑路线后面追赶,射击技术也很难恭维,崭新的双筒猎枪连开了好几枪,子弹都打到天上去了。眼看狐狸就要逃进一片茂密的灌木林,你蓦地产生一个念头,替那位红帽子猎手捉住狐狸,他亲眼看到你的擒猎本领,兴许就不再计较你的相貌了。他身边没有猎狗,你正好可以填补空缺;你把这头珍贵的狐狸当作礼物送给他,他大概不好意思不收养你的,你想。
你在那只倒霉的狐狸即将逃进灌木林的一瞬间,迎面扑跃过去。你勇猛地搂抱着狐狸的脖颈,和它在草地上滚作一团。狐狸咬伤了你的肩胛,你咬断了狐狸的喉管。你费劲地叼着刚刚咽气的狐狸喜滋滋奔向红帽子猎人。他先看到狐狸,欢快地叫嚷道:“啊哈,多好的一张狐皮啊!嚯,哪儿来的猎狗,真帮了我的大忙了。”但当他的视线从狐狸身上转移到你身上后,立刻像被狼咬住了脚杆似的跳了起来:“见鬼,原来是豺!看你往哪里跑!”说着,就把双筒猎枪乌黑的枪口朝你瞄准过来。你感到无比委屈,假如是把你说成狼,还有几分相似之处。全世界的狼分黑黄两色,你是黑狗,毛色和狼相同,纯种猎狗的体态和狼也相差无几,是容易混淆的。但把你说成豺,那也太缺乏常识了。全世界的豺都是棕红或赤褐色的,谁见过黑豺?看来,这位红帽子猎手的打猎水平是业余的业余。可惜你没时间替自己辩解了,他的食指已扣紧了扳机,你只好急忙扔下狐狸逃进灌木林。白送了一头狐狸,还挨了一顿臭骂,真晦气。
几个月后,你又碰到了一次机会。
这天黄昏,你路过一个小山村,正巧看到一位中年汉子在芭蕉园里搭建守夜的窝棚,几百株芭蕉树结满了一串串青里泛黄的芭蕉。你晓得中年汉子搭窝棚是准备在芭蕉园里守夜,防止有人摸进来偷盗或野兽闯进来糟蹋。守夜人孤独寂寞,有条狗正好可以做伴。守更熬夜发现可疑迹象和陌生的气味是你的拿手好戏。你擅长在黑暗中窥望,你完全有把握做一条称职的看家狗。只要有你在,那位中年汉子尽可以放宽心一觉睡到大天亮,保证不会丢失一串芭蕉。问题是要找一个能证实你存在价值的方式或契机,使那位中年汉子能从自身利益考虑而宽宥你的丑陋,接受你做他的看家狗。你围着篱笆墙转了一圈,无巧不成书,还真找到了能发挥你水平的舞台和道具。舞台就是一块扎得太稀的篱笆墙下一个一尺见方可供小型走兽钻进蹿出的洞洞,道具就是一只正在向篱笆墙洞爬去的刺猬。
别看刺猬笨拙,不会飞不会跳不会跑,却是偷食芭蕉的超一流高手。它凭借着四只长有尖利指甲的爪子可以轻易地爬到芭蕉树上,然后,身体趴在芭蕉叶柄上,用脊背的钢刺戳进垂挂在枝丫间的芭蕉果里,悠悠晃荡,像钓鱼似的把整串芭蕉钓上树丫。饱餐一顿后,它便用身上的刺毛戳着宽大的芭蕉树叶,卷成筒状,身体蜷缩在里面蒙头大睡,像盖了层绿色棉被,构筑了一层天然伪装网,安全又舒适,连最机警的猎狗也难发现它。
此刻,这只黑白斑杂的小刺猬正兴冲冲地想钻进篱笆墙洞去。你汪地吠叫一声蹿过去先它一步用身体堵住篱笆洞。它瞪起一双绿豆眼吃惊地望着你这个爱管闲事的不速之客,并不退缩,也不停步,仍笔直朝篱笆洞冲来。这家伙,仗着一身又尖又硬的刺毛,并没把你放在眼里。你要不是有特殊目的,是不会跟讨厌的刺猬纠缠不清的。你虽然有犀利的狗牙和相对而言硕大壮实的体魄,但却对刺猬这身刺毛一点办法也没有。还没等你有所动作,它就会刹那间卷起脖颈和尾部变成球状,密密的刺毛蓬张倒竖,使你咬,咬不得;抓,抓不得,只能生窝囊气。瞧,它肆无忌惮地朝你逼过来了。你龇牙咧嘴狂吠怒吼并做出一副跃跃扑食状,它这才就地滚个刺球。
汪汪汪……快来看啊,未来的主人,刺猬要钻进篱笆,我正在堵截它。
汪汪汪……快来看啊,未来的主人,你的竹篱笆扎得再牢,也总难免会有漏洞和缺口。瞧瞧我吧,我就是活动的弹性的坚不可摧的篱笆墙。
汪汪汪……
你听见身后传来人的脚步声,你叫得愈发卖力愈发响亮愈发气势汹汹。
突然,卷成球状的刺猬真的像只球一样朝你滚过来。假如在野外,碰到这种尴尬的情景,你会本能地朝后退缩以避其锋芒的;刺猬身上的刺毛有毒,被刺着后皮肤会红肿溃烂。但此时此刻,未来的主人正在背后观察你,成败在此一举,紧要关头你岂肯退缩。既然是坚不可摧的篱笆,当然也包括能无所畏惧对付刺猬身上的刺毛。你咬紧狗牙,抬起右前爪,猛地朝逼到你鼻吻底下的可恶的刺球踢了一下。刺球咕噜咕噜滚出一米多远,它算是开了眼界,碰到一条不怕刺的狗。你的右爪一阵钻心疼痛,继而又发痒发麻。这没什么,只要从此能结束无家可归的屈辱的野狗生活,即使献出一只狗爪你也不会皱眉头的。
你自己觉得已经把自我价值表现得尽善尽美了。人类具有比狗强得多的洞察力、判断力和思维能力,你闻到人的气味就在你的脑后,距离那么近,你未来的主人当然把刚才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了。他起码开始欣赏你了,你想。你满怀信心地扭头朝他望去,你差点没气得当场晕倒,他正扬起手中锋利的长刀恶狠狠地朝你砍来:“丑野狗,趁我篱笆没扎牢,就钻进来捣乱,看我不砍下你的狗头!”
你只好夹着尾巴逃跑。
一连串的碰壁,使你灰心丧气。你知道人们抛弃你是因为你长得丑,你也知道人们不肯接纳你并把你误认作野狗、疯狗、豺狗和恶狼也是因为你丑得出奇的外貌。你也不愿意自己长得那么丑,可是,你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无法重新投胎,也无法改变遗传基因。相貌是不可能重塑的,狗社会也没有美容院和整容手术,你这辈子只能做条丑狗了。你差不多要绝望了,你想放弃寻找主人的念头,这辈子就做条野狗算了,可是融化在你血液里的猎狗的本性是那么缠绵而又强烈,使你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仍执着地追求着。
你相信世界上总有人会理解你的。
a.苦命的瞎子师徒
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壁残垣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嘎吱嘎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他两只眼窝皮肉收缩,眼珠泛黄,翘翻的眼皮还露出缕缕血丝,使他一张本来应该很英俊的国字脸显得狰狞可怖。
他姓钱,佛海镇没人晓得他叫什么名字,也不晓得他的来历。上点年纪的人只记得二十年前一个阴云沉沉的早晨,佛海镇通往碧罗雪山死林的弯弯曲曲的小路上,走来一个弯腰伛背衣衫褴褛的中年瞎子,操着一口在当地人听来很别扭的标准普通话,打躬作揖向人打听镇上有没有茶馆。一位好心的放牛娃把他领到镇上唯一的福鑫茶馆门口,不一会儿,一向清静得几乎有点沉闷的福鑫茶馆响起了悠扬的胡琴声。几曲终了,他便瞪起一双没有生气没有神采的眼珠子,摘下头上的破毡帽反转过来捧在胸口。那时候,小镇还很穷,没哪家有收音机;小镇也太闭塞,连有线广播也不通。那瞎子的琴声听起来还挺顺耳,有点悲凉有点心酸也有点勾魂。小镇人虽然不懂艺术,却也听得出点滋味来了。冷冷清清的茶馆围聚起一大摊人来,生意破天荒地兴隆。有几位慷慨些的茶客向瞎子的毡帽内掷一两枚镍币,他道了声谢谢,又开始拉琴……终于拉累了,便坐在茶馆门口的石级上休息。于是茶客中的好奇者便问他姓名。
“鄙姓钱,就叫我钱老瞎吧。”他客气地说。
又有人问他的来历和身世。
“残疾人四海为家。”他淡淡地说。
小镇人很厚道,既然人家不愿说,想必是有难言的隐衷,便不再打听。
那年月,正是“文化大革命”闹腾得厉害的时候,要是换在别处,出现这么一个不是本地口音的外乡人,不被红卫兵撵走,也会被造反派羁押审查的。但佛海镇坐落在碧罗雪山的褶皱深处,一年中有半年大雪封山,是块世外桃源。镇民们一半出于对残疾人的同情,一半出于迷恋他出神入化的琴声,东家捐块门板,西家凑根房梁,张家送来两只碗,李家抱来一口锅,帮他在土地庙安置了个家。
从此,钱老瞎便在佛海镇安顿下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天天到福鑫茶馆拉琴。
光阴荏苒,二十二年弹指一挥间。
他老了,头上青丝变白发。半个月前,他在茶馆拉一曲《渔舟唱晚》,半阕刚完便觉胸腔似有蚂蚁在爬痒,重重咳了一声,喷出一口腥味很浓的痰。他自己还不觉得怎么样,朝四周歉意地笑笑想把中断的曲子拉完,却传来茶馆老板惊骇的叫声:“钱老瞎,你吐血了!”刹那间,他觉得浑身的筋骨都软得像棉花做的,咕咚一声从竹椅上栽倒在地。这以后,他躺在床上再也没有起来过。
在钱老瞎躺的竹床边支着一张长条凳,凳上坐着一个身穿靛蓝色土布对襟衫的盲少年。他叫阿炯,是钱老瞎唯一的徒弟。暮色苍茫,碧罗雪山最后一缕夕阳透过木格窗棂落在盲少年的脸上。他的眼窝不像钱老瞎那么丑陋狰狞,他没破相,只是瞳仁上蒙着一层灰白的阴翳。他脸蛋椭圆,鼻梁挺直,嘴也长得端正,模样很清秀。他跟着钱老瞎学二胡已有四年。自从钱老瞎病倒后,他就天天守在师傅床前,端水送汤。此刻他坐在长条凳上凝神屏息地听着竹床上的动静,以便能从声音中判断出师傅是否从昏睡中醒来,是否有需要他去做的事。
阿炯是个苦命的孩子。他并非一生下来就是瞎子,恰恰相反,他刚从娘肚子来到这个世界时,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他在镇小上一年级时,视力测试左右眼都是1.5。他的阿爸是离佛海镇二里远的金竹寨的菜农,亲阿妈是来金竹寨插队落户的昆明女知青。这是畸形时代结下的不幸婚姻,他是不幸婚姻孕生的一枚苦果。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阿妈闹离婚成功,回到遥远的家乡昆明去了,像一只逃出笼子的鸟,从此再没有音讯。阿妈本来是要带他一起回昆明的,但阿爸死活不让,阿爸说他是谢家的骨肉,谢家的香火,就像扣押人质似的把他作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交换条件。
从此,他失去了阿妈。
阿妈一走,家里的日子过得就像苦竹笋。阿爸整天脸上没一丝笑容,要么在菜地里闷头干活,要么憨坐在门口的石墩上一袋接一袋抽老旱烟,后来又开始酗酒,一葫芦一葫芦往肚里灌劣质苞谷酒。喝得醉醺醺就找碴儿揍他,掴耳光,踢屁股,要不就用抽马的牛皮鞭子抽他的脊背,揍得他在地上打滚,揍得他身上红一块紫一条的,揍得他鬼哭狼嚎。阿爸酒醒后,就会摸着他身上的伤痕哭一场。有时,阿爸醉得不省人事,饭也不煮,水也不烧,饿得他去地里啃生南瓜吃。
他过去被阿妈娇惯了,宠惯了,受了这些委屈,就拼命哭,经常哭得两只眼睛又红又肿。有一次,他得了重感冒,额头烧得滚烫,躺在床上昏睡,黄昏时醒来,想喝口水,喊了几声阿爸,回答他的是浓烈的酒味和高亢的鼾声。他嗓子干得要冒烟,头痛得像要爆炸,浑身难受极了,一个劲地哭。他想起阿妈在家的时候,日子虽然过得也不富裕,但有人煮饭洗衣,他生病时,阿妈总是端汤端水守在床边。有没有母爱的对比反差太强烈了,他越哭越伤心,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早,他就觉得眼睛有点异样,看白的墙蓝的天绿的树似乎都有一块暗红色的斑点。他以为是眼屎,使劲揉眼睛,却怎么也揉不掉。阿爸还残酒未醒。到了中午,斑点由红转黑,并逐渐扩大。这时,阿爸终于酒醒了。他把眼睛异常的事跟阿爸一说,阿爸这才着了慌,带他到镇医院去看,医生说是青光眼,打针吃药往眼睛里点药水,看了好几天,非但没治好,看东西越来越模糊了。医生说,得赶快把他送到省城昆明或北京、上海的大医院去开刀,不然这双眼睛怕是没有希望了。
阿爸早就把家里的闲钱喝光了,也没什么值钱的家产可以典当变卖,连去昆明的盘缠都拿不出,更不用说住院开刀的钱了。没办法,只好拿命扛着。
半个月后,他的眼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五彩缤纷的世界变得一片漆黑。
他没法继续读书。边地小镇没盲人学校。
一个老酒鬼,一个小瞎子,家里的日子就更难熬了。后来经人撮合,阿爸从山外娶了位名叫胖菊的寡妇。胖菊的男人在一次争水械斗中死于非命,没有孩子。
继母刚进家时,还挺同情阿炯,逢人便说他命苦可怜,也从不打骂他。但一年后她生下弟弟阿龙,便渐渐分出亲疏,变着法儿欺负他。譬如在一张饭桌上吃饭,有一碗荤菜,阿炯几乎夹不到一块肉片,也不知继母是怎么做手脚的,他伸出筷子往菜碗里一夹,夹起来的几乎全是菜皮菜帮。有好几次,他闻到厨房里飘来一股干炸牛肉丸子的香味,馋得直淌口水。摸进厨房去,继母却一本正经地说,那是药老鼠的毒饵,吃不得。他已经十来岁了,哪有这么傻会相信三天两头药老鼠。
再后来,阿爸托人到县上买回一把二胡,把他领进土地庙旁钱老瞎的茅草房,让他跪着给钱老瞎磕了三个响头,算是正式拜师学艺。
让阿炯去跟钱老瞎学艺,也是继母出的主意。她的理由是,眼睛瞎了不能读书做官,也不能盘田营生,总得想个法子找碗饭吃吧。
竹床嘎吱响了一下,传来一串嘶哑的咳嗽,还飘来一股淡淡的腥味。对瞎子来说,声音和气味都是形象。阿炯马上知道师傅已从昏睡中醒来,又咯了两口血。他赶紧从长条凳上站起来走到床边轻轻给钱老瞎拍着背:
“师傅,我给您倒杯开水,您吃药吧。”
“阿炯,扶……扶我一把,我想……想坐一会儿。”钱老瞎喘着气说。
阿炯搂着钱老瞎的肩膀,用力把他抱坐起来,又从床上摸到一只稻草枕头,塞到他背后。
“师傅,要不我先给您热碗粥喝吧。”
“不啦,我吃不下。阿炯,你坐下,我想跟你,聊聊天。”
阿炯答应一声,坐在床沿。
“阿炯啊,这半个月,多亏你来伺候我。”
“应该的,师傅。您待我这么好,教会我那么多东西,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报答您呢。”
阿炯说的都是实话。刚开始拜钱老瞎为师时,他还觉得师傅脾气古怪,说话不多,难得有笑声,对谁都是冷冷的。但随着接触的时间长了,他越来越觉得师傅不是个平常人。师傅教他拉琴和普通盲艺人完全不一样。普通的盲艺人传授技艺无非是教一点基本的指法和弓法,然后依样画葫芦地默记背诵一支又一支曲子。师傅不是这样,师傅抓住他一根指头,教他在沙地上画简谱和五线谱,教他旋律、风格、变奏、调性、华彩乐段等许许多多乐理知识。每教一个新曲子,师傅就要跟他详细讲述曲子产生的时代背景,作者的姓名和经历,提示节奏所编织的情绪和旋律所暗示的形象,要他牢牢记住并背诵出来。例如在学拉陆修棠的《怀乡行》时,师傅广征博引,给他讲了“九·一八”事变,讲了南京大屠杀,讲了作曲家在民族沦亡时忧国忧民的心怀和悲愤激昂的情绪。师傅知识面极广,对古今中外大音乐家的奇闻轶事了如指掌,什么巴赫从小就是孤儿参加“乞童歌队”走街串巷靠唱歌乞食,什么贝多芬耳朵聋了还写出《英雄交响曲》,什么聂耳的启蒙老师是个老木匠等等,常常听得阿炯入迷。平时师傅对他要求极严,一个长曲子,只要结尾错了半个音便要重新拉一遍。在师傅的精心传授下,他学会了上百首名曲和现代二胡独奏曲,还学会了不少诸如《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莫斯科郊外的夜晚》这样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流行曲子。起码,他可以问心无愧地到茶馆混饭吃了,这饭碗是师傅钱老瞎给他的,他怎能不感激呢。
“阿炯啊,我死后,你打算怎么生活呢?”钱老瞎有气无力地询问道。
“不,师傅,您永远不会死的。”
“傻孩子,人吃五谷哪有不死的。”钱老瞎苦笑一下说,“师傅知道自己患的是肺癌,治不好的。其实,这样活着,还不如去死。”
“师傅,您不是常说,眼睛是人体多余的器官,瞎了眼,照样能用心把世界看得更清楚吗?”
“唔,我……我不是怨我自己是个瞎子。假如人的生死真像佛教说的那样有轮回,下辈子,我照样……做瞎子。”
“师傅,您……”
“好了,不说这些了。阿炯,你今后,还要在福鑫茶馆,一直拉琴拉下去吗?”
“我一个双目失明的小瞎子,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呢?”
“阿炯,别说丧气话。我不是常跟你说,江苏无锡的瞎子华彦钧一曲《二泉映月》流芳百世;浙江上虞的孙文明,幼年双目失明,不也写出了《弹六》《流波曲》一批曲子,在中国的音乐史上占了一席之地吗?”
“师傅,我能跟他们比吗?”
“阿炯,你用不着自卑。师傅今天,就想跟你说,我教了你四年,你的二胡演奏技艺,已经,不是一般的,水平了。你还年轻,你会有机会,走出佛海镇的。外面的世界,很大很大。假如你到昆明、上海、北京,你会用你的琴声,赢得听众,登上舞台的。”
“师傅,那您自己……”
“阿炯,你不要问,咳咳……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你在想,师傅真的那么有本事,为啥自己不去闯世界?唔,别问。我只想让你记住,假如真的有一天,你,走出了佛海镇,把师傅忘掉,永远也不要,提到师傅的名字。别人问你,是怎么学会拉二胡的,你就说,是自学的,记住了吗?”
“嗯,我记住了。”
“好了,我累了,说不动了。阿炯,拉一曲给师傅听听,用我的琴。”
他摸索着从墙上摘下师傅的胡琴。这琴比他阿爸从供销社廉价买来的那把二胡要沉得多,摸上去琴杆的纽柄光滑凉爽,音质柔和纯净,比他自己的琴不知要高档多少倍。他坐在长条凳上,调了调弦,说:“师傅,我拉一曲黄海怀的《赛马》吧。”《赛马》的音乐性格热烈奔放,以坚定有力的强音和急促的音型疏密相间,描绘赛马场上群马飞奔的沸腾场景和人们在节日里的欢乐之情,节奏轻快活泼,音乐富有弹性,尤其是后半部分师傅教他巧妙地用手指拨动内弦,奏出跳跃的分解和弦,妙趣横生。他觉得,师傅正在病中,心情不好,拉这首《赛马》比较合适,能给师傅消愁解闷。
“不,阿炯,我想听《雨夜》。”钱老瞎在竹床上翻了个身,说。
《雨夜》是师傅教他拉的所有曲子中唯一一个没有介绍时代背景也没有介绍作者姓名的曲子。说心里话,阿炯不太喜欢。《雨夜》,光听这名字就给人一种凄凉感。前半段还不错,阳光明媚,春意阑珊,鸟语花香,节奏和旋律给人一种童话般的意境。后半段却一改前衷,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鬼哭狼嚎,节奏和旋律压抑得使人喘不过气来。顶糟糕的还是前半段与后半段之间的衔接乐段,完全没有章法,无视调性变化应有的情绪过渡,说变就变,变得生硬而突然,仿佛春暖花开突然就进入了冰天雪地,拉起来十分费劲。但师傅既然说了要听《雨夜》,他也不敢违拗师傅的意愿。
小屋响起了袅袅琴音。
钱老瞎一动不动地躺在竹床上,仿佛入定似的整个身心沉浸到音乐所构造的图景中。
……音乐学院风度儒雅的王梅定教授激动得有点失态了,热烈地拍着一位身穿白色西装相貌英俊的青年学生的肩膀,竖着大拇指……
……在绿草茵茵的公园里,这位风流倜傥的学子在拉着琴,一位身穿猩红羊毛衫身材窈窕笑起来白皙的脸庞绽出迷人酒窝的姑娘在随着琴声翩翩起舞,周围其他女孩子用火辣辣的眼光盯视着拉琴的少年郎,一些小伙子的眼光酸溜溜的带着明显的嫉妒……
……金碧辉煌的音乐厅门口贴着这位青年男子的巨幅海报,二胡独奏《阳春三月》的曲名龙飞凤舞十分醒目……
……掌声如雷鲜花如雨,他站在舞台上频频鞠躬谢幕,脸上漾起自负的笑……
……突然间他所在的乐团大字报铺天盖地,他的名字被用红笔打了叉,他的名字前一律冠以“资产阶级文艺路线培养出来的白专典型”这句定语……
……古今中外优秀的音乐书籍在院子里堆成小山,被泼上汽油,付之一炬。他最崇敬的王梅定教授被两位大汉挟持着强迫跪倒在熊熊燃烧的火堆旁,他用手捂着眼睛,不想看……
……他捂着眼睛的手一松开,映入眼帘的是贝多芬的大型石膏像被从高高的基座上推倒在地砸得粉碎,白发苍苍的王梅定教授从六楼窗口像鸟一样跃进天空做飞翔状,他又恐惧地捂起眼睛……
……他抓起一把生石灰,洒进自己的眼睛里。他疼得在地上打滚,但是,噩梦般的不忍卒看的现实世界终于从眼前消失了,没有眼睛的眼睛重新看见了桃红柳绿的阳春三月……
……他被关进牛棚,罪名是用自戕的方法对抗“文化大革命”。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他逃出牛棚,开始流浪乞讨的生涯……
……他在一位好心的赶马人的帮助下爬上碧罗雪山,穿越死林,来到佛海镇……
最后一个低沉的音符由强渐弱余音袅绕又融化进浓浓的夜色。曲子拉完了。钱老瞎枯井般的眼窝里涌出两颗又黏又冷的泪。
“阿炯,你确实,长进很快。我总算,给社会,留下了点东西。”
阿炯听不懂钱老瞎说这话的意思。他收了琴,问:“师傅,我给您热碗粥吧?”
“不必了。阿炯,什么时辰了,天黑了吧?”
阿炯耸了耸鼻子,闻到了一股夜的气息,又伸出十根手指头在空中摸了摸,空气凉爽湿润,便说:“师傅,时间不早了,天已黑透了。”
“阿炯,替师傅做件事。噢,靠灶台的墙上有块木板,上面有盏煤油灯。灶台上有盒火柴,替师傅把煤油灯点亮,放到师傅床边来。”
“师傅,这……”这间茅草房里只有一老一少两个瞎子,对瞎子来说,白天黑夜有灯没灯世界同样一团漆黑。这不应了一句俗话“瞎子点灯白费油”吗?
“阿炯,瞎子点灯,虽然眼睛,还是看不见,但心里却会,亮堂些。”
“好吧,师傅。”
一盏闪闪发亮的煤油灯毫无意义地摆到了竹床旁一张破旧的桌子上。
“阿炯,师傅再央求你,替师傅,做最后,一件事。”
“师傅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阿炯,背着我那把二胡,从我的房门出去,笔直往前走,走七七四十九步,然后往左拐,再走一百零八步。你走慢些,一定要,数清楚。走完了,你就会摸到,一棵古树,在向阳的树干下,你挖挖,我埋着,东西。”
这很神秘。少年对神秘的事情总是兴趣盎然,瞎子少年也不例外。阿炯兴奋地说:“师傅,您放心,我一定很快就把东西挖出来。师傅,您在树下埋着什么宝贝?”
“挖出来,你就晓得了。”
阿炯点着盲棍刚走到门口,钱老瞎又提醒道:“你……你没带我的,胡琴。”
“师傅,挖地要带锄头,带胡琴没用。”
“叫你带,你就带。我忘了,告诉你,在树下,你要,先拉支曲子,才挖得着,东西。”
“好吧。”阿炯把钱老瞎的二胡装进绒布琴套背到身上。
“好像,要,变天了。”钱老瞎叹息般地说。
阿炯把手伸出门去,果然手掌上落到一两粒雨珠。又是一个折磨人的雨夜。他反手带好房门,数着步子,没摸到什么古树,又用手中的竹棍去扫去探,仍没什么古树。有几只青蛙在呱呱叫,风吹稻浪簌簌响,自己似乎是站在一片农田前。风也刮得紧了,雨也下得密了,师傅干吗要跟他开这种玩笑呢?阿炯正在纳闷,突然,土地庙方向传来噼里啪啦的异常的声响,惊扰了夜的宁静,盖住了风声雨声。
“来人哪,着火啦。”——当当当当当。“快来人啊,快来救火啊!”镇上有人敲起了脸盆,并高声呼叫起来。霎时间,狗吠人叫,小镇沸腾起来。
一种不祥的预感攫住阿炯的心。他面向师傅的茅草房,鼻尖果然吹到一股热浪。“师傅——师傅——”他舞着竹棍,伸开双臂,跌跌撞撞朝前跑去。没跑几步,他就滑了一跤,爬起来又跑。师傅的茅草房前,脚步声尖叫声泼水声和水桶脸盆的叩碰声响成一片。阿炯鼻尖上的热浪变成灼烫的火浪。可以想象,孤零零坐落在土地庙断垣残壁前的师傅的茅草房已被烈火吞噬。
阿炯这才明白师傅为啥要让他点上煤油灯,为啥要他背上那把贵重的胡琴,为啥要他走七七四十九步又走一百零八步。师傅是要让他走远一点,再远一点,远远离开这能把一切都烧成灰烬的火焰。师傅执意要他带走他自己心爱的胡琴,其实是在向他赠送遗物。当他站在稻田边寻找那棵根本不存在的古树时,师傅从棉絮里伸出枯槁的手,循着煤油灯散发出来的热量,摸索过去,终于一把捏住油灯,把那片炽白的火焰连同满盏的煤油,一起拥进自己的胸怀……
他跌倒了又爬起来跑。炙人的火浪烤得他头发吱吱响,脸一阵阵刺痛,浓烟熏得他已喊叫不出声了,他仍然朝师傅的茅草房跑去。他要把师傅从竹床上搀扶起来,走出火海……
阿炯的身体猛然被人从后面抱住了,那人力气很大,由不得他挣扎,便把他两脚腾空抱起来扭头跑离火浪,跑进风声雨声的黑夜。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救师傅!”
“小瞎子,别犯傻了,钱老瞎早就烧成灰了!”陌生男人粗声粗气地说。
哔哔剥剥,噼里啪啦,火焰似乎在演奏节奏缓慢的哀乐。
几天后,通往碧罗雪山山麓那片死林的小路旁出现了一座新坟。
又过了几天,冷清了半个月的福鑫茶馆又响起了悦耳的胡琴声——少年瞎子代替了老年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