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野性的呼唤(1)

【1 进入原始】

“往日流浪的渴望在跃动,

对着习俗的锁链怒号;

野性从冬日的睡眠里,

再次发出醒来的欢叫。”[1]

巴克不看报,不然它就会知道麻烦要来了。这不仅是它自己的麻烦,而且也是从皮吉特海峡到圣迭戈沿海低洼地区,每一只身强力壮、长着暖和长毛的狗的麻烦。因为男人们在北极的隐秘地带探索时,发现了一种黄色金属,又因为轮船和运输公司使之迅速兴旺起来,成千上万的人拥进了这片北部地区。这些男人们想得到狗,得到身强力壮的大狗,好用它们来干苦活,并且用其毛皮防寒。

巴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2]山谷一座大房子里。这房子被称作大法官米勒的宅邸。它远离大路,半掩在树林里,透过林子可以瞥见房子四周宽敞、凉爽的阳台。砾石车道从高大白杨交错的树枝下,蜿蜒着穿过广阔的草地通向房子。房后也有一些设施等,地面甚至更加开阔。有一些大马厩,十多个马夫和男孩在这儿高谈阔论,有一排排仆人住的、被蔓藤覆盖的小屋,许许多多排列整齐的外屋,长长的葡萄藤,绿色的牧场,果树林以及浆果地。还有自流井抽水设备,一个很大的水泥游泳池,大法官米勒的男孩们早晨在这里跳水,炎热的下午泡在里面降温。

巴克统治着这片广阔的领地。它在这儿出生,并生活了四年。不错,还有其他的狗。这么大一个地方,怎么会没有其他狗呢,可它们都不足挂齿。它们来了又去了,住在拥挤的狗窝里,或者毫不引人注目地住在房子的深处,像日本哈巴狗托茨和墨西哥秃头狗伊莎贝尔一样——它们是两只奇怪的动物,很少把鼻子伸出门外,很少走到外面去。此外还有一些狐(犭更),至少有二十只,它们狂叫着吓唬托茨和伊莎贝尔,这两只狗只敢从窗口看它们,让一群女仆们手持扫帚和拖把护着。

但巴克既非看家狗也非养狗场的狗。整个领地都是它的。它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跳进游泳池里游泳或去打猎;在漫长的黄昏或早晨陪大法官的女儿莫利和艾丽斯去散步;冬天的夜晚躺在书房里大法官的脚旁烤着熊熊的炉火;背着大法官的孙子们走,或和他们在草地上打滚,守护他们穿过野外去冒险,直至马厩院的泉水处,甚至更远的放牧围场和浆果地。它傲然行走在狐(犭更)们中间,全不把托茨和伊莎贝尔放在眼里,因为它就是国王——大法官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爬行动物和飞行动物的国王,人也包括在内。

它父亲埃尔莫是一只圣伯纳德大犬[3],曾经和大法官形影不离,巴克有可能要步父亲之后尘。它身材并不高大——只有一百四十磅重——因为母亲谢普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然而,一百四十磅的体重,加上由于养尊处优的生活和受到的普遍尊敬所带来的高贵品性,使它具有了十足的王子风度。它在幼小的四年里,过着非常满足的贵族生活;它为自己感到很得意,老是有一点儿自高自大,正如乡下绅士由于孤陋寡闻有时表现出的那样。但是它没有任由自己仅仅变成一只被娇惯的看家狗。它出去打猎和从事类似的户外娱乐活动,因此没发胖,肌肉变得坚实起来;对于它,正如对于其他作冷水浴的种族一样,爱水增强了它的体质。

这便是一八九七年秋天巴克犬的行为特点,当时“克朗代克发现”[4]将全世界各地的人吸引到了这个冰天雪地的北方。但巴克并不看报,它也不知道曼努埃尔——园林主的一个佣工——是一个要不得的旧相识。曼努埃尔有一个改不掉的恶习,他爱中国赌博[5]。在赌博中他还有一个改不掉的毛病——相信某种下赌注的方法,这就使他必毁无疑了。因为下赌注需要钱,而一个园林主佣工的工资连养活妻子和众多子女都不够。

在曼努埃尔背叛的那个难忘之夜,大法官去参加了一个“葡萄干生产者协会”的会议,男孩们又在组织一个体育俱乐部。谁也没看见他和巴克穿过果园走出去,而巴克以为他们仅仅是去散散步而已。除了唯一一个人之外,谁也没看见他们去了那个小小的铁路信号停车站,即众所周知的“大学公园”。这个人和曼努埃尔交谈着,钱在他们之间叮当响。

“你交货前要先把它捆好呀!”陌生人粗暴地说,于是曼努埃尔把一根结实的绳子在巴克颈圈下的脖子上系了两圈。

“只要一拉,你就会让它透不过气来的。”曼努埃尔说,陌生人咕哝了一声表示认可。

巴克以庄严的姿态默默地让绳子系上。诚然,这一举动是不同寻常的;但它正学会了相信自己认识的人,给他们以信任,就因为他们比自己聪明。可当绳子的两端交到陌生人手里时,它威胁地发出了嗥叫。它只是表明了自己的不快,怀着自尊,认为表明不快就是不想让他控制。但意想不到的是,绳子紧紧地系在了它脖子上,使它喘不过气来。它顿时勃然大怒,向那个人扑去,而那人极力不让它碰着,死死抓住它的喉部,熟练地一拉,就把它甩翻在地上。绳子无情地拉紧了,巴克猛烈地挣扎着,舌头伸出来,宽大的胸膛枉然地起伏。它出生以来还从未受到过如此恶劣的对待,还从未如此愤怒过。但它已精疲力竭,眼睛呆滞,当旗号让列车停下,两个男人把它抛进行李车厢时,它已经失去了知觉。

接下来它知道的,便是模模糊糊感到舌头疼痛,被装在什么车里颠簸着拉向前去。机车在交叉路口发出嘶哑的尖叫,告诉了它自己在哪里。它曾经常和大法官一起旅行,知道坐在行李车厢里是什么感觉。它睁开眼睛,顿时流露出一个被绑架的国王那种无法遏制的愤怒。那个人扑过来抓它的喉部,但巴克闪得很快,一下咬住了他的手死命不放,直至再次感到透不过气来。

“是呀,狗病发作了,”那人说,把咬伤的手藏起来不让行李收发员看见,挣扎的声音惊动了他,“我把它带到旧金山的老板那里去。那儿有一个顶呱呱的狗医生能把它治好。”

在旧金山滨水区一家酒馆后面的一间屋子里,陌生人花言巧语替自己辩护,说了那晚乘车旅行的事。

“跑这么一趟我才得到五十,”他咕哝道,“下次给我一千块现金也没门了。”

他的手用一块带血的手帕包着,右裤脚从膝部撕破到踝节部。

“给了那个家伙多少?”酒馆老板问。

“一百,”他回答,“少一个子儿也不干,鬼才说假话。”

“那就花了一百五十,”酒馆老板计算着,“不过狗还值得,不然我就是个笨蛋了。”

绑架者把沾有血迹的手帕解开,看着他受伤的手。“假如我不弄到狂犬药——”

“那就是因为你生来该死,”酒馆老板哈哈笑道,“好啦,你走之前再帮我一把吧。”他又加了一句。

巴克感到头昏眼花,喉部和舌头疼痛难忍,生命已窒息一半了,不过,仍极力对付折磨它的人。可它还是被甩翻在地上,一次次透不过气,最后他们把沉甸甸的黄铜颈圈从它脖子上锉了下来。然后绳子也解开了,它猛地一下被抛进了笼子般的板条箱里。

在这个令人厌倦的夜晚,它怀着愤怒趴在那儿,自尊受到伤害,弄不明白这一切是什么意思。这些陌生人想拿它做什么?干吗要把它关在这个狭小的箱里?它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模模糊糊感到灾难临头,所以心情沉重。有几次听见小屋的门格格地打开,以为要见到大法官,或者至少见到男孩们,于是突然跳起来。可每次都是那个面部肿胀的酒馆老板,他借助昏暗的烛光往里盯着它。每次巴克的嗓子抖动着要发出的欢叫,都转而变成了粗野的嗥叫。

但酒馆老板没管它,早晨又进来了四个男人,抬起板条箱。又是一些来折磨它的人,巴克断定,因为他们是些样子邪恶的家伙,衣着不整,蓬头垢面;它透过板条向他们发出了怒吼。可他们只是笑笑;用棍子拨弄它,它也立即用牙齿反击,最后才明白这正是他们的用意。因此它闷闷不乐地趴下去,让板条箱抬进了一辆运货马车。然后,它和囚禁自己的板条箱一起,开始被一次次地转手。它被交给捷运公司的人照管;装入另一辆马车运走;然后装进一辆卡车乘上汽船,卡车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箱子和包裹;卡车离开汽船后把它送到了一个大火车站,最后,它被抛在了一个快车厢里。

两天两夜这节快车厢被拖在尖叫的机车尾巴上;两天两夜巴克没吃没喝。快车厢里的信差们最初向它表示友好时,它因为心里气愤向他们发出了嗥叫,于是他们反过来进行报复,取笑它。它在板条上扑着,浑身发抖,口吐泡沫,而他们却嘲笑它,奚落它。他们像可憎的狗一样嗥叫着,还发出咪咪的声音,挥舞手臂,洋洋得意。它知道这一切太无聊,而它的尊严也因此受到更大的伤害,越来越愤怒。肚子饿了它倒不很在乎,但口渴却使它备受痛苦,愤怒到极点。这样的事谁也会激动生气,所以如此的虐待使它发狂,加上口干舌燥,喉舌发肿,似要起火一般,它的狂怒便有增无减。

不过有一件事它是高兴的:脖子上的绳子没有了。是绳子使他们得到一种不公平的优势;现在既然已取掉,它就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再也别想把绳子套在它脖子上了,它对此下了决心。两天两夜它没吃没喝,深受折磨,积下了满腔怒火,无论谁先和它发生冲突都会凶多吉少。它眼睛充血,变成了一个狂怒的魔鬼。它变得和过去迥然不同,连大法官本人也会认不出它来的;所以当快车厢里的信差们在西雅图[6]把它卸下来时,终于宽慰地出了口气。

四个男人小心翼翼把板条箱从马车上抬进一个围着高墙的小后院里。一个矮胖男人走出来在车夫的登记簿上签了字,他穿一件红衣衫,其颈部下垂得很厉害。巴克推测他就是下一个折磨它的人,于是凶猛地撞着板条。矮胖男人现出狞笑,拿来一把短柄小斧和一根棍棒。

“你现在不把它放出来吧?”车夫问。

“干吗不放。”矮胖男人回答,把短柄小斧砍进板条箱,以便撬开板条。

那四个抬它进来的人立即散开,爬到墙顶安全的地方,准备观赏一下这场好戏。

巴克扑向裂开的木头,用牙齿咬住使劲摇晃。外面斧子砍向哪里,它就在里面扑向哪里,又嗥又叫,心急如火地想要出去,正如穿红衣衫的人心平气和地一心要放它出去一样。

“好啦,你这个红眼鬼。”他说,砍开了一个足以使巴克的身子通过的洞。与此同时他丢下斧子,把棍棒移到右手上。

巴克还真是一个红眼鬼。因为它收住身子准备跳出去时,毛发竖立,口吐泡沫,充血的眼睛里露出疯狂的光芒。它带着一百四十磅重的愤怒,满怀两天两夜被压抑的激情,直向那男人扑去。但正当它在半空中爪子要向他抓去时,突然被狠击了一下,身子受阻,牙齿极其痛苦地被猛然合上。它被打翻在地。以前它从未被棍棒打过,因此不懂。它嗥着,其中带着吠叫,但更多的是尖叫;它又一次站起来向空中扑去,结果再次被彻底打翻在地上。这次它明白了都是那根棍棒的原因,可发狂得不顾一切。它攻击了十多次,次次被挡回,打倒。

它又狠狠地挨了一棒后,只能慢慢向前,因为头昏眼花得冲不起来了。它有气无力地摇晃着身子,血从鼻、嘴和耳里流出,美丽的皮毛上溅着、染着斑斑血迹。然后那人走上前来,不慌不忙在它鼻子上又是狠命一击。这一下使它痛苦到了极点,相比之下先前所忍受的一切痛苦都微不足道。它几乎像一头凶猛的狮子咆哮起来,再一次向那人猛扑过去。可那人把棍棒从右手移到左手,沉着地抓住它的下颚,往下面和后面猛摔。巴克在空中被舞了整整一圈,又舞了半圈,然后头部和胸部猛然撞到地上。

它又作了最后一次冲击,那人便狠命地打了它一下——他故意好久没打得这么凶猛——巴克被打得完全失去了知觉,彻底瘫倒在地。

“他收拾狗还真有两下,我说。”墙上一个人兴致勃勃地叫道。

“德鲁塞哪天不收拾马,礼拜天还要治它们两次呢。”车夫应道,爬上马车赶着马走了。

这时巴克恢复了知觉,但仍软弱无力。它仍然躺在倒下的地方不能动弹,望着穿红衣衫的男人。

“名叫巴克,”他自言自语,从酒馆老板的信里念道,信中写明了板条箱的交付情况和内容,“唔,巴克,好家伙,”他继续用亲切的声音说,“咱们小小斗了一下,现在最好是别把这事放在心上了。你我都了解自己的情况啦。只要你乖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然我会让你好受的。明白吗?”

这样说着,他毫无畏惧地用手拍拍刚才打得如此凶狠的狗头;虽然他的手碰着时巴克的毛发无意中又竖起来,但它容忍了而没有反抗。它非常急切地喝着那人取来的水,随后又一块接一块从他手上狼吞虎咽了不少的生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