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艺术品的本质(3)

还有第二个更有力的证据说明正确的模仿并非艺术的目的,就是事实上某些艺术有心与实物不符,首先是雕塑。一座雕像通常只有一个色调,或是青铜的颜色,或是云石[13]的颜色;雕像的眼睛没有眼珠;但正是色调的单纯和表情的淡薄构成雕像的美。我们不妨看看逼真到极点的作品。那不勒斯和西班牙的教堂里有些著色穿衣的雕像,圣者披着真正的道袍,面黄肌瘦,正合乎苦行僧的皮色,血迹斑斑的手和洞穿的腰部确是钉过十字架的标记;周围的圣母衣著华丽,打扮得像过节一般,穿着闪光的绸缎,头上戴着冠冕,挂着贵重的项链,鲜明的缎带,美丽的花边,皮肤红润,双目炯炯,眼珠用宝石嵌成。艺术家这种过分正确的模仿不是给人快感,而是引起反感,憎厌,甚至令人作恶。

在文学方面亦然如此。半数最好的戏剧诗,全部希腊和法国的古典剧,绝大部分的西班牙和英国戏剧,非但不模仿普通的谈话,反而故意改变人的语言。每个戏剧诗人都叫他的人物用韵文讲话,台词有节奏,往往还押韵。这种作假是否损害作品呢?绝对不损害。现代有一部杰作在这方面作的试验极有意义:歌德的《伊菲姬尼》先用散文写成,后来又改写为诗剧。散文的《伊菲姬尼》固然很美,但变了诗歌更了不起,显然因为改变了日常的语言,用了节奏和音律,作品才有那种无可比拟的声调,高远的境界,从头至尾气势壮阔,慷慨激昂的歌声,使读者超临在庸俗生活之上,看到古代的英雄,浑朴的原始民族;那个庄严的处女(伊菲姬尼)既是神明的代言人,又是法律的守卫者,又是人类的保护人;诗人把人性中所有仁爱与高尚的成分集中在她身上,赞美我们的族类,鼓舞我们的精神。

由此可见,艺术应当力求形似的是对象的某些东西而非全部。我们要辨别出这个需要模仿的部分;我可以预先回答,那是“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与相互依赖”。原谅我用这个抽象的定义,你们听了下文就会明白。

比如你面前有一个活的模型,或是男子,或是女人,你用来临摹的工具只有一枝铅笔,一张比手掌大两倍的纸;当然不能要求你把四肢的大小照样复制,你的纸太小了;也不能要你画出四肢的色调,你手头只有黑白两色。所要求你的只是把对象的“关系”,首先是比例,就是大小的关系,复制出来。头有多少长,身体的长度就应该若干倍于头,手臂与腿的长度也应该以头为标准,其余的部分都是这样。——其次,你还得把姿势的形式或关系复制出来:对象身上的某种曲线,某种椭圆形,某种三角形,某种曲折,都要用性质相同的线条描画。总而言之,需要复制的不是别的,而是连接各个部分的关系;需要表达的不是肉体的单纯的外表,而是肉体的逻辑。

同样,你面前有一群活动的人,或是平民生活的一景,或是上流社会的一景,要你描写。你有你的眼睛,你的耳朵,你的记忆,或许还有一枝铅笔可以临时写五六条笔记:工具很少,可是够了。因为人家不要求你报告十来二十个人的全部谈话,全部动作,全部行为。在这里像刚才一样,只要求你记录比例,关系,首先是正确保持行为的比例:倘若人物所表现的是野心,你的描写就得以野心为主;倘是吝啬,就以吝啬为主;倘是激烈,就以激烈为主。其次要注意这些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是要表现出一句话是另外一句引起的,一种感情,一种思想,一种决定,是另一种感情,另一种思想,另一种决定促发的,也是人物当时的处境促发的,也是你认为他所具备的总的性格促发的。总之,文学作品像绘画一样,不是要写人物和事故的外部表象,而是要写人物与事故的整个关系和主客的性质,就是说逻辑。因此,一般而论,我们在实物中感到兴趣而要求艺术家摘录和表现的,无非是实物内部外部的逻辑,换句话说,是事物的结构,组织与配合。

你们看,我们在哪一点上修正了我们的第一个定义;这并非推翻第一个定义,而是加以澄清。我们现在发现的是艺术的更高级的特征,有了这个特征,艺术才成为理智的产物而不仅是手工的出品。

以上的解释是不是够了?我们所看见的艺术品是否以单单复制各个部分的关系为限?绝对不是。因为最大的艺术宗派正是把真实的关系改变最多的。

比如考察意大利派,以其中最大的艺术家米开朗基罗为例;为了有个明确的观念,你们不妨回想一下他的杰作,放在佛罗伦萨梅迪契墓上的四个云石雕像。你们之中没有见过原作的人,至少熟悉复制品。在两个男人身上,尤其在一个睡着,一个正在醒来的女人身上,各个部分的比例毫无问题与真人的比例不同。便是在意大利也找不到那样的人物。你可以看见衣著华丽,年轻貌美的女子,眼睛发亮,蛮气十足的乡下人,肌肉结实,举止大方的画院中的模特儿;可是不论在乡村中,在庆祝会上,在画室里,不论在意大利还是在旁的地方,不论是现在还是16世纪,没有一个真正的男人女人,和米开朗基罗陈列在梅迪契庙堂中的愤激的英雄,心情悲痛的巨人式的处女相像。米开朗基罗的典型是在他自己心中,在他自己的性格中找到的。要在心中找到这样的典型,艺术家必须是个生性孤独,好深思,爱正义的人,是个慷慨豪放,容易激动的人,流落在萎靡与腐化的群众之间,周围尽是欺诈与压迫,专制与不义,自由与乡土都受到摧残,连自己的生命也受着威胁,觉得活着不过是苟延残喘,既不甘屈服,只有整个儿逃避在艺术中间;但在备受奴役的缄默之下,他的伟大的心灵和悲痛的情绪还是在艺术上尽情倾诉。米开朗基罗在那个睡着的雕像的座子上写着:“只要世上还有苦难和羞辱,睡眠是甜蜜的,要能成为顽石,那就更好。一无所见,一无所感,便是我的福气;因此别惊醒我。啊!说话轻些吧!”他受着这样的情绪鼓动,才会创造那些形体;为了表现这情绪,他才改变正常的比例,把躯干与四肢加长,把上半身弯向前面,眼眶特别凹陷,额上的皱痕像攒眉怒目的狮子,肩膀上堆着重重叠叠的肌肉,背上的筋和脊骨扭做一团,像一条拉得太紧,快要折断的铁索一般紧张。

同样,我们来考察佛兰德斯画派;在这个画派中以大师鲁本斯为例,在鲁本斯的作品中以最触目的一幅《甘尔迈斯》[14]为例。这幅画不比米开朗基罗的四座雕像更接近普通的比例。你们不妨到佛兰德斯看看真实的人物。即使在他们高高兴兴,大吃大喝的时候,在安特卫普和别处的巨人节上,也只有一些酒醉饭饱的老百姓,心平气和的抽着烟,冷静,懂事,神色黯淡,脸上的粗线条很不规则,颇像特尼尔斯笔下的人物;至于《甘尔迈斯》画上那批精壮的粗汉,你可绝对找不到,鲁本斯是在别处搜罗来的。在残酷的宗教战争以后,肥沃的佛兰德斯[15]受了长时期的蹂躏,终于重享太平;土地那么富饶,人民那么安分,社会的繁荣安乐一下子就恢复过来。个个人体会到丰衣足食的新兴气象;现在和过去对比之下,粗野的本能不再抑制而尽量要求享受,正如长期挨饿的牛马遇到青葱的草原,满坑满谷的刍秣。鲁本斯自己就体会到这个境界,所以在他大批描绘的鲜艳洁白的裸体上面,在肉欲旺盛的血色上面,在毫无顾忌的放荡中间,尽量炫耀生活的富裕,肉的满足,尽情发泄的粗野的快乐。为了表现这种感觉,鲁本斯画的《甘尔迈斯》才把躯干加阔,大腿加粗,腰部扭曲;人物才画得满面红光,披头散发,眼中有一团粗犷的火气流露出漫无节制的欲望;还有狼吞虎咽的喧哗,打烂的酒壶,翻倒的桌子,叫嚷,接吻,闹酒,总之是从来没有一个画家描写过的兽性大发的场面。

以上两个例子给你们说明,艺术家改变各个部分的关系,一定是向同一方向改变,而且是有意改变的,目的在于使对象的某一个“主要特征”,也就是艺术家对那个对象所抱的主要观念,显得特别清楚。诸位先生,我们要记住“主要特征”这个名词。这特征便是哲学家说的事物的“本质”,所以他们说艺术的目的是表现事物的本质。“本质”是专门名词,可以不用,我们只说艺术的目的是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表现事物的某个凸出而显著的属性,某个重要观点,某种主要状态。

这儿我们接触到艺术的真正的定义了,这个定义应当理解得很清楚;我们要强调并且明确地指出,什么叫做主要特征。我可以马上回答说:主要特征是一种属性;所有别的属性,或至少是许多别的属性,都是根据一定的关系从主要特征引伸出来的。原谅我又来一次抽象的解释,等会有了例子就会明白。

狮子的主要特征,生物学上据以分类的特征,是大型的肉食兽。所有的特点,不论是属于体格方面的还是属于性格方面的,几乎都从这一点上引伸出来。先看身体:牙齿像剪刀,上下颚的构造正好磨碎食物;而且这也是必需的,因为是肉食兽,需要吃活的动物。为了运用上下颚这两把大钳子,需要极其巨大的肌肉;为了安放这些肌肉,又需要比例相当的太阳穴。狮子脚上也有钳子,就是伸缩自如的利爪,它走路脚尖着力,所以行动轻捷;粗壮的大腿能像弹簧一般把身体抛掷出去;眼睛在黑夜里看得很清楚,因为黑夜是猎食最好的时间。一位生物学家给我看一副狮子的骨骼,对我说:“这简直是一架活动钳床。”一切性格上的特点也完全一致:先是嗜血的本能,除了鲜肉,不吃别的东西;其次是神经特别坚强,使它一刹那间能集中大量的气力来攻击或防卫;另一方面有昏昏欲睡的习惯,空闭的时间神气迟钝,严肃,阴沉,为了猎食而紧张过后大打呵欠。所有这些性格都是从肉食兽的特征上来的,所以我们把肉食兽叫做狮子的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