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居室装修不得进行哪些项目?

为了确保住房结构安全、满足防火要求以及配套设施正常使用,在家庭装修中不得进行以下项目:

①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但连窗门的窗台墙允许拆除。

②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砖或者装重量大的吊顶,安装大型灯具或吊扇。吊顶应用轻钢龙吊顶或铝合金龙骨吊顶及周边木吊顶,吊扇的扇幅直径不得超过1.2米。

③不得任意刨凿顶板,或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沿顶板底面走向的电线要穿管,不可在顶板内凿槽。已有的暗埋电线不可任意改动,已有的明装电线可改为暗线,但沿墙、沿顶走向的暗线必须穿管。

④不得破坏或拆除改装厨房、卫浴的地面防水层。

⑤不得破坏或拆改给水、排水、采暖、煤气、天然气等配套设施。

⑥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及塑料制品。

⑦不得将分体式空调机的外机组装在阳台栏板上,阳台上不允许堆放重物。

⑧不得在多孔钢筋混凝土上钻深度大于20毫米的孔,钢射钉不得打到砖砌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