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十九世纪快要过去三分之一的时候,一个夏末的傍晚,一对年轻男女正徒步走向威塞克斯北部的一个大村落——威敦-普赖尔斯,女人还抱着一个孩子。他们外表非常普通,但衣着还算得体,只是鞋子和衣服因为长途跋涉积了厚厚一层灰,让此时的他们看起来有些衣衫褴褛。

男人体格健壮,皮肤黝黑,表情坚定;他的侧脸几乎没有弧度,而呈现出近乎垂直的角度。他身穿一件较新的棕色灯芯绒短夹克,另外还有一件带白色包角扣的粗布背心、一条同样质地的马裤、深褐色绑腿和一顶罩着一层黑色帆布的草帽,这些就都比那件夹克旧得多了。他的背上用皮带绑着一个灯芯草篮子,篮子的一端露出半截干草刀柄,从篮子的缝隙里还能看见一个捻绳器。他的步伐踏实又均匀,那是有一技之长的乡下人走路的方式,跟普通工人那种懒散摇摆的步子大相径庭。他走路时两脚的每一次交替都体现出他性格中的固执和愤世嫉俗的冷漠,就连他行走时一会儿出现在左腿上、一会儿出现在右腿上的粗布折痕都透着这种调子。

在这对夫妇的行进过程中,有一件事着实不寻常,那就是他们一路上都沉默不语。就算是那些没留意他们的人随便看上一眼,也会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并肩走着,远远看去好像两个亲密的人在悠闲地低声说着悄悄话;可是一旦凑近去,就会发现男人其实在读着什么,或者说假装在念着一张民谣歌谱,他的手穿过绑篮子的带子,相当费劲地把歌谱端在眼前。这个表面上的原因到底是真正的原因,还是为了躲避令他厌烦的交流而找来的借口,除了他自己,没人能说得准;他的沉默坚不可摧,女人呢,尽管有他在身旁,却得不到任何交流的乐趣。基本上,如果不考虑她抱着的孩子,她就是一个人在走路。她靠他相当近,却还没有到肢体接触的地步,有时候男人弯曲的胳膊肘几乎要触碰到她的肩膀,可她似乎不想去挽他的手,他也没有这个意思;他对她视若无睹,一直沉默,她却一点都不感到吃惊,反倒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要是这家人有谁出声的话,那一定是女人不时地对孩子轻声细语——那是一个穿着短上衣的小女孩,脚上套着一双纱线编织的蓝靴子——和孩子咿咿呀呀的回应。

那个年轻女人脸上最引人注目的——也几乎是唯一引人注目的一点,便是她多变的神情。当她低头侧脸看向孩子时,她显得很漂亮,甚至有些大家闺秀的气质,特别是当绚烂的落日余晖斜照在她的五官上时,她的眼睑和鼻子变得透亮,嘴唇上好似燃起了一团火焰;而当她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在树篱的阴影中,静静地出神时,她的表情里一半是坚定,一半是冷漠,似乎认为时间和机遇大概能让一切皆有可能,却唯独不会给人带来公平。其中前一种神情是大自然的杰作,而后一种可能就是文明的产物了。

毫无疑问,这对男女是一对夫妇,也是女人臂弯中女孩儿的父母。没有其他关系可以解释这种相看两厌的气氛了,在他们步行的过程中,这气氛如同一个光环时刻笼罩着一行三人。

妻子大部分时间都在直视着前方,但是兴致不高——毕竟这里的景色跟这个时节中英格兰的任何乡村都非常类似;道路不直也不算弯,不平坦也不算崎岖,路边有篱笆、树木和其他植物,这些植被都已经变成了深绿色,那注定凋零的树叶的颜色迟早要慢慢暗淡下来,变黄,最后变成红色。在草木茂盛的河岸边,在附近的灌木丛和树杈上,都覆盖着一层因马车疾驰而过掀起的尘土,同样的尘土落在地上,减弱了他们的脚步声,好似走在地毯上一样;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他们完全不交谈,加上这样的环境,使得外界的每一声响动都清晰可辨。

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任何声响,只有一只柔弱的鸟儿在轻声唱着老套的夜曲,毫无疑问,这个时间在山上也能听见同样音调多变的啼啭,多少个世纪以来,这个季节的黄昏时分都是如此。但当他们接近村子的时候,各式各样的叫声和吵闹声从村子那边的某处高地远远地传到他们的耳中。这地方被树林遮挡了视线。就在刚刚能看清楚威敦-普赖尔斯外围的那些房子时,这家人遇到了一个刨萝卜的人,这个人肩上扛着锄头,上面挂着他的晚餐餐袋。正在读歌谱的男人迅速抬头看了一眼。

“这里有人雇人吗?”他摇了摇手上的纸,指着前方的村子,沉着地问。他以为这个人没听懂他的问题,于是又补充道:“有打草的活儿干吗?”

其实这个刨萝卜的人早就开始摇头了。“好家伙,还是省省吧,谁会想到在这个季节来威敦-普赖尔斯找这种活儿干呢?”

“那这儿有房子租吗……比如说刚刚造好的小村舍之类的?”他又问道。

这个悲观的人仍然持否定态度。“在威敦-普赖尔斯拆房子的倒更多。去年就拆了五座,今年又拆了三座;乡亲们都没地儿去了……连个茅草棚子都没有;威敦-普赖尔斯就这副样子。”

打草工——一看他就是干这行的——傲慢地点了点头。他望着村庄,继续说道:“但是这里正赶上有什么活动,没错吧?”

“啊,今天有集市。但你别看现在这么热闹,不过是只剩些从孩子跟傻瓜手里骗钱的把戏了,真正的买卖早就结束了。我听着这喧闹的声音干了一整天活儿了,但是我没去集市……我绝对不去。那儿没我什么事。”

打草工和家人继续往前走,不久便来到了集市,上午这里有几百只马和羊被圈起来展示、买卖,可是现在大部分都被牵走了。现在,就跟刚才那个人说的一样,几乎没剩下几桩真正的生意了,主要是拍卖一些劣等动物,这些动物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处理方式,它们自然得不到高级买家的青睐,那些人来得早去得也早。不过比起早上,现在的人流似乎更加密集了。这些络绎不绝的散客中有来此度假的旅行者,也有一两个在休假途中掉了队的士兵,另外还有乡下小店店主之类的人,他们都在这时候蜂拥而至;这里全是人们爱看的热闹,有放西洋镜的,卖玩具、蜡像和栩栩如生的妖魔鬼怪雕塑的,还有为人们祛除病痛也看惯了生死的江湖游医以及小商贩和占卜师。

而我们这两位步行者可没这个心情逛集市,他们在密密麻麻的小帐篷里搜寻着食铺。在即将消失的红褐色暮光中,离他们最近的两家看起来都很诱人。其中一家的帐篷是用奶白色的全新帆布搭成的,顶上还插着几面红旗,上面写着“优质家酿啤酒、麦芽酒和苹果酒”。另一家就没那么新了,帐篷后头竖着一根铁制烟囱管,前面则贴着一张大海报,写着“美味牛奶麦粥有售”。男人在心里比较了一下两家的标语,更倾向于前一家。

“不……不……去那一家。”女人说,“我一直喜欢喝牛奶麦粥,伊丽莎白-简也是,你也会喜欢的。辛苦了一整天,这能补补身子。”

“我从来没尝过。”男人说,不过他还是对她的话让步了,于是他们毫不犹豫地走进了这家粥铺。

帐篷里的人着实不少,都坐在摆放在两边的细长桌子边。最里头摆着一只炉子,里面烧着炭火,炉火上悬着一只大大的三脚锅,锅的边缘磨得十分光滑,能看出是由铸钟的金属打造的。一个打扮得跟巫婆似的、五十岁左右的女人穿着白围裙照看着锅,那宽大的围裙延展开去,几乎完全裹住了她的腰,显得她颇为体面。她慢慢地搅拌着锅里的东西。她正在煮的这道古老粥饭是用玉米粒、面粉、牛奶、葡萄干、红醋栗和其他谷物熬成的,为了不让粥烧糊,大勺子摩擦锅子的声音响彻整个帐篷。旁边,由桌板和支架搭成的台子上铺着白桌布,装着不同食材的瓶瓶罐罐就放在上面。

这对年轻男女各点了一碗热腾腾的粥,坐下来悠闲地喝了起来。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顺利,这牛奶麦粥,正如女人说的,非常补充能量,且是全英格兰能找到的最合适的食物;不过,对于没喝惯的人来说,麦片胀得像柠檬果核那么大,漂浮在粥面上,乍看起来还怪吓人的。

但是帐篷里有些粗看时注意不到的东西;性格乖戾的男人凭本能很快嗅到了。假装喝了一口碗里的粥以后,他在角落里注视着那丑老婆子的一举一动,便看见了她玩的把戏。他朝她使了个眼色,她点点头,他便把碗递给她以示回应;她从桌子底下掏出一瓶东西,偷偷地倒出一些,量了量分量,加在男人的粥里。倒进去的是朗姆酒。男人也偷偷地在付账时把钱给了她。

在加了相当分量的烈酒之后,他发现这碗粥比原有的味道更加令人满意。他的妻子看见了整个过程,非常不自在;但他劝她也在粥里加点酒,稍稍迟疑之后,她同意加一丁点儿。

男人喝完了他这碗,又叫了一碗,并且示意往里面加更多的朗姆酒。酒劲很快就在他的行为上显现出来,他的妻子难过地发现,她好不容易才避开了那家有执照的卖酒摊,现在却又卷入了非法的勾当:在没有执照的店里偷偷买酒。

他们的孩子开始不耐烦地呀呀直叫,妻子不止一次跟丈夫说:“迈克尔,我们晚上住哪儿呀?你知道如果不马上走,我们恐怕就找不到住处了。”

可是他对这些鸟叫似的翻来覆去的絮叨好像听不见一样。他大声地对着人群说话。孩子转着黑眼睛在点燃的蜡烛上扫来扫去,随后合上了眼睛;然后又睁开,接着又合上,她就这样睡了过去。

喝完第一碗粥后,男人还算平静;第二碗下肚以后,他来了兴致;喝到第三碗,他开始大放厥词;到第四碗的时候,光凭他脸的形状、偶尔闭紧的嘴唇和那双深色眼睛中燃烧着的熊熊火焰,就可以知道他喝了多少,从他的举止就能看出他的性格;他非常傲慢——甚至异常好战。

在这种情况下,谈话通常会变得亢奋起来。这时人们谈的是,好男人被坏妻子毁掉了,尤其是,许多前途无量的年轻人一时冲动过早迈入婚姻,使得他们的雄心壮志遭到了挫败,精力也被消耗殆尽。

“我就是这样被彻底毁掉的。”打草工苦涩地说,语气近乎愤恨,“我十八岁就结婚了,当时就像个傻瓜一样;这就是下场。”他扬了扬手,指着自个儿和他的家人,想让大家看看自己的穷困潦倒。

而那个年轻女人,也就是他的妻子,似乎对这样的话已经习以为常了,好像听不见似的,仍旧断断续续地跟时睡时醒的孩子轻柔地说着悄悄话。女人想放松一下胳膊时,就把孩子在她身旁的长凳上放一会儿,那孩子现在的体型正适合放在那儿。男人接着说道:

“我在这世上的全部家当只有十五先令[1],不过在我这一行里,我还是一把经验丰富的好手。要说草料生意,我敢向全英格兰挑战,看谁能比得过我;如果我重获自由身,我不用动手,身价就值一千英镑了。但是人总是要到错过了所有的机会才明白这些小事儿。”

这时候贩卖老马的拍卖商在门外喊道:“现在是最后一匹马了……谁想买这最后一匹高兴高兴?四十先令怎么样?这是一匹很有潜力的母种马,五岁了,除了后背有点塌,还有左眼在来的路上被她亲妹妹踢坏了,别的真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啊。”

“说到我自己,我真不明白,男人娶了老婆后又不想要她们的时候,怎么就不能像吉普赛人卖掉他们的老马一样把老婆打发走呢?”帐篷里的男人说,“为什么不能将她们挂牌出售,把她们卖给需要这东西的男人呢?嘿?为什么,天哪,现在要是谁想要买我老婆,我就把她卖给他!”

“会有人买的。”一些顾客看着那女人应声道,她可一点都不丑。

“没错。”一个正在抽烟的男人说。他外套的领子、肘部、接缝处和肩部都因长期跟肮脏不堪的东西摩擦而变得光亮,这种光亮要是出现在家具上可能还比较美观,在衣服上就差点儿意思了。从他的外表可以看出,他从前可能在附近的村庄里给谁家当过马夫或者车夫。“要我说,我也过过好日子,不比谁差。”他补充道,“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教养,这个可能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了;我敢说她也是个有教养的人……骨子里,脑袋里都是,我说……不比这集市上别的女人差……只是还没有展示出来。”然后他翘起二郎腿,调整了视线,盯着空中的某一点,继续抽起烟斗来。

妻子出其不意地被称赞了一番,这个喝高了的年轻丈夫不由得凝视了她几秒;想到妻子拥有这般品格,他不禁怀疑起自己对待她的态度来。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之前的论断,刻薄地说:

“那么,现在你的机会来了;我看谁愿意给这个尤物出价。”

她转向她的丈夫,小声说:“迈克尔,你之前也在大庭广众下扯过这些废话。玩笑归玩笑,可是你这玩笑开得也太频繁了,注意点儿分寸吧!”

“我知道我以前说过;我是认真的。我只想找个买主罢了。”

就在此刻,这个季节里的最后一群燕子里,有一只不小心从帐篷开着的口子飞了进来,在人们的头顶上飞快地来回转圈,所有人的目光都下意识地跟着它。大家都注视着那只燕子,忘记了男人的提议,一直到它飞出了帐篷,这个话题也就搁下了。

然而十五分钟后,男人在牛奶麦粥里掺的酒越来越多,要么他着实是意志坚定,要么他就是借酒撒疯,仍旧显得相当清醒的他竟然再次捡起了刚才的话题,就好像音乐幻想曲中乐器最终又奏回了主旋律一样。“喂……我等着你们出价呢。这个女人对我已经没什么用处了。谁想要她?”

这次大家的反应显然变了味儿,人们对再一次提出的问题报以一阵赞许的笑声。女人对他低声耳语着;她着急地哀求道:“走吧,走吧,天快要黑了,你这些胡话没人会理的。要是你不走,我就自个儿走了。走吧!”

她等了又等,可他还是一动不动。又过了十分钟,周围喝粥的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时,男人突然说:“我问了这个问题,可是没人搭理我。有没有哪个张三李四要买我的东西?”

女人的态度变了,脸上现出了严厉的表情,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迈克尔,迈克尔,”她说,“你这样太胡闹了。哦……太胡闹了!”

“有人要买她吗?”男人说。

“我希望有人愿意买。”她语气坚定地说,“她现在归这个人,可是她一点都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你这样的。”他说,“这么说我们达成了一致。先生们,听见了吗?我们两个人都同意各走各的了。如果她愿意,可以把女儿带走,走她的路去。我呢,要带走我的工具,去走我的阳关大道。这简单得跟圣经里的故事一样。那么现在,苏珊,站起来给大家看看。”

“别这样,我的孩子。”一个卖束腹带的丰满女人小声说道,她穿着宽大的裙子,就坐在女人旁边,“你的宝贝男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然而女人还是站了起来。“现在谁来当拍卖师?”打草工大声喊道。

“我来。”一个矮小的男人迅速回应,他的鼻子跟个铜制球形把手似的,嗓音低沉,眼睛活像两个纽扣眼儿,“谁愿意给这位女士出个价?”

女人看着地上,好像用了异常强大的意志力才让自己站住。

“五先令。”有人说,大家都笑了。

“别胡来。”丈夫说,“有出一几尼[2]的吗?”

没人响应。那个卖束腹带的女人发话了。

“好先生,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太过分了!啊,这可怜人嫁的是个多狠心的人啊!别忘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哪!”

“把价抬高些,拍卖师。”打草工说。

“两几尼!”拍卖师说,没人响应。

“如果这个价没人要,十秒后就要涨价了。”丈夫说,“很好。拍卖师,现在再加点儿。”

“三几尼……现在升到三个几尼了!”嗓音沙哑的男人说。

“没人竞标?”做丈夫的说,“老天啊,要是只值一便士,为什么我花了五十倍的价钱啊。接着加价吧。”

“四几尼啦!”拍卖师喊道。

“不妨告诉你们吧,低于五几尼我是不会卖她的。”丈夫说着,一拳头砸了下去,桌上的碗碟都晃了起来,“只要谁出五几尼,并且好好待她,我就把她卖给谁;她永远都归他,和我再也没有关系了。但要是低于这个价,我是不会卖的。那么现在……五几尼……她就是你的了。苏珊,你没有意见吧?”

她低着头,好像完全跟自己没有关系。

“五个几尼了。”拍卖师说道,“再没人要她就下架了。有人出钱吗?最后一次。有还是没有?”

“有。”门口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

所有的目光都转向了那里。一个水手站在三角形的开口处,那儿是帐篷的入口,他是在最后两三分钟才到的,没人看见他。他说完之后大家陷入了一片沉默。

“你说你要买下她?”做丈夫的盯着他说。

“没错。”水手答道。

“光说不行,要付钱的。钱在哪儿?”

水手犹豫了一下,再次看了一眼这个女人,他走进帐篷,摊开五张崭新的纸币,扔在桌布上。这是五英磅,上面有英格兰银行的标识。他又叮叮当当地往纸币上分别丢下几个先令——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

这全数付清的钱款,是对于刚刚这个挑战的回应;直到此刻,围观的人才相信这不是一场假戏。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这几位主角身上,然后又看看摆在桌子上那几张压在先令下的钞票。

在这一刻以前,没有人真正相信男人的话是发自内心的,尽管他一直言之凿凿地引诱大家竞标。旁观的人们事实上都把这整个过程当成一场欢快却有些过分的闹剧;并且大家都认为他只是因为没活儿干,才想借自己最亲近的人发泄发泄对这世道的不满。但是他都开出了价,加上真的有人给了钱,那欢乐轻佻的氛围立马就消失了。整个帐篷充斥着惨白的色调,改变了所有人的神情。观众们脸上堆起的笑容都不见了,他们都张着嘴等着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现在,”女人说话了,打破了这沉默,她低沉干哑的嗓音听上去格外洪亮,“在你下一步动作之前,先听我说几句。要是你敢碰这钱,我和女儿就跟这个男人走了。记住,现在这已经不是在开玩笑了。”

“开玩笑?我当然不是在开玩笑!”她的丈夫咆哮起来,她的话让他怒火中烧,“我把钱拿走,那个水手把你带走。就这么简单。其他地方都能这么干……为什么这里不行?”

“我必须确定这位年轻女士是真的愿意这么做。”水手和气地说,“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伤她的心。”

“老实说,我也不想。”她丈夫说,“可她是心甘情愿的,只要让她带走孩子。有天我说起这个话题时她是这么说的。”

“你发誓?”水手问她。

她看了一眼丈夫的脸,他脸上没有一丝后悔的神色。她说:“我发誓。”

“很好,她带走孩子,这交易就算完成了。”打草工说。他拿走了水手的钱,故意把它们叠了一叠,把这些纸币连同先令一起放进了衣服最里面的口袋里,有种一了百了的感觉。

水手看着女人笑了笑。“走吧!”他温柔地说,“这小不点儿也一起——人越多越热闹!”她顿了一下,仔细瞧了瞧他,然后又垂下眼帘,一言不发地抱起孩子跟着他朝门口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她转过身,摘下手上的结婚戒指,扔向打草工,戒指穿过粥摊,直接甩到了他脸上。

“迈克尔,”她说,“我跟你过的这几年,除了受气什么都没得到!现在我不是你的人了;我要到别的地方去碰碰运气。这对我跟伊丽莎白-简来说都再好不过了。再见吧!”

她用右手抓着水手的胳膊,左手抱着小女孩儿,难过地啜泣着离开了帐篷。

丈夫的脸上写满了麻木不仁的疑虑,好像最后这个结局并不是他所期待的;一些顾客笑了起来。

“她已经走了?”他问。

“是呀!她已经走得没影儿了。”几个靠近门口的乡下人说。

他知道自己喝了不少酒,起身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处。有人尾随着他,跟他一起站在那儿向暮色里张望。在这个地方,动物的平和与人类任性的敌意产生了强烈的反差。与刚刚在帐篷里发生的残酷一幕形成对照的是,马儿们正充满爱意地相互交颈厮磨,耐心地等待被套上马具,准备归家。在集市外边,在山谷和树丛中,万物一片寂静。夕阳刚刚落下,西边的天空悬挂着玫瑰色的云朵,看似定格在了那里,实则缓慢地变幻着形态。欣赏这样的景致好比坐在暗下来的观众席上观赏一场盛大的表演。在刚刚那一出戏后,面对这样的景色,人会本能地想从美好的宇宙中抹去“人类”这一污点;直到想起,世事无常,这片静谧中也潜藏着洪水猛兽,而人类或许也会在某个夜晚的无辜睡眠中遭遇天灾。

“那个水手住在哪儿?”一个围观者问,他们徒劳地四下张望。

“天晓得。”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回答,“不用说,他一定是个外地人。”

“他五分钟前就来过一趟。”卖牛奶麦粥的女人说,她手叉着腰,也加入了讨论,“然后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又探了进来。我可没赚到他一分钱。”

“像这样的丈夫简直是活该。”卖束腹带的女人说,“像她这么标致体面的人儿……男人还有什么可奢望的?我佩服她的志气。换了我我也会这么做的……如果我丈夫这么对我,我自己还不走,老天都不会同意!我一定会走的,哪怕他叫得再大声,叫破喉咙也没用;我再也不会回来……就算世界末日也决不回来!”

“不过,那女人的日子会好起来的。”另一个人审慎地换了个话题,“对她这样剪了毛的柔弱羊羔来说,海上航行是再好不过的庇护,那个男人看上去好像真有不少钱,她一看就知道最近都没见过什么钱。”

“记住我的话……我绝对不会去追她的!”打草工说着,固执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让她去吧!她要是还妄想我会追她回来,那她只能自己难受了。她没资格带走女儿……那是我的女儿;如果重来一遍,我一定不让她带走女儿!”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刚刚支持了一桩毫无正当性可言的交易,又或许是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这出闹剧一收场,顾客们便陆续离开了帐篷。男人伸开胳膊,放在桌子上,脸贴着手臂,很快便打起了鼾。卖牛奶麦粥的女人准备打烊了。她把剩余的朗姆酒、牛奶、玉米粒跟葡萄干装进车里,然后走到男人倒下的地方。她摇了摇他,却弄不醒他。由于帐篷今晚不拆,加上集市还要持续个两三天,她便决定让这个显然不是流浪汉的醉汉先待在这儿,他随身的篮子也放在这。她吹熄了最后一根蜡烛,放下帐篷的门帘,驾着车离开了。

注释:

[1]先令,英国的旧辅币单位,一英镑为20先令,1先令为12便士。1971年英国货币改革时被废除。(译注)

[2]几尼,英国旧时的金币名,因以非洲几尼的金子铸成而得名,一几尼是21先令。(译注)