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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03
特色小镇验收程序与标准

2.3.1 特色小镇发展目标

作为盘活区域经济的新模式,以及产业集聚、人才集聚之地,承担疏散城市功能的特色小镇最重要解决“人”的问题,即“分散人、吸引人、留住人”。概括起来其核心功能只要有以下三点。

1.发展产业:产业的特色小镇的核心载体,这其中的产业并非传统园区所承担的产业,而是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新型产业为主。从第一批公布的特色小镇来看,主要集中在特色小城镇的概念上,基本以建制镇为主,其中还有部分以旅游景区模式的特色小镇。不论是从当下或是未来,从国外或是国内来看,旅游主体的特色小镇占整个特色小镇的比重并不高,关键是以产业集聚为核心的特色小镇。我国特色小镇的发展也需摆脱以休闲旅游为主发展模式,要扎扎实实发展产业,做强做深产业链,产业是小镇的生命力,是小镇的灵魂,是特色小镇的发展基础,也是导入、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没有产业的小镇不能称之为特色小镇。一旦小镇的产业做活,那么随之而来的人才聚集、旅游客群、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施与产业都将会水到渠成。关键是能盘活与带动区域土地的增值,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2.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对居住环境的需求是多元化的,有的人喜欢居住在繁华的大都市,有的人则喜欢安逸宁静、风光宜人同时生活也足够便利的小镇。而如何将人才导入到特色小镇,并将人才留在特色小镇安居乐业,这是目前摆在特色小镇面前的一个难点,需要政府共同规划,在特色小镇的3平方千米范围内完善好交通、环境、生活等配套服务。这也是目前疏导大城市人口“拥堵”唯一可行的方式,以及破解当前大城市房价偏高的一大民生工程,也是经济水平和城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的必然结果。我国特色小镇目前的开发需完善自身基础配套,其中包括道路、交通等硬件基础建设和环境、景观等软性基础建设。

3.建设生活配套设施:为什么现在大家在饱受大城市病之困时,依然往大城市涌入。其中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生活配套资源分配严重失衡,比如三甲医院在上海、北京这类城市到处都是,但到了三、四线城市就相对匮乏,教育资源也是如此。可以说我们生活相关的配套资源很大一部分都集中在大型城市,因此特色小镇的建设除了产业集聚之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建设规划就是在留住人的层面上。要想解决与留住人这个问题,就必须要解决生活配套的问题,引进或建设相关的生活配套服务机构,包括医疗、教育、养老、购物等,将特色小镇打造成能够留住人才的产城人文相融合的生活型小镇。

未来特色小镇的发展方向一定是以产业为核,生活为主,旅游为辅,配套丰富,资源集聚,自生自长,具有自循环功能的生活型小镇,说到底特色小镇的最终功能不是承载产业或者旅游等,最终是为了解决这一群“人”的问题,特色小镇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疏解大城市功能,以及进一步推进城镇化率的转换。

2.3.2 如何创建与申报

自2016年以来,三部委就推进特色小镇发展部署了一系列举措,内容涵盖打造、培育、建设、政策、资金等方面内容;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推动特色小镇建设。这次特色小镇的建设热潮一方面反映出小城镇在目前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大家对于破解大城市病的期待。特色小镇位于城和乡之间,或大城市的边缘地带,是城乡之间的纽带,建设特色小镇将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成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带动力量。

以浙江等地的特色小镇为代表,其发展充满活力,其经验说明特色发展将是未来我国大多数特色小镇的主要发展方向。面对这股热潮,我们应聚焦如何科学培育和创建特色小镇?而精心申报、科学创建、探索特色小镇规划是其中的关键。

一、精心申报特色小镇

1.遴选的基本条件

一是产业有优势。特色小镇应是推动产业集聚、创新和升级的新平台,是下一步国家新兴战略性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载体。培育特色小镇要求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或产业资源,产业定位科学精准,在产业规模、市场份额和特色方面要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和叠加效应。同时能够吸纳就业,带来长足发展。

二是风貌有特色。特色小镇应是融合风貌、文化、旅游等多元要素特色发展的新载体。对一些嫁接在当地人文特色上的小镇,要注重对地域文化的挖掘与传承,将文化元素植入小镇的风貌建设的各个方面,指引建筑、街区、空间、环境等多维度的风貌建设,形成具有文化底蕴的特色风貌,增强文化认同感,同时促进特色旅游发展;对于一些以产业特色为核心的特色小镇,比如IT、物联网、航空等小镇,则需要借助于对其产业特色元素的挖掘与提炼,将这些产业元素融入到小镇的建筑风貌中,形成产业特色的旅游景区功能。

三是发展有成效。特色小镇应是创新发展的引擎和有示范作用的排头兵,是破解城镇化与大城市病的双通道。因此,特色小镇在规划论证期必须要充分,其所选择的产业必须是能快速落地并产生与形成经济效益的产业资源,才能辐射3平方千米的小镇,成为带动自身及周边地区发展的引擎,同时在发展路径、发展模式上能成为条件相似的小城镇发展的范例。

四是动力有保障。特色小镇应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吸纳社会资本投资的新热土,是政府有效借用社会资本为杠杆撬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一次新机会。培育特色小镇要选择具有一定产业资源与经济基础的合作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政府为企业创业提供条件,并做好规划与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相关的政策配套方面要有专门的办法,在提升社会投资效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申报的主要内容及评选要点

特色小镇的申报和遴选将严格按照“产业形态、宜居环境、传统文化、设施服务、体制机制”这五个方面及相关要点遴选和考评。

一是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主导产业定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范围目录,有独特性,注重采用新技术手段和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聚集性与协同性较高,利润率和装备水平有优势,注重研发投入。产业环境优良,有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产业增长势头良好且经济社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要有基础、有依托,产业选择不可“空穴来风”;产业类型能完善小镇功能,拉动小镇发展。能兼顾与促进区域原有产业的发展,提升品质。

二是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小镇风貌要和谐统一,能有效彰显小镇特色文化内涵,整个特色小镇的3平方千米需要与核心区的1平方千米相互协同,整体风貌有机互动。新建建筑体量适宜,形式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能较好地表现本地区的建筑文化特色,或是小镇特色产业的特色元素。沿街建筑的体量、色彩、材质、符号、细部协调统一,特色小镇周边美丽乡村建设要保留乡土特色和田园风光。注重自然山水,避免人工打造;景观需要借力当地自然留存的特色,并与海绵城市协同。尤其对于一些以旅游人文为核心载体的特色小镇,其风貌要突出地域、民族、时代的特征,注重地域材质、符号的应用,避免欧式,尊重地域文化,借助文化的挖掘与塑造产生共鸣。

三是彰显特色的文化。传承独特的民俗活动、特色餐饮、民间技艺、民间戏曲等传统文化类型。保护好文保单位、历史街区、传统建筑挂牌等物质文化遗存。政府支持传承人及非遗文化活动的持续开展。文化传播具有独特地域文化特质,宣传途径多样。特色小镇要有文化、有内涵,对于国家新兴产业方面的特色小镇,重点在于提炼产业特色元素,通过这些元素塑造出产业文化,并能沉淀为一种特色文化。要注重保护历史、传统文化,以及与产业文化的有效融合,提升完善小镇精神,形成小镇的文化认同。

四是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小镇对外交通路面等级在二级以上,且情况良好,最好能与城市的轨道交通连接。道路设施及绿化配置完善。公用设施建设水平较高,给水管网全覆盖,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镇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且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小镇内要有相关的幼儿园、小学,医疗机构等资源的配套,并要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商业配套活动与设施,以及居住配套都需有机结合,形成一个自循环的工作、生活生态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是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相得益彰,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建设要完善、要适用、要遵循节约、合理的理念;污水、垃圾处理做到科学合理,保护特色小镇赖以发展的环境。

五是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不论是小镇的建设,或是政府相关管理服务模式,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制度都需要有创新的发展理念,一切以成功打造特色小镇为核心。建设管理方面实现多规协调,设有专门的规划管理机构,实现“四所合一”,制度健全,能实现规划管理数字化,小镇管理智能化。在机构人员、购买服务、财政收支、人才引入、土地摘牌、建设补贴等方面要有突破性创新。

二、创建特色小镇十大要点

1.区别对待东、中、西不同地区的发展重点。我国东、中、西地区条件各不相同,产业基础、人口密度、产业特性等都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尤其对于一些少数民族为主的区域,其特色小镇的打造就会偏文旅方向。东部地区由于本身的产业基础比较强,具备了不同程度的产业集聚效应,第一批特色小镇中很大一部分的比重就是东部地区的特色小城镇。因此,针对东中西部地区的这种差异,特色小镇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地明确不同的培育重点和方向,尤其在选址方面要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规划来布局特色小镇。各省、市也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科学确定特色小镇的产业规划与发展重点,尽可能地避免产业重复与浪费。尤其对于东部地区而言,重点要放在控制规模上,提升存量,防止大拆大建。如浙江经验是核心区建设控制在1平方千米,规划范围控制在3平方千米;中部地区则重要放在找准产业方向,明确市场定位,找准发展动力上;西部地区其重点则要放在发展特色乡镇,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挖掘当地生态、人文为重点的特色小镇建设上。

2.精心策划、找准定位。根据区域自身的产业基础和规划,抓准特色,精心策划,明确特色小镇的发展定位,尽可能地与区域已有产业形成协同效应。在特色小镇的附加价值层面,要基于小镇的自然、生态、文化、景观、民俗等资源,对这些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去粗取精,找到特质并进行放大。如古北水镇是在本身有司马台古长城等优势旅游资源基础上,打造成为京郊最具北方特色的度假小镇,特色鲜明。聚焦优势产业、独特文化内涵和环境特色等因素,立足自身优势强化突出特色。

3.在现状产业基础上提升和发展。特色小镇并不是凭空打造出来的,是需要嫁接在当地的产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模式。在区位现有产业资源的基础上再协同发展产业,不主张凭空创造和引进新的产业。借助于特色小镇的打造,通过人口导入增强人气与资源集聚优势,拉动、促进小镇产业发展,完善产业结构,升级产业体系;延长产业链,构建合理的产业集群,打造竞争优势,扩大产业影响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4.严控建设规模。规模一定要小,小才能精,小才能美。特色小镇建设要走精品路线,避免建设规模过大,反对粗放式、快速式,一窝蜂的建设。建设规模根据浙江经验,规划三平方千米,核心区建设控制在一平方千米。建设应紧凑布局和集约节约建设用地的原则,避免摊大饼式或脱离现有产业分布、人为划定建设区,根据自身资源和产业基础及其分布情况,尽可能连片提升和完善现有建设区。在建设上倡导分期建设,反对一次成型,建一个成一个,要有高标准和长远性,可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放慢建设速度但要保证质量,并要保证小镇最终落成的统一性。

5.打造地域特色的宜居环境。特色小镇正因为依托于产业载体,必然在小镇范围内聚集一批产业人才,这些人员由于对产业的偏好,必然会对小镇的人文特色有独特的需求。因此,在配套的商住建设层面,一方面需要结合与借力当地的人文景观特色;另外一方面需要提炼产业文化元素,将两者有机结合。要注重整体格局和风貌的打造,格局自然,风貌整体和谐统一,体现特色。景观多用自然,注重小品等景观打造。因地制宜,反对国际式和徽派的泛滥,不提倡没有产业特色文化沉淀的特色小镇。同时反对整体格局、建筑风貌完全复制国外小镇。尊重本地建筑文化,发扬特色,找到文化自信。

6.传承重塑小镇文化。文化是特色小镇的“内核”,需深入挖掘和精心打造,这也是产业特色小区需要配套AAA级旅游景区的初衷。每个特色小镇需要拥有与建立一个独特的IP,并形成一个可持续延展的特色品牌。对历史文化丰厚的小镇,注重保护历史、传统文化,做好传承、挖掘文化要充分,形成小镇的文化认同。对于文化资源匮乏或是新建的小镇,注重文化培育和打造,在现有建设的基础上发展,重点围绕产业文化进行挖掘,逐步形成自身文化特色。

7.聚集人气和活力,防止“鬼镇”现象。特色小镇要注重人气和活力,在产业与资源选择上要充分评估人口导入问题,要聚集一定的人口,给小镇带来持续的发展动力,避免建设“鬼镇”。不论是从小镇的工作、旅游、休闲,还是消费、商业、娱乐等方面的活动,都需要站在集聚人气的层面考虑,即要考虑季节性,也要考虑每天24小时的时间生活轴,让特色小镇成为一个活力四射的新载体。

8.打造宜游宜产的旅游环境。充分挖掘旅游主题与题材,要将小镇的特色产业转换为一种特色的产业科普文化基地与体验基地。尽管旅游并不是特色小镇开发核心目的,但是其附加价值提升与创造的一个关键要素。要尽可能地在规划初期将主题式体验旅游的要素融合进去,通过建筑设计表达出来。盘活小镇的旅游将对整个特色小镇的活力与经济带来强大的支撑作用,旅游所产生的品牌影响将对小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9.提升和共享服务水平。特色小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除了满足小镇日常的基础生产、生活需求以外,还应做好四个服务。(1)服务社会事业。设施建设要与区域结合,共建共享,建设完善的服务体系,推动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2)服务经济发展。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成为整合资源、集聚创新、特色产业的“新载体”。(3)服务周边居民。统筹布局、互联互通,完善补足城乡服务设施体系,促进服务设施向周边延伸。(4)服务公共需求。特色小镇一旦形成特色化与规模化,必然会吸引大量的人群,包括各种组织的考察与交流,此时需要相应的公共平台服务来承接,并做好小镇的分享、宣传与推广工作。

10.构建小镇的智慧城市体系。借助于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技术,在小镇的信息化与管理方面需要与智慧城市兼容。在小镇的产业区、商业区、居住区、休闲体验区,包括内部道路交通等方面,都需要依托物联网与互联网技术,打造一个智慧、节约、绿色、低碳的新业态,不仅是一个具有产业特色的小镇,同时更是一个“智慧”小镇。

三、创新特色小镇规划

特色小镇规划不是简单的产业新城或产业园区规划,特色小镇规划也不能单一的照搬城市规划,而是以特色为导向的各种元素高度关联的综合性规划,是一种多规合一的规划,重点需要关注以下三方面。

1.特色小镇规划体系和主要内容:“一个定位策划+五个要求+两个提升+一个空间优化落地”的规划体系。

“一个定位策划”是特色小镇的核心载体,即找准特色小镇核心的特色产业,明确特色小镇发展思路和重点;

五个要求——“产业、宜居、文旅、设施服务、体制机制”五个方面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保障特色小镇发展;

两个提升即旅游和智慧体系两个提升规划,在规划初期就要导入,并系统提升建设规划方案;

一个空间优化落地:最终通过一个空间优化落地规划落实所有规划设想,并明确实施步骤。

2.特色小镇规划重点:特色小镇规划是以特色为导向的各种元素高度关联的综合性规划。不是单一的城乡规划,也不是单一的园区或景区规划,而是多种要素融合的规划,包括产业、商业、生活、人文、旅游、休闲、交通、环境等。因此,在规划初期就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多元融合,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协调性,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国土空间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并坚持以特色为导向,结合自身的产业特色,以及区域的产业优势,形成有效互补,有机互动,其中包括城市道路规划等方面问题。因此,特色小镇的规划内容不是简单的多种规划叠加,而是高度融合。

3.特色小镇规划方法:特色小镇对于我国而言是种新的规划模式,而且是多种规划叠加合一的模式。从内容上看,除了常规的空间规划内容,还包括产业规划、社区规划、旅游规划、商业规划、交通规划等,满足产业规划的同时,还需要突出生态、文旅等功能。除此之外,特色小镇在规划上还需要考虑城乡统筹、海绵城市等城市的主体规划要素。因此,特色小镇规划必须坚持多规融合,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协调性。推进产业、空间、设施等方面协调有序发展,引导项目与产业落地。特色小镇规划的重点应在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上,确保规划的综合性和实用性。

特色小镇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新模式,尽管在当前缺乏成熟的经验,但从未来来看,特色小镇在国民经济中将扮演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一个国家产业竞争力与生活形态的重要载体形式。

2.3.3 验收标准与程序

从特色小镇的内涵出发,将其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分为4个维度,分别为产业维度、功能维度、形态维度和制度维度;将发展理念和内涵进行交叉构建,得到评估框架(见表2-2)。

表2-2 特色小镇发展水平评估框架表

1.产业维度

特色小镇的产业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特色性,并且能和周边产业或者自身形成一定长度的产业链,发展绿色低碳型产业,产业的经济开放性和生产效率较高。

2.功能维度

特色小镇的功能应具有一定的集聚度及和谐度,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各功能之间协调发展,功能结构合理,公共服务功能均等化程度较高。

3.形态维度

特色小镇就是要全面体现“特色”,除了特色产业以外,在空间上也要体现明显的特色,建筑、开放空间、街道、绿化景观和整体环境都要体现相应的特色,具有较为统一和鲜明的风貌特征,城乡空间形态和环境质量协调发展,投资的空间环境品质较好。

4.制度维度

特色小镇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个特殊政策区,应围绕特色小镇的发展目标,建立起与其发展相适应,设计能激励相应产业、资金和人才进驻的制度,以及保障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治理和收益共享的机制。

一、特色小镇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的选取与体系建构

特色小镇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是综合运用城乡规划学、城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公共政策理论和系统科学等基础理论,通过数据统计的分析方法,进而反映特色小镇发展综合水平的一整套指标体系。特色小镇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应准确体现特色小镇的特点,形成一个有机的评估系统,在选取评价指标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典型代表性原则

从各维度选取的指标应为特色小镇评价目标服务,立足于特色小镇的本质内涵,能够全面科学地反映出特色小镇的综合发展水平。

2.系统全面性原则

所选取的指标应涵盖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生态环境等各个维度,不应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和规模,还应注重环境风貌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等。

3.相对独立性原则

指标的选取应相对独立且不相关,不能互为解释,从而确保最终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4.共性和个性相结合原则

评价体系既包含共性指标,具有可比性,便于指标比较,又包括个性(特色)指标,可以反映“特色”建设进展和成效。

5.可操作性原则

所选取的指标应数据明确,且有一致的统计口径,可较为简便地获取,同时也可以量化和对比。

6.动态适应性原则

由于特色小镇因时因地而不同,所选取的指标无论在指标维度、指标权重和具体指标选择等方面都应具有动态性,以期能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和背景进行适应性调整。

7.以人为核心原则

整个指标体系最终虽然是定量的综合评分,但在具体指标设计中,应同时考虑主客观相结合的模式,将特色小镇的使用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旅游者等微观主体的主观感受和体验也纳入到指标体系中。指标筛选先经过专家咨询进行推荐,在每个维度选取具有典型性的指标,对特色小镇的产业、功能、形态和制度的相应规模、结构、状态与效率等动态趋势等进行科学评价和综合评估,全面反映特色小镇各子维度和总的综合发展水平。在选择具体指标时,高于50%的专家认为该指标不重要,则淘汰该指标;统一归并相关性强的指标或者选择相对容易获取的指标;根据3轮专家咨询后的综合结果,采纳80%以上的专家认同的指标,形成最后的指标体系。在参考已有学者的相关研究后,将本指标体系分为特色小镇基本信息、发展绩效和特色水平三部分,形成“1+4+N”的指标结构,分别从总体、分项和特色3个视角对特色小镇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估,其中基本信息部分的指标具有动态性,会随着发展阶段的推进而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和更新(见图2-3):

图2-3 特色小镇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结构图

(1)基本信息指标主要是统计特色小镇的建设、投资和规划进展,该部分指标主要测量特色小镇的总体发展情况,特别要说明的是该部分指标会随着特色小镇建设进程的推进而动态变化:前期更多侧重建设、规划等未全面投入使用阶段的评估;后期则更侧重对总体投资总强度和产出总规模等运营效益方面的评估。此外,特色小镇作为城市或城镇转型升级的特殊平台,后期在区域层面也应该和现状城(镇)区融合发展,因此在其发展后期,总体指标部分还会增加关于区域融合度和关联度等方面的指标(见表2-3)。

表2-3 特色小镇基本信息统计体系

(2)发展绩效指标主要是反映特色小镇在产业、功能、形态和制度4个子维度上的发展效率与成绩,这四方面紧扣浙江省特色小镇的发展导向和概念内涵,既突出了特色小镇作为高端产业,特别是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的特点,又表现出了其作为景区和产城融合区的新空间模式的特点(见表2-4)。

表2-4 特色小镇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

(3)特色水平指标主要考虑特色小镇主导产业的差异,特色产业从装备制造到历史经典产业,具有完全不同的发展路径,应该根据特色产业的划分分别确定不同产业相应的评价指标。虽然是不同产业,但在评估时也需要对其进行横向比较,在此则侧重比较特色的鲜明性、成长性和结构性等共性特点(见表2-5)。

表2-5 特色小镇特色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

二、特色小镇发展水平综合分析模式研究

当前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综合加权法、DSS评判法、理想点法和向量排序法等。在综合多种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的基础上,本次特色城镇发展水平的指标评价方法采用基于钻石模型的全排列多边形图示指标法,钻石的两极分别为特色小镇建设程度和特色水平,中间的主体是4个维度的发展绩效(见图2-4)。

图2-4 特色小镇钻石模型评价价格体系图

各指标值标准化采用双曲线标准化函数,将各指标值标准化到-1~1,使所有维度的指标标准化值都能构成一个正多边形的雷达图。将两极和4个维度作为综合指数,综合发展水平指数构成的多边形中心点到顶点的线段为各综合指标标准化值所在区间[-1,1],而标注值0为临界线,0以下其值为负,0以上其值为正(见图2-5)。这种综合评估分析模式,既有单项评分指标又有综合指标,既有几何直观的表现形式又有具体解析数值,每个指标都有上限、下限和临界值。指标下限可以根据特色小镇群体中的最小值确定,指标上限可以根据最大值确定,临界值采用平均值,如省(市、县)内全部城镇的平均水平。

图2-5 全排列多边图示指标法示意图

2.3.4 读懂特色小城镇认定标准

一、特色小城镇认定标准特点

1.以评“特色”为主,评“优秀”为辅

以往的小城镇系列评选以“评优秀”为主,例如全国重点镇,标准制定的基本思路是依据其优秀水平设定不同的评分等级。而特色本身是一个多样化的名词,不同的镇有自身不同的特色,如何用一个标准体系评判不同镇的不同特色是本次标准制定的难点。

本次特色小城镇的标准制定,是在“优秀”的基础之上,挖掘其“特色”因素。因此,本次标准制定将评价指标分为“特色性指标”和“一般性指标”。

特色性指标反映特色小镇的特色,给予较高的权重;一般性指标反映特色小城镇基本水平,给予较低的权重。做到以评“特色”为主,评“优秀”为辅。充分体现了特色小镇杜绝千篇一律的特性,重点培育差异化、独特性的小城镇。

2.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

特色小镇的特色可简单概括为产业特色、风貌特色、文化特色、体制活力等,这些特色选项的呈现以定性描述居多。但是,完全的定性描述会导致标准评判的弹性过大,降低标准的科学性与严谨性。而少量且必要的定量指标客观严谨,虽然使评审增加了一定的复杂性,但能够保证标准的科学与严密。所以,本次标准的制定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在选择定量指标时首先尽量精简定量指标的数量,同时尽量使定量指标简单化增强可评性。

二、特色小城镇分项指标解读

根据《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此次特色小镇认定对象原则上是建制镇,特色小镇要有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灵活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构建五大核心特色指标。

1.产业发展

如何衡量小城镇的产业是否有特色?小城镇的产业特色首先表现在产业定位与发展特色上,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具体表现为:产业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现有产业是否是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或者新培育的战略新兴产业。产业知名度影响力有多强;产业是否有规模优势。其中产业规模优势为定量指标。特色产业还应该具有产业带动作用以及较好的产业发展创新环境。产业带动作用分农村劳动力带动、农业带动、农民收入带动等三个方面,分别用农村就业人口占本镇就业总人口比例、城乡居民收入比等定量数据表征。

产业发展环境采用产业投资环境与产业吸引高端人才能力两个指标表示,具体指标分别用产业投资额增速和龙头企业大专以上学历就业人数增速两个定量指标来表征。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是小城镇的核心特色,因此,在百分制的评分体系中,对此给予25分的权重。

2.美丽宜居

如何衡量小城镇的建设是否宜居?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是对小城镇风貌与建设特色的要求。首先是对城镇风貌特色的要求,依据研究,将城镇风貌分为整体格局与空间布局、道路路网、街巷风貌、建筑风貌、住区环境5个指标,全方位评价小城镇风貌特色。其次,标准对镇区环境(公园绿地、环境卫生)以及镇域内美丽乡村建设两大项提出了相关考核要求。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是特色小镇的核心载体,对此给予25分的评分权重。

3.文化传承

如何衡量小城镇的文化是否传承良好?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关乎小镇文化积淀的存续与发扬。因此,标准从文化传承和文化传播两个维度考察小镇的文化传承情况。由于不是所有的小城镇都有很强的历史文化积淀,加强对缺乏历史文化积淀的小镇在文化传播维度的审查。此项指标的权重为10分。

4.服务便捷

如何衡量小城镇的设施服务是否便捷?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是特色小镇的基本要求。小城镇设施服务的标准较为成熟,依据以往经验,标准从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三大方面考核小镇的设施服务便捷性。同时,注重对现代服务设施的评审,包括WiFi覆盖,高等级商业设施设置等指标。此大类是特色小镇的硬性要求,给予20分的评分权重。

5.体制机制

如何衡量小城镇的体制机制是否有活力?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是特色小镇最后一个重要特征。首先,小镇发展的理念模式是否有创新。发展是否具有产镇融合、镇村融合、文旅融合等先进发展理念;发展是否严格遵循市场主体规律等是考察的重点;其次,规划建设管理是否有创新,规划编制是否实现多规合一;最后,省、市、县对特色小镇的发展是否有决心,支持政策是否有创新。此大类是考核特色小镇创新发展的要求,给予20分的评分权重。

总结:特色小镇认定标准经过首批特色小镇认定工作的检验也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需要尽快出台关于真正意义上特色小镇的评选标准,而不是停留在特色小城镇的概念上。

二是避免评选出的镇都是“全能冠军”型的优秀重点镇,而使“单打冠军”特色镇不能脱颖而出。

三是标准进一步强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思路,在评审程序复杂性的前提下,避免其过于弹性化。

四是标准中定量的指标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更加符合特色小镇的实际。

五是特色小镇的定义标准要完善与清晰,并要出台对应可操作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