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只对制作感兴趣的我,开始着手做宣传(2)
- 吉卜力的伙伴们:我是这样卖宫崎骏、高畑勋电影的
- (日)铃木敏夫
- 3286字
- 2022-08-25 14:22:00
【系井重里的著名广告文案:“忘记的东西,帮您送回来了。”】
最初让我有“宣传”意识的是高畑先生和德先生,而教会我写吸引人的文案的,却是系井重里。
第一次委托系井先生撰写广告文案是在制作《龙猫》(1988年,宫崎骏导演)和《萤火虫之墓》(1988年,高畑勋导演)的时候。在那之后,我们保持了长年的合作关系。我跟系井先生还是同年生人,作为同时代的人,我觉得我们之间有种心有灵犀的感觉。
关于《龙猫》和《萤火虫之墓》这两部电影,《龙猫》由德间书店制作,《萤火虫之墓》由新潮社制作,两部作品排出同时上映的出奇阵势。投资方不同,制作现场却都在吉卜力,我一边协调宫先生与高畑先生的工作人员之争,一边还要做Animage主编的工作,忙得我晕头转向,基本上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
制作进入正轨后,两家出版社开始坐下来讨论如何共同宣传的问题。双方的负责人聚在一起不停地开会。单就广告文案这一点,德间书店与新潮社各执一词,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总是讨论不到一块儿去。
于是我就想,不如交给能够充分理解这两部作品的优秀文案师来处理。
说起当时有名的广告文案师,没人能比系井重里更优秀了。作为一个门外汉,我唯一听过大名的文案师就是系井先生。他为西武百货撰写的“不可思议,太喜欢”以及“美味的生活”等著名的广告文案让他一跃成名。他经常上电视,还在杂志上开连载,新潮社曾为他出过书。所以我觉得如果让这个人出来说话,大家应该会静下来认真听取吧。
虽然我委托他的动机不纯,但是他写出来的文案却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料。
《萤火虫之墓》的广告文案是“4岁与14岁,都想活下去”。
《龙猫》的广告文案是“这个奇怪的生物,在日本大概还有”。
而将两部作品联系在一起的广告文案是“忘记的东西,帮您送回来了”。
我算是见识到专业人士的鬼斧神工了。
不过,《龙猫》最初的广告文案其实是“这个奇怪的生物,在日本大概没有了”,但是宫先生说“有”,于是就改成“还有”。
而《萤火虫之墓》最初的广告文案是“我只剩下这些了:一个炭炉、一条被子和一个蚊帐,还有妹妹与萤火虫”。虽然我非常喜欢这条文案,但新潮社方面觉得太晦涩难懂,于是系井先生就改成“4岁与14岁”的形式。
总之不管哪条都是名文案。广告文案确定了,之后的宣传就能顺利展开了。
【换了发行公司,宣传也要随之改变】
广告文案敲定了之后,海报也自然跟进。两部作品都是人物浮现在漆黑的背景上,我们自己感觉良好,但是在相关企业之间的评价却不好。
《龙猫》和《萤火虫之墓》的发行公司从东映换成了东宝。德间康快刚开始打算继续塞给东映发行,结果对方以“不符合我们公司的风格”为由拒绝了,于是就唐突地换成了东宝。
我带着做好的海报去了东宝,结果负责营销的西野文男说:“这么暗的海报怎么能吸引观众!”专业从事票务工作的人,都有种强烈的固有观念:电影一定要遵循什么原则才能卖座。
我当时也年轻气盛,马上就顶了他一句:“就是因为你们总是故步自封,日本的电影才一蹶不振。”结果我们俩从相互语言攻击演变成大打出手。不过在开诚布公之后,我们逐渐建立了信赖关系,之后吉卜力的电影能够大卖特卖,西野先生绝对功不可没。
更换发行公司后,宣传在实际操作上也受到很大的影响。之前我们委托的MAJOR公司因为与东映的关系深厚,所以不想跟东映的竞争对手东宝扯上关系。
因为之前一直跟MAJOR打交道,所以我都不知道,当时的电影宣传基本上就是发行公司的宣传部出一个人全权负责。因此《龙猫》和《萤火虫之墓》都是由东宝宣传部的有正真一郎一个人负责。
而在MAJOR公司,德先生有十几个部下,他们分工协作,各种媒体齐上阵。一对比就发现差别很大,这时候我才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风之谷》和《天空之城》深深受益于这种四面开花的宣传态势。后面到《魔女宅急便》时,发行权又回到了东映,我再次切身感受到MAJOR的影响力。
就这样连带着宣传面上的问题,《龙猫》与《萤火虫之墓》四星期只动员了45万人次。万幸的是,由于紧接着上映的高仓健先生的《沙海勇士》因制作问题延迟发行,让《龙猫》与《萤火虫》多了两周的放映时间,最终的观影人数增长到80万人次。不过,作为包揽了当年所有电影奖项的作品,这个票房数字实在有点寒酸。
尽管如此,当时能够公开上映我就觉得很幸福了。因为《龙猫》是德间书店内部极力反对的企划,而《萤火虫之墓》这边由于制作大幅度延迟,甚至陷入了无法按时上映的危机。最初上映的版本都来不及涂色,还留下很多“空白”的场景(公映后制作还在继续,最后终于让完成版问世),这种情况下还能公映我都要谢天谢地了。那时候对我来说制作就是全部,宣不宣传、影片卖不卖座都是次要的。
【与大和运输合作开启的《魔女宅急便》】
《魔女宅急便》(1989年,宫崎骏导演)从成立阶段就是由大和运输公司[8]投资的企划案。广告代理商的相关人士盯上了角野荣子女士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魔女宅急便》,想出了跟大和运输合作的点子,并带着这个企划案来找吉卜力。
制作开启之初,宅急便的都筑干彦董事长带着一众干部来到吉卜力与主创会面。那时候宫先生当众做了如下的宣言:
“虽然名字中有宅急便,但我没打算做成大和运输的员工培训电影。”
虽然建立了商业合作的关系,但是宫先生并不想做宣传宅急便工作的电影。最低限度,也要做成供普通观众观看的娱乐电影。跟高畑先生一样,宫先生也对商业主义介入电影保持着警惕性。
不过,都筑董事长是个大度的人,他接受了宫先生的想法。其实都筑董事长是“日本喜剧之王”榎木健一的外甥,这层关系让他成为一个非常理解电影人的人。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没有受到内容上的制约,顺利地进入制作阶段。
当初我对这个合作并没有抱很大的期望,认为大和运输只要在电视广告中使用《魔女宅急便》的影像,就算是不错的宣传了——仅此而已。但发行公司东映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既然要宣传,不如通过大和运输全国8000个营业点销售预售票。
但是,大和运输并不打算这么做。于是我就被东映的负责人原田宗亲叫了过去,他冲我发了一通脾气:“这跟当初的约定不一样啊!这样你们之间的合作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是太焦虑了吧,原田先生口不择言地说了一句:“宫崎先生也快江郎才尽了吧?”
我听到后大吃一惊,问他何出此言。他说这不是明摆着么,从《风之谷》到《天空之城》,再到《龙猫》,票房成绩一直在下滑。
虽然听着让人火大,但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从分账收入来看,《风之谷》是7.4亿日元,《天空之城》是5.8亿日元,《龙猫》和《萤火虫之墓》两部加起来才5.9亿日元。原田先生说的情况,其他的票务相关人士也都看在眼里。我当时受到很大的打击。
一直以来,我都很享受制作电影的乐趣。但是原田的话让我意识到:电影要成功,内容与票房数字是不可分割的。现在想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以电影卖座为目标,全力以赴地进行宣传。
【日本电视台投资与宣传大作战】
下决心不难,但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电影卖座,一点儿专业知识都没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做宣传,于是我从东映出来转头就去了日本电视台。
“宣传就是上电视吧?所以一定要争取电视台的支持。”
当时我把事情想得特别简单。之所以选择日本电视台,也是因为《风之谷》在电视台播放之后,我们跟日本电视台构筑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总之先去跟电影部门的横山宗喜先生见一面,委托他投资和帮忙宣传。”我开始往积极的方向考虑。
通过与上层部门讨论的结果,日本电视台决定投资和协助宣传。我刚松了口气,可还没过多久,横山先生的部下奥田诚治就来找我。
“铃木先生,吉卜力有很多周边产品吧?你多带些到日本电视台来。”
“为什么要带这些东西?”
我觉得很奇怪,于是奥田先生跟我解释:
“虽说已经决定出钱了,但也不是马上就能得到电视台内所有人的支持。你要跑遍所有的节目组,跟制作人和编导打交道,像营销一样让节目组内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
于是我就抱着一堆周边跟着奥田先生在电视台内四处奔走,跟不同的人打招呼。“制片人一定要做这种事吗……”我第一次体会到宣传策划人的辛劳。
不过,这么做还是有回报的,以日本电视台的知名节目《聚焦早上》为首,各节目都为《魔女宅急便》打出了即将公映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